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神传终须报

作者:佚名
鬼神传终须报

清代小说。丹柱堂刊本。短篇小说集。四卷十八回。一名《阴阳显报鬼神全传》。有广州富经堂藏版。共为十二个故事,每回故事数不等,皆独立成篇。全书中心主题不脱因果报应和人间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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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诸罗县志

清周仲瑄主修,陈梦林总纂。康熙五十五年(1716)始纂,翌年脱稿,付梓延至雍正二年(1724)。钟瑄字宣子,贵州贵筑(今贵阳)人。康熙举人,官诸罗县令。梦林字少林,福建漳浦人。由诸生从军, 曾修漳州、漳浦二志。此系台湾省第一部县志,十余万字。十二卷。分封域、规制、秩官、祀典、学校、赋役、兵防、风俗、人物、物产、艺文、杂记十二志。此志体例较为完备,内容亦较翔实,为清代台湾较早编成及较佳之县志,有“模范志书”之称。

笔法记

山水画论。一作《山水受笔法》、《水山录》。 五代荆浩。 一卷。 约920年。 有《画苑》本、《书画谱》本、《唐书·艺文志》、《四库全书》收入。著者假托在太行山洪谷石鼓岩间遇一老人的答问,谈论山水画的创作经验。实为著者对东晋至隋唐五代的山水画创作经验进行总结。通篇借与石鼓老叟对话,来阐明画理,立论精辟, 分析透彻。 提出画有“气、韵、思、景、笔、墨”的“六要”, 以此作为山水画创作原则和批评标准; 提出“似者, 得其形,遗其气; 真者, 气质俱盛”的见解;从品评标准和表现要求方面提出“神”、“妙”、“奇”、“巧”的“四品”; 用笔方面的“筋、 肉、 骨、气”的“四势”;指出画分“有形”和“无形”的“二病”。 认为“山水之象, 气势相生”,“写云林山水,须明物像之原”,“随类赋彩, 自古有能”而“水晕墨章”兴于唐代。通过“古松赞”说松树“不凋不容,惟彼贞松”, 乃有“君子之风”。认为吴道子“有笔无墨”, 项容“有墨无笔”。为中国山水画论较完整的理论著作。

医辨

医话,明朝王肯堂撰,成书于明万历三十年(1602)。该书上卷列中风、虚劳、水肿、胀满等十七证,中卷列伤饮食,中寒、伤暑、伤湿等二十四证,下卷列吐血、溲血、眩晕、惊悸恐等二十六证。现存日本元禄五年(1692)刻本,藏于上海图书馆。

先天玄妙玉女太上圣母资传仙道

先天玄妙玉女太上圣母资传仙道,撰人不详。似出于宋元间。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方法类。本书前半篇摘自《混元圣记》卷二,乃圣母元君告诉老君修道通真之事。宣称:「道者虚通之至真,术者变化之玄技」;「道之要者无为而自然,术之秘者符与矾药而已」。又称圣母以金液还丹术授老君,告之曰:神仙之道不在祭祷鬼神,不在导引屈伸,不在咒愿多言,不在精思自苦,「长生之要在神丹」。本书后半篇摘自《混元圣记》卷三,乃老君以道授尹喜,修炼内外丹法。谓修道之士得内丹者可以延年,得外丹者可以升天。「三一九思者,内修之要也;九丹金液者,外丹之极也。合而修之,道成决矣。」书中对内外丹要点皆有概述。

九经辨字渎蒙

十二卷。清沈炳震撰。炳震字寅驭,号东甫,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岁贡生,乾隆初,举博学鸿词科不遇。专攻古学,考订博辨,一生着述颇丰,除此书外,尚有《新旧唐书合抄》、《廿一史四谱》、《唐诗金粉》、《井鱼听编》、《历代帝系纪元歌》、《增默斋集》等。此书校正九经文字,共分为十类:经典重文、经典缺文、经典传讹、经典传异、经典通借、先儒异读、同音异义、异音异义、异字同义、注解传述人。排比钩稽、颇为细密,考文字之异同,究训诂之得失,于经学研究颇有裨益。但末卷“注解传述人”全录陆德明《经典释文》所载,无所考证,价值不大。现存有稿本。

胜思惟梵天所问经论

四卷,元魏北天竺沙门菩提留支译。
  有论无经,文来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