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轩诗话

作者:吴宓
空轩诗话

近代诗话。吴宓著。附刊于1935年中华书局(上海)出版之《吴宓诗集》。卷首有1934年作者自叙。自叙说:“近年编辑读书,及与友人通函谈叙之所得,有关于诗者若干条,录存册中未尝刊布,兹汇为一编,以示同好。”所录诗话52则,约7万字。其内容则兼顾记事与评论。所记述与评论者均为清朝末年及民国年间人士,其中不乏吴宓的师友。如杨钟羲、吴芳吉、张尔田、黄节、王国维、梁启超、姚华、柳诒徵、胡先骕、黄遵宪、于右任、汪荣宝、曾广钧、曾宝荪、胡子靖、凫公、徐英、陈家庆、吕碧城、李思纯、王越君、卢前等。所记黄节临终前关于顾炎武的谈话及王国维自沉前的题扇诗,均可补文献记载之缺。偶尔也有独到之见。如梁启超《饮冰室诗话》以黄遵宪、夏普佑和蒋智由为晚清“诗界三杰”。吴宓却说:“细按之,蒋君殊平庸,夏君为史学家,帷黄先生可当此名”。吴宓认为爱国救亡与民族之复兴,同传统文化之保存完全一致。“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使得“旧诗之不作,文言之堕废,尤其是汉文文字系统之全部毁灭”,是最令人感到悲伤痛苦的。主张“以新材料熔入旧格律”,方才是诗歌创作的正轨。而黄遵宪正是以新材料入旧格律的典范,故“可作吾侪继起者之南针”。

吴宓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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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师录

余师录

四卷。宋王正德撰。王正德其字号、籍贯、仕履及生卒年已均不可考。著有《余师集》共四卷。书前有王正德自序,称成书于绍熙四年 (1193)。书中辑前人评论诗文之语,上自北齐下迄于宋,然编次体例并不以时代为序。内容以常见者居多,也包括当时的遗籍。宋人论文,多区分门户,务为溢美、溢恶之辞。此书采集众说,不参论断,去取之间,颇为不苟。据序称:“是书《宋志》不著录。《文渊阁书目》载王正德《余师录》一部,一册,亦久无传本。惟载于《永乐大典》中,首尾虽完备,却不分卷数。今约略篇页,定为四卷。”有《永乐大典》本。

古今伪书考

古今伪书考

考辨伪书的著作。一卷。清姚际恒撰。成书于康熙后期。初刊于清乾隆至道光间歙县鲍廷博刻《知不足斋丛书》第二十三集本。本书著录书籍九十一种,分经、史、子三部。每书如前人已有成说,则加以引证,多取材于《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宋濂《诸子辨》、胡应麟《四部正讹》等,而以采晁、陈之说为最多。不能论定其真伪者,则折衷其说。姚氏对于《毛诗》、《周礼》等经部诸书也敢公开怀疑其伪,颇具胆识。由于姚氏所据资料有限,以致错讹颇多。有的仅凭文辞工拙来定其真伪,难以令人信服。有些考证叙述也不够详博。今人顾实曾撰《重考古今伪书考》,以正姚氏之失,虽有独到见解,但也有武断之处。黄云眉亦仿《经义考》例撰《古今伪书考补证》,详征博引前人各书中有关论述予以补证,间也附以己见。《古今伪书考》原为姚氏《庸言录》一书之附录,自鲍廷博将其裁篇单刻刊行后,清光绪年间曾多次刊印。有广汉张馥笙成都刊本、归安姚氏粤东藩署校刊《晋石厂丛书十种》本、长沙章氏经济书堂校刊本、浙江书局刊本、沔阳卢氏刻《慎始基斋丛书》本。一九二一年上海古书流通处据鲍本影印;一九二九年北平朴社铅印顾颉刚校点本,后收入一九五五年中华书局《古籍考辨丛刊》第一集本;此外还有一九五九年山东人民出版社黄云眉著《古今伪书考补证》本。

朝野类要

朝野类要

五卷,南宋赵升撰。据此书自序称,自幼入京都观朝仪、刑政、名理诸事,吏牍之文,及闻缙绅间互相称谓等沿习之语,皆蒙然无所知识,遂搜求诸书,但不是记载简略,就是失于记载,只好求教于诸师友及老先生,日积月累,遂记录下来,于南宋理宗端平三年(1236)整理成书。所记多为宋代朝野故事,以类相从。共分班朝、典礼、故事、称谓、举业、医卜、入仕、差除、升转、爵禄、职任、法令、文学、政事、杂制、帅幕、降免、退闲、忧难、馀纪二十类。《四库全书总目》只记载十四类,缺少差除、升转、爵禄、文书、杂制、退闲六类。各类之下分别记录,共三百二十九事。每事又各标小目,而一一详诠其说。全书于宋代案牍文辞及官场习语逐一解释。但对宫禁内职不作记录。对后人研究宋代朝野礼仪、典章制度等,有很高的参考价值。版本主要有武英殿聚珍版书本、《四库全书》本、《知不足斋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笔记小说大观》本等。

有木诗八首

有木诗八首

《有木诗八首》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创作的五言古诗组诗作品。这八首诗均为咏物诗。诗表面写的是植物,实际写的是人。八首依次写了柳树、樱桃、橘树、梨、野葛、柽、凌霄、丹桂八种植物。通过这八种植物作者对某些人进行揭露贬斥或肯定赞扬。而且,作者在这里不仅是对历史人物进行评价,而且是针对当时社会的。这八首诗咏物生动形象,寓意深刻,极富内涵。

两汉诏令

两汉诏令

宋代林虑、楼昉辑录。二十三卷。书前有林虑序,另有宋徽宗大观三年(1109)蒋瑎序及元顺帝至正九年(1349)苏天爵序。元刊本。林虑曾任开封府椽,楼昉曾任宗正寺主簿。林虑辑录的《西汉诏令》十二卷,从班固汉书中辑录汉高祖元年至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前206年至公元5年)历朝皇帝的诏令。其中有高祖疑狱诏,文帝除诽谤法诏、诏议犯法者收坐、除肉刑诏,景帝诏议受所监临令、减笞诏、谳狱诏,武帝诏议不举孝廉者罪、赦天下诏,宣帝子首匿父母等勿坐诏,元帝诏毋征召证案不急之事,成帝减死刑诏,哀帝限名田诏等。楼昉辑录的《东汉诏令》从各种史书中蒐集了汉光武帝建武元年至汉献帝建安十九年(25—214)间皇帝的诏令,共十一卷。其中有光武帝省刑罚诏、赦殊死以下、田租三十税一诏、杀奴婢不减罪诏,明帝公卿遵时令平罚诏,章帝纠嫁娶非法者诏、诏纠狱吏胁迫无辜、诏除禁锢、胎养令,和帝察荷吏诏,献帝原轻系狱等。该书对研究汉代法制和汉代统治者的法律思想有一定参考价值。

满文老档

满文老档

清初官修满文编年体史书。额尔德尼、达海、库尔缠等奉敕撰。凡180册。起清太祖努尔哈赤丁未年(1607),迄清太宗皇太极崇德元年(1636),依年、月、日顺序编写。此版本内缺天命七年(1622)七月至十二月,天聪七、八、九年(1633—1635)部分(其中天聪九年原稿本,1935年整理内阁大库时已被发现)。老满文的《满文老档》原稿本37册,加上1935年发现的共40册,今存台湾故宫博物院,称《老满文原稿》。乾隆四十年(1775)仿老档字体抄写,分装成100册,即“无圈点档册”。同时又按音抄“有圈点档册”180册,今藏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乾隆四十三年(1778),又将上述档册重抄一部,原藏沈阳崇谟图阁,今藏辽宁省档案馆。《满文老档》译成汉文始于金梁等人,译出百余册,择要编成《满洲老档秘录》上下编,于1929年出版。1971年以后,台湾学者广禄、李学智翻译出版了《老满文原档》两册。1979年辽宁大学历史系出版《重译满文老档》3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译注的《满文老档》上下两册,1990年由中华书局出版。日本学者内藤虎次郎20世纪20年代初,将沈阳所藏《满文老档》拍摄底片,藏京都大学,后由藤罔胜二等进行初步整理,部分译成日文刊行。神田喜一郎等组成《满文老档》研究会,1965年将《满文老档》译成日文分7册出版。神田信夫等又出版了《旧满洲档》第9卷(后金天聪九年)日译本。所记清入关前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史实,多为《三朝实录》等史书所不载,是研究满族早期的发展、社会性质和语言文字,以及东北地区各民族历史的珍贵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