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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指玉钥匙门法
音韵学著作。明释真空撰。此书附于《篇韵贯珠集》编入释真空所辑《韵书四种》,有明正德中刊本。此书在刘鑑十三门法的基础上加以补苴,共立二十门法:1.音和,2.类隔,3.窠切,4.轻重交互,5.振救,6.正音凭切,7.精照互用,8.寄韵凭切,9.喻下凭切,10.日寄凭切,11.通广,12.侷狭,13.内外,14.麻韵不定,15.前三后一,16.精照寄正音和,17.就形,18,创立音和,19. 开合,20通广侷狭。
邵氏医案
清邵兰荪撰。一卷。兰荪有《邵兰荪医案》已著录。此书系邵氏临证散方,一九三六年经裘吉生收集录存,收入《珍本医书集成》刊行。不分门类,收载外感、温热、暑湿、内科杂病、如产科等数十种证治,凡二百一十二则,约万余言。每案概述脉证、立法、方药,文辞极简。条理清晰,辨证准确,简括切要,可供临证参阅。有《珍本医书集成》 本。
猴刺客
短篇小说。黄翠凝著。载《月月小说》第二十一号后所附的《周年纪典大增刊》,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九月出版。标“侦探小说”。 小说写的是一起恋爱引起的谋杀案。故事发生在二十一世纪,化学家马伟生与靓女冯宝琴已订婚。又有一美术家林国材爱上了宝琴,求之不得而妒忌马伟生。于是养一猴子,塑伟生泥像,日日令猴子持匕首刺之。练习既熟, 尚不敢立即遣它去行刺,便把一位叫小凤的女子介绍给伟生,希图借此离间马、冯关系。不料马伟生不为小凤所动,至宝琴家解释清楚,两人相爱更笃。于是林国材乃起了杀心,乘他们两人一日晚上听音乐会归时,在宝琴家门口令猴子刺死伟生。但此案马上被侦探王敏卿勘破,林国材当即被捕下牢。 这篇小说名为“侦探”,而侦探过程十分简单,情节也不甚曲折引人。它的特点在于: (一)刺客是一只猴子,较一般谋杀案为新奇。(二) 故事发生的时间定为二十一世纪,作者以为那是自由恋爱已为当然的时代。在马伟生和冯宝琴谈到二十世纪男女婚姻仍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时,都以为那是“野蛮专制”时代,颇为之惊讶。从这里可以隐约看出些作者对未来社会的理想和对现实制度的批判。(三) 作者以林国材离间、谋杀等行为的动机皆出于爱情,因此并没有从道德上把他定为无耻小人,篇末写到林国材在警察长前的朗声自陈时,行文间更带有赞赏的意思。这样,造成悲剧的双方非为正邪善恶之争,这在中国小说中也是一个新的因素,值得注意。
翰林记
二十卷。明黄佐撰。黄佐 (1490—1566),字才伯,号泰泉,广东香山 (今中山) 人。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嘉靖初由庶吉士授编修。历任广西学政、南京国子监祭酒,累迁少詹事。学宗程朱,然不以聚徒讲学为名,故所论述,多切实际。为学重博约,博通典、礼、乐、律、词、章,著有《泰泉乡礼》、《南雍志》,已著录,尚有《论学书》、《论说》、《东廓语录》、《乐典》、《泰泉集》等。本书所载,乃有明一代翰林掌故。始于洪武,迄于正德、嘉靖间。每事各列一题,记事共二百二十六则。内容广泛,本末赅具,首尾贯串,叙次颇为详悉。如所记殿阁卿寺转衔,与《明会典》各书互有异同。又“会议”、“缮写”诸条,于制度记述甚详,足以备考核。第十七、十八两卷,具列馆阁题名,尤足以见一代人材升降之概况,同时可以看出,翰林出身的官员在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本书提供了大量资料,有些是正史所未载者,故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后廖道周撰《殿阁词林记》即多采本书。有《四库全书》本传世。
沙弥律仪毗尼日用合参
律学著述。明袾宏辑集、戒显订阅、济岳汇笺。三卷。系《沙弥律仪要略》和《毗尼日用》合集的注释书。注释分为三部分:初标明题目;次疏别十戒;后诠次威仪。见载于日本《续藏经》。
大般涅槃经(南本涅槃经)
本经以阿含、法句经为始,并援引首楞严经、瞿师罗经、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法华经、城经、杂华经等,所受般若经之影响不小。本经系于北凉玄始十年(421),依河西王沮渠蒙逊之请,于姑臧译出。据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卷上会宁传,与西藏译本之经末所记载,本经之梵本原有二万五千偈。西藏译本共有两种译本,两本皆题为大般涅槃经(藏Yon%s-su mya-n%an-las-h!dus-pa chen-poh!i mdo ),一本译自梵本,相当于本经之初分五品,另一本则转译自汉译本,相当于本经及‘大般涅槃经后分’。又本经由昙无谶译出后,传于南方宋地,经慧严、慧观、谢灵运等人,对照法显所译之六卷泥洹经,增加品数,重修而成二十五品三十六卷(收于大正藏第十二册),古来称之为南本涅槃经;对此,昙无谶译本则称为北本涅槃经。此外,一八七一年,英国学者比尔(S. Beal)曾将本经之卷十二、卷三十九译为英文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