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五年]富平县志
作者:乔履信乔履信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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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墓之谜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护士艾米被朋友瑞利医生介绍到在位于巴格达附近的美索布达米亚进行挖掘工作的一个考古队,负责照顾领队雷德纳博士的妻子露伊斯。这个考古队一共有十一名成员,包括领队雷纳德博士和他的妻子露伊斯,麦加多夫妇,管理各种杂物的詹森小姐,负责解释碑铭的法国人拉维尼神父,建筑师贾雷先生,负责摄影的矮个子美国人瑞特先生,以及两个年轻的助理柯尔曼和爱莫特。这个考古队之间的关系似乎非常微妙,人与人之间都出乎平常的客套。年轻美丽的露伊斯好像对麦加多先生和队里的其他男性都非常有诱惑力,敏感的麦加多太太也常常因此吃醋。可令人不解的是,露伊斯好像一直非常害怕什么。原来,她的前夫是个罪犯,曾给她写来恐吓信,扬言如果她嫁给别的男人,将会杀了她。为此,露伊斯非常恐惧。但是惨剧还是发生了,在一种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露伊斯被杀死在自己的房间里。波洛为此亲自出马,然而未等查出凶手,又有一个无辜的人遇害。在这个荒凉,偏僻的阿拉伯沙漠里,孤独的生活着的这支考古队是不是遭到了诅咒?到底是谁,接二连三的杀人?那个穷凶极恶的露伊斯的前夫到底在哪里,就是他杀了露伊斯吗?
脉诀新编
脉学著作。2卷。民国刘本昌编撰。刊印于1942年。是书卷一列李中梓、沈微垣脉位图、运气合脏腑十二经络图、订正王叔和脉位图等33篇,及五脏六腑歌、诊脉赋等6篇; 卷二列《医林改错》脏腑图、崔紫虚四言脉歌、太素脉法、奇经八脉脉病歌等29篇; 全书系将前代脉学名著汇集成编,或考释,或增损,或改易,或补缺,或添音义,或阐脉理,俾于习医者辨别揣摩。
东坡易传
易学著作。又名《毗陵易传》。宋苏轼撰。全书共九卷。苏籀《栾城遗言》载:苏洵晚年作《易传》未成而卒,命二子述其志,轼书先成,辙乃送所解于轼。由此可知苏轼这本书包含了其父苏洵和其弟苏辙的《易》解成果。苏籀《栾城遗言》:“苏洵作《易传》未成而卒,属二子述其志。轼书先成,辙乃送所解于轼。今‘蒙’卦就是辙解。”书为苏氏父子三人所著,成于苏轼之手。解《易》近于王弼,但王弼惟畅玄风,此书则切于人事。文辞博辨,足资启发。《四库全书》作九卷,《直斋书录解题》作十卷,《郡斋读书志》、《文献通考》作十一卷。
李清照集校注
宋人别集注本。今人王学初注。学初字仲闻,浙江海宁人,系近代学者王国维之子。李清照为宋代著名女作家,其词在宋词中有很高的地位,诗、文也极出色。然其集久已失传。清《四库全书》所收《漱玉集》,仅有词十七首,系辑佚而成,远非全貌。本书广为搜集,并加考订校勘,是目前所见搜辑得比较详备而材料又很可靠的一个集子。全书分为三卷。由于李清照的文学成就以词为最高,故本书一反前人编次别集之惯例,以词为第一卷。编者态度审慎,在所收集到的五十七首词中,严加考证鉴别,只把可靠的四十三首列入正编,其馀十四首则作为“存疑之作”附于其后。第二卷收诗(包括失题者)三十一首。第三卷为文,录清照文五篇,断句三则。此书优点有五:一为收罗之富。其引用书多达一百六十馀种,其中很大部分属于珍本秘籍,有些明刊本,流传极少,有的卷帙浩繁的丛书、类书,皆为当时一般辑佚工作者所无法取资者。二是校勘之精。编者往往因一字之疑,罗列若干种本子相互校雠以定去取;南宋以来所有诗话、笔记,凡有可供参证者,分别系于作品之后,以资对勘,使读者可以触类旁通。三是作品鉴别之慎。决不贪多务得,对于确属误题为李清照的作品,纵为名篇佳什,也坚决区别存疑。四是编者所撰《李清照事迹编年》,对李氏一生经历作了详细考证,颇多参考价值。五是编者对李氏诗、词、文所作注释,引述许多有关宋代社会风习和文物制度的材料,对深入理解作品极有帮助。此书亦微有瑕疵,如注释部分有应注而未注者,有注释不完全、不准确者,有误注者,等等。书稿成于1963年,1964年已排版付型,因故未能出版。1979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予以出版。
冤报冤赵氏孤儿
全名《冤报冤赵氏孤儿》,也称《赵氏孤儿冤报冤》、《赵氏孤儿大报仇》。杂剧剧本。五折。元纪君祥撰。刊行于元代。 剧情:春秋晋灵公时,屠岸贾专权,一心要杀忠臣赵盾。赵盾逃出,满门被斩。赵盾之子赵朔,被逼自杀。赵朔妻生遗腹子赵武。程婴冒险救孤,感动了守门将军韩厥。屠岸贾通令全国:三日内无人献孤,将把全国孤儿同龄者杀光。程婴把自己儿子送到公孙杵臼处,自己抚养孤儿。屠岸贾到公孙杵臼家搜出小儿(假孤儿)杀死,公孙杵臼自杀。屠岸贾得知程婴有子,就把程子(真孤儿)认为义子。二十年后,孤儿在屠岸贾家长大。程婴把赵家被斩往事告诉他。晋悼公立,大臣魏绛帮助孤儿斩了屠岸贾全家。 剧作描写赵氏孤儿险恶一生,揭示屠岸贾凶残,颂扬程婴、公孙杵臼、韩厥等人冒死历险、慷慨赴义。程婴宁肯牺牲自己小儿,冒险护孤;公孙杵臼疾恶如仇,见义勇为;韩厥深明大义,敢担风险,自刎明志。全剧惊心动魄。开场是残酷事件,接着写“搜孤”与“救孤”的斗争。搜孤者,步步紧逼;救孤者,层层设防。逼得凶,设得巧。通过“程婴救孤”、“韩厥义放”、“程婴舍子”、“公孙献身”等细节,保存遗孤,终于复仇,宣扬“恶有恶报”。
归戒要集
律学著述。清康熙二年(1663)弘赞辑。三卷。卷上述“受三归法”,卷中述“受五戒法”,卷下述“受八戒斋法”。见载于《嘉兴藏·又续藏》及日本《续藏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