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谎言与真相
在我至今仍会不时读一读的为数不多的书籍中,普鲁塔克是我最为偏爱也让我最有收获的作者。他的作品是我童年的第一部读物,也将会是我晚年最后的读物。普鲁塔克差不多是唯一让我每次阅读都开卷有益的作者。前天,我在他的伦理学著作中读到一篇专题论文:《如何汲取敌人的长处》。而在同一天,我在整理一些作者本人寄给我的书籍时,偶然发现了一本罗西耶神甫的日志,标题下写有一句拉丁文题词:
Vitam vero impendent.[1]
Rosier
这些先生混淆视听、咬文嚼字的套路我再熟悉不过了。所以我明白在礼数周全的态度背后,他对我说了一句残忍的反话。但是因为什么呢?为何如此讥讽?我做了什么使他要这样对我?为了充分利用从普鲁塔克那里学到的教诲,我决定在第二天漫步时好好反省一下自己对于谎言的看法,这番思考让我确信自己之前已有的想法:遵从德尔菲神庙中“认识你自己”这句神谕,并不像我在《忏悔录》中所认为的那样容易。
同样地,依然是在这最原始的、无法抗拒的脾性的驱使之下,在出乎意料的突发时刻,羞怯和腼腆经常让我不假思索地说出与自己的真实意愿毫无关系的谎言,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因为必须当场做出回应,才让我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说出那些谎话。玛丽雍事件中,对那位可怜姑娘的深刻印象足以让我永远不再说出可能对别人造成妨害的谎言,但这却不能制止我为了摆脱尴尬而说出某些只牵涉到我自己的谎话,尽管这么做与说出可能影响他人命运的谎话都违背了我自己的良知和原则。
我对天发誓,假如能够在摆脱场面上的尴尬之后立刻收回谎言并说出真相,同时也不会因为出尔反尔给自己招来新的羞辱,那我一定会真心实意地收回谎言。但是,自己主动坦白的羞耻又让我举步不前:我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深感懊悔,然而却没有勇气去弥补自己的过失。下面这个例子能够更好地说明我想表达的意思,从这一事例可以看出,我不会为了利益或自尊心说谎,更不会因嫉妒或恶意说谎,但却唯独会因为尴尬和羞怯而说出谎话,甚至有时明明知道别人也十分清楚我说出的是一句谎言,我也知道这么做对我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不久之前,福尔基耶先生不顾我的推辞,执意邀请我和妻子前去参加在餐厅老板瓦卡森夫人家举行的野餐,同去的还有福尔基耶的朋友贝努瓦,瓦卡森夫人和她的两个女儿也和我们共进午餐。席间,瓦卡森夫人的大女儿,一位身材发福的已婚妇女,突然毫无顾忌地问我有没有子女,发问时还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的脸一直红到耳根,随后回答说我没有这样的好福气。她不怀好意地微笑着,看了看身边的人——其中的意味不难理解,连我也看得出来。
首先,很明显这并不是我原本想要做出的回答,尽管我确实希望别人相信这个回答。从当时对方向我提出这个问题时的情景来看,我非常确定的一点是我的否认不会让对方对问题的看法有任何改观。他们所期待的正是我的否认,甚至可能故意问起这个问题就是为了体验一下让我说谎的乐趣。我还不至于迟钝到连这都感觉不出来。一名年轻女子向老人家问这种问题是很不谨慎的。这样说起来,我原本用不着说谎,用不着为承认事实而脸红,反而可以把爱开玩笑的人们撇到一边,好好给她一顿教诲,让她以后再也不会那么不得体地向我发问。但我没有那么做,该说的话我都没有说,说出口的都是不该说且对我一点用也没有的话。可以确定的是,我的回答完全不是我个人判断或主观意愿的体现,只是尴尬局促之中无意识的产物。从前,我丝毫没有尴尬的困扰,那时候,我会坦然承认自己的过错而不觉得羞耻,因为我毫不怀疑自己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弥补这些过错,我从自己内心深处就能感受到这一点;然而,恶毒的言行让我伤心气恼,逐渐让我偏离了最初的方向;随着我的处境越来越不幸,我也变得越来越内向腼腆,而我从来都只是因为内向腼腆才会说谎。
在写作《忏悔录》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对谎言天然的憎恶达到了无以复加的顶峰,因为在写作的过程中,让我想要说谎的诱惑层出不穷,而且十分强烈,只要一念之差,我就可能写下谎言。但我并没有对我所承受的一切闭口不谈或加以掩饰,恰恰相反,在某种我自己也很难解释的或许来自对一切赝品反感的精神支撑下,我发现自己笔下的谎言走向了相反的方向:我开始极度严苛地控诉自己的罪行,而不是纵容自己的行为,设法为自己开脱。我的良知告诉我,将来的某一天,当我接受审判时,也绝不会像我对自己的审判这样严厉。没错,当我说出这句话时,我为自己的高尚灵魂感到自豪,我在这部作品中所倾注的无与伦比的信仰、诚实和坦率,甚至比其他任何人都走得更远,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我感觉到善战胜了恶,我想要将一切都说出来。我也确实把一切都说了出来。
我从来没有知而不言,有时反而说得太多,不是对于事实本身,而是对于环境和情势。这种谎言与其说是意志主导下的行为,倒不如说是兴奋狂热的想象力的产物。我甚至不该称之为谎言,因为我的那些添枝加叶没有一样算得上是真正的谎言。写作《忏悔录》的时候,我已经老了,已经厌倦了生活中一度浅尝辄止却又发自内心地觉得毫无意义的空洞享受。我是将《忏悔录》当作回忆录来写的;但我时常想不起要回忆的内容,或者只记得其中的一鳞半爪,于是只好用想象的细节来填补其中的空白,将记忆补充完整,但增补的内容绝不会与事实相反。我喜欢沉浸在对生活中幸福时刻的回忆里,有时难免出于温情的伤怀而对回忆加以美化装饰。对于已经忘却的事物,我写下的则是记忆中它们应该是、可能是的那副样子,绝对不会是与我的印象截然相反的模样。有时候我会通过渲染让真相呈现出奇特的魅力,但我从来没有用谎言掩盖自己的罪行,或给自己冠以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德行。
有时候,在未经思考的情况下,在描绘自己的形象时,我会不自觉地将自己丑恶的一面隐藏起来。就算如此,这样的隐瞒也通过另外一些更加不合常理的掩盖我善良一面的沉默得到了补偿。这就是我天性中非常奇特的一点,如果人们不相信我,我也可以理解,但不管这一点多么令人难以置信,它确实真切地存在:我经常谈论自己卑鄙可耻的言行,却极少赞扬其中善良可爱的部分。大部分时候,我对自己善的一面闭口不谈,因为不想在好的方面言过其实,更不想将《忏悔录》写成颂词。在讲述自己的青年时代时,我没有炫耀自己所具有的禀赋,甚至有意略过了能够充分证明自己优秀品质的事件。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两件小事,它们都发生在我的童年时期,在当初写作的过程中也曾浮现在我脑海里,但是出于我刚刚提到的特殊原因,我放弃了将这两件事记录下来的念头。
那时候我差不多每周日都会去法奇先生家过周末,他是我的姑父,住在日内瓦的帕基区,在那里经营一家印花棉布小工厂。有一天我跑到轧光机房的晾干棚里,打量着那里的铸铁滚筒。闪闪发光的滚筒吸引了我的目光,我特别想试一试用手指头摸摸它们是什么感觉。正当我满心欢喜地用手指抚摸着滚筒光滑的表面时,小法奇来到轮机前将滚轮转了八分之一圈,恰好就夹住了我最长两根手指的指尖;这一下来得很快,但也足以夹伤我的手指尖,还把我的指甲紧紧粘在了滚筒上。我撕心裂肺地哭喊起来,小法奇眼疾手快,迅速把滚轮转了回去,但我的指甲还是粘在滚筒上,手指血流如注。小法奇吓坏了,他惊叫着从轮机上下来,跑过来抱着我,恳求我不要哭得那么大声,不然他就要完了。虽然我当时痛到极点,但他的样子触动了我,我忍住了哭声。我们俩来到蓄水池边上,他帮我洗干净手指,用苔藓止住了血。他含着眼泪哀求我不要去告他的状,我答应了,而且信守了承诺,以至于直到二十年后,都没有一个人知道我的两根手指上为什么会有那样的伤疤——疤痕一直留在那里。此后我卧床静养了三个多星期,两个多月都没法使用受伤的那只手,我一直跟别人说是一块大石头掉下来砸坏了我的手指。
宽宏大量的谎言啊!
难道有比这美妙的真相更值得去爱的吗?
在当时的情形下,这起事故让我痛苦难耐。因为那段时间恰好是市民军事操演的日子,我也和三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孩子组成了一支小队,我原本应该穿着制服和他们一起跟着本区的连队操练。每每听到连队从我窗前经过时响起的鼓声,我内心都充满了渴望;一想到我的三个小伙伴在连队训练而我却躺在床上,我就悲痛欲绝。
我要讲述的另一个故事和这个很像,只是我的年纪更长了几岁。
那时候,我和一个名叫普兰斯的伙伴在普兰帕莱打槌球。玩着玩着,我们发生了争执,相持不下便打了起来。打斗过程中,他用槌球棒在我没有任何防护的脑袋上结结实实打了一棍子。那一棍打得稳准狠,如果再用力一些,大概会把我的脑浆都打出来。我当时就倒下了。在我一生中,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人像这个可怜的男孩看到鲜血从我头发里汩汩流出时那样激动不安。他以为自己把我给打死了。他冲到我身边,把我紧紧抱在怀里,泪如泉涌地大哭起来,发出声嘶力竭的哭喊声。我也使出全身的力气抱着他,和他一样哭了起来,那是一种复杂的情绪,其中并非没有一丝温情的感动。哭完之后,他自告奋勇开始用手绢给我止血,然而我们俩身上的手绢根本不够用。于是,他把我带到他母亲家中——就在附近,家里还有一座花园。善良的夫人看到我这副样子,差点哭晕了过去。不过她还是努力打起精神给我处理了伤口。清洗好伤口之后,她还在伤处敷上了在烧酒里浸泡过的百合花瓣,这是一种效果极好的治伤药,是我们当地常用的偏方。那次受伤之后,母子俩的眼泪似乎落在了我的心头,以至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将夫人当作自己的母亲,将她的儿子当作自己的亲兄弟。直到再也见不到他们俩之后,我才渐渐忘记了他们。
关于这两件意外,我一直保守着秘密。后来在我生命中还出现过上百件类似的事情,而我在《忏悔录》中甚至没打算提起,因为我并不想在书中宣扬自己性格中自认为善良的一面。不,当我说出与我所知道的真相相悖的话时,从来都不是关于某件无足轻重的事——抑或是出于交谈的尴尬,抑或是为了写作的快乐,但从来不是为了任何自身利益,也不是为了给别人带来好处或造成伤害。任何能客观公正地阅读我的《忏悔录》的人——如果真的能有这样的人——会觉得与某些性质恶劣但说出来不那么丢人的罪行相比,我在书中所坦白的内容更令人感到羞耻和难以忍受,我从未犯下过那样严重的罪行,因此在书中也从未提及。
从所有这些思考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所信奉的诚实最关键的依据是正直和公平的思想观念,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现实性;我在现实中身体力行的道德准则来自我的良知,而不是真与假的抽象概念;我经常讲述各种各样的故事,但我很少说谎。遵循这些原则做事的我,给别人留下了许多把柄,但我从来没有对不起任何人,我也从来没有为自己谋取过任何并不是理所应当属于我的好处。在我看来,只有这样,诚实才真正称得上是一桩美德。否则,诚实只不过是一种形而上的抽象存在,既谈不上有多好,也谈不上有多坏。
然而我能感觉到,以上种种分辩并不足以说服我的心灵并让我从内心深处相信自己的所做所言无可厚非。虽然我仔细地考量了自己对他人所负有的责任,但我有没有认真审视过自己对自己所负有的责任呢?要想公正地对待别人,首先要坦诚地对待自己,这是一个正直的人出于自尊应当授予自己的敬意。当我因自己言谈枯燥而不得不用无害的虚构聊以弥补时,我其实做错了,因为我绝对不应该为了逗别人开心而贬损自己的价值;当我被写作的快乐牵着鼻子走,为真实的事物增添各种编造的装饰时,我更是错了,因为用虚构的故事来装点真相,其实就是在歪曲事实。
不过,我所做的最不可原谅的事,就是选择“献身真理”这句格言作为我的座右铭。这句格言使我有义务在诚实与真相的问题上比任何人都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仅要为之奉献出我的利益和爱好,它还要求我为之牺牲自己的软弱和天性中的羞怯。在所有场合永远保持诚实是需要勇气和力量的。一心为真理而奉献的人,永远不能说出或写下任何虚构的故事。就是这样,当我骄傲地选择这则格言时,就应该想到这些;既然我敢于将其作为座右铭,就应该时时刻刻对自己重复这个道理。我的谎言从来都不是虚伪的造物,而是源于软弱,但这实在不能成为给自己开脱的借口。既然灵魂软弱,最多可以保护自己免于罪恶;但是偏偏要对高尚的美德侃侃而谈,那就是轻率和傲慢了。
这就是我关于这一问题的思考。如果没有罗西耶神甫的启发,我或许永远也不会想到这一切。毫无疑问,现在想要利用这些思考已经太迟了,但用它们来纠正我的错误并让我的意志重回正道,却还不算太晚:因为从现在起,这一切都取决于我自己。因此,就像在其他类似的方方面面一样,梭伦的准则适用于所有年龄段的人。任何时候开始学习都不迟,即使是向敌人学习,也要永远学习对方的睿智、诚实和谦逊,不要自视过高。
[1]拉丁文题词:致献身真理之人——罗西耶。
[2]《Temple de Gnide》,1725年出版的诗集,孟德斯鸠称该作品翻译自古希腊手稿,实为孟德斯鸠本人所作。
[3]Marion,《忏悔录》中被卢梭诬陷为窃贼的女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