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冶性的讲演集

作者:索伦·克尔凯郭尔
陶冶性的讲演集

本卷是对克尔凯郭尔1843年和1844年陶冶性讲演和三个想象讲演的(共计6个讲演)的汇集。

索伦·克尔凯郭尔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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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斋文集

止斋文集

诗文别集。宋陈傅良撰。五十一卷,附录一卷。傅良字君举,号止斋,温州瑞安(今属浙江)人。乾道进士。教授泰州,累迁起居舍人。宁宗朝,为中书舍人兼侍读,直学士院。嘉泰间,复知泉州,进宝谟阁待制,终于家。谥文节,学者称止斋先生。文章擅名一时,著有《诗解诂》、《周礼说》、《春秋后传》等。此编为其门人陈叔远所编,所取断自乾道三年(1167),讫于嘉泰三年(1203)。少时之作尽削,去取特为精审。凡诗九卷、文四十二卷。附录一卷为楼钥作神道碑、蔡幼学作墓志铭、叶适作行状,又有杂文八篇,不知为谁所续。陈氏“虽与讲学者游,而不涉植党之私;曲相附和,亦不涉争名之见”,在宋儒之中,可称笃实。《四库全书总目》以为其文为“多切实用之文,而密栗坚峭、自然高雅,亦无南渡末流冗沓腐滥之气”。其诗凡五百又二首,诸体皆备,多因事而发。有《四库全书》本。

泰泉乡礼

泰泉乡礼

七卷。明黄佐(1490—1566)撰。黄佐字才伯,号泰泉,香山 (今广东中山)人。嘉靖进士,由庶吉士授编修,提拔为少詹事,与大学士复言论河套事不合,弃官归养。学宗程朱,读书广博,为学重博约,博通曲礼、乐律、词章。除著有《泰泉乡礼》外,还有《论学书》、《东廓语录》、《论说》、《乐典》、《泰泉集》。《泰泉乡礼》是黄佐任广西提学佥事休假在家时所著。《泰泉乡礼》首先举出乡礼纲领,以立教明伦敬身为主,其次讲“冠”、“婚”、“丧”、“祭”,然后举出明代可行而与古代不违背的礼、事,以及“乡约”、“乡校”、“乡仓”、“乡社”、“保甲”等民俗,最后以《相见礼》、《投壶礼》、《乡射礼》附之书后。尽管有些散乱,但论述颇切合实际,阐述简明切要,内容详赡,为研究乡礼提供了较为详实的资料。版本有广东祁制军项刊本、钱塘费丙章刊本、清道光辛巳 (1821年) 香山黄氏刊本、道先间芸香堂刊本、光绪二十一年(1895)桂桓书局刊本。

韦护

韦护

现代长篇小说。丁玲著。上海大江书铺1930年9月初版。作品写于1929年,连载1930年1月至5月《小说月报》第21卷第1号至第5号。《韦护》是丁玲第1部长篇小说。描写一个从苏联留学归来的革命青年韦护,爱上“豪迈和纵性”的少女丽嘉。两人由热恋而同居,过着“梦幻和甜蜜”的生活。但是,结合不久丽嘉因为爱人忙于工作无暇和她温存而不快,韦护则感到革命与恋爱的矛盾愈来愈突出:“一面站在我不可动摇的工作上, 一面站在我生命的自然需要上。苦斗了好些时”,韦护忍痛离开丽嘉,跑到广东去了。丽嘉虽然感受到恋爱幻灭的悲哀,但还是振作了精神,她对女友表示:“我们好好做点事业出来罢!”作品取材于瞿秋白及其当年故情的爱人、也是丁玲的同窗挚友王剑虹的亲身经历。丁玲在《我所认识的瞿秋自同志》中说过:“我想写秋白、写剑虹,已有许久了”,“韦护是秋白的一个别名”,在《韦护》中,我“只写了他的革命工作与恋爱的矛盾”。作品中的男主人公韦护是丁玲创作中所塑造的第一个革命者的形象,这一形象,对于人们认识小资产阶级出身的早期共产党人的生活,提供了形象史料。作家本人说:“我并不满意这本书,但也不愿舍弃这本书。韦护虽不能栩栩如生,不切合本人,但总有一些影子可供我自己回忆,可以做为后人研究的参考资料”(《我所认识的瞿秋白同志》)。《韦护》的出现,标志着作家创作思想和题材的转变。丁玲自己指出:“我觉得《韦护》在我的写作上是比过去进了一步,当然,还没跳出恋爱啊、革命啊的范围,但它已是通向革命的东西了。”(冬晓《走访丁玲》)

竹斋诗余

竹斋诗余

一名《竹斋词》。词别集。南宋黄机撰。一卷。机字几仲,一说字几叔,东阳(今属浙江)人。主张抗金,曾与岳飞之孙岳珂唱酬,寄词给辛弃疾。此集录词九十八首,编无定例,毛晋以得旧本之先后,陆续付刻而成。《四库全书》曾据安徽巡抚采进本,将其编入词曲类。此外,传世版本还有《续金华丛书》本、《四部备要》本等。黄机词今存近百首,其中有与岳珂、辛弃疾等人的唱和之作,词风沈郁苍凉,如〔木兰花慢〕《次岳总干韵》,抒写心中的委屈与归隐之意,颇为真切感人。

民国十年官僚腐败史

民国十年官僚腐败史

公府官僚组织之法,开国以来,凡五变矣。因于中央行政制度上,无何等之关系,故人皆以总统之内幕私吏视之。在袁氏时代,元首专柄,故府秘书长之权,直驾各部总长而上。自黄陂以降,元首权渐替,公府各职员遂亦为人所轻。中惟秘书长既参机要,且有时可代表总统与诸方接洽。庶务长以官僚而为总统经理家事,皆非有密切交情者,不蒙畀任。其他翊卫处、礼官处、侍从武官处,虽不少阔老,若蒙满之王公、退闲之上中将等,而实际上尚不如传宣处之为人趋奉也。又如顾问、咨议等,固同一位置闲散,然频年内外龃龉,疏通奔走,端赖群材。

春秋纂言

春秋纂言

十二卷。总例一卷。元吴澄撰。此书仿陆淳《春秋纂例》之体例,采摭诸家之言,各附于经,而间以己意论断。首为《总例》七篇,其“天道”、“人纪”二例为吴氏所首创,其余“吉”、“凶”、“军”、“宾”、“嘉”五例,则与宋张大亨《春秋五礼例宗》雷同。七例共八十八目。其《自序》云:“凡《春秋》之例,礼失者书,出于礼则入于法,故曰刑书也。”此书之体例虽近似张大亨《五礼例宗》,而其说经则近似苏轼与朱熹,认为《春秋》本是直书其事而善恶自见,反对支离破碎、刻巧变诈之说,其说以《左传》为主。如桓公三年春正月,吴氏以为阙文,反对前儒“桓无王明天讨不加”之说。此书初刻于元,现存田元刻大字本、《四库》系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