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集

作者:危素
云林集

二卷。明危素(1303—1372) 撰。危素,字太朴,一字云朴,金溪(今属江西)人。曾仕于元。入明为翰林侍讲学士,晚年谪居和州。能诗文,亦善书法。著有《说学斋稿》四卷、《云林集》二卷。此集皆在元代所作之诗,由纳新编次成集。危素家居江西临川,相近有云林山,尝读书其上。方方壶作《云林图》,陈旅等俱赋诗以记其事,故以云林为集名。朱彝尊《曝书亭记》有此书跋,称发雕于后至元三年(1337)。则朱彝尊所见,乃元时旧版。此本卷帙相符,盖犹从原刻钞传。特朱彝尊跋称前有虞集《序》,而此本所载乃虞集《赠行序》一篇,与诗集无涉,似为后人所附。其《静志居诗话》,称前有虞集《送行亭》,则已自知其误而改之。危素于元末负盛名,入明以后,其人不为世所重,其文亦遂不复收拾。故《说学斋集》仅存在元之文,而此集亦仅存在元之诗,不足尽危素之著作。其诗圆润朗爽,气格雄伟,风骨遒上,尽管不够含蓄,却清新可诵。就诗论诗,不能不推为元季一作者。原集共有诗七十六首,浙江鲍氏知不足斋本,复从他书搜采,增入补遗十四首,较为完备。有浙江鲍士恭家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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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年拿破仑主持编纂的《法国民法典》,1807年改名为《拿破仑法典》。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发展和资产阶级统治的确立,旧的法典已不适应法国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拿破仑取得政权后,为了从法律上巩固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维护资产阶级统治,以《人权宣言》和宪法为基础,着手制定一部完整的法典。经过多年努力,先后制定了《法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商业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和《刑法典》等五部法典,从此建立起近代法国最完整的法律体系。在这些法典中以《法国民法典》最为著名,是拿破仑亲自主持编纂和审定的。1800年8月,拿破仑任命特隆歇(Tronchet)、比戈·德·普雷亚梅纽(Bigot dePreameneu)、马尔维尔(Malleuille)和波塔利斯(Portalis)等四位著名法学家组成法典起草委员会,由立法专门委员会讨论修改,交国务院审定。经过三年多的时间,于1804年3月,立法院正式通过,拿破仑签署后正式颁布实施。《法国民法典》包括总则和三编,共一千二百八十一条。法典确立了资产阶级所有制的基本原则,阐明了资产阶级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性,它规定:“个人得以自由支配属其所有的财产”。法典进一步固定了小农土地所有制,保证不受封建复辟势力侵犯。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并包含该地上空和地下的所有权,所有人得在地上从事其认为适当的种植或建筑”,“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其所有权……”。法典否定了封建特权,确立了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原则,明文规定所有法国公民都享有同等的民事权利。法典对于家庭、婚姻、继承等社会生活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拿破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法典,它对维护、巩固资产阶级革命成果,打击封建残余势力,保证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拿破仑帝国时期曾强制欧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实施此法典,对于打击欧洲封建势力,推动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也起了积极作用。《拿破仑法典》作为一部最完整的资产阶级民法典,后来成为近代欧美各国资产阶级法典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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