伤寒钤法

作者:马宗素
伤寒钤法

伤寒类著作。金马宗素、元程德斋撰。不分卷。宗素有 《新刊图解素问要旨论》 已著录。德斋,医家。书约撰成于元泰定间(1324—1327)年。先列伤寒运气歌括、图说如五运歌、六气歌、图见精华指要等,为伤寒运气总括。次列六经证歌、霍乱劳复证歌、痉湿暍证歌、两感证歌、传经诀歌等,为伤寒病证歌括。每证先以歌诀言其大要,另有注释,简要说明。多以阴阳运气之说推演伤寒,牵强附会和主观臆造之处颇多。主张按日时受病为治法,有悖仲景旨意,深受后世医家王履、万全、徐春甫等人抨击。有清嘉庆十四年(1809)书业堂刻本,一九二一年上海大成书局石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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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亭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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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卷。清陈廷敬(1639—1712)撰。陈廷敬,字子端,号说严,本名陈敬,因举进士时同科有两陈敬,因奉旨增“廷”字。泽州 (今属山西晋城东北)人。顺治十五年 (1658)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官至大学士。谥文贞。陈廷敬生平好学,少与汪琬以文章切磋,与王士祯以诗唱合,都能形成很好的交流契合,却又保持各自风格特点。著有 《尊闻堂集》。是书是陈廷敬晚年手定为此编,其门人林佶缮写付刻。陈廷敬有午亭山村,在阳城。因 《水经注》载“沁水迳午壁亭”而名,因以名集。凡诗二十卷,杂著四卷,经解四卷,疏序记及各体文共二十卷,《杜律诗话》二卷。陈廷敬论诗宗杜甫,不为流连光景之词,颇不与王士祯相合,而王士祯颇为推崇他的诗。所为古文,虽汪琬性好排诋,论文很少推崇别人文章,但对陈廷敬之文亦评价很高。他者生平身居官场近四十年。值文运昌隆之日,从容载笔。典司文章,虽不似王士祯笼罩群才,广于结纳,而文章宿老,人望所归,可称大手笔。该集卷首有廷敬自序,谓:“于汪王不苟雷同,然蹊径虽殊,而分途并鹜,实能各自成家,其不肯步趋二人,乃所以能方驾二人欤。” 由是可知其为文所本。该书有 《四库全书》本。

天下同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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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卷。元周南瑞撰。周南瑞字敬修,庐陵(今江西吉安)人。乡贡进士。生卒年、事迹均不详。吴澄《支言集》有《赠周南瑞序》,称安成周南瑞敬修,匾“濂溪”二字于室,或者议之。又称敬修之文词,固已早冠于乡儒之上,自濂溪视之则陋也。盍暂舍其所学,而勉其所未学云云。当即指其人。至称其欲为濂溪后人,当知其门户、路径。是明以冒称周子之裔而诮之,其人好趋附高名者。观其目录末标“随有所传录,陆续刊行”九字。其体例与清末庸陋坊本无异。但本书所载,颇有苏天爵《文类》所未收,足资当时典故。如:《元史》崔或上宝玺事,在成宗本纪及崔或本传均有所载,但未详其得玺月日;本书所收崔或献玺书文,即写明时为至元三十一年正月三十日。又如安南世子陈日燇遣使上表并献方物事,成宗本纪记为元贞元年三月乙巳朔,而安南国传则记为至元三十一年五月,两相矛盾。本书所收安南国王贺成宗登极表,则写明时为元贞元年三月初一日,从而得知安南国传所载舛误。故本书所载史实,可资考证之用。其他文篇,亦多有可观者。其中卷十七、卷十八、卷三十一、卷三十四、卷三十五、卷四十一均佚阙,世无全本。此书有 《四库全书》 本。及 《雪堂丛刻》 本。

画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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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 《古今画鉴》、《画吟》, 中国画鉴评著作。据《四库提要考证》,作于 元文宗天历元年 (1328),序云: “采真子妙 于考古,在京师时,与今鉴书博士柯君敬仲 论画,遂著此书。用意精到,悉有据依,惜 乎尚多疏略,乃为删补,编次成帙,名曰 《画鉴》。” 元代汤垕 (厚) 著。汤垕 (约13 世纪末至14世纪前期),字君载,号采真子, 山阳 (今江苏淮安) 人。妙于鉴古和书画欣 赏,对书画见多识广,17、8岁时就 “见图 画爱玩不去手”,所著 《画论》、《画鉴》,就 是他对平生所见书画的鉴别经验的总结。该 书论述分为吴 (三国) 画、晋画、六朝画、 唐画、五代画、宋画、元画等,从曹不兴始, 至龚开、陈琳,评论画迹,划分画派,分析 技法特点,鉴别真伪优劣,体例类似米芾 《画史》。行文有条不紊,持论代表了元代绘 画审美倾向。他不但论述历代画家并也论及 外国画。所记均本人所见各家画迹,述各家 善长、画法特点及其画的内容,辨其真伪, 所议颇为精到,但此书并不以考证见长,而 多偏于笔墨气韵之间,也是一部颇为重要的 著录书。余绍宋 《书画书录解题》 认为本书 “深切著名,又多从画法立论,尤得要领。” 后附 《杂论》 (一作 《画论》) 一卷,有二十 三则,略述鉴赏收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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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符箓书。又称《三皇内文》、《三皇经》,全称《洞神三皇经》。系《天皇文》、《地皇文》、《人皇文》的合称。是“劾召万神”之书。传出自黄帝,有道之士得之于山中石壁,原书“作字似符文又似篆文”。陶弘景将此书编入《太上洞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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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对后继诸皇帝的训话集,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据《明史·太祖纪》记载: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六月,太祖谕群臣曰:“朕起兵至今四十余年,灼见情伪,惩创奸顽,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鉴于此,太祖训导其后继诸皇帝在执法方面要做到“止循《律》(《大明律》)与《大诰》,不许用黥刺、剕(fei,古代砍脚的酷刑)、劓(yi,古代割掉鼻子的酷刑)、阉割之刑。”假设有的大臣不遵上述训导之辞,一意推行《大明律》和《明大诰》之外的酷刑,那么就将用“重典”治其罪,予以严惩。同年九月朱元璋将其以往训导子嗣和大臣之辞,集成《皇明祖训条章》,颁行中外,并庄重地宣布“后世有言更祖制者,以奸臣论”。《皇明祖训》虽曾发挥过巨大的威慑力,也曾使其后继皇帝敬畏遵守,但至明末,其训导之辞逐渐被盛行一时的“例”所取代,“祖训”逐渐为后人所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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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卷。清乾隆时三通馆臣奉敕编修。又名《清朝通典》。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开始编修,大约完成在乾隆五十一年至乾隆五十二年之间。其编纂目的正如其书总目中所指出的“用以昭示万年”。是书共分九典,分别为:“食货典”十七卷,“选举典”五卷,“职官典”十八卷,“礼典”二十二卷,“乐典”五卷,“兵典”十二卷,“刑典”十卷,“州郡典”七卷,“边防典”四卷,卷首并有“凡例”四则。是书主要根据《清律例》、《清一统志》、《大清通礼》、《大清会典》等书的内容编纂而成,汇总了清代开国至乾隆中期一百七十多年间的社会典章制度,反映了这一阶段的历史变化,其作用为研究清史所不可或缺。如“食货典”中榷酤、算缗等细目,“礼典”中封禅的内容,编书者认为这都是前朝的弊法,清代没有推行,所以尽皆删去不用,“兵典”中则增加了介绍清代八旗制度的内容,“州郡典”分省排列,改变了以前按九州叙述的成例,这些细目的更改,都反映了当时的实际情况,表明了是书的史料价值。但也应当指出的是,是书内容虽较充实,但毕竟不能与《通典》相提并论,书中为巩固清代统治的目的显而易见,其在总目中的自我吹捧,也是需要加以甄别注意的。是书有武英殿刊本和清末浙江书局的复刻本,都是与《三通》合刊的。上海商务印书馆于1935年至1937年出版《万有文库》二集,其中的《十通》合刊本中《清朝通典》影印精装一册,是目前仍在通行使用的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