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儿女英雄传

作者:佚名
续儿女英雄传

清代白话长篇侠义公案小说。四卷三十二回。不题撰人。据序署名作者当为无名氏,其真实姓名与生平不详。成书于清光绪年间。现存主要版本有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北京宏文书局石印本;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文贤阁石印本;清宣统元年(1909)上海江左书林石印本;民国上海进步书局石印本;上海广益书局石印本;上海大成书局石印本;上海天宝书局石印本;上海启新书局铅印本。1992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馆藏珍稀小说选刊”排印北京宏文书局石印本,1993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十大古典白话小说名著续书》丛书”排印文贤阁石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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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兰香

林兰香

长篇小说。 清佚名撰。 六十四回。原署“随缘下士编辑,寄旅散人批点”,不详作者为何许人。约成书于道光年间。书仿《金瓶梅》取名,以书中三位女姓林云屏、 燕梦卿 (燕姑梦兰)、任香儿之名各取一字。 全书以明洪熙元年(1425)至嘉靖八年(1529)八百余年朝政盛衰为背景,以燕梦卿爱情婚姻悲剧为线索,展开故事。燕卿原受耿朗之聘,其父蒙冤获罪,拟边远充军。燕卿上书,愿身没为官奴,以代父罪。耿朗遂娶林云屏为妻,又纳任香儿为妾。后燕父昭雪,梦卿得释,一时执柯作伐者不绝。梦卿甘为侧室,仍嫁耿朗。又助夫纳宣爱娘、平彩云为妾。 梦卿德貌俱佳,聪明贤惠,然终“不获于其夫”,二十三岁含恨而死。小说歌颂忠孝节义,对封建礼教的危害有认识价值。人物形象鲜明,情节跌宕,语言流畅,善用伏笔悬念。有道光十八年(1838)刊本,光绪三年(1877)上海申报馆排印本,光绪四年维新堂刊本,民国十九年(1930)上海锦章书局印行本。曹亦冰《<林兰香>评介》(载《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89、4 )可资参考。

楚辞通释

楚辞通释

明末清初王夫之撰。前附司马迁《屈原列传》、张任可《序》以及《序例》诸文。 正文分十四卷,删去王逸《楚辞章句》所录《七谏》以下五篇,补入梁代江淹《山中楚辞》四篇和《爱远山》,又因王夫之“生于屈子之乡,而遘闵戢志,有过于屈者”,故附作《九昭》一篇,“以旌三间之志”。《通释》在作品题目之后,附王、朱等人题说,然后参以己意以正题旨,继而分段作注,并说明各段大意,以求“通释”。作为与屈原经历大致相同的王夫之,能够通过注释《楚辞》,阐发并表达其抗清复明、忍辱负重的爱国之情,故把握屈作题旨,多切实际;在具体注释章句中,能“旌幽志”、“达微言”,深入作品之中,疏达通解,并注意纠正和批判王逸、朱熹等人的见解,突破传统巢臼,“就文即事,顺理诠定”;发前人未发之言,有许多真知灼见。但由于王氏的过分比附于屈原,亦有不少主观臆断之处,甚至以道家之说阐发屈旨,妄加议论,是不对的。

忠贞录

忠贞录

三卷,附录一卷。明李维樾(生卒不详)、林增志(生卒不详)合撰。李维樾,字荫昌,林增志,字可任,二人皆吉州安福(今属江西省)人。生平事迹不详。《忠贞录》为记其同里卓敬事而编。卓敬,字惟恭,瑞安(今浙江省瑞安县)人。明洪武年间进士,授给事中,曾密疏请徙燕王于南昌,燕王即位后,不屈死节,福王时谥号忠贞。《忠贞录》卷一为卓敬遗稿,前有卓敬像赞及遗稿序,收录其诗、序、志铭等;卷二卷三为后人记载题咏诗文,附录一卷收黄养正、陈茂烈二人传,黄为卓敬同乡、学生,又死于“土木之难”,附录收之尚有道理,陈茂烈于卓敬仅同乡而已,别无渊源,收于附录未见合理。该书有1935年商务印书馆影印故宫文渊阁原藏本。《四库全书总目》载该书为江苏巡抚采进本。

四分比丘尼羯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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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比丘尼羯磨法,一卷,宋求那跋摩译,有题记,谓出丹本,较碛嘉减首段千七百馀字,馀文亦稍出入,但与曹魏昙谛所译羯磨后半比丘尼羯磨以下之文大同,参见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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