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公案

作者:佚名
林公案

近代白话章回小说。60回。佚名著。清未刊本。1984年3月广雅出版有限公司(台北)收人“晚清小说大系”丛书。1987年11月吉林文史出版社(长春)收入“晚清民国小说研究丛书”。故事主要讲述了林则徐出任闽清知县,接连破获大案,与兵部尚书穆彰阿等一班奸臣斗争,后又升为湖广总督,在虎门销烟,抗击英国侵略者的故事。着重歌颂了林则徐为国为民勇于任事、不畏强暴的爱国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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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诗文别集。余继登(字世用)著。为冯琦所编,嘱吴达可刻之,不果就,由李开芳至江西始刻成。凡8卷,中有奏疏2卷,序记3卷,志铭及杂文2卷,诗1卷。前有万历三十年(1602)吴达可序、万历三十年冯琦序,末有万历三十年李开芳跋。《四库全书》即以此刻本为底本著录。继登是一位较有识见的封建官吏,曾上疏极陈一切诛求开采之害民者,多能切中时弊。但诗文创作并不出色,《四库全书总目》认为:诗文则应酬之作,未免失于刊削。然大抵平正淳实,无万历中佻薄之习,亦尚不失典型。《明史·冯琦传》称,时士大夫多崇释氏教,士子作文,每窃其绪言,鄙弃传注。前尚书余继登奏请禁约,则所学之根柢可知也。”从文无佻薄与学有根柢肯定其诗文,实际上也说明其诗文无甚文学性。

南唐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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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文言轶事小说。宋初郑文宝著。二卷。有《续百川学海》本、《宝颜堂秘笈》本、 《四库全书》本、《唐宋丛书》本等。另明刊本及《荥阳杂俎》本则作三卷。本书前有作者太平兴国二年(977),即南唐亡后二年所作自序,谓南唐亡后, “史籍荡尽,惜乎前事十不存一”,遂以“耳目所及,志于缣缃,聊资抵掌之谈。” 《四库全书总目》认为他“有志于国史,搜采旧闻,排纂叙次,以朝廷大政入《江表志》,……其余丛谈琐事,别为辑缀,先成此编。 ”所言大致近是。本书所录虽以丛谈琐事为主,但可资研究的政治、文学诸方面的史料亦极为丰富。如记李昪代吴创南唐期间的活动有多则,多为史书所忽略。记南唐重臣宋齐丘、韩熙载、冯延鲁、刘仁赡、朱匡业、李建勋等事迹,也多可参考。有关南唐诗人的活动,记载较详,如录沈彬、陈曙、黄可、高越、孙晟等人事迹,均较为具体。记韩偓卒后遗物,为作者亲得于韩偓之妾及其子,尤为珍贵。此外,本书也收录了一些神怪、戏谑之谈。如记李昪昼梦黄龙绕殿、江都县大厅有鬼物、沈道者仙事、潘扆异术、相者预言宋齐丘命运等。 “庐山九天使者庙”一则, 写一道士“体貌魁伟,饮啗酒肉,有兼人之量”,但却自称能骑鹤升天。所驯养的双鹤却连山童也“莫胜其载,毛伤背折,血洒庭除”, 一命呜呼,升天之事自然也落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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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法律资料辑存》,今人黄时鉴辑点,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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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黄鸿寿撰,八十卷,民国四年(1915)上海进步书局印行。本书多根据《东华录》及私家著述等资料,按纪事本末体例,记载自满洲初起、清初开国至宣统三年(1911)清朝灭亡二百七十余年间之史事。全书约四十万字,分类排列,每卷一事,每事各祥起汔,自为标题,每篇各编年月,自为首尾,并附有撰者之注释及评论。书中于清代的内政外交,如夺嫡文宗、宗室大臣诸疑狱、政变叛乱、立宪内阁、鸦片战争及与英、法、俄、日之和约等事实均“纂辑从祥,毫无讳饰”。有关法制者计有开国法制兵制及官制;官制之改革;文字之狱;严禁朋党;英法联军入京及和约;俄定爱辉、天津、北京诸条约;天津教案;甲武战争及和约、复诏变法;予备立宪之宣示、谕禁鸦片之严厉;假饰立宪及组织贵族内阁、开设资政院、铁路国有政策等多目。书中不称人民抵抗官吏之事为匪为逆,所记史实对于研究清代尤其是清末法制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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