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龙院

作者:高阳
乌龙院

水浒故事新编之一,高阳著。最初应邀连载于《中国时报》,1978年1月精益书局出版。本书聚焦郓城刑案书吏宋江的传奇经历,以 “智取生辰纲” 案为开端,串联起江湖侠义与官场暗涌。宋江因仗义疏财获 “及时雨” 美名,得知晁盖等人劫取生辰纲事发,冒险通风报信助其逃往梁山。后宋江纳东京歌女阎婆惜为妾,安置于乌龙院,却不料阎婆惜与徒弟张文远勾搭成奸。 中秋之际,宋江遗失藏有晁盖书信的招文袋,被阎婆惜撞见并以此要挟,索要休书、房产及自由改嫁的权利。交涉无果后,宋江怒杀阎婆惜,被迫逃亡。知县时文彬虽有心回护,却因铁证难违下令缉捕,而朱仝、雷横等人念及义气暗中相助,让宋江得以脱身。最终,张文远因通奸罪名被流放,宋江则开启亡命之路,为后续梁山聚义埋下伏笔。 全书交织着江湖道义、儿女情长与官场规则,人物鲜活立体,情节跌宕起伏,尽显北宋末年的社会风貌与侠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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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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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精选14篇谷崎润一郎早期的短篇小说代表作。 谷崎的早期作品具有强烈的恶魔主义文学风格。对美的深度追求使得谷崎润一郎在作品中大胆地展示出人物异于常人而无法言说的欲望,字里行间完全颠覆了传统的审美观和道德观。 《刺青》:针迹渐渐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络新妇蜘蛛,直到夜里东方开始泛白之时,这个不可思议的魔性动物,伸出了它的八条腿,盘踞在姑娘的整个背脊上。 《神童》:倘若说上天塑造女人用的是宇宙间的清澄的精气,那么制作自己的就是沉淀在地底的粪土。 《富美子之足》:为了富美子的脚踵,我将欣然赴死。

志贺寺上人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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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岛由纪夫的短篇小说,写于1954年(29岁时)。它是一个极端境况下的爱情故事。被裹入情欲的圆环的双方分别是:形容枯槁的老和尚(志贺寺上人)、陪着天皇睡觉的女人(御息所)。志贺寺上人(古代日本尊称和尚为“上人”)修习净土法门,今生今世的所作所为别无他求,只为往生“极乐世界”。他的修为很高。在其心底,所谓的“现实”就像一张静止不动的图画。但老僧无法真正入定。御息所(本意为“天皇歇息处”,代指天皇的侍妾)的出现搅扰了他。御息所来志贺赏花,掀动车帘的一霎,也掀动了老僧的眼睛和心灵——在精神与肉体相交的那种根源上,上人感到了震动,余波激荡,回旋不去,构成闭环……有了爱情,上人的修为就有崩坏的风险了。老僧要如何做?徒具精神的他,将用神思意念去应对和转化这场衰年的痴迷。

授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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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卷,明朱睦㮮著。《崇文总目》有《授经图》三卷,叙《易》、《诗》、《书》、《礼》、《春秋》三传之学,但其书不传。宋章俊卿尚溯其宗派,各为之图,然不完备,且多舛讹。此书即因章氏旧图而增益之。首为授经世系,次诸儒列传,次诸儒著述、历代经解名目卷数。每经四卷,五经二十卷。其义例称周、汉至金、元作者凡一千一百三十二人,明代三十九人;经解一千七百九十八部,二千一百七十一人。清虞稷与龚翔麟校刻时,又新增作者二百五十五人,经解七百四十一部,六千二百一十八卷。书以汉代经学年久失传,因溯其专门授受,对西汉经学传授考辨最详。是一部研究五经自汉迄明传授流演的参考书。今存《四库全书》。

金石经眼录

金石经眼录

一卷。清褚峻摹图,牛运震(1706—1758)补说。褚峻 (约1658—1728),字千峰,合阳(今属陕西省)人。峻工于刻字,以贩卖碑刻为业。经常自带干粮,走入深山穷谷、败墟废址中,搜求金石文字。凡前人书中所未著录,或虽载录而非作者所目击,未能详尽言之者,他都根据自己所亲见,一一绘其形状,摹其字画,并其剥蚀缺损之处,亲自钩勒,作成缩本,然后刻在木板上,非常逼真。本书收录自太学石鼓以下,迄于曲阜颜氏所藏汉无名碑阴,共四十七种。牛运震就各碑刻,一一加以详说,注明碑的长宽高矮及所在的地方;凡碑中假借通用字,并加以训释。本书所收录,虽数量较少,范围较窄。但比其有些作者著书只见拓本、或仅据传闻,并非亲见者,自然精核得多。此书于乾隆元年 (1736)出版,书前有褚峻自序。后褚峻又搜集到许多唐碑,另撰下卷。《四库全书》所收为纪昀家藏本。

读书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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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祁承爜撰。祁氏澹生堂为明季著名藏书处,后毁于明清交替的战乱中。此前祁氏曾“杂取古人聚书、读书足为训规者”列于《澹生堂藏书约》之后,并“示以购书、鉴书之法”,旨在“令儿辈朝夕观省”,以继其遗志。其后共有三个部分,即《读书训》(并序)、《聚书训》(并序)和《藏书训略》(购书/鉴书)。祁氏除在《澹生堂藏书约》中自叙其自幼喜爱读书,乃至建立一生笃嗜藏书的爱好经历外,在《读书训》中他还提出了“何惜数年勤学,长受一生愧辱”、“若能常保数百卷,千载终不为小人”、“伎之易习而可贵者,无过读书”、“尔辈读书,务须奋志法古”等观点。为此,他博采先贤勤学苦读事迹凡23则,其中如王充倚椟看书、顾欢燃松而读、陈莹中粘壁读书、范仲淹帐顶烟迹等,均是广为传颂的勤读掌故。《聚书训》亦为“摘取古人好学事,类次为编”(张宗泰《跋祁承爜〈澹生堂藏书约〉》)而成书的,只是内容侧重在“聚书”上。

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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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杨光先著。二卷。顺治十七年(1660),向礼部上《正国体呈》,控告传教士汤若望“窃正朔之权以予西洋”。礼部未准。康熙三年(1664)上书《请诛邪教状》,告汤若望造妖书和谋反。汤若望由是下狱。四年,被特授钦天监监正,以“但知推步之理,不知推步之数”,五次上疏辞职,未准。因辑其前后所上的书、状、论、疏,为上、下两卷。上卷除上述之文外,还有《辟邪论》上、中、下三篇,《摘谬十论》等。下卷有《孽镜》等文。杨、汤一案是清初天文学领域中的一件大事,对天文学的发展和对国家的政治、宗教以及西方知识在中国的传播等都有一定影响。本书是斗争中的一方的文献结集。与之相对的是意大利耶稣会士利类思针对《不得已》所作的《不得已辩》,一卷。其后比利时耶稣会士南怀仁又曾加以修订。《不得已》在清代流传很少。光绪十五年(1889)出版荆楚挽狂子重辑的《不得已辑要》一卷附一卷本。直到1929年方有据清抄本影印的两卷本。利类思《不得已辩》有康熙四年版,八年南怀仁修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