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云梦传

作者:松云氏
英云梦传

清代白话长篇才子佳人小说,又名《英云梦三生姻缘》、《三生姻缘》、《英云三生梦传》,八卷十六回。题“震泽九容楼主人松云氏撰”, “扫花头陀剩斋氏评”,题署说明作者为苏州人, 字松云,号九容楼主人,姓名与生平待考。卷首有剩斋氏《弁言》,《弁言》写于癸卯之秋,今存版本标明刊刻年月的最早的是嘉庆十年,此前癸卯年有康熙二年、雍正元年和乾隆四十八年,从书的内容和文笔看,不会是康熙年间的作品, 《小说字汇》又未载,可能性最大的是写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书叙唐德宗年间,苏州府秀才王云,游虎丘遇一美女,一见钟情。后去杭州进香,又见此女,拾得其所遗诗帕,知其为吴氏女梦云。寻访中误入福云庵,遇美尼慧空欲以终身相托,王云仅与之结为姐弟。乃托名云章入吴府为记室,欲与梦云通意,未遂。出赴乡试,途中遇盗。盗首曾受王云之惠,善待之。得识其义女英娘,二人私订终身。

松云氏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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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韦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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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别集。南宋俞德邻撰。二十卷。德邻字宗大,号太玉山人,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徙居京口。咸淳进士,入元不仕,遁迹以终。有《佩韦斋文集》、《佩韦斋辑闻》。此集收诗凡三百八十二首,杂文百四十二篇。其诗以怀古、遣怀为多,感叹历史兴亡,情真意切。风格沉郁苍凉,闲雅冲淡。其文或论古今事之得失,或臧否人物。论辨宏深,叙述详赅。《辑闻四卷》系其追记读书所得轶闻佚事。有《四库全书》本,《天禄琳琅丛书》(第一集)本。

文王金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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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之说,卜灵之为道,通于神明。所以断吉凶,决忧疑,辩阴阳于爻象,查变化之元机。此其义为至精,而其事为至大。圣经曰:至诚之道,可以前知。故问卜者,不诚不格,占卦者妄断不灵。此二语实定论也。每见世人遇事即卜,而诚之一字。昧焉罔觉,或饮酒茹晕,或淫邪不洁,迨至临时祝告,遂欲感格神明,不亦惑乎。或托亲朋,或委奴仆,至此问卦者。八卦能通天地理,万事总在诚者灵。

台湾私法债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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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二册二四九面一四九、四○○字)汇集台湾私法有关债权之事例,凡二章,共十六节。此项事例,为日据时期台湾旧惯调查会所搜集。按当时日人为实施有效统治,尝对台湾旧惯进行调查。是项调查区分二部:第一部为法制之部,第二部为农、工、商经济之部。第一部於清光绪二十七年时开始进行,前後调查三次,历时十载。其每次刊行之报告书全用日文撰述,主为台湾私法一般性之介绍;至其「附录参考书」纯为台湾私法事例之汇集,仍存中文原蹟。宣统二年时,综合三次调查资料加以整理,复将第三次报告书及其「附录参考书」修正出版。该版报告共分绪论、不动产、人事、动产、商事及债权等编,可谓集其三次调查之大成。本书之内容系以修正出版之「第一部调查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第三卷附录参考书上卷」第四编之第四、五两章为主,再加前一年刊行之「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第三卷附录参考书上卷」第八章合编而成。所集事例,统属债槽部分。第一章债权总论,分债权之物体、债权之担保二节;第二章债权各论,分赠与、买卖、消费借贷、寄托、包、运送、调处、交代、行、会、保险、赌博、不法行为十三节。本书以外,另编有商事、人事、物权等编,分见第九一、一一七、一五○种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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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御注道德真经。作者:明太祖朱元璋,上下两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本书鲜见其它传本。其注以修齐治平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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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之际杨泉著。自然哲学著作。《隋书·经籍志》:“梁有《杨子物理论》十六卷。”清孙星衍《平津馆丛书》辑有《物理论》一卷,并保留了原书思想梗概,但其所据武英殿本《意林》误把《傅子》杂入《物理论》。严可均《铁桥漫稿》讲到此点。钱保塘作了重校。叶德辉辑《傅子》,根据宋本《意林》区分了二者。另有黄奭辑《汉学堂丛书》本等。书中提出了气一元论的自然观,认为“夫天,元气 也”。“元气皓大,则称皓天。皓天,元气也,皓然而已,无 他物焉”。从这种元气论出发解释了各种自然现象,指 出:“风者,阴阳乱气激发而起者也。……方土异气,疾 徐不同,和平则顺,违逆则凶,非有使之者也”;“激气成 风,涌气成雨”;“积风成雷,热气散而为电”;“游浊为 土”,“土精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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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一卷。后汉安世高译,略称一切流摄经、一切流经、流摄经。现收于大正藏第一册。本经阐释智者见者欲灭尽一切漏,能以见、摄、避、用、忍、晓、行念等七者断尽烦恼,因取七断漏法中之第二之‘摄’(摄守、制御守护感官之谓),故称一切流摄守因经。[出三藏记集卷二、历代三宝纪卷四、大唐内典录卷一、开元释教录卷一、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