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金粉录
作者:佚名章节列表
升序↑- 序
- 第一回 雪泥鸿爪重证前缘 美酒良宵纵谈世故
- 第二回 永善村耆老救乡邻 武昌府考生惊奇祸
- 第三回 困囹圄毁家纾难 悲世态负义忘恩
- 第四回 老奴仗义激烈陈词 方外多情殷勤下榻
- 第五回 法外法僧舍栖身 遇中遇旅人得所
- 第六回 山水娱情名流惊艳 桑麻闲话村老谈心
- 第七回 开胜筵招饮一枝园 访彼美重游半山寺
- 第八回 投猛药公子解痴魔 进良言佳人施慧舌
- 第九回 嘉宾贤主隔省同年 雪虐风饕穷途奇遇
- 第十回 名妓知人解衣推食 英豪重义誓海盟山
- 第十一回 观灯景豪杰护娇娃 设盛筵良朋修祖饯
- 第十二回 公子多情惊逢旧遇 美人薄命哭诉离衷
- 第十三回 惩恶鸨贤令尹施威 避贪狼俏佳人脱籍
- 第十四回 高捷南宫鄙夫丧胆 荣归故里寒士扬眉
- 第十五回 顺承亲志僦屋移家 冀盖前愆求荣反辱
- 第十六回 纶綍承恩词臣应诏 丝罗践约淑女于归
- 第十七回 情切切软语劝新郎 意勤勤交章荐豪杰
- 第十八回 褚飞熊山径斩淫僧 洪一鹗酒楼逢故友
- 第十九回 试金殿世职作中书 毁公堂土豪连巨盗
- 第二十回 证禅关菩提三指觉 施武勇僧俗两倾心
- 第二十一回 缪瑞麟大破德安城 汤献忠进剿白沙铺
- 第二十二回 邪术惊人官军败绩 英雄比武众将逞能
- 第二十三回 洪一鹗督师剿逆寇 褚飞熊擒贼建奇功
- 第二十四回 勇先锋诱敌克黄安 伪军师退兵屯白庙
- 第二十五回 黄安城四路进兵 杨家岗二熊大战
- 第二十六回 洪提督设计服强梁 刘天熊进言规契友
- 第二十七回 士饱马腾雄师奋勇 智穷力竭贼首遭擒
- 第二十八回 巨寇肃清红旗报捷 圣恩浩大青史标名
- 第二十九回 开府两江整官察吏 提巡五省戢暴安良
- 第三十回 两处空谈且留余意 一编佳话待续前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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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第德
伏尔泰著,徐志摩译。“赣第德”是书中主人公的名字。这个字的意义是“老实人”。这部小说的主题思想是批判十七世纪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的。莱布尼兹认为世界上的一切现实都是自然的安排,是完全协调的,因而是尽善尽美的。赣第德的老师潘葛洛斯是莱布尼兹的信徒,可是他的学生却对此怀疑,认为这一切都是维护旧政权、旧社会、旧制度、旧礼教的欺骗人民的谎话。伏尔泰通过他创造的故事,辛辣地讽刺并揭露了这些旧政权、旧制度的腐败和不合理。译者徐志摩把这个作品比之为中国的《镜花缘》,确有相似之处。
南北看
唐鲁孙是中国饮食文化和掌故杂谈方面具有代表性和传奇性的人物。他以其博闻强记和细腻动人的文字功夫,演绎了一段段“舌尖上的民国史”。《南北看》收录唐鲁孙所写关于民俗掌故、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宫廷秘闻的文章二十四篇,介绍了唐鲁孙记忆中老北京街头巷尾常见的有趣事物和口耳相传的野史逸闻,这些内容如今已很难见到或听说,从而使得《南北看》的记载显得尤为珍贵。
元始天尊说玄微妙经
《元始天尊说玄微妙经》,撰人不详。约出于唐宋间。南宋《秘目》及《通志‧艺文略》均着录「灵宝玄微妙经一卷」,当即此书。今本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本文类。经文乃上清金阙后圣帝君传授,言存思斗中精光,吞服紫炁之法。其行法要诀分为两种。其一为《三元真一经》法,以春分、秋分、冬至、六月一日或十五日,夜半之时分别向东、南、西、北及西南方,瞑目存思身中三一、三卿之神与我同登北斗阳明、丹元、阴精、北极、天关等五星,吞服紫气或四色之气,久之即有神授我真光和绛书宝文。其二为《五斗真一经法》,依规定时日,存思身中三一神出游虚空,飞至北斗,自身亦乘紫气上登北极星,并咽液、吐气、唸咒,修持既久,可以成仙。以上两种法术源于早期上清派。《云笈七签》卷四九载《金阙帝君五斗三元真一经口诀》、《守五斗真一经口诀》,其内容与本篇大致相同。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译注
略称《般若心经》或《心经》。佛经名。一卷。“心”喻为核心、纲要、精华。该经被认为是《般若经》类的提要。有七种汉译本,其中以译者不详的《摩诃般若波罗蜜大明咒经》(现题“后秦鸠摩罗什译”)和唐玄奘译《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最有名。此经说明“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等自性本空的道理,而证悟无所得的境界。该思想被认为是全部般若学说的核心, 故称《心经》。仅二百余字,便于持诵, 在佛教中极其流行。
慈悲水忏法
凡三卷。唐代知玄(一作智玄)述作。系依据宗密之圆觉经修证仪著录而成之忏法书。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册。唐懿宗时,悟达国师知玄膝上患人面疮,眉目口齿俱备,每以饮食喂之,则开口吞啖,与人无异,虽遍召名医而无效。后蒙迦诺迦尊者之助,殷重忏悔并以三昧水洗疮,疮乃愈。师为启后人忏悔之门,遂作本书。本书形式亦如其他忏法书,首先对诸佛菩萨归命,其次举忏悔文,对一切烦恼障、业障、四生六道之一切报障等忏悔终了,最后有发愿回向文。众生若依此忏法至诚忏罪,则可消释宿世冤业。此即后世盛传之‘水忏’。
卢至长者因缘经
失译人名今附东晋录。长者生平最悭,节会日,饮醉自歌。帝释化作相似人以恼乱之,乃令见佛,证初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