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野兔腿”哈罗德、哈德克努特, 和“忏悔者”爱德华统治下的英格兰
卡努特 [1] 大帝留下三个儿子:斯韦恩 [2] ,哈罗德 [3] 和哈德克努特 [4] ;但只有哈德克努特才是他的王后——曾被誉为诺曼底之花的艾玛 [5] 的亲生儿子。卡努特曾希望将国土分成三份,并希望哈罗德能够继承英格兰。然而占据英格兰南部的撒克逊人却反对这个决定;他们的首领是戈德温伯爵 [6] ,这可是一位家财雄厚、权高位重的贵族(但据说他以前不过是个穷苦的放牛郎)。相反,他们拥护哈德克努特,或者至少也得是此时被流放至诺曼底的两个王子之一 [7] 。情势迫在眉睫,一场血战似乎已不可避免,所以不少人干脆背井离乡,躲进了树林和沼地里。不过幸运的是,最终的决定权被交给一场在牛津举行的议会;而正是在那里,英格兰被分成两半:哈罗德将以伦敦为首都,坐镇泰晤士河以北;而哈德克努特则继承整个南部。危机就此化解。不过,鉴于哈罗克努特只喜欢呆在丹麦吃吃喝喝,英格兰南部便交由他母亲和戈德温伯爵替他统治。
但至于他在海上有什么壮举,我们就不得而知了;不过这也不重要。哈罗德曾被一场风暴赶到法国海岸,他的船搁浅在那儿,而他本人则沦为了法国人的阶下囚 [34] ——这一点毋庸置疑,毕竟,在那个野蛮的时代,任何因船只失事而流落上岸的外国人都是如此下场。他们被俘虏,只能靠付赎金来换取自由。哈罗德上岸的海岸隶属于蓬提厄 [35] ,那儿的领主是某个盖伊伯爵。这位伯爵抓住了哈罗德,他本应释放他——任何一个好客的基督徒领主都该这么做——可盖伊却没有,相反,他打算好好利用这次机会敲诈哈罗德。
哈罗德急忙派出信使去找诺曼底公爵威廉,抱怨盖伊对他的不公待遇。当公爵知道了这件事之后,他赶紧下令派人护送哈罗德来到古老的城市鲁昂 [36] 。在那里,威廉把哈罗德当成了贵宾,隆重地迎接了他。现在,有些作者告诉我们,当时年老而且膝下无子的忏悔者爱德华已经立下了遗嘱,指定诺曼底公爵威廉做他的继任者,而且威廉也知道这个决定。毫无疑问,谁会继承王位这个问题可是爱德华生前的心头大患;他甚至请来了“刚勇王”爱德蒙二世 [37] 之子——“流放者”爱德华 [38] 携妻带子来到英格兰。但当他到达英格兰时,国王却拒绝见他。没过多久,“流放者”爱德华就突然死在了伦敦(意外死亡对那时侯的王子们来说可谓是家常便饭);他就被埋在圣保罗大教堂 [39] 。立威廉为继承人很可能是真的;至少国王很可能在威廉的英格兰之旅中对他说了什么,暗示他能得到英格兰的王位。毕竟,忏悔者爱德华是那么喜欢诺曼人。但不管怎么样,现在威廉显然对王位志在必得。深知哈罗德将会是一个强大的对手,他将一大帮贵族聚到一起,当众把自己的女儿阿代勒 [40] 许给哈罗德做妻子,还明确地告诉哈罗德他打算在爱德华死候继承英格兰王位,并要求哈罗德当着众人的面对自己宣誓效忠。人为刀俎,己为鱼肉,哈罗德只好照办。他将手放在一本弥撒上——也就是祈祷书——宣了誓。这是一个极好的事例来说明僧人们有多迷信:他们没把这本祈祷书放在桌子上,而是将它置于一个木桶里。待哈罗德宣誓完毕,他们打开了桶盖:原来,里面竟然盛着死人的骨头——圣人们的骨头,僧侣们这样辩解道。这就给哈罗德的誓言增加了分量,好像单凭邓斯坦 [41] 的一块膝关节骨、一颗连体牙,或者一块指甲就能使上帝的名字变得更庄重似的!
就在哈罗德返回英格兰之后的一两周之内,郁郁寡欢的老爱德华终于到了弥留之际。在意识模糊了一段时间之后,他终于死了。鉴于生前他对僧侣们言听计从,在他死后僧侣们自然也对他大加赞扬。就算在他还没死的时候,他们甚至就已经说服他让他相信自己能够行神迹。患了严重皮肤疾病的人被带到他面前,只要国王触摸一下,他们的病就痊愈了。这被称作“淋巴结核触摸疗法” [42] ,并从那之后作为一个皇家传统被延续了下去。但至于究竟是谁真正触摸并治愈了那些病人,您该心知肚明;同样,你也知道他那神圣的名字并不会出现在转瞬即逝的人类帝王的行列中。
[1] 卡努特(Canute the Great,985或995–1035),丹麦国王斯韦恩的儿子,曾统治过丹麦、英格兰、挪威以及瑞典的部分地区,并制定《卡努特法典》。(译注)
[2] 斯韦恩(Sweyn,或拼写为Svein,约1016-1035),卡努特大帝和他第一任妻子——北安普敦的埃芙吉芙(Ælfgifu of Northampton)的儿子;于1030年开始统治挪威,却因暴政而被挪威人痛恨。最终于1034年被逐出挪威。(译注)
[3] 哈罗德(Harold,约1015-1040),卡努特大帝与北安普敦的艾芙吉芙(Ælfgifu of Northampton)的儿子,被称为哈罗德一世或者“野兔腿”哈罗德。于1035年起作为英格兰国王统治英格兰。(译注)
[4] 哈德克努特(Hardicanute,约1018-1042),卡努特大帝与其第二任妻子诺曼底的艾玛(Emma of Normandy)的儿子。于1035年开始统治丹麦,然后从1040年起成为英格兰国王。(译注)
[5] 埃玛(Emma,约985–1052),法国诺曼底理查德公爵的女儿,先是嫁给英格兰国王埃塞雷德,后来又嫁给卡努特大帝(Canute the Great),两次婚姻中她都是丈夫的第二任妻子。(译注)
[6] 戈德温伯爵(Godwin,Earl of Wessex,卒于1053年),被卡努特大帝封为第一任韦塞克斯伯爵;据说最早只是牧童出身;另外,“earl”这个词来自斯堪的纳维亚语言中的“jarl”,是盎格鲁-撒克逊贵族系统中的伯爵,位居侯爵之下子爵之上,与欧洲大陆贵族体系中的伯爵“count”相呼应;二者军均被译为伯爵。(译注)
[7] 这里指的是爱德华和艾尔弗雷德(Edward and Alfred,详见注释[8]、[9]),是艾玛与她的第一任丈夫、英格兰国王埃塞雷德的儿子;当斯堪的纳维亚人入侵时,他们逃到了诺曼底;而后当卡努特登上了英格兰王位,爱德华和阿尔弗雷德只得选择了继续流亡。(译注)
[8] 爱德华(Edward the Confessor,1003–1066),英国的盎格鲁-撒克逊王朝末代君主之一,1042年至1066年在位,因为对基督教有着无比虔诚的信仰,被称作“忏悔者”或“圣爱德华”。(译注)
[9] 艾尔弗雷德(Alfred Ætheling,卒于公元1036年),英格兰国王埃塞雷德和第二任妻子埃玛所生之子,1013年,斯堪的纳维亚人围攻伦敦,艾尔弗雷德随父母逃往诺曼底。1035年,卡努特去世,盎格鲁-撒克逊统治者的后代希望恢复韦塞克斯王朝对英格兰的统治。艾尔弗雷德携带保镖从萨塞克斯登陆,原想赶赴伦敦的他遭人出卖,被韦塞克斯的戈德温伯爵俘虏,不久就死了。(译注)
[10] 萨里郡的吉尔福德(Guildford of Surry),位于萨里郡(英格兰东南部)的城镇,坐落在伦敦西南方向四十多公里处。(译注)
[11] 这里使用的是十一抽杀律(decimate),最早由罗马军队使用的一种集体刑罚,用于惩罚叛乱或者临阵脱逃的士兵。(译注)
[12] 伊利岛(Isle of Ely),位于剑桥郡伊利的古城区,由于早年被泥沼围绕而被称为“岛”。(译注)
[13] 坎特伯雷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为英国教廷之首,最早又教皇格里高利一世派往英格兰传教的圣奥古斯丁(坎特伯雷的奥古斯丁,此处不要于著有《忏悔录》的圣奥古斯丁混淆)担任。自从亨利八世宗教改革之后,坎特伯雷大主教的职位则改由英国国王/女王指定。(译注)
[14] 佛兰德的布鲁日(Bruges,Flandes),位于现比利时西北部,是西佛兰德省的首府和最大城市;佛兰德是一个历史地区,除了涵盖如今比利时北部的弗拉芒大区之外,还包括法国北部和荷兰南部的一部分。(译注)
[15] 伍斯特(Worcester),位于英格兰中部地区偏西的伍斯特郡(Worcestershire),而伍斯特是该郡的郡治和主要城市之一。(译注)
[16] 兰贝斯(Lambeth),位于伦敦中部的一个行政区。(译注)
[17] “忏悔者”(Confessor)这个称号通常被寄予那些一生如圣人一般虔诚,却不是教廷人员,也没有为信仰付出生命的人;到十三世纪之后,忏悔者爱德华才被加封为圣爱德华,并被认为是三位主要的英格兰圣人之一(其他两位为殉道者爱德蒙和教皇格里高利一世)。(译注)
[18] 韦塞克斯的伊迪丝(Edith of Wessex,约1025-1075),戈德温伯爵的女儿,于1045年嫁与“忏悔者”爱德华并被加冕为英格兰王后,却未能产下子嗣。民间流传的说法之一为爱德华不希望戈德温伯爵的后代成为国王所以拒绝与伊迪丝圆房,但并无确凿历史证据支持这种说法。(译注)
[19] 这里是指尤斯塔斯二世(Eustace II,Count of Boulogne),于1049年起享有布洛涅伯爵的称号。他的第一任妻子是忏悔者爱德华的妹妹戈达(Goda或Godgifu)。后作为诺曼底公爵威廉的亲信之一于1066年10月14日参加了黑斯廷斯战役;作为奖赏,他获得了大量英格兰的土地。(译注)
[20] 多佛尔(Dover),位于英格兰肯特郡的海港城市,距离法国城市加来很近,因此成为英国最繁忙的海港之一。(译注)
[21] 格洛斯特(Gloucester),位于英格兰西南部的港口城市。(译注)
[22] 这里指的是戈德温伯爵之子哈罗德(Harold II Godwinson,哈罗德二世,最终于1066年被诺曼军队杀死),勿于“野兔腿”哈罗德(哈罗德一世)混淆。(译注)
[23] 斯韦恩(Sweyn Godwinson),戈德温伯爵的长子,勿与卡努特大帝的儿子斯韦恩(注释[2])混淆;因掳走并试图迎娶一位女修道院长而被“忏悔者”爱德华放逐。在戈德温家族反抗国王之后,斯韦恩的惩罚被改为终生放逐。他最终去了佛兰德,再也没有返回英格兰。(译注)
[24] 诺曼底公爵威廉(William,Duke of Normandy,约1028-1087),为诺曼底公爵罗伯特(注释[25])的私生子,继承诺曼底公爵爵位时年仅七岁,在加强并巩固了他自己和诺曼底的地位和力量之后,他开始将目光投向英格兰,并在“忏悔者”爱德华去世后提出继承英格兰王位(据说爱德华曾许诺将王位传给他)。最终,在1066年10月,威廉率领诺曼舰队在英格兰登陆,并击退了盎格鲁-撒克逊军队,成为了第一位诺曼血统的英格兰国王,开始了英格兰的盎格鲁-诺曼时期。为此,他也被称为“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译注)
[25] 这里指的是诺曼底公爵罗伯特一世(Robert I,Duke of Normandy,1000-1035),有时也被称为罗伯特二世,而他的祖先罗洛(Rollo)被称为罗伯特一世。1027年起成为诺曼底公爵。传说当他站在城堡的塔楼上时,他看到威廉的母亲——一个制革工人的女儿正在溪水里清洗染色的皮革。垂涎她的美色,他将她带到城堡中成了他的情人。之后她为他诞下一个私生子威廉。在他去耶路撒冷朝圣之前,他将威廉立为继承人。罗伯特于1035年死于朝圣返回的途中。私生子威廉从此成为诺曼底公爵。(译注)
[26] 怀特岛(Isle of Wight),大不列颠南岸的岛屿,坐落在英吉利海峡之中,是英格兰最大的岛屿。(译注)
[27] 南华克(Southwark),位于伦敦中心的一个城区,在历史上曾是萨里郡的一部分。(译注)
[28] 埃塞克斯郡(Essex),位于英格兰东南部,是一座名誉郡,曾是撒克逊七国之一。(译注)
[29] 详见注释[23]。(译注)
[30] 戈德温伯爵于1053年在参加了一次皇家宴会之后突然去世,现认为死亡原因为中风。(译注)
[31] 麦克白(MacBeth,卒于1057年)于1040年杀死了邓肯一世(Duncan I,约1001-1040)成为苏格兰国王。(译注)
[32] 这里指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译注)
[33] 格里菲斯(Griffith,威尔士语为Gruffydd ap Llywelyn,约1007-1063或1064),自1055年起为威尔士国王。(译注)
[34] 此事件发生于1064年,诺曼历史学家声称哈罗德此次航行的目的是被派往诺曼底向诺曼底公爵威廉宣誓效忠(那时爱德华已经确定立威廉为王储),但并没有确凿的历史证据证明此事。(译注)
[35] 蓬提厄(Pontieu),位于法国北部,后与五个伯爵领地一起组成了现今的皮卡迪大区。(译注)
[36] 鲁昂(Rouen),中世纪诺曼底公国首府,现为法国上诺曼底(Haute-Normandie)大区首府。(译注)
[37] 这里指的是埃德蒙(Edmund II,Ironside,约989–1016),又称埃德蒙二世,英格兰国王,1016年4月至10月在位。根据《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记载,他因勇猛抗击斯堪的纳维亚人入侵而被称为“刚勇王”。(译注)
[38] 爱德华(Edward,1016–1057),斯堪的纳维亚人征服英格兰之后,卡努特把据说当时只有几个月大的爱德华和其兄弟埃德蒙一同送到瑞典,并授意瑞典国王奥拉夫(Olof Skötkonung)杀掉他们。但是奥拉夫没有照做,而是把两个孩子送到了基辅。1057年,爱德华回到英格兰,不到两天就去世了,死因不明。由于一直流亡海外,他也被称为“流放者”(Edward the Outlaw)。(译注)
[39] 圣保罗大教堂(St.Paul"s Cathedral),坐落于英国伦敦,位于伦敦泰晤士河北岸纽盖特街与纽钱吉街交角处,巴洛克风格建筑的代表,以其壮观的圆形屋顶而闻名,是世界第二大圆顶教堂,它模仿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是英国古典主义建筑的代表。(译注)
[40] 阿黛勒(Adele,亦拼写为Adeliza),生卒年均不详,根据早期诺曼历史学家(如奥多里克·维塔利斯)的记载,她曾被许配给哈罗德为妻。勿与“征服者”威廉的另一个女儿、布卢瓦伯爵夫人阿德拉(Adela of Blois)混淆。(译注)
[41] 圣邓斯坦(St Dunstan,909–988),出生于英格兰萨默塞特郡,曾担任格拉斯顿伯里修道院院长、伍斯特主教及伦敦主教,后来被封为圣徒。邓斯坦曾被多位英格兰国王重用。(译注)
[42] 淋巴结核触摸疗法(Touching for the King’s Evil,这里King’s Evil特指淋巴结核),在中世纪英格兰和法国,人们普遍认为国王的触摸能够治愈这种疾病。在英格兰,这种行为始于“忏悔者”爱德华统治期间;而法国则始于腓力一世(1052-1108)统治期间。(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