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子真诗话
作者:潘淳潘淳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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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者及其所有物
德国施蒂纳著。写于1843—1844年,1844年出版。原文为德文。先后被译成法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丹麦文、俄文和英文出版。中文有节译本。该书一直被认为是唯我论哲学和无政府主义的代表作。1844年出版时曾在德国青年黑格尔派中引起轰动,展开了一场论战。该书在青年黑格尔派中独树一帜,标榜彻底的无神论,批判费尔巴哈的“人”和B.鲍威尔的“自我意识”仍是对抽象物的崇拜。提出“我”是唯一现实的存在物。认为国家、财产、道德、宗教以致整个世界都是“我”的“所有物”,“我的财产”。该书把人的历史分为唯实主义的儿童时期,唯心主义的青年时期和利己主义的成年时期。说明以往所有的学说都旨在通过各种非个人的抽象物来奴役个人和“否定你自己”,都应当抛弃。提出自由不等于“自有”,自由是基督教空洞的说教,“自有”则是我的整个存在。从这种个人权力和占有的原则出发,反对一切束缚和权威,甚至反对一切道德准则。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该书作了批判。
唐五代宋词选
《唐五代宋词选》(二册),1936年5月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该书属“中学国文补充读本第一辑”。这个选本所选,作者在导言中说“侧重于所谓豪放一派”,来“激扬青年们的志气,砥砺青年们的节操”。我们据以重排,改正明显的错误,其他一仍其旧,以便读者与《唐宋名家词选》并读。
紫钗记
传奇剧本。明汤显祖作。二卷五十三出。此剧是在《紫箫记》的基础上重新创作而成。叙唐陇西人李益流寓长安,以功名未遂、佳偶未聘为憾。元宵佳节,霍小玉与母观灯,遗失紫玉钗,恰被李益拾到,并以此求婚于霍家,两人成婚。不久,益应试,中状元,却因得罪当朝卢太尉,被遣边关任职,益与玉灞桥相别。卢太尉强招李益为婿。玉为寻益,欲将紫钗出售,闻卢府小姐招婿求玉钗,售之卢府。卢用计骗益,言玉已嫁他人。玉知益已赘于卢府,身染沉疴。李益诸友同情小玉,设计请李益共赏牡丹,将其带入小玉宅中。两人相见,互诉衷肠,知皆中卢太尉毒计。益将紫钗还给小玉,两人和好如初。吕天成《曲品》论此剧“描写闺妇怨夫之情,备极娇苦,直堪下泪,真绝技也。”吴梅《中国戏曲概论》认为“词藻精警,远在《香囊》、《玉玦》之上。‘四梦’中以此为最艳矣。”京剧《霍小玉》、川剧《玉燕钗》、闽剧《紫玉钗》,均受此剧的影响。有明万历间玉茗堂刊本、继志斋刊本、明末汲古阁原刊本、《六十种曲》本、清初竹林堂《玉茗堂四种》本、暖红室刻本等,《古本戏曲丛刊初集》据明末柳浪馆刊本影印,亦收入中华书局1962年出版《汤显祖集》中。
别本十六国春秋
十六卷。旧本为魏崔鸿所撰,载于何镗汉魏丛书中。其书出在屠乔孙本之前。十六国各为一录,并列僭伪之主有五十八人,但其余诸臣皆不为立传。全为载记之体。考察《崇文总目》有《十六国春秋略》二卷,不著撰人名氏,司马光之《通鉴考异》所引诸书,也称之为《十六国春秋钞》。《四库简目》:别本《十六国春秋》十六卷,旧本亦题崔鸿撰。载何镗《汉魏丛书》中,其出在屠氏、项氏本前。然十六国各为一录,与一百卷之数不合,或即《崇文总目》所谓《十六国春秋略》,《通鉴考异》所谓《十六国春秋钞》也。疑以传疑,姑二本并存焉。
尸子译注
三卷。战国时尸佼(约前390—330)著。关于尸佼的事迹,史书记载极略。《汉书·艺文志》中杂家类列“尸子二十篇,尸佼著。佼鲁人,秦相商君师之。鞅死,佼逃入蜀”。《史记·孟荀列传》:“楚有尸子长庐”,裴骃《集解》云:“刘向 《别录》,楚有尸子,疑谓其在蜀。今按 《尸子书》,晋人也,名佼,秦相卫鞅客也。鞅谋事划计,立法理民,未尝不与佼规也。商君被刑,佼恐并诛,乃亡逃入蜀。自为造此二十篇书,凡六万余言,卒因葬蜀。”可见,尸佼在战国时十分活跃,并参与过秦商鞅变法,起了重要作用。关于尸佼的思想,《汉书》将其与李悝并称,属法家。刘向谓 “尸子非先王之法,不循孔氏之术”。单凭这些支言片语,很难窥其思想主旨。《尸子》原书二十篇,内十九篇,陈述道德仁义之纪,内一篇言九州险阻水泉所起,这对于了解先秦时期的社会思想、地理变迁有重要参考价值。可惜自汉以后,该书已残阙不全,有些地方为后人伪作。现存的主要版本有:任文田心斋十种本,称家藏元大德八年来青楼所钞本,又依惠氏辑本补抄数条,附录于后,乾隆五十二年刊。《平津馆丛书》本,《问经堂丛书》本。《湖海楼丛书》本,并二卷,《湖海楼》本经汪继培校,最为精审。此外,还有 《二十二子》本等。
般若心经注解
般若心经注解,一卷,孚佑帝君乩注,前有观音降笔法语,后附三十二偈及节录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