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方纲

- 姓名:翁方纲
- 别名:字正三,一字忠叙
- 性别:男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顺天大兴(今属北京市)人
- 出生日期:1733
- 逝世日期:1818
- 民族族群:
翁方纲(1733-1818),字正三,一字忠叙,号覃溪、苏斋、彝斋,顺天大兴(今属北京市)人。乾隆十七年(1752)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二十五年(1760)参与修《续文献通考》,二十八年缮写《昭明文选》,三十三年(1768)在粤得苏轼《天际乌云帖》,自号苏斋。曾三任广东学政,四十四年(1779)典江南乡试,五十二年(1787)任江西学使, 五十七年(1792)任山东学使。累官国子监司业、礼部侍郎、内阁学士鸿胪寺卿、内阁侍讲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嘉庆六年(1801) 为仁宗颙琰所恶,被罚赴马兰峪守陵,九年(1804)放回。精心汲古,好奖掖后进。精鉴赏,富藏书,尤长于金石考证。金石、谱录、书画、词章之学冠绝一时。尤精书法,行、楷、篆、隶皆工,与刘墉、梁同书、王文治并称为“翁刘梁王”四大家。其书法初学颜真卿,继学欧阳询,隶书法 《史晨》《韩敕》诸碑。杨守敬《学书迩言》云: “覃溪见闻既博,一点一划间皆考究不爽毫厘,小楷尤精绝,但微嫌天分稍逊,质厚有余,而超逸之妙不足。”马宗霍云: “覃溪以谨守法度,颇为论者所讥,然小真书工整厚实,大似唐人写经,其朴静之境,亦非石庵所能到也。”间亦刻印,颇有古趣。晚年体健,目力尤胜,能书蝇头小楷而不需眼镜。著述宏富,有 《复初斋文集》二十五卷、《复初斋诗集》七十卷、《粤东金石记》十二卷、《两汉金石记》二十二卷、《苏米斋兰亭考》 八卷、《石鼓考》 等。
翁方纲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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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心集
鲁迅著。上海合众书店1932年10月出版。收入1930年至1931年间写作的杂文37篇,另有译文1篇及附记。文集主要揭露、抨击帝国主义的侵略与国民党反动派媚外卖国的罪行,同时愤怒声讨了反革命的文化“围剿”,批判了反动文艺派别和资产阶级文艺思想。重要篇章有《“友邦惊诧”论》、《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和前躯的血》、《“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民族主义文学”的任务和运命》等。文集的另一重要内容,是作者为推进左翼文艺运动的发展而作的演讲、通信与文章。《对于左翼作家联盟的意见》、《上海文艺之一瞥》等,深刻总结了1928年以来左翼文艺运动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发展革命文学的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答北斗杂志社问》、《关于小说题材的通信》等,对文艺创作、文艺批评等问题提出了一些规律性的意见。作者取集名为“二心”,表示与反动派势不两立。文风泼辣犀利、深刻有力。作者曾肯定:“我的文章,也许是《二心集》中比较锋利。”(1935.4.23.致萧军、萧红信)
从政遗规
《从政遗规》中有关官吏道德问题的观点和论述。《从政遗规》是中国古代重要官箴著作,清代陈宏谋编辑的著作《五种遗规》之一。清代乾隆年间,陈宏谋对宋代至清初二十二位封建官吏的官箴著作加以辑录而成,是供清代官吏修齐治平的重要参考书。《从政遗规》是研究宋代至清代初期官德思想的重要著作。作者在书中“篡录前贤嘉言,阐明修治至理”。目的是为“有司牧之责者”一官吏提供“临民治事”的原则和方法。
石仓历代诗选
诗总集。明曹学佺(1574—1647)辑。五百○六卷。学佺字能始,号石仓,侯官(今福建福州)人。万历进士。曾官广西参议、礼部尚书。因著《野史纪略》被削籍。明亡,入山投缳死。有《易经通论》、《舆地名胜志》、《蜀中名胜记》、《石仓集》等。是编所选历代之诗上起古初,下迄于明。旧名《十二代诗选》。然汉、魏、晋、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十一代,即录古逸,乃缀于八代之末,又并五代于唐, 并金于元。体例名目,多有不合。故《四库全书》编者改其版心所提《历代诗选》为集名。约明末成书。凡四百○一万七千余字。正文含古诗二卷, 晋诗二卷,宋诗一卷,齐诗一卷,梁诗三卷,陈诗、隋诗、北魏诗各一卷,古逸歌谣一卷,初唐十八卷,盛唐十五卷,中唐二十七卷,晚唐二十九卷,咏史诗一卷,方外七卷,宗风一卷,诗及拾遗十二卷(总计唐诗百一十卷),宋诗百七卷,元诗五十卷,明诗初集八十六卷,明诗次集百四十卷(总计明诗二百二十六卷)。收有宋寇准《江南春》、元许衡《游黄华》、明黄省曾《折杨柳行》等诗。此本所选, 卷帙浩博,上下二千年间,作者皆略存梗概,去取亦大都不乖风雅之旨。唯金代仅录元好问一人,有偏颇疏漏之嫌。据千顷堂书目,学佺所录明诗,尚有三集一百卷,四集百三十二卷,五集五十二卷,六集一百卷,今皆未见,是本所收,止于嘉靖隆庆间。有《四库全书》本。
红灯记鼓词
鼓词。清佚名撰。四卷,三十二回。五万余字。写明正德年间,宦官专权,户部尚书赵明、兵部侍郎孙安, 系同郡人, 一同辞官归隐,赵女兰英许孙次子继高。 后, 孙安死, 孙家败,赵朋生悔婚之念,杀婢嫁祸继高,陷之于狱。赵兰英誓不别嫁,与婢男装进京,谋救继高。时继高兄继成已中状元,且招赘相府。历尽曲折,继高终被释出狱,孙氏全家团聚。以十言韵文及叙事散文为主,语言精炼、通俗,每回均以四句诗开篇,间插民间风俗,有助于民俗学之研究。有清石印本,民国年上海文益书局石印本等。
春秋通说
十三卷。黄仲炎(生平不详)撰。黄仲炎字若晦,永嘉(今属浙江)人,宋代经学家。穷经笃古,老而不第。黄氏不是朱熹门人,但其说却以朱熹为宗。黄氏认为:“《春秋》者,圣人教诫天下之书,非褒贬之书也。何谓教?所书之法是也;何谓戒,所书之事是也。”他批评三传以《春秋》有褒贬之说,认为那些以《春秋》书人书名或去氏或去族为贬恶,书爵书字或称族或称氏为褒善,以日月地名之或书或不书皆寓意褒贬之人“质诸此而彼碍,证诸前而后违,或事同而名爵异书,或罪大而族氏不削,于是褒贬之例穷矣。例穷而无以通之,则曲为之解焉,专门师授,袭陋仍讹。”又指出汉以来治经者大都“争辩于褒贬之异,究诘于类例之疑”,结果反使“《春秋》大义隐矣。”此论正切中汉唐以来治《春秋》者之通病。又论三传之源,认为《左传》作者的楚左氏倚相之后裔,而《公羊》、《穀梁》则出处不明,因而三传皆不是“亲受经于圣人者”,故“于说经首失其义”。三传之中,只有《左传》“尚可考”。可见黄氏尊经而轻传,尊《左》而轻《公》、《穀》,此与黄氏重史实有关。此书成于宋理宗绍定三年(1230),现存有宋刻本、清《通志堂经解》本。
观心食法
全一卷。又称观食法。隋代智顗述。收于卍续藏第九十九册。本书教人以观法受食,成为般若食,显明空、假、中三观中道之旨趣,并引净名所言(卍续九九·五五上)‘非有烦恼,非离烦恼,非入定意,非起定意,是名食法’为旨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