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隶的母亲
作者:柔石
短篇小说。柔石著。写于1930年1月。初载于同年3月由鲁迅主编的《萌芽》月刊。1947年2月由上海世界语编译社出版。它是柔石牺牲前留下的最后一篇代表作,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脍炙人口的名篇。作品以三十年代初期的浙江农村为背景,采用中国传统的白描手法,通过传神的心理刻画和朴实、深沉、凝炼的语言,描写了勤劳善良的连姓名也没有的农村劳动妇女春宝娘,因家中“境况总是不佳,债是年年积起来了”,而被丈夫典给邻村的一个秀才地主。作为传种接代工具的春宝娘,不得不离别三岁的儿子春宝,开始了一种屈辱的奴隶生活。后来,她又生了秋宝,而凶狠的地主婆在三年期满后,马上从她怀里夺走了秋宝,并一脚把她踢出门外。与秋宝的永诀使她的精神彻底崩溃了。她拖着“脸色枯萎如同一张干瘪的黄菜叶”般病弱的身体,重新回到自己的家中,而等待着她的是“沉静而寒冷的死一般的长夜”。小说以催人泪下的真情实感描写了当时浙江农村中发生的野蛮的典妻故事,通过春宝娘血泪斑斑的悲惨遭遇,鲜明地展示了一幅旧社会农村阶级对立的图画,生动地反映了旧中国劳动妇女遭受封建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重压的悲惨命运,沉痛地控诉了封建制度的野蛮和残酷,以及封建道德的虚伪和堕落。它从本质上否定了那个吃人的旧社会。小说显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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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氏传
唐代传奇小说。又称《章台柳传》。1卷。许尧佐撰。《太平广记》卷485采入。故事梗概是说名列“大历十才子”之一的诗人韩翊,得友人李生所赠宠姬柳氏。2人感情极好。“安史之乱”中,2人失散。韩翊在节度使侯希逸帐下任书记,柳氏剪发寄居寺庙。乱平后,韩翊派人寻找柳氏,并以练囊盛麩金,题诗曰:“章台柳,章台柳,昔日青青今在否?纵使长条似旧垂,亦应攀折他人手。”柳氏见诗啼泣,并有答诗,但不久柳氏就被恃功邀宠的蕃将沙吒利劫去。韩翊在一次酒宴上神情沮丧,座中有虞侯许俊答应相助,不一会儿就以智谋劫回柳氏。侯希逸也奏明皇上,遂以柳氏归韩翊。这个爱情故事是当时真人真事,早已广为流传。《本事诗》“感情第一”中也载有此事,是孟棨据目击者赵唯的口述所记。与本篇比较,《本事诗》所载此事的文字有差异,无篇末感慨,却多出韩翊复得柳氏以后的轶事。其情节后来被引为典故,改写成戏本。明代《玉合记》、《练囊记》、《章台柳》等都是演此故事的传奇剧。本篇被收入《绿窗女史》、《五朝小说》、《唐人说荟》、《龙威秘书》、《丛书集成初编》、《旧小说》等丛书,题《章台柳传》。《虞初志》、《唐宋传奇集》、《唐人小说》中所收入的本篇,题名为《柳氏传》。
双烈记
明代传奇剧本。又名《麒麟记》。张四维撰。《曲品》著录。根据《宋史·韩世忠传》敷演。写宋韩世忠投军京口,遇妓女梁红玉,结为夫妇。鸨母嫌弃穷军汉,韩忿而出走,在镇压方腊和勤王报国中得官,率兵驻守镇江,抗拒金兵。梁红玉从戎助夫,金山江上一仗,大败金兀术,将金兵围困在黄天荡内。金兀术买通奸细,掘河故道逃走。梁为国忘私,上本弹劾韩骄兵纵敌。朝廷念韩世忠夫妇之忠义,非但未降罪,反而擢升韩为横海、武宁、安化三军节度使,梁氏亦封为两国夫人。后因秦桧谋害岳飞,韩世忠面斥权奸,悲愤辞官,夫妻隐居西湖。剧中梁红玉击鼓战金山事,一直为后人所称颂。今京剧、汉剧、徽剧及川剧中,都有《战金山》(或名《娘子军》、《黄天荡》)剧目,皆来源于此。今存明刊本和清抄本,《古本戏曲丛刊二集》据明末汲古阁原刻本影印。
越史略
三卷。著撰人名氏不详。书中记载安南国事。上卷曰国初沿革,为赵陀以下诸王。中卷下卷皆曰阮纪,则自李公蕴得国后诸王事迹,记述详尽。安南自汉迄唐,并为州郡,五季末为土豪窃据,宋初时始自立国。此书自唐以前,大多是袭抄史文。此书原题《大越史略》。安南自宋以后世世职贡,后来在前代失驭之际、辄窃号国中。有《宋山阁丛书》本、《皇朝藩属舆地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
春秋经传阙疑
四十五卷。郑玉撰。郑玉字子美,歙(今安徽歙县)人,元代经学家、教育家。郑玉博究六经,尤精《春秋》,教授于乡,门人甚众,学者称“师山先生”。至正间征拜翰林待制,奉议大夫,托病不赴,日以着述为事。后自缢以殉元。郑玉着述,除此书外,还有《周易纂注》、《师山集》。此书属集注性质,模仿朱熹《通鉴纲目》体例,以经为纲,以传为目。叙事以《左传》为主,而附以《公》、《穀》;立论则先以《公》、《穀》而参以历代诸儒之说,大旨也以《胡传》为宗。经有残缺,则考诸传以补其遗;传有舛误,则稽于经以证其谬。经之脱误无从质证者,则缺之以存疑;传有不同无所考据者,则两存其说。此书力求合《左传》之事与《公羊》、《穀梁》之义为一,则是步前人治《春秋》者之后尘,而其“愚按”之议论,亦大率陈腐无足多取。现存清康熙五十年郑氏天游堂刻本。
春秋传说例
一卷。宋刘敞撰。此书与杜预《春秋释例》、陆淳《春秋纂言》相类,旨在发凡举要,阐明其《春秋传》褒贬之例,实为其《春秋传》一书之纲领。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原书凡四十九条,然无传本。今本是 《四库全书》编辑者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的,只得二十五条,“且多零篇断句,不尽全文”。《春秋》一书之例(亦称义例》是历来治《春秋》者最为关切的热点。《公羊》、《榖梁》二传以阐发《春秋》大义为主,认为《春秋》大义主要在例中; 《左传》 以事说经,亦有所谓 “五十凡”。三传对《春秋》之例已是大不相同,而后儒之说《春秋》又例,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春秋》有例无例,是鲁史旧例或是孔子所创之例,可以说是涉及《春秋》一书性质的根本问题。此书之说例,虽是为其书而作,实则仍是说《春秋》之例。如《遇例》条云:“公与诸侯遇,志也,外遇不志也。其志者,以我有事接之也。所以谓外遇不志者,遇者小事,小事不志。”现在学者一般认为,所谓《春秋》之例,实际上是修史的一些用辞惯例,即使是这些例,《春秋》也未完全划一。因此,用例来阐明《春秋》大义,必然只能是臆度妄断。而刘氏之说例,即使不涉及所谓大义,也多臆说。如《弗不例》条云: “弗者,诡辞也; 不者,直辞也。”此书于宋哲宗时被旨刊行,现存有宋嘉定九年汪纲刻于新安本、宋邵氏刻本、清《通志堂经解》本、汪刻丛书本、聚珍本、闽覆本、《丛书集成初编》本。
十诵羯磨比丘要用
刘宋吴国沙门释僧璩依律撰出,属十诵。十诵虽云即萨婆多,实与萨婆多不全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