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常宁县志

作者:佚名
康熙常宁县志

康熙朝《常宁县志》是一部记载常宁县自明嘉靖年间至清康熙初年历史的志书,也是常宁有史以来第一部较为系统地记载本区域内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诸方面的综合志书。该志书成书于康熙十二年(1673),由时任常宁知县张问明主修、殷铭纂修、刘纶编订。全书共十三卷。因年代久远,保存不善,该志现仅存八卷,即第一、二、三、四、十、十一、十二、十三卷;而第五、六、七、八、九卷已经亡佚。该志虽然已佚失多卷,但仍然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为今人研究明末清初常宁的历史提供了宝贵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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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诺丽纳

奥诺丽纳

最初于一八四三年三月十七至二十九日在《新闻报》上连载。一八四四年由波泰书屋出单行本,划分为四十章,各章都有标题。同年编入菲讷版《人间喜剧》第四卷时,取消了分章和标题,编排在《莫黛斯特·米尼翁》与《入世之初》之间。后作者又将本篇调到《被遗弃的女人》之后,《贝阿特丽克丝》之前,纳入“不如意的爱情”系列中。在这一系列作品里,作者不仅提出了家庭、婚姻、爱情问题,也提出了道德、法律、宗教问题。奥诺丽纳不满于自己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追求独立、自由和激动人心的爱情。她抛弃了财产和丈夫,随情人出走,却又因失去财产而遭到遗弃。

苏平仲集

苏平仲集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四六法海

四六法海

文总集。明王志坚编。十二卷。 收录魏晋至元代四六文(骈文)。仿《文选》体 例,分敕、诏、册文、赦文、制、手书、德音、令、 教、策问、表、章、札子、状、弹事、笺、启、书、颂、 移文、檄、露布、牒、诗文序、宴集序、赠别序、城 山序、记、史论、论、碑文、志铭、行状、铭、赞、 七、连珠、志、哀册文、吊祭文、判、杂著等四十 二类。卷首有序,概述魏晋以后四六文发展源 流、变化轨迹,指出各时期特色。正文前有凡 例。每篇之后,或笺注其本事、或考证其异同、 或胪列其始末。对研究四六文,颇资参考。《四 库全书总目》称“四六之源流正变,具于是编 矣”。《四库全书简明目录》谓其为“四六中第一 善本也”。初刻于明天启七年(1627),有《四库 全书》本。清蒋士铨加以选评,成《忠雅堂评选 四六法海》八卷,有清光绪三年(1877)重刊本、 1936年上海鸿文书局印行本。

全北齐文

全北齐文

北齐是北朝文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历史阶段,对其具体的文学创作实践进行全面的考察研究无疑具有十分有益的价值。清代学者严可均所编纂的《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是一部收集唐以前文章的总集,其中有《全北齐文》十卷,收录了北齐作家的二百四十四篇文章,为此种研究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文本基础。

表记集传

表记集传

四卷。明黄道周撰。是书为崇祯十一年(1638),黄道周官少詹事时所进 《礼记》注五篇之二。《表记》为《礼记》篇名; 黄道周《自序》有言,古者窥测天地日月,皆先立表。《表记》之名由此而出。《表记》古注约分九节,陈浩《礼记集说》乱注疏伦次,强分为四十余章,后学者多以此非之。黄道周分为三十六章,后学者以为有乖于说经之法亦加指摘。是书解《表记》均引之于《春秋》,以《春秋》发其条例,多言君子恭敬仁义之德,必证之以 《春秋》,触类旁通,说解颇有发明。虽为《表记》集传,实则疏于《表记》本义,而专力于《春秋》,所发多有借鉴之处。后附黄道周 《春秋表记问业》十五条。有康熙中刊本,《石斋全书》本。

卢至长者因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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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译人名今附东晋录。长者生平最悭,节会日,饮醉自歌。帝释化作相似人以恼乱之,乃令见佛,证初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