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生观

作者:罗家伦
新人生观

罗家伦著,1942年在重庆出版,到1944年,在重庆、上海等由商务印书馆承印,和在天津、青岛翻版共27版,影响极大。1960年9月在台北出版,1989年11月又由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出版,12万字。全书共分十六讲,作者并未照传统写法分门别类论列人生各部分,而是把中国民族思想和生命中缺少或贫乏的部分,特别提出来探讨、发挥而自成一体。作者认为,建立新人生观,就是建立新的人生哲学,它是对于人生意义的观察、生命价值的探讨。随着人们宗教信仰的动摇,重估生命价值,以建立新的人生哲学便是非常必要了。新人生哲学与旧人生哲学不同,它不是专讲“应该”,而是要讲“不行”;不是专恃权威或传统,而是要以理智来审察现代的要求和生存的条件;它不讲“明心见性”,更不涉善恶之论,而是主张整个人生及其性格与风度的养成,从知识中探讨生命的奥秘,并从经验与习惯中培养理想的生活;它不把行为的标准建立在冥思幻想上,同时也不把它建立在冲动欲望上,而要从民族和人类的历史和文化里,寻出人与人相处、人与自然相处的关系,以决定个人所应养成的性格与风度。依据上述态度,应建立三种新的人生观:即动的人生观、创造的人生观和大我的人生观。

罗家伦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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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哲学家胡塞尔著。1911年首次发表在《逻各斯》上。作者在这篇论文里坚持和论证了这样一种信念:人类文化的最高兴趣要求一种严格科学意义上的哲学的发展;因此,我们时代的哲学革命必须为严格意义上的哲学设置基础。这种科学性哲学是建立在纯粹而且绝对的知识的基础之上的;只有现象学才可能提供出这种知识。因此,尽管哲学一直要求成为最高尚、最严格的科学,这种自觉的意愿甚至支配着整个欧洲哲学史中的革命而从来没有被放弃过,但直到现在它仍未能实现。哲学根本还不是科学。这并不表明哲学在本质上非科学。相反,任何领域中严格科学的可能性要求以哲学作为严格科学的可能性为前提;只有后者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具体科学的真正科学性。基于这一信念,作者批判了自然主义与历史主义和世界观哲学,因为恰恰是它们动摇了把哲学作为严格科学来追求的信心。自然主义只承认物理的东西才是实在的、客观的,它要么否认理念的实在性,要么将其自然化。但是这种客观性、实在性的预设本身是理念的。历史主义同样地存在内在的矛盾。当它在证明绝对形而上学的不可能性时,在表明这种证明的基础的可能性时,它实际上已经否定了自己。这篇论文写于胡塞尔从《逻辑研究》(1900年)向《观念》第一卷(1913年)的现象学方法过渡期间,可以被看作胡塞尔的前先验思考方式与先验思考方式之间的连结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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