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塘定稿
作者:王鹏运
二卷。王鹏运撰。有光绪三十一年(1905)羊城(广州)刻本、光绪三十三年小放下庵刻本、民国二十六年(1937)开明书店《清名家词》本、民国三十七年金陵京华印书馆重刊本、1949年成都薛崇礼堂《清季四家词》本等多种。京华本系其侄孙王序灏、王序宁据羊城刻本重刊,卷首有小像并朱祖谋序、钟德祥光绪三十年序,附录蔡丐因《王鹏运传》及民国三十七年蔡济舒跋。《清季四家词》本,卷首增刊王鹏运自撰《半塘僧鹜传》,卷末增况周颐《半塘老人传》。王鹏运一生词作编为九集:《袖墨集》、《虫秋集》、《味梨集》、《鹜翁集》、《蜩知集》、《校梦龛集》、《庚子秋词》、《春蛰吟》、《南潜集》,统名《半塘词稿》。各集有《薇省同声集本》、家刻本、钞本。据谭志峰《王鹏运及其词》列表统计,现存六百三十八首。词人晚年亲自删汰,选出一百三十九首,编为《半塘定稿》,交由朱祖谋校雠并作序,于光绪三十一年刻于羊城。朱氏惜《定稿》“刊落泰甚”,又编《半塘剩稿》刻印行世,收词五十馀首。朱祖谋序云:“半塘词尝刻于京师,为丙、丁、戊三集。今刻于广州者,乃君裒其前后七稿,删汰几半,仅存百许首,自定本也。”“君词于回肠荡气中,仍不掩其独往独来之概。”“君词导源碧山(王沂孙),复历稼轩(辛弃疾)
王鹏运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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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斋诗集
诗别集。三卷,附录一卷。宋裘万顷撰。万顷在当时不以诗名,宋、元目录书中亦无其诗集著录。南宋诗人合集如《南宋群贤小集》、《南宋六十家集》、《江湖小集》以及四库馆臣采撰而成的《江湖后集》等书中皆不见收录。刘克庄集中有《裘元量司直诗跋》,称“其犹子南昌理掾应材携竹斋遗墨古律诗三首、其季元龄又手录四十二首。其言若近而远,若淡而深;近而淡者可能、远而深者不可能。为人自贵重,耻表襮,惟诗亦然。世知竹斋者多,而见其诗者绝少,理掾盍锓诸梓,与同志共之”(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可见当时尚无刻本。宋末陈思编《两宋名贤小集》(当时名为《圣宋群贤小集》),收录裘诗三卷,存诗二百五十馀首;明潘是仁编《宋元三十七家集》,略收裘诗以备一家。后裘诗集绝少流传。清圣祖康熙四十八年(1709)万顷裔孙裘奏刊裘集,集后附有诰敕志铭,当系家族内传本。清高宗乾隆(1736—1795)间裘氏裔孙裘曰修重新精刊此集。其内容与裘奏刻本相同。此本被收入《四库全书》。常见者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14年李之鼎所刊《宋人集》本。
词源
南宋末年张炎著。炎字叔夏,号玉田,又号乐笑翁。南宋初大将张俊的六世孙。祖父辈皆以词名,且擅音律。张炎前期生活优游,宋亡后落拓江湖,一生致力于词的研究与创作,是南宋词坛名家,有词集《山中白云词》或名《玉田词》,对清浙西派有很大影响。《词源》是他晚年的著作,分上下两卷。《词源》一书元明两代收藏家均未著录。嘉庆十五年江都秦恩据元善起斋旧钞,刊于《词学丛书》,始有足本行世。原书成于元成宗大德间(1297—1307),约二万五千字。有张炎自序,书末有钱良祐、陆文圭二跋。主要记述张炎在词学上用功40年的心得体会。上卷14目,谈音律;下卷16目,谈对词人的评价和自己的词学理论。
宋刑统
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或《重详定刑统》,又称《建隆刑统》。是建隆四年(963) 命工部尚书、判大理寺窦仪及苏晓、冯叔向等人制定的宋朝第一部综合性的刑事法典,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雕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它是就后周《显德刑统》稍加修改而成。就律文而言,只是《唐律》的翻版,很少增损,有将唐律的律疏一并抄录的。不同之处是: 第一,在体例上,全书共十二篇,三十卷,二百一十三门; 唐律除分篇条之外,未有“门”的分类。所谓“门”,即指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文。第二,在内容上,收集了自唐代开元二年 (714) 到宋初建隆三年( 962) 近一百五十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律规范,附载在相应的律条之后。如据令敕增入的有“户绝资产”,据式敕增入的有“死商钱物(诸蕃人及波斯附)”,据杂令敕增入的有“婚田入务”等等,以适应社会新出现的生产关系的需要。第三,在刑制上,创制了“折杖法”,即将原来五刑的各个等级分别代之以轻重不同的臀杖和脊杖,变相地减轻了刑罚。《宋刑统》虽是宋代主要法典,但由于当时各种社会矛盾的复杂化、政治经济的不断变化,多用皇帝随时颁布的敕令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其效力并未因此而削弱。清沈家本说:“《刑统》为有宋一代之法制,其后虽用编敕之时多,而终以《刑统》为本。”(沈寄簃先生遗书》)。《宋刑统》原刊本已失传,现存《嘉业堂丛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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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教经典。题“龟兹国僧若那奉诏译”。一卷。见于《圆仁录》,作“龟兹国僧着那译”。《宗睿录》另题《佛顶尊胜陀罗尼并别行法》。此经先说尊胜坛法,后说尊胜陀罗尼三十八法。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
简称《律钞资持记》、《资持记》。律学著述。宋元照撰。三卷(或十六卷)。系唐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的注释书。据元照自序称,《四分律》译传东土,“虽九代相承,而六师异辙”,故在随文注释之前,略标五例:“一曰定宗、二谓辨教、三叙引用、四明破立、五示缺疑”,以明本书宗旨。本书注释详尽,以法华开显圆意,为《四分律》学者所共推重。现存宋刻本,并见载于日本《续藏经》及《大正藏》。
金刚针论
梵名Vajrasu^ci^ 。法称(梵Dharmaki^rti )造,宋代法天译。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二册。本书基于佛教的立场,批判吠陀时代以来印度之阶级制度。除引用婆罗门教经典之文献而加以反驳外,并提倡人间平等,为一部简明之论书。本书之梵文原本现存,西元一八二九年英国东方学者荷吉森(B.H. Hodgson)出版梵文原本及英译本。此外另有德译本、西藏译本。又本书汉译本、西藏译本皆指为法称所作,而梵本之序及跋皆谓此书为马鸣(梵As/vaghos!a )所撰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