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洲诗话

作者:翁方纲
石洲诗话

诗论。清翁方纲(1733—1818)撰。八卷。方纲有《小石帆亭著录》已著录。此编系翁氏视学粤东,与学侣论诗所条记,前五卷曾丢失,后购得,又增《评杜》一卷及附说元遗山、王渔洋《论诗绝句》两卷,成是编。时乾隆三十三年(1768),初刻于嘉庆二十年(1815)。一、二卷评唐诗,三、四卷评宋诗,五卷评金元诗。第六卷为“渔洋评杜摘记”,对王士禛评语多所辨驳,七、八卷分别解说元好问、王士禛《论诗绝句》。翁氏论诗强调以学问、经书为根本,认为“宋诗妙在实处”, “宋人精诣,全在刻抉入里,而皆从各自读书学古中来”。翁方纲精于金石、考据之学。一生大力鼓吹师古考证,张扬所谓“实学”。论诗多依据考据学的方法和理论、针对“神韵”、“格调”、“性灵”等观点,倡导所谓“肌理说”。

翁方纲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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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长集

三十卷。明徐渭(1521—1593)撰。徐谓著有《笔元要旨》等。据陶望龄所作徐渭小传载,渭尝自称:“吾书第一,诗次之,文次之,画又次之。”其书画流传,时称一绝,其诗亦受人推崇。徐渭所著有《文长集》、《阙篇》、《樱桃馆集》三种,钟瑞先合刻,以成此集。又有商浚所刻,题曰《徐文长三集》,亦即此本。集前有陶望龄、袁宏道所作二传。宏道以为徐渭一扫近代芜秽之习。望龄称“文长负才性,惟不能谨防节目。”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则说“文长讥评王、李,其执论迥绝时流,”其文类宋唐,诗杂入于唐中、晚。”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上清天枢院回车毕道正法

上清天枢院回车毕道正法,撰人不详。从内容看当为宋元道书。三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玄部方法类。内叙伏魔辟邪,修身治病诸道法。上卷言以神印、符箓咒诀伏魔之道。内载六种神印、十种符箓咒诀,并介绍其用法。卷中叙驱邪治病之术,有布气法、咒水法、取劳虫法、移肿毒、治瘟病法、治鬼邪法、治心邪血邪草灵丹方、治颠邪行持及断鬼神秘法、识鬼邪法。人斗存身行持秘法、斩鬼法、遥治颠邪心法。附有多种符箓咒诀。下卷叙以投状之法辟除鬼邪,有勘灶经验状式、投状式、验状法。

散原精舍诗集

近代诗集。又题《散原老人手书诗稿》。陈三立著。1961年台湾中华书局据手稿影印,平装1册。卷首刊有作者《题辞》、1961年俞大纲《序言》。此集收诗稿手迹169题200余首。写作时间始于1919年,止于1926年。开篇为《始春初堂望钟山余雪》,终卷为《为姚虞琴题吴柳堂侍御罔极图遗墨》。陈三立在《题辞》中说:“此手稿付新午收藏”。俞大纲《序言》说:“《散原先生手书诗稿》起民国八年己未,讫十五年丙寅,都如干篇,次第与刊本《散原精舍诗》同。惟稿本录存《为海客索赠鼓娘诗》、《雪娘曲》、《庸庵尚书逸社第二集诗》、《庸庵尚书来游白下赋赠》、《寄题曹公亭》及《胡琴初母寿诗》等篇汰不入刊本,盖一时酬答遣兴之什,去取间有所经界也。”“先生诗造辞精眇,不苟下一字,侔色揣称,务极深美之致,稿端窜异之迹斑然可征。颖悟之士,抽绎巧绘,宜有会心。”“先生书法法山谷,略参以北碑,不假钩勒而幽姿古趣横溢毫端”。按:此诗稿原件的收藏者陈新午为陈三立之次女,俞大维之妻。此书整理者及《序言》作者俞大纲为陈三立之内侄,俞大维之弟。

戴施两案纪略

本书(一册一一六面六九、六○○字)合刊「戴案纪略」与「施案纪略」为一书,因题曰「戴施两案纪略」;吴德功撰。作者彰化人,字汝能,号立轩;清同、光间,设教乡里垂四十年。当弱冠时,适值彰化戴潮春事变,亲见其事。光绪十四年,因办理清丈未协激成彰化施九缎事变,亦属耳闻而目接。后至二十一年割台之后,台民拒守,并尝与其事。对此三事,均有撰述;除本书合刊「两案纪略」外,并有「割台记」一种(已刊入第五七种「割台三记」)。此外,着有「瑞桃轩文稿」及「诗稿」等书。「戴案纪略」分三卷:上、中两卷仿编年「纲目」之例,自起事以至平定,因年系月、因月系日记述;下卷则纯属附录性质,将有关文案「录而附之」而已。「施案纪略」一卷,亦属编年体裁。「自序」有云:『惟九缎明系围城三日,罪同叛逆;欲大书特书「反」字,何以成信史!又系清丈激成事端,若不曲笔,如公论何』!末附「周华仲广文遭乱记」,记「施案」中一罹难者。

钦定石峰堡纪略

二十一卷。清乾隆四十九年敕撰。苏四十三起义失败后,清廷对伊斯兰教新教和撒拉族人民继续推行高压政策,因而又激起了田五领导的石峰堡起义。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 四月,田五在甘肃巩昌府通渭县北六十余里的石峰堡,发动回民反清起义。清廷急令阿桂等率军镇压,至七月初才将这次起义镇压下去。《钦定石峰堡纪略》分卷首(天章、御制诗)一卷、正文二十卷,自乾隆四十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固原提督刚塔奏报田五起义始,至五十年四月初十日福康安奏报各处勘察情况止,记载了清廷镇压田五起义的全过程及其善后措施,同时也暴露了清廷对起义者及其家属的残酷屠杀情况,例如高宗下令,对起义者 “名下幼孩,即年未及岁,俱当概予骈诛” (卷十四)。后收入 《四库全书》 中。

易卜生主义

胡适著。原载1918年6月《新青年》4卷6期,收入《胡适文存》卷四。认为易卜生最可代表19世纪欧洲个人主义的精华。“易卜生主义”就是无论如何,务必努力做一个人。易卜生说:我所最期望于你的是一种真实纯粹的为我主义,要使你有时觉得天下只有关于你的事最要紧,其余的都不算什么。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胡适把这种人生观称之为“最健全的个人主义”。只有自己成器,才能有益于社会;只有铸就了自由独立的人格,才会特立独行,敢向恶势力作战。他后来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仍对易卜生主义给予很高评价,号召青少年培养18、19世纪易卜生主义的人生观,他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胡适的《易卜生主义》宣扬了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但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对于冲破封建主义的束缚也有其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