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宁晋县志

作者:佚名
康熙宁晋县志

(清)万任修、张坦纂。宁晋,唐天宝元年(742年)始置县,属赵州。明、清属真定府赵州。《宁晋县志》于明嘉靖年间,创修于县人蔡叆,志较简略,年久版毁,至清康熙朝县志失修已120余年。清康熙十六年(1677年)万任赴宁晋县任后,未二载,随召集同僚及地方绅士,议修县志,并捐俸开设志局于县学,“备纸笔,供饮馔,旁搜博稽,商榷互订,如是者三月而书成。”本志10卷,分封域、建置、赋役、名贤、人物、艺文等6志,志下又分细目。卷前载有明嘉靖志旧序及新序,并详列修志人姓名。志首凡例,为万任自订。各志之首,皆有小序,卷末又有附论,俱由万任亲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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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黄门集

晋潘岳撰。一名《潘安仁集》。诗文别集。一卷。初刊于明万历年间。诗文赋合收。潘岳与陆机齐名,注重形式。诗以写哀吊内容见长,善叙哀情及用精美的辞藻描写景物。其文与陆机时称“潘陆”。内容单薄,题材狭窄。今存作品除《寡妇斌》、《悼亡诗》等善叙哀情之名篇外,还有诔、哀辞、祭文等二十余篇。作品多是抒发愁思情怀之作。其清绮哀艳之风,别具一格。语言华美明畅,文笔轻敏灵浅。《潘黄门集》为明末人张溥所辑。《隋书·经籍志》著录《潘岳集》10卷,两《唐书》著录并同。南宋尤袤《遂初堂书目》著录《潘岳集》,不注卷数。《宋史·艺文志》著录《潘岳集》7卷。有《汉魏六朝百三家集》本。

养生月览

养生类著作。宋周守忠辑。二卷。守忠有《历代名医蒙求》 已著录。约成书于庆元六年 (1200)。系选录 《月令图经》、《四时纂要》、《杂五行书》、《琐碎录》、《太平御览》 等典籍中有关摄生内容,以月令为序编辑而成。卷上正月至六月,卷下七月至十二月,载录生活常识、饮食起居宜忌、卫生保健常识等内容,凡四百九十七条。多为卫生、生活常识,亦有与阴阳五行、脏腑、五运六气有关的内容,间有荒诞不经之谈。引文均注出处,可供研究辑录古佚书之利用。有明钱塘胡文焕校刊 《格致丛书》 本。

皇极经世

北宋邵雍撰。原书已不得见。现流传的各版本,虽卷数各不相同。但大都保留原书的基本内容。这是一部借《易卦》推衍,用以说明万物生成、道德渊源和世界治乱的象数学体系,带有浓厚的神秘主义和宿命论色彩。按其子邵伯温所述:《皇极经世》凡12卷。“皇极”一词,最早见于《尚书,洪范》,孔颖达疏:“皇,大也;极,中也。”“皇极”指帝王政事措置和道德教化的最高准则。“经”本意为织布的纵线,引申为“治理”。其中《观物内篇》和《观物外篇》为最重要部分。据 载内篇系邵氏自著,外篇系其子伯温和弟子所记。该书 借助对《易》卦的推衍,以易理、易数说明天地万物的发 生变化和天时人事的离合治乱。自称所讲为“先天之 学”,认为天地万物产生之前即已存在着先天的图式, 宇宙的起源、自然界的演化和人类社会的变迁即按此 先天图式展开。

现代奇人传

能十八般武艺,运千斤石如飞,当场献艺,一座俱惊,此非现代之奇人乎?曰:“否!此江湖卖艺之流,不足称也。”然则攀绳走索,疾若猿猴;吞火纳剑,诡同妖魅,此又非现代奇人乎?曰:“否!此眩人术士之流,更不足称也!”然则畅谈术数,追踪鬼谷,详论休咎,接轸君平,斯于奇人之称,或可当之无愧乎?则更曰:“否,否!星相之流,徒仗巧言诡辩以欺世,非真具先知之术,能识过去未来也。”

一层楼

近代长篇小说。尹湛纳希(蒙古族)著,约成书于19世纪末叶。它是中国蒙古族文学摆脱民间文学和对历史故事的依附,以现实社会生活为题材,由作家创作而成的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作品。《一层楼》叙述了璞玉和炉梅、琴默、圣如之间的爱情故事。这三位小姐都长期寄居贲府,从小与璞玉青梅竹马,有了深厚的感情。贲母看中了琴默,贲侯看中了盛如,璞玉之母金夫人看中了卢梅,都私下为璞玉定了婚约。璞王却爱慕着卢梅。后来贲侯给璞玉高攀了苏节度使的小姐苏己。苏已婚后不久病死,卢梅等三人也都四散飘零;他们的爱情便以悲剧告终。

州县事宜

一卷。清田文镜、李卫奉敕撰。田文镜,汉军正黄旗人,雍正时先后任河南巡抚、河南山东总督。李卫,字又玠,江苏铜山人,雍正时任浙江巡抚、直隶总督,因善捕“盗”,被清世宗誉为“督抚楷模”。世宗即位后,大力整顿吏治。他指出,州县官为亲民之官,一人之贤否关系到百姓之休戚。雍正二年,他以大学士朱轼、吏部右侍郎沈近思在外任职多年,周知地方利弊,令其商酌规则,以为州县之南车。但不久,沈近思去世,朱轼多病,书未编成。七年,又降旨令田文镜、李卫,各据所见,缮录条例进呈。不久,田文镜胪列二十条:放任、交盘、关防、宣讲圣谕律条、放告、催科、借粜仓谷、弥盗、验伤、听断、堂事、防胥吏、慎延幕宾、待绅士、免行户、谨差下乡、劝农桑、严禁狱、讲读律例、操守。李卫胪列十条:随时随事体访疾苦,整理地方;验鞫命案,催征钱粮;禁耗羡外浮收妄索; 禁盘量漕白米石抑勒掯迟; 重治窃贼;筹储仓谷,慎重出纳;救灾恤荒;禁故纵蠹吏棍徒及盗贼赌博等;报升新垦,抵补积荒;严察发驿徒犯,私放归家。世宗披览之后,认为条理详明,言词剀切,民情吏习无不兼顾,大纲细目莫不备举,于八年下谕旨颁赐州县官各一帙,使置之桌案上,以朝夕观看,按条例执行,这样,国家即可“得司牧之贤,草野有父母之颂”(八年 《谕旨》)。本书首列道光十六年宣宗上谕,其中称,应山西巡抚申启贤奏请,再将《州县事宜》颁布通省官员,使他们严格遵守,各尽其职;次列雍正八年谕旨 (如上述)。本书有《牧令书七种》本,同治十二年重刻于羊城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