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贝斯会议[1]有感
英国国教喜欢家丑外扬。考虑到方便和扼要,我以这个比喻性的陈述开头。同其他一些民间或教会组织相比,英国国教的家事的确是公之于众了。有料宣扬是一回事,而断言自家无不可告人之事则未免有点夸海口的味道。兰贝斯会议报告(一九三○)的读者若是对英国国教的脾性没有一点了解的话,恐怕会觉得这一文献不仅难读,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有误导之嫌。要读懂这份报告,得先要读一读先前的会议报告,并且要对英国国教这个最最古怪的机构组织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才行。
会议本身当然要比任何关于它的报告重要。我是说,在整个兰贝斯会议的历史上,每届会议都有其地位,而且这次会议体现的宏观方向和趋势要比任何时候根据得出的结论所制订的方针都重要。说能够发现某个重要的方向并不意味着要去赞赏没有目的的变迁。但我怀疑,很多本次会议报告的读者——尤其是那些游离于圣公会团体之外的读者们——会打算发现(或者说准备来谴责,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是找不到的)罗马教皇教谕所传达的清晰明确的裁决。乔治·马尔科姆·汤姆森先生就是一例,在他的一系列手册[2]里,汤姆森生动的文笔触动我许多思考。兰贝斯会议报告和教皇通谕,这两者实无相似之处,在写作意图上存在着根本差别。也许“通谕文件”,这个会议报告一开头就出现的、表示指导大主教辖区交流的术语,它本身就有误导作用,因为在许多人看来这词儿暗示了de fide et moribus[3]的最高权威声音;而对于那些希望听到绝对意见和严密精确话语的人来说,这些建议和虔诚的期望难免会令他们备感失望。像汤姆森先生一样的许多人会声称,他们从报告中读出的只是陈词滥调、自相矛盾和模棱两可的言论。兰贝斯会议报告不应被视作在信仰和道德问题方面的绝对教令,就这点而言,报告中表述的意见在未经教士会议批准之前并无强制力。作为整体来看,此报告是对教会今后发展方向的描述,而非在信仰和行为问题上对信徒的一种训导。
在冒然评论这份报告之前,还有一个因素我们应加以考虑,那就是这份报告的构词行文。我毫不迟疑地承认,报告中有些地方在我看来纯粹是冗长的赘语;一些地方有点含糊其辞;还有一些地方表达拙劣,至少在那些没有这方面知识的普通读者看来如此;有一两个建议是我不敢苟同的。三百个主教聚集一起,针对最重大的事情融汇交流意见,最终结论却略带无稽——这个结果不容我们幸灾乐祸。我不想就任何主题对任何意见——尤其是我所认识的二百九十九个人的意见——发表看法。让我们想想在每个出版高峰季节,一些时下著名的科学家、教授和文人,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将产出多少无用之作。让我们想象一下(如果我们能想象这些人意见相投到如此程度的话)一封由以下这些人——比如,赫·乔·威尔斯先生、萧伯纳先生和罗素先生,或者怀特海教授、爱丁顿[4]教授和金斯[5]教授,或者弗洛伊德博士、荣格博士和阿德勒博士[6],或者默里先生、福塞特先生、赫胥黎兄弟和美国的牧师波特博士——所合力写就的教谕信函,会有多么荒唐吧。
考虑到这个对比后,我想,先对付报告中最乏味的章节,然后再讨论最受关注的章节会比较有帮助。令我遗憾的是报告中一些在我看来最精彩的部分,如“基督教的上帝观”这一章被读者忽略,而那些最容易引起小报读者激动的章节却大受追捧。但假如你要写关于这份报告的评论,你势必得就这些已经被说得没有新意的章节发表自己的见解。关于“年轻人及其天职”这部分的报告表明主教们听从了平庸大众关于该话题的胡言乱语,或者关于主教们该相信什么的市井杂谈。主教们一开篇就提出声明,而这声明在任何一个聪明的读者看来都是没有必要的。“我们一开始就强烈反对以下说法,其谓,和过去的几代年轻人相比,今天的年轻人整体上在道德和宗教方面都要略逊一筹。”今天的年轻人“整体上”在任何方面都不比过去那几代要来得好或者来得差,这点应该是显而易见的。那个声明没有多大意义,因而无需占据我们太多注意力。“在年轻一代中存在着知性迸发的迹象。”这句话里新闻语体特有的夸张口吻要是收敛些就好了。整一代人当中几乎不可能有什么知性的迸发,因为无论哪一代人,真正能在知性上大受激发的,总是并且在任何地方都是凤毛麟角。我想,公正地来讲,主教们可能说的是这个意思:我们的确是可以在某些受过教育的年轻人当中找到一种对教会的尊重,这种尊重源于对历经两千年才形成的知性能力的认可。对哲学感兴趣的人总是少数。二十年前喜欢思考形而上学问题的年轻人通常漠视神学,但同我那一代年轻人相比,我相信今天有着同样爱好的年轻人更愿意相信神学是一门男性化的学科。就算人们接受信仰的能力没有增长,那么,起码反对信仰的偏见有所减少。在艳羡时下青年能有此正面转变之前,我们也不妨祝贺他们生逢其时。报告中说,“众所周知,这一代年轻人……公然拆去帐篷,开始前进”——我希望此刻那五十个赞成这个消极比喻的主教当中能有相当一部分人持反对意见。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大麻烦:不仅是年轻人,连中年人也在前进;每个人都在前进,至少在舰队街[7]看来是如此;目的地是哪儿并不要紧,可耻的是坐着不动。
当然,从某角度来看,年轻人不过是中年人思考和议论所得结果的表征。我注意到那五十个主教谨慎地提到“一些有着公认才能和地位的作家所发表的作品不恰当地支持了与基督教教义起正面冲突的两性关系的观点。”我倒是希望他们能提一下这些作家的名字,因为不幸的是,在英国有着“公认才能和地位”却不被官方认可的作家仅有两位:詹姆斯·乔伊斯先生和戴·赫·劳伦斯先生。在不戳破的情况下,这五十个主教错过了跟针对这两位极其严肃且日益精湛的作家的非难撇清关系的机会。[8]然而,如果那五十位主教心里想的是伯特兰·罗素先生或甚至是奥尔德斯·赫胥黎[9]先生的话,那么,他们为之忧虑的事在我看来倒是值得欣喜的事。因为,假如年轻人的精神散漫如山雀、头脑愚钝如呆鹅,他们就不会满怀热情地呼应这两位抑郁的生命拥护者了。(我不是说赫胥黎先生和罗素先生有许多共同之处——尽管前者在某种程度上是通过阐述一个没有哲学的世界将是多么的糟糕而一举成名,可是在他的作品中我没有发现任何哲学的印记。)我丝毫不遗憾罗素先生的观点——或者说,他那些我们可称为残弱的“幸福之道”的观点——能被公然地阐述和维护,我反而为此感到欣慰。这些观点让我们明确了并没有什么公正的道德可言,而这正是整个十九世纪极力想遮掩的。对任何头脑清楚的人来说,他的信仰如何,他的道德也将如何。假如我的宗教信仰和罗素先生的相同,那么我的行为观念也很可能会同他的一样。有一点我自己心里很清楚:我之所以选择了我的信仰不是为了用它来为我的行为观念辩解,而是用以改变我的行为观念并使之符合我所理解的我的信仰的内涵。真正的冲突并不在于一套道德偏见和另一套道德偏见的冲撞,而在于有神论和无神论信念的不同,而这种分隔的界限应该划分明确,这对所有人来讲都是有好处的。当我年轻的时候,解放一念颇是吸引喜欢冒险的心灵;并且,在我上一代人看来,它一定是非常激动人心的。但主教们口中的年轻人如今已经白发苍苍了,解放在变得令人尊敬的同时也失去了它的魅力。的确,已入中年的罗素先生所宣讲的幸福之道,在我看来是如此平庸,是如此高尚而一本正经,以至于它根本无法打动年轻时候的罗素先生本人。对于那些初入这个由罗素先生和其他人创造的世界的年轻人,所谓幸福之道实在没什么启迪。年老的一辈因能摆脱偏见而感到自满;所谓摆脱偏见,就是说服他们自己相信只有他们的行为举止才是唯一合乎道德标准的行为举止,但对那些本来就没有偏见可抛的人来说,这话就没有多大意义。基督教道德观之所以能够在内涵和自由上取得不可估量的丰富和完善,是因为它被视作基督教信仰的结果,而不是强加专横非理性的做法之故。这种新的自由所剩下的是它匮乏的情感生活,最终能拥有多彩、优雅和深刻的生活乐趣的还是基督徒,时间会证明这一点。
在结束年轻人这个不怎么有意义的话题前,我必须谈及另一个方面,也就是今天的年轻人较之他们上一代人有优势的方面,这和我们的话题不无关系。(我不喜欢“一代人”这个词,它在过去十年里成了一种护身符。我写了一首叫《荒原》的诗之后,一些对该诗较为满意的评论家称我表达了“一代人的幻灭”,这简直是一派胡言。我可能代替他们表达了他们自己的幻灭错觉,但这和我的写作意图毫不相干。)自十八世纪以来,对教会发展起最大消极作用的影响因素之一,是社会的上层、中上层和崛起的阶级把英国国教视为政治力量和社会地位的必要条件。有迹象表明,今天的情形和过去大相径庭。例如,几年前,我出版了一本题为《兰斯洛特·安德鲁斯》的散文集,一位匿名评论家在《泰晤士报文学增刊》上刊登了我只能描述为逢迎讨好的讣告模样的评论。他用一些非常严肃而又极其诚恳的言辞指出我突然止步不前了——我不知道他认为我该往哪里前进——而且,让他大失所望的是我无疑是朝着一个错误的方向前进。不知何故我失败了并且承认了自己的失败,我即便不是一个迷失的头领,也至少是一只迷失的羔羊。更甚者,我还是个叛徒,那些跨越荒原来到希望之地的人们可能会因没在新圣人的名册中见到我的名字而潸然落泪。我想恐怕只有少数几个人觉察出这一观点的古怪,然而这观点的出现——在不仅是我们最好的也是最受推崇、最有名望的文学期刊上的亮相——让我看到了时代的希望。因为它意味着英国的正统信仰最终摆脱了尊贵体面的重负,一种新的体面的出现承担了这个重负。那些一度被视为智识上的漂泊者的人,现在却成了虔诚的朝圣者,兴高采烈地踏着脚下那条不知从哪儿开始也不知通往何处的道路,吟唱着他们的圣歌,沾沾自喜着自己“在前进”。
改变后的这些情况是如此盛行,以至活动于知识界与宗教界的人都会感受到一种奇怪而又令人异常兴奋的隔离感。当然,新的正统信仰有许多种形式,而且一个宗派成员有时可能会贬低其他形式的信仰,但不管如何,体面尊贵的轮廓非常分明。米德尔顿·默里先生[10]——一直传闻,说他那备受推崇的新宗教信仰“在前进”,尽管尚未普及到我们[11]——的一家之言曰:“言语并不重要。如果我们能重新创造意义的话,所有宗教信仰的所有言语就可以任我们使用,而且我们不会再想去用它们。”我很想指出,默里先生手头已经有这么多词语供他使用,其中包括他自己创造的,他根本没必要引用他人的言语。一位比默里先生更有名望的作家,因为他是一所美国大学的教授,叫诺曼·弗尔斯特——他是人文主义的领军人物,一个坦率地承认自己除了已与之断绝关系的新教教义外,对基督教知之甚少的人——他推崇人文主义,因为它对那些“没法在自身找到精神谦卑的召唤的人”有吸引力!但弗尔斯特丝毫未意识到这一说法和所谓伴侣婚姻“对那些无法在自身找到精神节欲的召唤的人”有吸引力,其间并无二致。从他下一段所论述的内容来看,的确在潜意识里他对“精神上的谦卑”和纯粹的“谦卑”只有些许模糊的区分,但这种区分,即便他有所提及,也没有作出进一步论述。现在,即便不理解“召唤”这个词的宗教含义和“谦卑”这种美德的神学意义,你照样可以当一个有名望的教授,更可以是一位职业伦理学家。以上美德,在当今的文人中的确不多见。今天我们拥有为数众多不亚于上个世纪的任何年代的预言家,他们神圣庄严且衣着华丽,以一种更高级的“宗教”的名义——或者更多时候,是以所谓比以前更高级质朴的“宗教”之名——来非难基督教,这俨然已成为一种时尚。
无论我对年轻人多么不怀好感,我不相信他们能长期被“宗教”这个空洞的言辞蒙蔽。新闻界借这个或那个宗教之名对广受欢迎的名人进行大捕杀,这样的做法会持续一阵子,因为新闻界总是落后于时代的;他们会挑动那些人发表一些有关“宗教”复苏或者衰落的胡言乱语。宗教不可能复苏,因为它不会衰落。从最低的层次来看,宗教消失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假如它消失的话,许多排字工人会面临失业,我们最畅销的科学著作将会失去读者,赫胥黎兄弟的打字机将停止工作。没有了宗教,整个人类将会灭绝。根据威·哈·里·里弗斯[12]的说法,一些美拉尼西亚部落之消亡,全因无所寄托、无聊之故。宗教若真衰落,每个人都会因此受到影响,无论是星期天经常开车去兜风、打高尔夫的人,还是一丝不苟的礼拜参加者。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博士以他惯有的微妙的口吻提醒我们“把天堂留给天使和麻雀”,遵照他的暗示,我们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把“宗教”留给朱利安·赫胥黎[13]先生和弗洛伊德本人。
写到这里,我可以从年轻人这个话题过渡到报告中的另一点,我觉得即使在这点上主教们仍将他们的关注点放在年轻人身上。在第十九页上写道:
也许最引人注目的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科学和哲学思想里有许多能提供比前几代里更有利的氛围来支持对上帝的信仰。
我真希望这些主教在对我们的流行畅销书大唱赞歌前,先咨询一下教会内的资深神学家和哲学家——比如阿·爱·泰勒[14],他在《神学》上发表了一篇关于“怀特海的上帝观”的文章,十分出色。我并非不同意我刚才所引用的那段话的字面意思,也许我所贬斥的是它那过于温和的语气。我觉得人们对这些科学家的态度应该是把他们视作是为上一代科学之罪行而忏悔的人,而不是像新朋友或者新盟友那样拥戴他们。尽管我这观点可能让我显得太过严厉或者太过麻木,但要我像上述言论所允许的那样看待这时代的氛围,我办不到。我并不想贬低怀特海和爱丁顿等人提出的观点所可能具有的价值,但有一点应该明确,那就是这些作家不可能增强任何人的信仰;他们充其量只能发挥一下从那些没有信仰但可能确立信仰的人的头脑中去除偏见的实际作用:这个区别在我看来是至关重要的。
这些科学界的宗教卫士们有一个特点增强了我的怀疑,那就是他们都是英国人,或者至少都是盎格鲁——撒克逊人。我见过一些记录了从爱因斯坦、薛定谔和普朗克等人口中说出的关于宗教和哲学的言论;身为智识名流,他们起码都具有接受沙利文[15]先生访问的条件。那些言论大多都很有意思,因为它们揭示了那些有趣的科学家们的内心世界,就像沙利文先生期待的那样;这些人中至今没有一人写过一窥实在之妙境的畅销书。我怀疑大多数生活在英语国家的我们身上都有赫·乔·威尔斯的影子,我们喜欢从一些特定的规律中得出普遍性的结论,把我们在某个领域内取得的成就用作描述世界这个整体时的依据。我们喜欢持有并传播个人和私人的宗教信仰,这又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另一弱点。当一个科学家在宗教领域被给予充分自由后,他所能做的仅是给予我们他因科学知识和思想而对他日常、平庸、个人且隐私的想象所产生的想法。[16]
然而,即便是在有关年轻人的这一章节里,如果我们耐着性子去找的话,还是会发现一些睿智而且真实的言论。我们被告知“在社会的每个区域,在世界上的每个国家,年轻一代中最优秀的人在寻找的不是被掺水冲淡或是被剥夺了其应有之严肃性的宗教,而是一个不仅会给予他们攸关道德的坚定磐石和最终许可,同时也会赋予他们力量,让他们坚持不懈地去追求他们心底里所认为的最佳理想的宗教。”我希望这番话能表述得更精辟些,但它的意思却是到位的,而且重申再多次也不为过。使基督教变得简单且迎合人意是没有好处的,“年轻人”,或者说他们当中比较优秀的群体,更有可能接受一个深奥——而非浅易——的宗教信仰。有的人强调知性的理解方式,所以在非宗教执守圈里我们的确需要更具智性的信仰探索者。对于他们以及其他人而言,要强调的是克己自制、禁欲自律的方式,因为,即便是最最普通的基督徒也可以,而且必须,过一种在当今世界相对节制的生活。在当今世界,克制情感比起约束心智更罕见、更困难,一些著名的外行布道者只把“自制”理解为约束心智。反思、学习、禁欲、奉献:我们应该灌输给年轻人的正是这些观念——这一代年轻人和其他时代的年轻人的区别仅在于他们身后的那一代中年人有所不同。如果你把基督教变得容易,你就不可能吸引年轻人;但许多人却可能会因为它的深刻严格而被吸引:这深刻严格不仅是对纷乱无序的心智而言,同时也是对桀骜不驯的情感而言。
在这里,带着几分勉强但同时也带着坚定的信念,我要提及经常被谈论的有关婚姻和计划生育的第十五条决案。就这个问题来看,在一九三○年十二月的《神学》期刊上,圣体学院院长发表的论文已经分析得十分精辟出色。对于那篇陈述我只有一个建议要补充,但我并不想谈及有关诡辩的问题,这一点圣体学院院长已经非常巧妙地论述过了。我觉得,首先,会议能就生育这一话题表达完全不同于罗马天主教会的观点,这个举动既正确又勇敢。再者,会议所采取的态度要比这个问题本身更重要(尽管问题也是重要的),并且也表明了英国国教同罗马天主教在其他事务上所持的截然不同的观点。然而,遗憾的是,在立论上主教们太过依赖个人的良心道德,这样一来就损害了他们自己的独立地位所具有的优势。当然,无论什么人,只要他心存诚意和纯洁,都会从圣灵那里获得指引,但我们当中又有谁能永远保持完全的真诚,尤其是当我们本能的驱使强烈得足以冒充圣灵之声呢?
这条决案非常清楚地体现出报告的优点和弱点,以及英国国教的优点和弱点。我很肯定地认为,承认避孕和向“现代”意见妥协完全是两码事。承认避孕节育之必要是坦然面对生理常识的举措,也是在英国国教组织范围内唯一能处理这个问题的方式。但在以这样的方式断言英国国教的显著特征前,主教们必须缜密考虑前因后果——这就让人讶异了,他们的深思熟虑居然不够周全——而不是进而发表在我看来近乎于自取灭亡的声明。因为如果允许“每对夫妇”只有在头脑困惑的时候才想到要征询节育意见,这就无异于交出整个教会大本营。鉴于人类不诚实之极端——在历经数千年后,这一点对所有人来说都已再明显不过——只有极少数的人会感到“困惑”,这一事实几乎是不容置疑的。再鉴于主教们的这番言论,以下这点也几乎可以肯定:那些听取“有效建议”的诚实的少数人(我注意到话的顺序是“医学和精神信仰”)将不得不求助于一位和他们一样困惑的牧师,或者比罗马天主教神父更顽固地因这句话毫无意义而钻牛角尖。
总之,整个决案体现了英国人对常识的热爱,这点是值得尊敬的,但同时也暴露了英国国教喜欢以常识的名义颠倒是非的习惯,这点是可鄙的。在作出任何宣告之前,需要审视和分析的正是“精神信仰建议”这个问题,如果有必要,审视分析个几年也不为过。原则很简单,尽管要成功地实施可能需要时间。我并不是说要把全套忏悔和赎罪的圣礼仪式强加给教会内每个领受圣餐的人,但作为教会,它应该有能力告诫全体领受圣餐者在一些人生的具体问题上听取精神信仰上的建议,无论是神职人员还是教区居民都应认识到这种咨询的严肃性和责任。我并非没有意识到目前随着观点和理论的变化,那些寻找方向的人总能找到他们所要找的方向,假如他们知道该向何处寻找的话;这种趋势是必然的。但如果说,在某个方面个人的道德良心不能提供可靠的引导的话,那么这个方面肯定便是节育避孕一事,所以精神信仰指引应该是强制的,而且应该被明确地置于医学建议之前——当然,在这个领域,观点和理论也是不确定地变化着。简而言之,教会可能已经制订了一个极其重要的指导原则,其重要性超出对该问题本身的运用处理;然而,对该原则的宣布却被略去了。
坦白说,但我并无冒犯之意,罗马天主教会的观点在我看来大体上是这样的:所谓原则必须能明确定义且不容许有例外;此后,如有例外,可以在不改变原则的基础上来处理。我相信,英国人的观点自然而然是,原则的确立必须将所有能被允许的例外考虑在内。这样势必导致:罗马天主教会必须公开宣称原则固定不变,而英国国教则公开宣称将对情况的变化予以考虑。我希望没有必要澄清如下事实:我并不认为罗马天主教会的思维方式有失诚信,我也不支持任何指责该教会表里不一、口是心非的低劣嘲讽;它不过是人类本性的另一种诠释观念,总的来说,它是一种欲使最大多数灵魂得到拯救的方法,但这两者的差异不止于浅表。Prudenti dissimulatione uti[17]这一训导对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神学没有吸引力。在此我们又可以看到,英国国教能承认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民族(我不是指民族主义的)差别,而罗马天主教这个较之更为正式的组织却不能做到这点。在英国,怎样才算是个人自由和纪律、个人责任和服从、主动合作和被动接受之间的正确平衡?信仰和实践的分歧能被允许的极限程度为何?这些问题是作为一个英国人必须自问的。问题的答案,就算要经历迟疑和困难,也只有通过英国教会才能得到。承认矛盾的存在——有时这被讥讽为是对逻辑和一致性的漠视,是英国人的心智常见的通病——在很大程度上,其实就是承认生活本身所固有的内在矛盾,承认想要通过强加一种生活所无法驾驭的一致性来克服矛盾是不可能的。
然而,即便英国国教确认——我觉得它应该确认——精神信仰指引必须包容例外,主教团仍然有责任给指引者一定的指示。在这里我不禁要怀疑罗马天主教教义,就我见它所被阐述的程度来看,它和英国国教一样让我们有些摸不着头脑。比如:根据罗马天主教教义,哪种做法更可取——在婚姻中是采取审慎的禁欲为好,还是应不限生育、自然到达母亲的生育能力极限为止?如果是后者,那么在我看来教会似乎有义务为这样一个做法所引起的经济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因为假如你制订了一条道德法规,它在实际操作中导致不良的社会后果——例如人口过剩或者贫穷——你就有责任为这些后果提供解决方案,这点是不容置疑的。如果是前者,什么样的动机才算是正确的动机?最新的罗马教皇教谕看来是对决案十五里提出的问题有着最终的解释决定权——以悬而不决个人问题作为代价。决案十五本身同样不尽如人意,尽管可能没有更让人不满。罗马天主教的声明并没有解答以下这些问题:什么时候限制家庭规模是对的?什么时候不限制是错的?英国国教的声明则没有解答这些问题:什么时候限制家庭规模和通过禁欲的方式来限制家庭规模是对的?什么时候通过避孕来限制家庭规模是对的?
另一方面,以我的理解,决案第十五条之错主要在把一个问题隔离并独立对待。这个问题本应作为一个更普遍并应被首先讨论解决的问题——有关精神指引和权威的问题——所包含的细节来看待。我认为这个事实说明了一个导致软肋反复出现的原因。当主教团发现一个不言自明并称合心意的做法时,它往往倾向于首先考虑如何把它引进教会,而不是去寻找神学依据以证明其合理。在有关统一和博爱的建议中,这种热情的痕迹随处可见。例如(报告第一一七页),报告建议,主教有权鼓励那些与国教教会不同派别的、受过洗礼的圣餐接受者“可在他们无法亲受自身教会仪式时”,参与所处主教教区内的英国国教教会仪式。只有在特殊和临时的当地条件下才这么做,这点是没错,而且我也无意质疑,在这种主教们势必已有预见的条件下,不同教派之间在圣餐仪式上是否可行。但这个建议暗示了什么?显然,一谓非国教教徒永远不应该在英国国教教堂接受圣餐,或曰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应该鼓励非国教徒与英国国教徒交流,该建议暗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有关圣坛圣餐的看法。对于提出的创举,我们需要给出神学上能证明其合理的依据,我们需要的是某个关于圣餐仪式接受度的理论以及关于由未经主教团任命的神父来主持圣餐仪式之有效性的论证。因此,我反对的并不是接受非国教教徒领受国教圣餐礼这种做法——我并不想去攻击尚未经过辩证的理论;我反对的是尚未在神学上阐明论证其合理依据之前,就对这种做法进行传播的行为。也许神学就是布拉德利[18]所谓的哲学:“替我们本能相信的事物寻找的拙劣借口”,但我觉得神学也可以是替我们本能相信的事物寻找合适的理由。可是,如果英国国教会无法找到这样的理由并让它们被信徒当中具有较高哲学素养者所理解,它还能做什么?
在我看来,同样的危险还出现在关于历史上主教团的声明。我怀疑,马尔科姆·汤姆森先生意在寻找罗马天主教观点,或者能站得住脚的罗马天主教观点之一(外行人自然会这么做)而不得后,选取并夸大了一种可能对该教会观点的曲解,从另一方面看,他的确指出了一个我们应该意识到的危险。他引述报告中的文字:
尽管我们支持历史上的主教团作为英国国教应该参与的任何统一形式中的必要部分……我们不要求别人接受这些理由,或者接受任何把主教团作为统一条件的理论和解释。
主教们支持这个严正声明,我很肯定是基于以下这样的考虑:教会对主教团的性质从不是持着单一僵化的论调。即便是罗马天主教,以我的理解,也至少有两种能站得住脚的理论。但这种神学上的微妙之处一般外行人是不会注意到的。汤姆森先生那本有趣的册子的最大价值,在我看来,就是揭示了报告的某些行文措辞可能会引起歧义。在下面这点上我同意他的观点,就是“我们不要求别人接受这些理由”这段文字可能会被误解为“我们不要求别人接受任何除了权宜之计以外的理由”:换言之,为了达到一种团结的假象,我们恳请非国教徒接受主教团,把它视作一种无损大体的形式。
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英国国教和自由教会[19]之间的“对话”在我们这个时代会产生任何成果,我宁可它没有,因为这个收获的任何成果都会是过早采摘的不成熟的苦果。但同时我也无法附和那些声称教会举棋不定的指责,说教会对黎凡特人[20]和瑞典人是一种说辞,对卫理公会派又是另一种讲法。对任何最终无法落实大统一方案的任何统一形式的设想都是缺乏远见的领导;尽管局部的统一能让我们暂时高兴,但只有“全面统一”才是唯一可靠的理想。当然,对卫理公会派教徒而言,英国国教欠他们一个沉重的责任,就好像罗马天主教会欠我们一个交代一样。当英国国教的主教们意图与乌普萨拉以及君士坦丁堡结成联盟之际,却浑然不顾让当初脱离国教会出走的人的子孙后代归返回国——我相信,如果以前的十八世纪与当下的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一样的话,当初的那些人根本就不会离开国教会——这种轻忽淡忘的行为简直是厚颜无耻。在这样艰难的谈判中,教会的确名正言顺、尽职地棋下两边:这点正好说明了在眼下这个关键时刻,英国国教正是被委以努力实现基督教统一重任的教会。在实现这个重任的过程中也存有风险,这些风险在还只是潜在可能的时候就已经被当作真实情形:英国国教面临在同东正教教会和波罗的海教会谈判时可能被东正教同化的风险,以及和非国教徒谈判时可能被福音派新教会同化的风险。但我不相信那些主教会像报告所言的那样向英国的非国教徒允诺东部教会权威所痛斥之事。相反,在我看来,那些著名的非国教徒,在他们的反对声多于支持声的态度中,显示了主教们的做法恰如其分。我们和其他东正教会的分歧点简单又直接,而且几乎已经就要弥消了。要赞同一个和你血统不同而信仰稍异的人要比赞同一个和你血统相同却想法不同的人来得容易,因为那些有着相同血统的人之间不相关的分歧比那些有着不同血统的人之间的相关分歧更不容易解决。由英国国教徒和自由教会教徒之间的分歧造成的问题要比(我们还是承认为好)英国国教徒和瑞典教徒之间存在的问题复杂得多。我们和自由教会的教徒们在教义上的难以调和在社会、当局和政治分裂的环境下以及双方所持偏见的传统中变得更为复杂,很可能要经过好几个世代的努力,神学和等级制度的问题才能被剥离出来并受到正视。一九三○年的兰贝斯会议在这个方向上取得了如下成就:它确定了英国国教在面对自由教教徒时所不能越过的限度;国教会任何超出这个限度的让步都是自取灭亡——任何让步都会导致将可能的最重要的成员纳入一个由自治教派组成的、既没有稳定性又没有重要性的松散联盟。
然而,想要实现和东正教会达成统一的圣餐仪式的这个想法,其价值远非表面所彰显。随此举而来的是一种更宏伟的稳定希望,而不是从前那种虚实难分,那种鲜明地标识着体制特性的稳定。至于教义方面的问题,对英国国教的主教和东正教代表之间讨论的总结(第一三八页起)意义尤为重大,尤其是第十一段:
英国国教的主教声明,在圣餐仪式上“基督的身体和血在上帝的晚餐中确切无疑地被信徒分享”,“基督的身体只有以一种神圣宗教的方式才得以在晚餐时被给予和分享”,而在圣餐仪式后,被作为献祭的剩余部分,按照圣礼的讲法,应被视为是基督的身体和血。而且,英国国教传授有关圣礼献祭的教义,这在坎特伯雷和约克大主教在英国国教神职授任问题上对教皇利奥十三世[21]的回答中有解释:在供奉圣餐祭品时,英国国教教众祈祷“通过您儿耶稣基督的美德和死亡,通过对圣血的信仰,我们和您所有的教众都将得到赎罪以及由他的受难所带来的益处”,包括全体信徒,无论活着还是已逝。
对一个其地位在国民生活中不断变化的教会来说,英国国教和东方教会的统一至关重要。我们仍然而且正当地把英国教会视为“国教”,但“国家”这个词在这个语境中已经不再表示它从前的意思了。我完全赞同马尔科姆·汤姆森先生,或是任何苏格兰人、爱尔兰人或者卫理公会派教徒反对把圣保罗大教堂仅仅乏味地描述为“大英帝国的教区教堂”。这个“帝国”教会,也许受到罗瑟米尔勋爵[22]、比弗布鲁克男爵[23]、里德尔勋爵[24]和卡姆罗斯勋爵[25]这四位帝国主义福音使者的拥护,会成为比十八世纪埃拉斯都派教会[26]更令人憎恶的教会,因为前者比后者更低俗。我宁可相信国教教会正步步趋近我所想象的那种教会:不是“英国教会”,而是全国性的“在英国的天主教会”。
在过去的三百年里,教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不断变化着。我并不打算在本文中讨论政教分离这个难题,在过去几年里使得教会和政府问题变得更敏感的实际困难和反常现象并不是我此刻关心的问题。我也不打算预测两者未来的关系,或者为如此复杂的一个问题轻易提供任何答案,或是在教会本身的范围内讨论今后的教令。对于政教分离这个话题,我不打算发表任何看法,首先因为我还没有决定这么做,其次是因为在我看来,一个对此话题没有任何深究的外行人要就此公开发表自己的看法有些不合适。我只考虑在过去三百年里发生的政治和社会变化。早期查理时代意义上的国家教会取决于国王、强势的大主教和首席牧师之间微妙的和谐关系。也许劳德派教会来得太迟,以至于对我们而言它不过是徒有等级形式的教会罢了。十八世纪政治和社会意义上的国家全能论也已过时,不会再有霍德利[27]之辈了。现在,从事神职并没有太多经济或社会优势;只求稳定牢靠的小人物会谋求公职,而稍有野心的则到城市寻找成功的机会。从事神职对人们越来越没有吸引力,那纯粹只是一种天职罢了。我猜想首相的权威恐怕也在缩水:我相信现在没有一个首相——可能除了罗瑟米尔勋爵以前提名过的布伦特福德勋爵[28]以外(幸亏上帝庇护,没让他成功)——敢冒险把自己的选择强加于教会的主教任选,或者做出任何未经咨询最妥善权威部门的事来。下议院曾将国教教会视为它在英国唯一还有一点控制权的最后现实而紧抓不放,但最后却也不得不放弃这个滞后的权力阴影。唯一剩下的权力是那些我们必须认真对付的——财政部和英格兰银行的高管。
无论是确立国教之官方巩固地位,还是采取政教分离,英国国教都不可能沦落到仅仅是某局部教派的地步,除非它采取非理性的自杀行为。比如,罗马天主教在英国就是一个教派——即便在这层意义上,英国国教也不可能沦落至此,我说这话并无冒犯之意。英国国教被天主教同化,要比在英国的罗马天主教被英国化要来得容易;如果英国国教因罗马教会的分裂势力而受损,那么罗马教会也会因英国国教教会的分裂势力受影响。如果英国要在明确可感的程度上皈属基督教的话,这只有通过英国国教才能实现。
回到本文第一段所谈的话题,英国国教教会的形象很容易被歪曲,不是被美化就是被丑化。对英国国教祈祷书的突发热论,布伦特福德勋爵和卡申登勋爵[29]的鼓劲参与,发生在圣保罗大教堂的“争执”,伯明翰主教辖区的波折,新闻界意识到教会事务中有时也会存在好材料,有关英奇教长[30]的新闻报道,大众神学文学的畅销等等;所有这些都显示了人们今天对教会所表现出的浓厚兴趣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同样的分歧意见也可被理解为教会濒临分裂瓦解的标志,或是教会内短缺神职候补者和资金,或是教会和政府之间反常且令人汗颜的关系,或是被大众称作“新道德派”的造反,以及英国的多数男女信众虽然尚未抛弃信仰却对信仰所要求的义务视若无睹这一明显的事实:这些迹象似乎都暗示了教会即将垮台或瓦解。
在极大程度上,我把这种现象理解为不外乎是时势变化所伴随而来的症状,不仅是英国国教,全世界的普世教会都存在这种症状。正如我前文已提过的那样,英国国教不再是,也必须不再是旧的民族主义或者埃拉斯都派的国家教会。它那貌似丧失殆尽的崇高权力或是邪恶的权力,不然就是日渐过时的权力,是权力的阴影罢了。来自外部的政治压力,一种在十六、十七世纪时起到凝聚作用的政治压力,现在除了以人们对天主教会的恐惧这种形式存在之外,早已荡然无存。对于内部分裂产生的社会瓦解后果的恐惧也已不复存在,因为分裂瓦解早就发生了,而且对它的恐惧已经被一种对重构所抱的微弱希望所取代。政教关系的问题——在此我并不只想到英国国教,同时也想到了任何国家的教会会众,以及关于圣座的那些多重复杂的问题——像以往一样敏感,而且总是以新的形式出现。我相信,尽管面前横着这些看似无法解决的问题,英国国教正在巩固自身作为天主教会分支的地位,作为英国的天主教会的地位。此刻我想的并不是教会中某一教派发动的蓄意争斗,而是一系列非由人手掌控的必然事件。
写到这里,我必须先暂时转移一下话题来抗议马尔科姆·汤姆森先生的一些假设。这些假设不光为他所有,那些只有在读报时看到报道才对教会事务感兴趣的人同样也会持有这些假设。汤姆森先生在撰写他慷慨激昂的手册《苏格兰教会能否存活》[31]时,对英国国教中天主教徒、福音派教徒和现代派教徒这三者间众说纷纭所显示出的活力大为赞赏。如果只是作为一种打击长老会教徒的手段,他可能出于形象的考虑略微夸大了这些分歧。我认为他在看待兰贝斯会议上的主要错误在于他在谈论报告时脱离了英国国教发展的历史背景,并且把报告当作某个个体之智慧所造,而非三百众人智慧之集合。在一些问题上,他不仅缺乏远见,还明显有误导的倾向。汤姆森先生是一个非常喜用比喻的人,他的心里满布着各种影像隐秘暗道(很短的通道)、摆渡、驳船以及其他从坎特伯雷到罗马的简便交通工具。例如他谈到:
数位著名英国天主教徒的职业起到了增强公众猜疑的作用。因为他们有这样一个习惯,就是把英国国教当作一个接点而不是终点。
我看不出单凭“数位”怎么能形成一种习惯。除非汤姆森先生想暗示,单凭诺克斯神父和弗农神父[32]就形成了脱离英国国教的“习惯”。我倒想知道那些转变信仰的“为数不多的著名作家”的名字:我很怀疑汤姆森先生的名单里会有许多我不认识的名字——他的一两个改信者可能皈依了长老教;而且,基于那些我所认识的名字来看,那些人的名气并不响。我猜,一个英国天主教徒改宗罗马天主教,会比一个低教派徒改信罗马天主教更轰动、更有炒作价值。我承认,对于一些人来说,他们的灵魂在罗马之外无法得到满足。假如英国天主教成功地帮助了少数这样的人找到他们的归属,我为此甚感欣慰;但假如英国天主教帮助了一些在罗马那片土地同样会感到不安适的人脱离英国国教,那么,我相信它同时也帮助了更多的人——恕我无法举出反证数据——留在英国国教内。比如,为何哈利法克斯爵士[33]不干脆改变自己的信仰,为自己节省点麻烦、辛劳和失望?为何布伦特福德勋爵和卡申登勋爵没有受其他教派的影响各自皈依循道宗和长老派?根据报纸的定论,英国国教应该要么被分成天主教徒和现代派教徒,要么是天主教徒和福音派教徒,或者有时被分为天主教徒、现代派教徒和福音派教徒。假如区分果真如上述那样清楚,那么就干脆可以自动划清界限。对于会把英国教会和布伦特福德勋爵、伯明翰主教以及《教会时报》联系起来的那些人而言,英国国教之所以还存在,是惰性使然,是基于种种原因而不愿废弃这个庞大的机器工厂之故。
对于像马尔科姆·汤姆森先生那样从相对安定的爱丁堡、拉萨或罗马来到英国的事不关己的旁观者而言,英国国教的混乱看似致命。当一位主教写信给《泰晤士报》[34]而引起牧师们赶忙给予严肃回复时,当甚至像我这样普通的人都能引用像布伦特福德勋爵和伯明翰主教这样的名人作为逗趣消遣时[35],我们至少还有误解的机会。当然,我们必须注意:这样的言论自由和意见分歧万万不能超过限度——而这个限度,我认为,已经被超过了;但重要的并不是礼拜仪式的统一性,而是教条的稳定性。当然,有些意见分歧的性质是根本和永久的,但要说这对教会本该拥有的智性生命不是一件好事,我可不敢苟同。当这些不同意见在报纸杂志上公之于众时,它们通常是以两种或更多被严格管制、相互敌对的势力所代表的清晰明确且不可调和的观点之形式出现的。但实际上,每个被划分的教派内部也有分裂,而且教派之间的分界线相当模糊。你无法界定一群人是“现代派教徒”:有天主教徒会称自己是“现代派教徒”,也有福音派教徒会这么称自己;还有一些人,对他们而言,现代主义不过是混乱的思想。我认识一些福音派教徒,对他们来说,巴恩斯博士[36]的名字要比哈利法克斯爵士的名字更令人反感。有人并不总是认同《教会时报》的编辑,《现代教士》中的文章有时会感动我,让我赞赏。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英国国教内部的分歧是一个有机体健康的征兆,它们的存在在同等程度上使英国国教成为承担统一重任的不二人选。
一九三○年的兰贝斯会议在这个方向上标志着一个重要阶段,超出了前几次会议的成果,确认了英国国教的包容性。尽管在细节方面有些缺陷和模棱两可的声明,但是,兰贝斯报告还是会起到加强教会内部和外部力量的作用。它更进一步明确了英国国教对不信奉国教者包容的限度以及对东方和波罗的海地区教会的接纳程度。这一进步,对这个在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日益分化的世界,有着不可小觑的重要性。今天,在我看来,普世教会要比异教罗马以来的任何时候都更普世。我不是说我们这个时代特别腐败,每个时代都有其腐败之处。我说的是,在可测定的时间里,基督教不是——也不可能仅仅只作为——“官方”宗教,尽管在特定当地限定情况下曾是如此。这个世界正在尝试创造一种文明的、非基督教的意识心灵。这个试验将会失败,但我们在等待它失败的时候得非常耐心;同时,我们得赎回时代,这样信仰才能幸存于我们眼前的黑暗时期,才能复兴并重建文明,才能遏止世界自取灭亡。
卢丽安 黄星烨 译
* * *
[1] The Lambeth Conference,由坎特伯雷大主教召集圣公会全体主教举行的十年一次的会议,第一届会议于1867年召开。1930年召开的第七次大会颁布四项决议:在有限情况下,允许避孕;反对以战争作为平息国际争端的手段;宣布对堕胎的憎恨;反对教会内种族隔离。
[2] 《兰贝斯会议》(The Lambeth Conference),由乔治·马尔科姆·汤姆森(George Malcolm Thomsom)先生编写,收入标准文集(Criterion Miscellary)。——原注
[3] 拉丁文,关于信仰和道德。
[4] Arthur Stanley Eddington(1882—1944),英国天文学家、物理学家和数学家。
[5] James Hopwood Jeans(1877—1946),英国物理学家、数学家。
[6] Alfred Adler(1870—1937),奥地利精神病学家。
[7] Fleet Street,位于伦敦中部,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一直都是英国许多报纸的总部。
[8] 不久前,在布伦特福德勋爵(Lord Brentford)任内,我曾建议,假如我们终究要有一个审查制度的话,那么就应该把它设在兰贝斯宫;但我估计那些为数不多的看过我建议的人以为我是在开玩笑。——原注
[9] Aldous Huxley(1894—1963),英国小说家、评论家,代表作有《美丽新世界》等。
[10] John Middleton Murry(1889—1957),英国作家,与劳伦斯、福斯特及布卢姆斯伯里智识圈友好,他首任妻子为短篇小说家凯瑟琳·曼斯菲尔德。默里于上世纪三十年代主编杂志《埃德尔菲》(The Adelphi),力倡浪漫主义自由思想,与艾略特主编、力倡传统信仰的《标准》(The Criterion)时有交锋争辩。
[11] 也就是,在1931年。——原注
[12] W. H. R. Rivers(1864—1922),英国医学心理学家和人类学家。
[13] Julian Huxley(1887—1975),英国生物学家、哲学家、作家。
[14] Alfred Edward Taylor(1869—1945),英国哲学家。
[15] Ed Sullivan(1901—1974),知名美国娱乐新闻作家兼电视节目主持人,在其访谈节目中访问当代精英,如本句提到的三位科学家。
[16] 我在1931年12月6日的《泰晤士报》上读到标题为“宇宙的本质: 爱因斯坦教授改变了主意”的报道,以下新闻来自纽约:
“昨天,爱因斯坦教授在位于帕萨迪纳的卡内基研究所为一群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举行关于他统一场论的讲座,在九十分钟的讲座临近尾声时,爱因斯坦教授震惊了他的听众,他微笑着称道:‘宇宙不可能跟那个对称球体宇宙的旧理论有任何相似之处。’
“他说那个理论,在新的等式下是不可能成立的。就这样,他把他先前关于宇宙和它所占的空间是静止且匀质的假设和他的荷兰天文学朋友德西特(De Sitter)关于宇宙是静止但不匀质的观点统统推翻。后者的观点是基于这一假设: 不是物质决定空间,而是空间决定物质,故而决定宇宙的大小。
“听爱因斯坦教授宣布他的新理论的天文学家们说,这表明教授接受了两位美国科学家的观点。一位是在威尔逊山天文台工作的天文学家埃德温·鲍·哈勃博士(Edwin P. Hubble),另一位是加州理工学院物理学家理查德·托尔曼博士(Richard C. Hace Tollman),他们认为宇宙是运动的,尽管在空间上是均匀分布的。按照哈勃博士和托尔曼博士的观点,宇宙在不断地膨胀,物质在不断地转化为能量。”
关于科学对宗教的态度的启示的下一篇章,我相信,将会出自哈勃博士和托尔曼博士。——原注
[17] 参见《神学》(Theology),1930年12月,第307页。有人向我指出这里 dissimulatio 应该翻译为“圆通”(tactfulness)而不是“掩饰”(dissimulation)。但所谓圆通,即不要问笨拙的问题,这在我看来跟冒充和掩饰没什么区别。——原注
拉丁文,审慎的掩饰。
[18] Francis Herbert Bradley(1864—1924),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逻辑学家,新黑格尔主义的代表。
[19] Free Churches,基督教内主张政教分离的支派,坚持国政与教政不可重叠甚或交互授予。部分苏格兰以及北爱尔兰的长老教会也冠以自由教会之名。
[20] Levantine,来自地中海东岸区域的人,尤指今黎巴嫩、叙利亚附近中东地区的基督徒。
[21] Pope Leo XIII(1810—1903),意大利人,1878年任教皇。
[22] Lord Rothermere(1868—1940),英国现代报业大王,《每日邮报》(Daily Mail)、《每日镜报》(Daily Mirror)等的经营者。
[23] Lord Beaverbrook(1879—1964),英国报业巨富,执掌《每日快报》(Daily Express),并于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担任英国内阁成员,为保守党决策者之一。
[24] Lord Riddell(1865—1934),英国伦敦报业巨头。
[25] Lord Camrose(1879—1954),英国伦敦报业巨头。
[26] Erastian Church,由埃拉斯都(Erastus,1524—1583)而得名。该教派把教会视为一种社团,乃是照国家所订的规章而建立。
[27] Benjamin Hoadley(1676—1761),英国主教,因班戈之争而著名。霍德利拒绝承认教会在信众个人的圣餐仪式选择上具有绝对权威,此观点引发英国国教内部高低教派(即亲罗马派和亲清教徒派)的争论,并导致低教派的“宗教自由”主张占上风。
[28] Lord Brentford(1865—1932),英国保守党阁员、政治家,曾任英国内政大臣。
[29] Lord Cushendun(1861—1934),英国保守党阁员、政治家,曾主掌外交事务。
[30] William Ralph Inge(1860—1954),英国基督教新教神学家,于1911至1934年任圣保罗大教堂教长。
[31] 海豚出版社(The Porpoise Press),爱丁堡。——原注
[32] Ronald Knox(1888—1957),英国神学家、侦探小说作家、圣公会牧师,1917年改信天主教,以重译《圣经》闻名。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英国有数起知识分子以及英国国教教士改宗罗马天主教的事件,弗农神父(Father Vernon Johnson)与诺克斯神父即在此列。
[33] Lord Halifax(1839-1934),毕生致力全基督教运动,并倡导在英国国教系统内重行修道院制度,欲弥平英国天主教与罗马天主教之嫌隙,力促卡尔莱尔修士(Father Aelred Carlyle,1874—1955)设立修道院,不料数年后卡尔莱尔修士偕同多名修士改归罗马天主教,引发社会热议。
[34] 一封由达勒姆主教(Bishop of Durham)写的惹人注意的信,刊登在1930年12月2日的《泰晤士报》上,回复极少。——原注
[35] 当我用“逗趣”(comic)这个词时,我指的是它的本质而不是作用。——原注
[36] Ernest Barnes(1874—1953),英国数学家、神学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