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剧员的生活

作者:沈从文
一个女剧员的生活

现代长篇小说。沈从文著。上海大东书局1931年8月初版。女剧员萝既是本书主角,又是舞台上的主角。她出生中产阶级家庭,美貌多情,能言善辩,有极好的表演才能和社交能力,无数男子拜倒在她裙下。小说着重描述她与4个男子之间的恋爱纠葛。戏剧学校教授陈白,风度翩翩,是她舞台上的情侣,热烈追求萝,却经常同她在言语上争执生气。她们互相以个性征服对方,又互相在追逐中拉开距离。萝讨厌他太会做戏,终于使他成为情场上的失败者。导演士平稳重谨慎,老于世故,热恋着萝,却从不表露。萝一度为之动情。后因嫌他做作与虚伪,离他而去。大学生周,自作多情,爱萝爱得如醉如痴,却没有勇气表露心迹。在萝面前,他软弱得如同奴婢,觳觫如一只待捕的老鼠。这个缺乏起码青春生命力的怯懦者,只能在单恋中慢性自戕。最后,刚从日本回国的宗泽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和无法抵御的魅力,闯进她的生活,才相识三、四天,她就宣布同他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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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河渠志

山水志。清陈仪撰。一卷。仪有《陈学士文钞》已著录。是编乃其经理营田时所作。实为陈氏所撰《(雍正)畿辅通志》之《河渠志》。 《四库全书提要》所收《直隶河渠志》即此书。记事止于雍正八年,约一万四千字。书中详记渤海、海河、卫河、白河、淀河、东淀、永定河、清河、会同河、千里长堤、滹沱河、还乡河、七里海等二十六条直隶水系,述其地理位置、脉络原委及诸水水患、治理情况。所载着重当时形势,略于沿革考证,尤详陈治河利病,提出治直隶之水,以扩达海之口,和减入口之水的主张。颇具水利史料价值。有《畿辅河道水利丛书》本。

吕思勉国文课

《吕思勉国文课》分为六册,以短小精悍的课文讲古诗寓言、历史百科、山川人文,让我们近距离感受中国语文之美。其内容注重“寓教于乐”,用简洁流畅、轻松有趣的文字,启发学生“发表思想之能力”;其取材广阔,涵盖古今中外,包罗自然人文,以达到“授以切于实用之文字”的目的。

清高宗实录选辑

本书(四册七三六面四四一、六○○字)系选自「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之集辑,为清乾隆朝对台湾所作施之纪录。乾隆朝(一七三五~九五)历时六十年又四月,在此漫长岁月中偏多消极措施。对于内地人民之渡台,犹时而限制、时而放宽;因此「偷渡」事件与取缔律例,屡见不鲜。但由于内地渡台人数逐渐增加,与先住民不免发生冲突,于是「番害」时有发生,「番界」屡经变更。此种继续「扩张」之自然趋势,不难由若干措置中窥其梗概。此外又有防止武员置产之禁令,反应当时土地问题渐趋严重;减征丁银及「番饷」之举措,从知人民税负之大概。至堪注意者,在此六十年中,迭有动乱发生。数其大者:三十三年至三十四年间,先有黄教事变;五十二年,继有林爽文事变;六十年,又有陈周全率变。其中尤以「林变」及其余波,所占篇幅几及一半。

普能嵩禅师净土诗

普能嵩禅师净土诗,一卷,清真嵩著,德润录,清玉跋,内题上有毗陵天宁四字。

禅苑清规

凡十卷。宋代禅僧长芦宗赜集。于崇宁二年(1103)完成。又称崇宁清规、重雕补注禅苑清规、禅规。收于卍续藏第一一一册。有关禅院之组织规程及僧众日常生活之规定,称为清规;最早有唐代百丈怀海(720~814)所撰述之‘百丈古清规’。至北宋时代古清规已散逸,禅林规则紊乱,宗赜为再兴百丈清规之精神,遂搜集残存于诸山之行法偈颂,编撰本清规。其后,中国、日本所制定之清规,皆以本清规为标准。

摩诃僧祇律

梵名Maha^san%=ghavinaya 。凡四十卷。东晋佛陀跋陀罗与法显共译。略称僧祇律。意译大众律。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二册。为部派佛教大众部所传之律藏。全书分为比丘戒法(初三十五卷)及比丘尼戒法(后五卷),前者详列二百一十八戒,并举杂诵跋渠法、威仪法,且详述各戒制戒因缘、戒条释文及其适用情形。其中,杂诵跋渠及威仪二法相当于四分律等之犍度品,即有关僧中所行仪式行事、羯磨,及日常衣食住等规律制条之随类解说。比丘尼戒法则列举二百七十七戒及杂跋渠法。本书乃大众部所传之广律,与四分律、五分律、十诵律共称古来四广律。与其他三律比较之,则其特色甚多,包括:(一)四波罗夷制定之年份,被推定为自佛成道后第五年冬分第五半月至第六年冬分第四半月期间。(二)于所记七百结集律藏中,不举十事非法,却提及制限净等之五净法,且跋耆子等否认之主张亦未提及。(三)内中并载有四十余种本生谭,援引二十余种之本生经。据本书卷三十二‘五百比丘集法藏’条载,本书系优波离受摩诃迦叶之命所诵出者,其次并记有陀娑婆罗、树提陀娑、耆哆等二十七人之相承,是乃本律传承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