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天
作者:宋应星
明宋应星撰。1673年于江西分宜学署写成。现已残缺,只剩下《日记》六章。内容主要是据古代天象观测记载批判天人感应说。指出“儒者言事应以日食(蚀)为天变之大者”,但汉景帝当政的“二十六年中,日为之九食”,而王莽执政的“二十一年之中,日仅两食,事应果何如也?”根据记载和自己的观察说明日蚀现象“纯魄(月)与日同出,会合太阳之下(掩蔽了太阳),日方得食”。断言太阳本身也不断发生变化,“以今日之日为昨日之日,刻舟求剑之义”。这一观点为后来王夫之以“今日之日月非昨日之日月”(《思问录·外篇》)的“日新说”所进一步发挥。书中关于天体运行的说法现在看来已陈腐,其中对日心说的怀疑亦欠妥。有1975年上海人民出版社据崇祯年间刻本重新整理的标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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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稗类钞
笔记集。清徐珂编著。不分卷。汇辑野史笔记和当时新闻报刊中关于有清一代的朝野遗闻轶事以及社会政治、经济、学术、文化的事迹,体裁仿清初潘永因《宋稗类钞》,分门别类,按性质、年代先后,以事类相从,资料丰富,对研究清代文史颇有参考价值。全书自“时令”、“气候”、“地理”至“舟车”、“服饰”、“饮食”凡九十二类,一万三千余条,三百万余言。内“著述”、“文学”、“艺术”、“鉴赏”、“戏剧”多述文人学者艺术家之事。因系编著者平时读书随手札记,故大半“隐括其事,贯穿而成斯篇,未能悉记来历”,后人引用,时有难以征信之感,此为本书最大缺点。有民国六年(1917)商务印书馆排印本,分四十八册,冠以诸宗元序、徐珂自序及编辑凡例,1984年中华书局据以重印,分十三册。
四时纂要
中国唐代农学著作。作者韩鄂,唐末五代时人。本书《新唐书·艺文志》农家类有记载。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时曾将本书与《齐民要术》一同刊刻,以广流传。元代以后很少提及,可能已经散佚。1960年在日本发现了明代万历十八年(1590)朝鲜重刻本,随即影印(1961,山本书店、书后有守屋美都雄的解题),缪启愉据以整理为《四时纂要校释》,1981年农业出版社出版。本书是按月列举应做事项的月令体裁的农家杂录。全书分5卷,共698条,材料主要来自《齐民要术》、《山居要术》以及东汉以来的各种方书。包括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卫生及药物栽培、器物修造和保管,商业经营和高利贷,文化教育以及占候、择吉、禳灾等各方面的内容.
词旨
一名《词旨畅》。词论。元陆辅之撰,2卷。陆辅之曾从张炎受词学,《词旨》论词,专门阐明乃师的宗旨。全书计有论词7则,属对38则,乐笑翁奇对23则,警句92则,乐笑翁警句13则,词眼26则,炼字之法集虚字33则。总的来看,他强调的问题和张炎一样,认为词应雅正、清空。他明标作词秘诀是取“周清真之典丽,姜白石之骚雅,史梅溪之句法,吴梦窗之字面”,显然,陆辅之是拘于形式之小道,无视内容之大体。从他论词所举的例子看来,于传统的风花雪月的题材内容,婉媚的风格意趣,特别称颂,而尤为推崇张炎。可见陆《词旨》一书,不过是张炎《词源》的具体化而已,是用例词来说明乃师主张的。前人称《词旨》为作词之“规矩”,未免过当,但此书确为宋元间词论中有代表性的作品,从中可以窥知这一派词家的理论主张,明瞭词论源流。《词旨》一书,主要传述南宋张炎论词主张,举词亦以张炎词为多,是一本指导创作的入门书。清光绪时吴元仪有《词旨畅》一书加以笺释。今有《百尺楼丛书》本、《词话丛编》本。
中日兵事本末
清罗惇曧撰。记叙清同治元年(1862)后中日关系及日本侵略朝鲜,发动中日甲午战争,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占台湾、澎湖列岛等过程。并分析中国失败的原因,斥责清政府腐败昏庸及其将帅的贪鄙无能;认为中日战争的结果加剧了列强瓜分中国的危机。
常变通考
三十卷。朝鲜柳长源撰。柳长源字叔远,号东岩,全州人,生卒年不详。此书按顺序目录如下:《通礼》、《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乡礼》、《学校礼》、《国恤礼》、《“家礼”考疑》。此书以朱子《家礼》为主,兼采经史子集,依类条附,摘取《家礼》原文为条目,如果有疑点、有涉及礼制沿革的内容或《家礼》未备的内容,则另立条目。《家礼》有与朱子晚年思想不合处则据《经传通解》及诸儒论断给予更改、补充。《家礼》中典故、名物难通晓的有《“家礼”考疑》予以解答。《家礼》未备之礼依《经传通解》补足。书名“常”指日用常礼,“变”指有疑点、有变易之礼。可见此书内容侧重日常适用,侧重析疑。且其书引征泛博、立论公允,较有价值。世传奎章阁藏刊本。
论语正义
《论语》注释本。二十四卷。清刘宝楠撰。成书于清同治四年(1865年)。《论语正义》按照《论语》的编排体例进行注疏,《论语》共二十卷,其中《八佾》、《乡党》两篇多言礼乐制度,刘氏详疏,分《八佾》为两卷,分《乡党》为三卷,书后又疏何晏《论语序》一卷,所以多出四卷,一共二十四卷。刘氏父子认为南朝梁皇侃、北宋邢昺疏解《论语》,颇多芜陋,刘恭冕在《论语正义·后序》中说皇侃所载魏晋诸儒讲义,“多涉清玄,于宫室衣服诸礼,阙而不言”而“邢昺又本皇氏,别为之疏,依文衍义,益无足取”。道光八年(1828年)刘宝楠开始编撰自己的《论语》注本,他依焦循作《孟子正义》之法,先作长篇,然后进行比较折衷。刘宝楠打破汉学宋学的门户之见,不专己之学,不守一家之言,广泛征引,择善而从。在凡例上,经文注文都依从北宋邢昺疏本,注文讹错处多依从南朝梁皇侃《论语义疏》本及后人校改。刘宝楠详采以往各家之说,列汉唐《石经》、《皇疏》及《经典释文》名本异文于疏中,又用何晏《论语集解》注,以存魏晋人著录之旧。并把清代对《论语》的考订训释加以汇编。在疏解体例上,刘宝楠也不墨守所谓“疏不破注”的积习,在《论语正义·凡例》上其子恭冕说:“故于注义之备者,则据注以释经;略者,则依经以补疏;有违失未可从者,则先疏经文,次及注义;若说义二三,于义得合,悉为录之。”刘宝楠不空谈篇指章指,解说经义,证明典礼,期于实事求是,折衷大体得当。《论语正义》博取众家之长,考释详备,是当时注《论语》的最佳注本,也是公认的研究《论语》的必读参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