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夷略
作者:张鼐
一卷。明张鼐撰。张鼐字世调,号侗初,明代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县)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迁司业。天启(1621—1627)时屡迁少詹事,陈言十事,语斥近习,遭魏忠贤忌恨,擢南京礼部右侍郎,上疏引疾,忠贤责以诈疾,故削其籍。崇祯(1628—1644)初起故官协理詹事府,旋改吏部右侍郎,卒谥文节。著有《宝日堂集》,清乾隆(1736—1795)间入禁书总目。《辽夷略》一书即是从《宝日堂集》辑录。万历庚申 (1620)年,张鼐奉命东行,在归途中撰写了此书,主要记载辽东少数民族部落、住牧、及市赏等。首叙朵颜、泰宁、福余三卫,次叙海西、南关、北关诸夷以及建州女真各部族情况、道里远近,叙事条理清晰,非身历其境,不能如此详述。尤其是张鼐把明代自洪武(1368—1398)以来,于东北边防、三卫辖地,以及三卫与明关系所述更详,足补史事之缺。此书有宝日堂集本。清初史料四种本。
张鼐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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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斋文集
文别集。 明清之际王夫之(1619—1692)撰。十卷,补遗一卷。夫之有《船山遗书》已著录。此集约二十三万字。论、连珠一卷,传、行状、墓志、记一卷, 序、 书后、 跋一卷,启、尺牍一卷,《九昭》一卷,《九砺》一卷(缺),赋二卷,赞、铭一卷,家事节录一卷,补遗一卷。收文凡九十九篇。论文、传记尤著名。于《知性论》、《老庄申韩论》、《君相可以造命论》中,可见其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及政治观、历史观。《谭太夫人行状》、《家世节录》等传记文学作品深挚感人,细节描写生动。小品文,亦很成功,如《船山记》写船山景色,寄予一腔孤愤之情。《杂物赞》与《铭》则隽永幽默,别具一格。夫之言之有物,论说谨严,纵横自如。有同治四年(1865)《船山遗书》本,《四部丛刊》本,民国间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一九六二年中华书局出版《王船山诗文集》铅印本。
来南录
记行著作。唐李翱撰。一卷,翱字习之,赵郡, (约当今河北赵县)人,一作成纪(约当今甘肃天水)人。贞元进士,历官庐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撰有《李文公集》等。是篇约八百四十字。记其元和四年(809)十月奉命南下,自东都洛阳出发,经今河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到达广州。记水陆道路、里程、河流顺逆、滞流等甚详,对研究唐代交通有参考价值。有《说郛》本,《唐人说荟》本, 《五朝小说》本等。
朱子读书法
四卷。南宋张洪(生卒年不详)和齐熙 (生卒年不详)合编。张洪字伯大,齐字充甫,皆鄱阳(今属江西)人,事迹不详。张洪在《编定朱子读书法原序》中称:咸淳(1265—1274)中执教于四明,齐客游浙东,二人相遇,商榷此书,而刻诸鄞泮。其书本为朱熹门人辅广所辑。张齐二人进行补订,以辅广原本为上卷,而以续增部分为下卷。皆以《文集》、《语类》排比缀辑,分门隶属。
捕蝗考
捕蝗专书。一卷。清陈芳生撰。成书于清顺治四年(1648年)或稍前。陈芳生,字漱六。生卒不详。仁和(今浙江杭州)人。本书分“备蝗事宜”和“前代捕蝗法”两部分。“备蝗事宜”共十条。其中,前三条抄录徐光启于明崇祯元年著《屯盐疏》“除蝗”部分的第九条中前三项,后七条全部抄录董煟《救荒活民书》卷三。“前代捕蝗法”在形式上以宋元明三代史实置于所抄录徐光启《屯盐疏》之前,事实上,宋代的《宋熙宁诏书》抄自《救荒活民书》。
十种德性相反相成义
梁启超的伦理论文。指独立与合群;自由与制裁;自信与虚心;利己与利他;破坏与成立等十种德性的相互关系。原为在日本东京大同高等学校时的讲稿,经整理后载《清议报》第82、84册,1901年6月16日、7月6日出版,收入《饮冰室合集·文集》第2册第5卷。他认为独立就是要有人格、人权,不要做奴隶,但要关心群体;自由就是要充分享受人权,但要服从法律,“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他人之自由为界”(《梁启超选集》)。自信是对自己人格、人权、能力的自我肯定,但不能自傲,“愈自重者愈不敢轻薄天下人”(同上书)。自私利己并非恶德,“天下之道德法律,未有不自利己而立者也”(同上书)。但利己时必须爱他,方能真正利己。“善能利己者,必先利其群,而后己之利亦从进焉。”(同上书)崇信西方资产阶级一贯提倡的“合理利己主义”。最后提出要在破坏旧道德过程中建立新道德。他详论个人与社会之相互关系的目的在于要使人们明白,“知有合群之独立,则独立而不轧轹;知有制裁之自由,则自由而不乱暴;知有虚心之自信,则自信而不骄盈;知有爱他之利己,则利己而不偏私;知有成立之破坏,则破坏而不危险”(同上书)。
东西均
明清之际方以智的主要著作。1652年完成初稿,次年加以订正。全书正文二十六篇(含一篇附文),加《东西均开章》和《东西均记》,凡二十八篇。原仅存抄本,由中华书局1962年校点、整理出版,并附有方以智《象环寤记》一篇。书中反映了方氏哲学上由气本论向心本论的转变,充分发挥了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的思想,接受了佛教虚无、相对主义理论。伦理学上坚持人性本善,指出人性之善是“无善无恶”的至善。认为“有先天之善、恶,有后天之善、恶;有未生前之善、恶,有已生后之善、恶”(《颠倒》)。强调善恶的标准和区别都是相对的,不可截然分析,“善中有恶,恶中有善”(《公符》),恶是善的补充和作用。绝对的善则超越这种善恶对待,“有善、恶对待之善,有不落善、恶之善”(《反因》),只有使对待之善恶相因相泯,才能在对善恶的超越中求得绝对至善。“无善无恶乃至善也,有善可为,即兼恶德矣”(《颠倒》),表现出明显的善恶相对主义倾向。主性善情恶,以善在恶中论证性在情中,理在欲中,“性善,情恶,无意为之则善,有意为之则恶”(《公符》)。把心性区分为公心、独心,公性、独性。公心是“先天之心寓于独心者也”,“公性则无始之性”。倡导“各安生理”,提出“自食其力”的道德原则,认为维持生命之食是道德的基本点,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获得生活资料,才符合道德的起码要求。(《食力》)在生死观上,主张“不虚生,不浪死”(《无如何》),要求人们无心于生死,“生死自生死,可出可入”,“不浪死虚生以负天地”(《生死格》)。但并不否定封建纲常伦理,对传统名教叛逆者李贽大加贬抑,指斥他是“官不称意”,于是“颠倒其说以快意,一切不顾”,“遂为坏名教、乱天下之渠魁”(《名教》)。反映了方以智维护传统纲常名教的道德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