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记

作者:周作人
孤儿记

章回小说。近代平云(周作人)著。十四章。叙苍木山黯淡村孤儿阿番,父母去世后,叔父代管家业,命其不停劳作。一日见其采薪甚少,将其责打赶出。遂穴居野处。后遇一补鞋老人,从之学艺,成为靴工。乃辞别老人,独出谋生。因病后体弱不能打工,替人牧羊。却失羊被逐,沦为乞丐。夜宿破屋遇群盗聚会,被胁迫入伙,从此不愁衣食。后被警方抓获,判刑入狱。受狱吏虐待,被迫将其杀死。经审讯,被判死刑。阿番为生活所迫而犯罪,具有广泛代表性,作者颇表同情。书中深刻反映了晚清社会的某些方面,如狱吏凶残,农村凋敝,人情冷漠等。有光绪三十二年(1906)上海小说林社印行本。前有《绪言》、《凡例》、《缘起》,后有《识语》、《附录》。后经阿英收入《晚清文学丛钞·小说四卷》,1961年由中华书局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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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青年的十二封信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

朱光潜著,这些书信均是作者在英国留学期间所写, 曾发表于1926年至1928年的《一般》杂志上,后由开明书店续集出版,夏丐尊作序。该书文笔优美,和青年谈读书、谈人生,谈社会等当时青年关心的问题,在当时颇有影响。收《谈读书》、《谈十字街头》、《谈人生与我》等书信体杂文12篇,附录《无言之美》、《悼夏孟刚》等文2篇。

泰泉集

泰泉集

十卷。明黄佐 (1490—1566)撰。黄佐,字才伯,号泰泉,香山(今广东省中山市)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进士,选庶吉士。官至南京国子监祭酒。佐学以程、朱为宗,惟理气之说,独持一论。学者称“泰泉先生”。及其他著述凡二百六十余卷。生平著作宏富,有《泰泉集》、《乐典》。佐文章衔华佩实,足以雄视一时,其诗谈吐冲和,颇见研练,古体微伤堆砌,律体与七言断句极得唐人格意。《泰泉集》初由黄佐门人李时行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刊刻,其稿乃黄佐官南京国子监祭酒时自定。凡十卷,前有屠应峻、林云同、薛应旂序。此外,万历年间,其嗣子在中、在素、在宏又重新编辑刊刻行世,署名《黄文裕公泰泉先生集》,凡六十卷。此集前载隆庆五年(1571年)制诰文,以及张璧、陈绍儒二序,后有其门人欧大任跋。现有明万历年间刻本及 《四库全书》本存世。

事宜须知

事宜须知

袁子才由翰林散知县留别诗云行来官礼我犹生纪实也盖外官礼节非止翰苑诸公不知体例即部曹各衙门司员亦多欠理会所以然者京官只有堂司之分无问品级如六部郎中正五品昔年多有加至三品衔者而八品笔帖式则视若同官无差等也若外官道四品府亦四品正从之分判若霄壤此事之大可笑人者也会典一书繁重难觅而由京外用者往往获咎于无心上游量大者或可原谅否则有因一言一动而自误名程者由是观之则我长白 寿峯观察之惠人不浅也是虽满与汉小有异昔与今畧不同缺有优劣之分境有富贫之判上司好恶亦难轻尝同僚性情亦难预揣要其大旨不外乎此行而宜之之谓义事非所宜鲜不招损况宦塲乎得此一编以为圭臬以先知觉后知世之相须者正殷居心如观察可谓贤矣

御制大诰

御制大诰

明朝刑典。又名《明大诰》,由朱元璋亲自写定。共分《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3部分。《大诰》共74条,于1385年颁布;《大诰续编》共87条,1386年刊布;《大诰三编》43条,1386年颁行。《大诰》多为诛杀贪官污吏、害民豪强,记载凌迟、枭首、族诛者以千百计,弃市者则达到万数。《大诰》按明太祖规定,每户1本,甚至连学校课士和科举考试也以其为题。

中说译注

中说译注

亦称《文中子》,十卷。隋王通 (584—618)撰。王通字仲淹,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任蜀郡司户书佐,曾上隋文帝《太平策》十二篇,为朝所疑忌,弃官归家,以讲学著书为业。仿《论语》作《中说》,由其子福郊、福时记述。门人私谥“文中子”,因以名书。《唐书·艺文志》录(文中子)《中说》五卷,《文献通考》及《玉海》则作十卷,与今本合。共十篇。末附《序文》一篇及杜淹所撰《文中子世家》一篇。通子福时录唐太宗与房魏《论礼乐事》一篇。卷末有阮逸《序》。又有福时贞观二十三年《序》。全书崇尚儒家思想,以为“千变万化,吾常守中”,又以仁义为教化之本。提倡“时异事变”,“通变之谓道”、“通其变天下无弊法”。从认识论上,主张“居近识远,处今知古”。反对 “执古御今”,强调 “知之者不如行之者”,但也有“行之者不知安之者”保守的一面。又主张“名实相生,利用相成,是非明,去就相安”,说明事物的相互依存关系。曾提出儒、释、道“三教于是乎可一矣”的主张。宋阮逸作注。有 《四部备要》本

拟寒山诗

拟寒山诗

全一卷。元代临济宗僧中峰明本(1263~1323)著。收于中峰广录卷十七。明本仿寒山诗作律诗一○○首,皆系叙说有关参禅之心性旨要,以启发学人之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