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梁春秋經傳古義疏卷三

莊公 《穀梁》隱、桓爲遠世,定、哀爲立世,從莊至昭爲一世,在立、遠之間,因有伯也。故從莊至昭詞多同,小有升降而已。 疏 《魯世家》:莊公名同,桓公子。BQS中华典藏网

元年 《年表》:「周莊王四年,齊襄公五年,晉緡公十四年,宋莊公十八年,陳莊公七年,燕桓公五年,衛黔牟四年,蔡哀公二年,鄭厲公八年,子儀元年,曹莊九年,杞靖十一年,秦武五年,楚武四十八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正月。BQS中华典藏网

繼弑君,不言即位,正也。 桓薨于齊難,與内弑不同,然其事相類,故師叚以爲説。 繼弑君不言即位之爲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終,則子不忍即位也。 解在桓元年。BQS中华典藏网

三月,夫人孫于齊。 《春秋》奔爲討賊,明此方當屏之于齊,不宜受其歸也。孫同薨例日,不日,惡也,又以明未歸。BQS中华典藏网

孫之爲言猶孫也, 據「公孫于齊」,下書「公在」,若退孫不自當者然。 諱奔也。 言奔,内逐之也。 疏 奔與殺爲討賊詞。于此言奔,明得逐之也。變文不諱,此諱者,有尊親之異。 接練時, 《禮》:「十三月而練。」當至四月乃練,故曰接,猶未至練也。 録母之變, 録猶録囚,變謂大故,弑君之罪也,謂討母弑也。奔則爲討者,緩追逸賊,親親之義。 疏 討賊爲嗣君首事,練時期斷,可以出討。練則當于四月,非首事之義,若一春無事,嫌正月首時,故因接練時討之,本未至魯,以孫言者,起討之,故孫邾同也。昭奔言孫,討夫人亦言孫,美惡不嫌同文也。 始人之也。 人謂貶,絶其屬,如路人,即不稱姜氏是也。始謂首事以明法,父尊母親,討母以報父仇,不以親害尊也。莊知有母,不知有父,絶屬以明其討母,絀私恩,申大義也。 不言氏姓, 據孫邾猶言氏姓,言夫人無氏姓,非夫人也。 貶之也。 劉子云:「絶文姜之屬,不爲不愛其母。」 疏 《春秋》罪重者,絶骨肉之屬,離人倫之親,「至賤乎賤者也」。故有大故,不奉天命者,皆絶其天倫,「用致夫人」,「曰文無天」是也。殺二子言姜,弑夫不言姜氏者,弑夫罪重殺子也。 人之于天也, 君子畏天命。 以道受命; 傳曰:「信之所以爲信者,道也。信而不道,何以爲道 注 ?」 于人也, 君子畏大人,畏君也。 以言受命。 傳曰:「人之所以爲人者,言也。人而不言,何以爲人?」又曰:「君之 注 所存者,命也。」 疏 人,君也。言,命也。《春秋》重命,以君尊之也。 不若于道者,天絶之也。 《春秋》貴命以治臣,而本天以治天子。臣奉命于君,君奉命于天。天爲君之主,道爲命。 疏 傳曰:「爲天下主者,天也。繼天者,君也。」稱天王謂爲天臣,明當承天也。稱天子,謂天之子,當順天也。王至尊,以天臨之,如臣子之禮,故傳曰「雖天子,必有尊也」。「天子朝日」,用朝禮如臣子禮。絶者,如王言出、宋稱公、蒲社災是也。傳曰「文無天」,亦以天治之也。 不若於言者,人絶之也。 《左氏》:「不稱姜氏,絶不爲親,禮也。」與《傳》同。不用命者,皆以人絶之,謂以君命討之也。 疏 傳曰:「桓無王也。」人絶以君討之,不順君命之人以王命討之。夫人不受命,不言反言孫,以王法討之,得絶其屬,不念母也。 臣子大受命。 天子爲天之臣,子當守道以奉天命。諸侯爲天子之臣子,當奉言以順王命,受命不背于道。言大者,《春秋》貴命,義莫大於此。 疏 董子《順命》篇曰:「人之於天也,以道受命;其于人,以言受命。不若于道者,天絶之;不若于言者,人絶之。」「臣子大受命」,「天子受命于天,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諸所受命,其尊皆天也,雖謂受命于天亦可。天子不能奉天之命,則廢而稱公,王者之後是也。公侯不能奉天子之命,則名絶而不得就位,衛侯朔是也。子不奉父命,則有伯討之罪,衛世子蒯聵是也。臣不奉君命,雖善以叛,言晉趙鞅入于晉陽以叛是也。」「妻不奉夫之命,則絶,夫不言及是也。曰:不奉天者,其罪如此。」按:傳義孤證,董子説最明,故附焉。BQS中华典藏网

夏,單伯逆王姬。 逆,《左氏》作送,形近易誤。然天子大夫爲監於魯,作「逆」者,從至京師之辭也。作「送」者,從天子召而使之從京師至魯之辭也。義實相通。BQS中华典藏网

單伯者何? 據天子卿有單子,又稱字。 吾大夫 據與内臣同事吾君。稱我,下辭。 之命乎天子者也。 魯見四監者,單伯、夷伯、祭伯、祭叔是也。傳于祭叔又云「天子之内臣」,所謂天子内臣,卽吾大夫命于天子之變文也。《王制》:「天子使其大夫爲三監,監于方伯之國,國三人。」「其禄視諸侯之卿,其爵視次國之君,其禄取之于方伯之地。」 疏 《公羊》同。魯爲方伯,天子命單伯爲監,食邑。或單父與? 命大夫,故不名也。 傳曰:「天子大夫不名。」按:王臣無論矣,在外則祭仲、原仲、女叔皆此例。自漢以後,此説甚微。 疏 天子大夫不名。諸侯大夫命于天子者名、氏並見,命于其君者名而不氏,爲三等。 其不言如,何也? 據逆于京師當如,疑以天子召而使之,故不言。 其義不可受于京師也。 據臣魯當言如,爲義不可受。不言如,便 注 如私行,非莊公所使,亦以拒邪命。 其義不可受于京師,何也? 據天子嫁女,禮得使諸侯爲主,爲主則必先逆。 曰:躬君弑 注 于齊,疏 俞樾説:「躬君當作君躬,誤倒。」 使之主婚姻, 班氏云:「王者嫁女,必使同姓諸侯主之者,婚禮貴和 注 ,不可相答,爲傷君臣之義,亦欲使女不以天子尊乘諸侯也。」「必使同姓者,以其同宗共祖,可以主親也。故使攝父事。不使同姓卿主之者,謂天子卿不使列土諸侯,尊加諸侯,爲威厭不得舒也。不使同姓諸侯就京師主之者,諸侯親迎入京師,當朝天子,爲禮不兼。《春秋》『築王姬之館于外』,明不往京師也。」 與齊爲禮, 婚姻乃嘉禮,新有父讎,未出喪,使與仇人爲禮,非正也。齊侯内通女弟,外殺人君,法所當誅,不討,失道一;爲婚,失道二;使魯主,失道三也。 其義固不可受也。 《春秋》貴義不貴惠,信道不信邪。周使魯主昏,邪命也。以義言之,當拒而不受。故不言如,使如天子大夫自私行逆王姬,以辟莊公逆也。BQS中华典藏网

秋,築王姬之館于外。 于外當地。不地而曰外,非外也。非外而曰外,諱與齊爲禮。外王姬,不受邪命也。不言如言于外,不言齊侯來逆,皆拒邪命,使魯若不與其事者然。BQS中华典藏网

築,禮也。 據本事,築于内。 于外, 據主昏不能在外築。 非禮也。 據變其實而託于外,知非典禮之正。 築之爲禮,何也? 據變以合正,諸侯館不須築也。 主王姬者,必自公門出。 公門謂廟寢門。出,親迎出車。嫁于諸侯,必受女于諸侯,禮也。諸侯嫁女大夫,則不出公門。 於廟則已尊, 《禮》:天子適諸侯,舍于廟。若在廟,則以天子禮待王姬,失之過尊,非禮也。《公羊》作路寢。 於寢則已卑, 寢,《公羊》作小寢,諸侯所居。諸侯嫁女於敵國,女自寢門出,親迎者于寢相授。若王姬於寢出,則禮如内女;天子女禮制異,以諸侯禮待之,過於卑,不可也。 爲之築, 則不由廟寢出。 節矣。 班氏云:「改築必於城郭之内。」節謂尊不嫌于天子,卑不嫌于内女,有節度也。 疏 按:以上同《公羊》。 築之外, 據失禮,變宜得正。 變之正也。 《左傳》爲外禮也。變者,異於常禮,正謂得禮意也。 疏 魯莊忘仇,親與狩郎,無緣此時能築於外。又有告廟親迎之禮,不能于野外行之。《春秋》因其失正,託言于外,使齊、魯不相交接,若王姬過竟,魯備館舍者然。變接内之實事,以求報仇之正道。孔子曰「因其事而加王心」,此之謂也。 築之外,變之爲正,何也? 據變而得正。所變宜得禮,築外失禮,故兼舉以爲問。 仇讐之人, 齊侯也。 非所以接婚姻也。 魯主婚。接,接内,謂齊侯來接公。 衰麻, 公在大祥内,未出喪。 非所以接冠 注 冕也。 冠冕,諸侯冕而親迎也。 疏 當時,築于内,莊親與齊侯相接行禮。仇讐爲婚媾,衰麻對冠冕,大恥深惡,不可以言。王姬至魯,外當有館,因此託義,使若未嘗至國,言「于外」,所以避莊公與齊接也。按:以上同《左氏》。《公羊》、《左氏》各言一節,《傳》乃全言之。凡三傳説禮不同者,多爲此例。 其不言齊侯之來逆,何也? 據内已避公,外王姬可言逆于外。 不使齊侯得與吾爲禮也。 齊侯實來,來則接内。雖館在外,必有婚姻之禮。且于外託辭,諱莫如深,故再没其文也。 疏 《春秋》已見不再見,仇事數見者,公已數與齊接,辟使若不見,故隨事起義,不一言也。BQS中华典藏网

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疏 《陳世家》:「莊公七年卒,少弟杵臼立,是爲宣公。」BQS中华典藏网

諸侯日卒,正也。BQS中华典藏网

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 《王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則賜也,不過九命。次國之君不過七命,小國之君不過五命,大國之卿不過三命,下卿再命,小國之卿與大夫一命。」 疏 魯爲方伯,例得七錫,死而追錫,是於七命錫外,再加命也。獨王者,與國辭同。《春秋》尊王不目周而曰王,如王人、王正月是也。舉國在諸侯,爲狄之。在王,爲貶之。追錫罪人,以求婚於齊,失孝子心,亂先王之制,大惡,故去天也。王,莊王也。BQS中华典藏网

禮有受命,無來錫命。 諸侯初立,朝王還圭,天子使其襲爵,命之以服,此正也。若有加,天子進爵慶賞,亦必在朝覲巡狩之時親受于王,天子不使人往錫也。 錫命,非正也。 《王制》曰:「爵人於朝,與衆 注 共之。」 疏 禮當受命於朝,來錫則輕髦王爵,天子失尊,與下聘同譏也。 生服之,死行之, 生服謂及身受錫,行謂葬墳墓如所命級。 禮也。 《王制》:「喪從死 注 者。」 疏 《禮》:「喪從死者,祭從生者。」 注 《中庸》「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明葬從死者也。斯禮達乎諸侯、大夫及士、庶人。父爲士,子爲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父爲大夫,子爲士,葬以大夫,祭以士。時蓋錫命加葬桓公也。 生不服,死追錫之, 桓公惡人,生不錫之,死乃因欲婚于齊追錫,惡人。 疏 生爲方伯,得服七命。已死,追錫之,是過七命矣。越制求悦于諸侯。 不正甚矣。 班氏云:「大夫功成未封而死,不得追錫爵之,以其未當股肱也。 注 《春秋穀梁傳》 注 曰:『追錫死者,非禮也。』」《王制》曰:「葬從死者,祭從生者」,「所以追 注 養繼孝」。許慎引傳説:「追錫死者,非禮也。死者功可追錫,如有罪又可追討。」案:甚之者,越七命,一也;來錫,二也;追錫,三也;桓罪人,四也;求婚,五也。故《春秋》去天以絶之也。 疏 案:《左傳》有追討之制,罪大惡極,生逃憲典,死得加刑,如戮崔子之棺是也。桓公惡人,當在追刑之例,傳但言追討,此意在言外也。至于小惡,由生而定,已死則從鬼道,王法不更加,故伐喪經所不許。BQS中华典藏网

王姬歸于齊。BQS中华典藏网

爲之中者,歸之也。 據尊同言歸,從魯辭,與内女同也。 疏 歸如專行辭。絶齊侯,不使來逆,言歸。明魯主婚,起與齊侯爲禮。且明錫命爲釋齊、魯仇,制人子與仇人禮,棄先王命,褒罪人,違道而行,故去天也。BQS中华典藏网

齊師遷紀、郱、 、郚。BQS中华典藏网

紀, 據繫三國。 國也。 據下「大去」。傳曰:遷,亡辭也。其不地,不復見矣。 疏 遷而不地者,不復見,此遷而復見者,不使小人加君子。紀從此遷,從者四年而後畢。四年言大去,因國人從紀侯,故曰紀侯。紀侯實于此已去紀,蓋遷于鄣。 郱、 據在紀下 上。 、 據會 。郚, 據城郚。 國也。 據 、郚分見,知爲國。三國皆小國,同紀而遷,齊一時滅四國,累言,爲紀侯殺恥。此據人遷皆不地。或曰: 又一師説。《公羊》以爲取紀邑,與《傳》二説皆不同。 遷紀于郱、 、郚。 傳曰:「地者,邢復見也。」遷紀於三邑,不成爲國,故以三邑見。 疏 據下紀見言大去,故以爲地也。不言于者,分紀民于三邑,恐其得民爲亂,無專地,故不言于。凡言地者皆自遷,國家未失,此國家分散,又爲人所遷,故不言以起之也。BQS中华典藏网

二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二月,葬陳莊公。 月葬,正例。BQS中华典藏网

夏,公子慶父帥師伐於餘丘。 帥師不言如,以爲私行,惡專兵也。此帥師起慶父弑也。 疏 莊公時年十五,慶父又小于莊公,以弱弟將兵,以起下弑君之禍。慶父凡三見經。BQS中华典藏网

國而曰伐。 據伐,國辭。 於餘丘, 《公羊》有「口繫邾婁」之説,一本又有無於字者。在《公羊》當爲「口繫邾婁」,於聲邾婁之誤。 邾之邑也。 據大夫九伐皆屬邾。《春秋》進邾,故邾邑可不繫國。 其曰伐,何也? 據疾火攻乃有國辭。 公子貴矣, 親則公弟,貴則大夫,所謂將貴也。翬伐宋,不稱公子,此稱公子者,時慶父幼,禮不責童子。 師重矣, 師衆稱師。 而敵人之邑, 謂伐邑不繫國。 疏 公伐皆言國,不以公敵邑也。 公子病矣。 獨言邑,病公子也。 疏 《春秋》伐邑得言國者,邑繫於國,重其伐,故 注 目國也。此不目國,變文以病公子也。慶父,莊公弟,則慶父弱矣。弱而主兵,故以敵人邑,不言國。 病公子,所以譏乎公也。 大夫國體,貶大夫,所以貶諸侯。譏公子,則病及公矣。 疏 弱弟不教以禮,寵異,使主兵。用兵不報仇,而以伐邑,其後卒有弑逆之禍。弑非一朝一夕之故,故于此不言邾,以譏之也。 其一曰: 《公羊》「曷爲國之?君存焉爾」,與《傳》同。秦以前,《傳》與《公羊》不分。 疏 《穀梁》五家,皆在漢以後。此亦先師説,與《公羊》同。 君在 謂公在師中也。 疏 隱十年翬帥師伐宋,公在師,不言公,知此亦公在不言也。慶父幼,故知公在也。不出公,兼辟不復仇。 而重之也。 重,故言伐也。《公羊》:「曷爲國之?君存焉爾。」 疏 翬曰伐宋,此不目國。翬事上下有公,此不出公文,故于伐起地邑者,以慶父專兵,言伐以起公在。翬、慶父皆弑,專兵,有無君之心。以公在,不言公。舊説君謂邾子。邾子,傳不言君。BQS中华典藏网

秋,七月,齊王姬卒。 不日者,非内女也,故月,以明親疏之義,内女卒皆日。由魯嫁,爲之服大功。傳曰:「以吾爲之變,卒之也。」BQS中华典藏网

爲之主者,卒之也。 外女不卒。魯主婚,有父兄之道,故得卒之。 疏 《檀弓》曰:「齊穀王姬之喪,魯莊公爲之服大功。或曰:由魯嫁,故爲之服姊妹之服。或曰:外祖母也。」《檀弓》後説以爲襄母,非新逆者。蓋二世娶周,皆魯爲主。BQS中华典藏网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 禚,《公羊》作郜,内邑也。夫人歸,未至魯,駐于禚,故齊侯來會之。經以夫人爲從内至此者,託辭也。 疏 婦人無外事,踰竟皆言國,齊、莒、邾是也。不地外國地内地,以起不踰竟之義。公大夫在國乃地國,非國踰竟皆地地。《禮》曰:男子志在四方,故不同女子也。月者,謹始也,惡惡疾其始。BQS中华典藏网

婦人既嫁,不踰竟, 據踰竟皆地國。言嫁踰竟者,禮不内娶,必出疆以遠别也。 踰竟,非正也。 劉子云:「婦人之禮,有閨門之脩,而無竟外之志」,「非有大故,不出夫 注 家」。班氏云:「婦人不踰竟而弔者」,「所以防淫佚也」。《雜記》曰:婦人越疆而弔,非禮也。而有三年之喪,君與夫人俱往。 疏 大故,謂出也。《穀梁》夫人無歸甯之義,所以防淫佚,絶禍亂也。 婦人不言會,言會,非正也。 據諸侯、大夫會以修事,辟公不言,言會公在。言會饗,會饗猶可言也。 饗,甚矣。 饗甚于會。 疏 元年,迎夫人至禚,不歸魯。畢喪之後,齊侯至禚而會之。不言至,絶之也。前討言孫,此如在内辭。前孫無姓氏,使如二人。然此未踰竟,傳統言婦人例,故言踰竟,不爲此事出。BQS中华典藏网

乙酉,宋公馮卒。 此不日者也。其日之,何也?其不正前見矣。 疏 《宋世家》:「十九年,莊公卒 注 子湣公捷立。」BQS中华典藏网

三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正月,溺會齊師伐衛。 劉子云:朔奔齊,「天子更立衛君」,齊會魯伐之。月者,惡之。 疏 不卒者,非世卿也,魯爲世卿,乃卒。翬、柔經不卒者,皆以非世卿。故臧氏世卿不卒,至辰乃卒。故以爲桓、莊不卒大夫也。BQS中华典藏网

溺者何也? 據不氏,疑微者。 疏 《公羊》以爲未命大夫。 公子溺也。 據下伐衛,會諸侯,知此以惡事貶。 疏 《公羊》與《傳》小異。知柔微者,以盟折,無貶義。 其不稱公子,何也? 據翬以與弑貶。 惡其會仇讐而伐同姓, 同姓,親也。與仇伐之,加常二等。 疏 《左氏》云「疾之也」,與《傳》同。 故貶而名之也。 貶公子,所以貶公也。會仇,伐天子所立同姓之國,貶公也。齊師者,齊侯也。不言齊侯,不使内與仇讐接也。故終齊襄,不與内接也。惟夫人出會言齊侯,起同罪。BQS中华典藏网

夏,四月,葬宋莊公。BQS中华典藏网

月葬,故也。 爲捷與弑。大國例日,不日者,危其弑。BQS中华典藏网

五月,葬桓王。 劉子云:「大臣吉服之南郊,告天還 注 ,素服稱天而諡之。」班氏云:「崩薨别號,至葬 注 則同,何也?時臣子葬君父,安厝之義,貴賤同。葬之爲言下藏之也。所以入地何?人生於陰,含陽光,死則入地,歸所藏也。」月者,危改葬也。 疏 桓,諡也。「葬而後舉諡,諡所以成德也,卒事乎加之」,諸侯、天子同也。天王諡桓、莊、僖,三代與魯同。BQS中华典藏网

傳曰: 傳,舊傳文説,與《公羊》同。 改葬也。 據崩在七年前。 疏 鄭君云:「墳墓以他故崩壞,將亡失尸柩」,則「改葬」。按:改牛言改,葬不言改者,葬事牛物,言葬可知。再蒸不言再,又雩言又,明非雩也。 改葬之禮緦, 因魯君爲之服,志之也。 疏 鄭君云:「緦者,臣也,子也,妻也」 注 ,「三月而除之」。 舉下,緬也。 據天王崩,天王在上,舉上也。此葬在上,王在下,舉天下而葬一人,故曰舉下也。 疏 舉下與舉上對文,上下謂君臣之辭也。舉,謂《春秋》舉其君臣之辭也。 注 緬,緦字誤衍者。舊説訓邈,以舉下爲説緦,非也。 或曰: 説與《左氏》同。 卻尸以求諸侯。 此謂緩喪,非改葬也。《左氏》云:「緩也。」 疏 諸侯不奔也。傳曰:「魯人曰:『固吾君也,親之者也。』」時諸侯不至,嗣王欲求諸侯,遷延至七年乃葬,直書其事而惡見,不待貶絶也。 天子志崩不志葬, 以下釋志天子葬通例。 必其時也。 九月而葬,禮無所屈。 何必焉?舉天下而葬一人,其義不疑也。 劉子引傳曰:「天子何以不書葬?天子記崩不記葬,必其時也。諸侯記卒記葬,有天子在,不必其時也。」諸侯當同來奔喪,有定制,無遲早之疑。 志葬,故也, 志葬非正。 危不得葬也。 月者,危之甚。 曰:疏 此釋王三不志崩之傳,傳無所繫,故附録于此。 近不失崩, 近謂入莊世,爲近代。 疏 傳以隱、桓爲遠,故有傳疑之事。至近,則聞見確,天王崩又大事,天下所知,不能謂失于聞見也。 不志崩, 據莊公十二年,莊王不志崩;莊十七年,僖王崩不志;文十四年,頃王崩不志,皆在近世也。與諸侯皆志卒例不同。 失天下也。 據諸侯失國不葬,諸侯以不葬爲例。天王不志葬,故以不志崩爲例也。志葬,危之,如諸侯之日、月葬。不志崩,則同諸侯之不葬也。失天下,如諸侯失國,故不志崩也。失天下謂權下移,起二伯興,政在諸侯,天子失天下,傳曰「天絶之」是也。 疏 《春秋》以隱、桓爲權在天子,莊以後權在諸侯。天子失權,而後諸侯乃得專之。失權始於桓王,而盛于莊王,故桓志葬,而莊、僖不志葬也。 獨陰不生, 陰猶母也。 疏 以下釋稱天子、天王之例。《公羊》無,此《傳》、董子《繁露》有之。 獨陽不生, 陽猶父也。 獨天不生, 天謂感生帝。 三合然後生。 謂感生必因于人,修己吞珠而生禹,簡狄感乙卵而生契,姜嫄履跡而生稷,三代之興,莫不由之。人雖由父母而生,必感天氣。惟受命有符,則其象昭著耳。三合者,言帝王有父而生也。 故曰:母之子也可, 卑賤屬于其父母,如任叔子、「杞伯姬來,朝其子」是也。不曰父者,感生之義重子母,故謂聖人無父而生也。 天之子也可, 尊取尊稱。經言天子,是。班氏云:「王者,父天母地,爲天之子也。」 疏 《御覽》引《保乾圖》云:「天子,至尊也。精神與天地通,血氣含五帝精,天愛之,子之也。」 尊者取尊稱焉, 謂稱天子也。 疏 《易乾鑿度》云:「天子繼天理物,致一統,各得其宜,父天母地,以養萬民 注 ,至尊之號也。」《感精符》云:「人主日月同明,四時共信,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宋均云:「父天,圜丘之祭也;母地,方澤之祭也。」 卑者取卑稱焉。 卑者亦有父天之義者,天,父之天也。無天而生,未之有也。天者,萬物之主也。傳言此者,釋王稱天子爲天之子也。 其曰王者, 據王,天子正稱。經天子一見,傳皆言天子。 民之所歸往也。 《荀子》云:「天下歸之謂之王。」 疏 此謂王爲爵稱,爲天臣也。不言天爲天子,王繫天不疑。《春秋》朝廷之治義以掩恩,著其君臣而微其父子,故不稱天子。一見示例,明臣子同也。尊者之稱天子,以下至五等爵、子、字、名、氏。「其無德于天地之間者,州國人民 注 ,甚者不得繫國邑。皆絶骨肉之屬,離人倫,謂之閽盜而已。無名姓號氏于天地之間,至賤乎賤者也。」BQS中华典藏网

秋,紀季以酅入于齊。 以字繫紀者,存紀。兄終弟及之詞,譏專地也。字而入,起以酅事齊也。 疏 一説:字爲附庸。字者三十里,如儀父是也。與天子大夫不同者,天子大夫繫采,此繫國,與稱弟同,故與天子大夫不名有别。BQS中华典藏网

酅, 據紀已遷。 紀之邑也。 據繫紀言以。 疏 古者諸侯封地皆有采邑,國滅則子孫守之,以奉其先君之祀,示不絶賢者後。酅,紀之采邑。公四十里,侯三十里,伯、子、男二十里,然則酅三十里也。 入于齊者, 據以地不言入。 疏 以地皆言奔。 以酅事齊也。 《公羊》引魯子曰:「請後五廟以存姑姊妹。」言入者,初非齊臣,言入起事齊。 疏 伏生云:「齊人滅紀,紀季以酅爲齊附庸。」按:奔絶於本國,入如反國辭,知以酅事齊也。蓋紀侯使其弟,如微子事,以存宗廟之祀。 入者, 據下言「紀侯大去」。于此可言奔,以存紀也。 内弗受也。 不許專地,故言入。 疏 弗,内辭也。《春秋》惡專地,許叔復國,紀季存紀,衆人所許,而《春秋》拒之。若曰天子在上,事雖善如此,猶不許專地,則易地、專地之罪明矣。以地者貶。此稱字,貴之也。貴之,許之也。言入不許,而稱字許之,以正其義也。《春秋》之法,大夫不專地,公子無去國之義,君子不辟外難。紀季犯此三者,盜地,以下敵上,棄君以辟禍,而貴之者曰賢者不爲,是故託于紀季以見紀季之弗爲也。紀季弗爲,而紀侯使之也。BQS中华典藏网

冬,公次于郎。 《左氏》云:「凡師一宿爲舍,再宿爲信,過信爲次。」BQS中华典藏网

次,止也。 據次俟,知止也。 有畏也, 用兵不進,是畏敵逗遛耳。 欲救紀而不能也。 據次俟,知兵事。紀已遷,猶言救者,欲復其國。不言救紀,不敢訟言救紀,且事終未成。出公者,此與齊仇用兵也。下諱公言師者,與齊同好和,故辟言公也。BQS中华典藏网

四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饗齊侯于祝丘。 祝丘,内地。月者,甚之,因饗而月。BQS中华典藏网

饗,甚矣。 承會加甚。 饗齊侯, 禮:男女不相饗。 所以病齊侯也。 會饗公皆在,目夫人,辟公也。公不言饗,包于會。夫人饗,盡其實以譏之。以大國侯與夫人爲禮,病辱也。 疏 饗禮即鄉飲酒禮,《儀禮》爲卿相饗禮,此則諸侯相饗,所謂有公在也。BQS中华典藏网

三月,紀伯姬卒。 傳例:婦人不踰夫。此卒伯姬者,明紀侯得卒者也。得卒而不卒,明失國不卒也。内女卒而不葬,此葬者,起失國不葬也。爲一見例。BQS中华典藏网

外夫人不卒,此其言卒,何也? 據列國夫人不卒。 吾女也。適諸侯則尊同, 據適大夫不卒。 以吾爲之變, 變爲服也。服,大功。有服則書卒。 卒之也。 禮:姑姊妹、女子子在室期,出嫁大功。諸侯絶旁期,尊得壓不服。惟許嫁 注 諸侯,則尊同。尊同,則出嫁服大功,郯伯姬是也。許嫁諸侯,在室卒,則服期,伯姬以下是也。此統爲内女卒發例,非爲紀伯姬卒也。内女卒例日,此月者,失國,且與日葬起。BQS中华典藏网

夏,齊侯、陳侯、鄭伯遇于垂。 遇者,前已見齊、宋、衛。此再見陳、鄭者,以見内州國乃言遇也。齊爲二伯,魯、衛、陳、鄭爲四方伯,故言遇。此如宋、衛、陳、鄭災,凡記災之國乃言遇也。 疏 遇者,志相得。外遇不書。書者,起齊彊,不能救紀。鄭伯者,子舋弟嬰也。BQS中华典藏网

紀侯大去其國。 經言大去,一見例。傳以爲賢紀侯,《公羊》以爲爲襄公諱。案:九世復仇之説,非常可駭,董子亦以紀侯有賢行。傳説爲長。 疏 《齊世家》:「襄公八年,伐紀,紀遷去其都邑。」BQS中华典藏网

大去者, 據出奔不言大。 不遺一人之辭也。 據言出奔,君出而已。此言大,是盡去之辭。 言民之從者,四年而後畢也。 元年遷紀,紀民不忍其君,相率從之,至此乃畢,得民心,是紀侯賢也。《孟子》曰:太王辟狄,「邑于岐山之下。邠人曰:『仁人也,不可失也。』從之者如歸市。」蓋同此也。 紀侯賢,而齊侯滅之。 傳曰:「得衆則是賢也。」以言大去知賢。《春秋》貴得衆,故賢之。 不言滅 據遷後言滅。 而曰大去其國者, 凡出奔者繫之國,絶於本國,而言所在之國。此不言所去之地,而乃繫于本國,使如太王辟狄,自去其故地而别營新居,其本國實未亡也。不曰紀而曰其國,已滅之辭,其猶存紀也。 不使小人加乎君子。 《春秋》以賢治不肖,不以亂治亂,況以不肖治賢乎?君子宜有國,小人宜亡國,以小人滅君子,是反常也。《春秋》撥亂反正,不使小人加君子,而使如君子辟小人者,是翦亂助正也。不嫌失誅齊者,前言遷,已明亡,而不加滅辭,愈深齊惡,未爲失討也。 疏 《公羊》以爲爲襄公諱。BQS中华典藏网

六月,乙丑,齊侯葬紀伯姬。 目齊侯者,紀伯姬無主,齊、紀同姓,齊得主之。又禮:寓公夫婦得食于所寓之君。葬,臣子事,目齊侯,病齊侯也。BQS中华典藏网

外夫人不書葬,此其書葬,何也? 據列國夫人不書葬。 吾女也。失國,故隱而葬之。 傳曰:「月卒日葬,非葬者也。」 注 疏 據葬宋共姬,知隱也。夫人之義不踰君,葬共姬,先葬共公,葬紀伯姬,不先葬紀侯,是踰君也。不嫌踰者,葬共姬,賢也,妻賢而夫亦賢,故先葬共公。葬伯姬,失國也。失國君不葬,若葬,則非失國,故不葬紀侯也。夫人不踰君,葬伯姬,則紀侯得葬也。不葬以決其失國,葬伯姬以起其可葬。蓋欲存紀,故葬伯姬以抑齊。BQS中华典藏网

秋,七月。BQS中华典藏网

冬,公及齊人狩于郜。 于此出公,以譏公也。于其重者,一譏而已。BQS中华典藏网

齊人者, 據夫人會饗目齊侯。 齊侯也。 不没公,知齊侯。 其曰人,何也? 據救災言衆。以衆言,非貶。 卑公之敵,所以卑公也。 外貶稱人,内無稱人之例。不出公,又爲諱,無以明貶,故爲貶公及之例,貶公敵以貶公。凡公會盟交接,非小國大夫,貶伉。凡言人者,皆貶外以貶公也。 疏 《公羊》:「諱與仇狩也。」 何爲卑公也? 據冬狩無貶道。 不復仇 仇強我弱,時勢未可輕舉。諸侯以宗社爲重,不共戴天之仇,經許諸侯不急于報復。 而怨不釋, 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國君宗社爲重,雖不勤兵而其故常存,不能釋怨而相爲禮,如同狩之事。 刺釋怨也。 外無報仇之事,内忘不共戴天之志,相與田獵,遨翔竟内,失子臣之道,故刺之也。自元年至此辟公,狩乃見者,狩事重。餘不復言者,一譏已明也。BQS中华典藏网

五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正月。BQS中华典藏网

夏,夫人姜氏如齊師。 如齊,踰竟也。言師,公在也。公在不言公,諱也。公同夫人如齊,約伐衛也。BQS中华典藏网

師而曰如, 據師在齊下。如亦爲師出。 衆也。 據京師言如。衆所聚如城邑,故師言如。傳曰:「公大夫在師言師。」 婦人既嫁不踰竟,踰竟非禮也。 《穀梁》説:諸侯夫人父母已没,不歸寧,大夫妻亦同,傳曰「不使得歸之意」是也。BQS中华典藏网

秋,郳黎來來朝。疏 此言郳黎來,如隱元年之言邾儀父也。儀父由字稱子,黎來由名稱子,一卒正,一附庸,相比見義也。《春秋》附庸常敘。小邾,十九國之最小者,曷爲于此焉敘?敘一郳,以明中國之附庸皆在也。五年以後,乃敘荆。中國既見附庸,外州乃言方伯,先中國,後夷狄之義,《春秋》中外之分也。此言黎來,復言小邾子者,既升邾爲卒正,乃明附庸之義也。BQS中华典藏网

郳, 據下言小邾,不言郳。 國也。 此言朝目郳,則是國辭。附庸雖小得名國。 黎來, 名也。附庸字者三十里,在名例者二十里。邾初見字,進之爲卒正。此初見名,進之爲附庸以相起。 微國之君, 微謂附庸也。傳:「邾之上古微。」 未爵命者也。 邾以字進卒正,此以名進附庸,後皆稱子。邾之子,卒正,統三國,故賦于魯四百乘;郳之子,附庸,從三十里例。雖同稱子,而大小懸殊。小邾以繫邾,敘末,明附庸。序會則不得不言子也。 疏 《左氏》云:「名,未王命也。」BQS中华典藏网

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 劉子云:「朔奔齊,天子更立衛君。朔帥五國兵伐天子所立,王命遂壞。」 疏 《魯世家》:「五年冬,伐衛,納衛惠公。」BQS中华典藏网

是齊侯、宋公也, 以公言會。言齊、宋者,舉大國以包小國。 其曰人,何也? 據譏釋怨已見,兼及三國也。 人諸侯,所以人公也。 人,貶之也。傳:「卑公之敵,以卑公也。」 其人公,何也? 據兼貶五國。 逆天王之命也。 《世家》所謂逆王命也。天子立黔牟,五國伐天子所立,故曰逆命。逆天王命,惡,得貶也。不言天子,命從王也。 疏 《左氏》:「冬,伐衛,納惠公也。」BQS中华典藏网

六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衛。 《公羊》以子突爲貴,繫之人。 疏 《衛世家》:「衛君黔牟立八年,齊襄帥諸侯,奉 注 王命,共伐衛,納惠公,誅左右公子。衛君黔牟奔于周。」BQS中华典藏网

王人, 據稱人又名。 卑者也。 據石尚。士稱名,不名者,下士也,故曰卑。 稱名, 據洮盟稱人不名,傳曰:「人不如名。」 貴之也, 據例稱人,稱名貴于人。《春秋》善其事,必舉貴而名之。 善救衛也。 據貴之名,善也。 救者善, 據救舉突不名。 則伐者不正矣。 據伐人,四國也。善者,小美。王失政,不能庇所立,救又無功,故言善。不正大惡,逆天子命,當奪爵放逐。不言戰,不使諸侯敵王師。不言敗,諱王師敗于諸侯。BQS中华典藏网

夏,六月,衛侯朔入于衛。 月者,謹之。月出月入。逆王命,謹之甚。 疏 《衛世家》:「惠公復立。惠公立三年出亡,亡八年復入,與前通凡十三 注 年矣。」BQS中华典藏网

其不言伐衛納朔,何也? 據上言伐齊納子糾,上伐下入,是納也。 不逆天王之命也。 逆王命,大惡。伐可言,納不可言者,内已有君,更立君之辭,不言納,使若朔自入其國,則惡事殺矣。 入者,内弗受也。 據入皆惡也。《公羊》:「篡辭也。」 何用弗受也? 據衛侯歸言歸。反國内不得拒。 爲以王命絶之也。 絶之,謂絶其國,衛人不以爲君。凡入 注 皆絶,歸者不絶,如至家,故婦人謂嫁曰歸。 朔之名, 據諸侯入,不名者多。 惡也。 其入,逐天子所立,與他人不同,以申天王之命于天下。 朔入逆, 入又名也。 則出順矣。 朔出,更立君,黔牟爲天子所立,天子得廢置諸侯,與他入國不同。故于入名,以起黔牟正也。 朔出入名, 據諸出入不皆名。 以王命絶之也。 出逆天子召,入逐天子所立,其事遂諱不見經,故兩名以起之。絶者不世,故不葬也。BQS中华典藏网

秋,公至自伐衛。疏 《公羊》以致會、致伐爲説,以致伐爲不敢勝天子意,亦同《傳》;然上無地會之文,自當致伐,傳義爲長。BQS中华典藏网

惡事不致, 致者,告廟致成也。所事惡,不可以告周公,故不致以諱之。其事于會夷狄、會大夫之外别爲一例也。如伐齊不致、侵宋不致是也。 此其致,何也? 據侵宋不致,致則目其事,故不致也。 不致,則無用見公之惡事之成也。 據師經四時不致,則嫌公伐已歸,朔自入衛;于秋致公,則六月入衛,公成其事也。BQS中华典藏网

螟。 劉子云:「先是衛侯朔出奔齊,齊侯會諸侯納朔,許諸侯賂。齊人歸衛寶,魯受之,貪利應也。」BQS中华典藏网

冬,齊人來歸衛寶。疏 自此以後,八年不記衛事。BQS中华典藏网

以齊首之, 據取郜鼎,内自取。《公羊》云:「衛人歸之也。」 分惡於齊也。 目惡以外也。 使之如下齊而來我然, 朔奔齊,齊主兵,故使如下齊,齊轉致于我,實則衛自歸,不由齊來。 疏 《公羊》:「讓乎我也。」「齊侯曰:『此非寡人之力,魯侯之力也。』」與《傳》同。 惡戰 謂伐衛也。 則殺矣。 首惡于齊,則惡從末減。取鼎魯主兵,故内爲主,此齊主兵,故首齊,緣情定罪也。不言使,傳曰:「内與同,不言使也。」BQS中华典藏网

七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防。BQS中华典藏网

婦人不會,會,非正也。 公會而主夫人,以有辟也。董子云:「《春秋》書事,時詭其實 注 ,以有辟也。」BQS中华典藏网

夏,四月,辛卯,昔,恒星不見。 劉子云:「常星二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衆星,萬民之象也。列宿不見,象諸侯微也;衆星隕墜,民失其所也。夜中者,爲中國也。不及地而復,象齊桓起而救存之也。嚮無 注 恒公 注 ,星遂隕至地,中國其永絶矣。」BQS中华典藏网

恒星者, 據隕不言恒。 經星也。 劉子云:「孔子曰:古者聖王既臨天下,必變四時,定律曆,攷天文,揆時變,登靈臺以望氣氛。故堯曰:『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厥中,四海困窮。』《書》曰:『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璿璣,謂北辰勾陳樞星也,以其斗柄之所指二十八宿爲吉凶禍福。天文列宿盈縮之占,各以類爲驗。夫占變之道,二而已矣。二者,陰陽之數也。故《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道也者,物之動莫不出道也。是故發于一,成于二,備于三,周于四,行于五。是故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察變之動,莫著乎五星。天之五星,運氣于五行。其初猶發于陰陽,而化極萬一千五百二十。所謂二十八宿者,東方曰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曰斗、牛、須女、危、虚、營室、東壁,西方奎、婁、胃、昴、畢、參、觜,南方曰東井、輿鬼、柳、七星、張、翼、軫。所謂宿者,日月五星之所宿也。其在宿運外内 注 者,以宫名别。其根荄皆發于地,而華見于天。」 日入至于星出,謂之昔。 據下出夜中言星不見,知星出爲昔。昔與夕通也。 不見者, 據弗,内辭;不,外辭。 可以見也。 言不者,反常之辭。恒星常見,此夜獨不見,反常,故曰不見。 疏 《左氏》云:「恒星不見,夜明也。」BQS中华典藏网

夜中,星隕如雨。 劉子云:「夜中者,言不得終性命,中道敗也。或曰象其畔也,言當中道畔上也。天垂象以示下,將欲人君防惡遠非,慎卑省微,以自安全。如人君有賢明之才,畏天威命,若高宗謀祖己,成王泣《金縢》,改過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繼絶,修廢舉逸,下學上達,裁十一之税,復三日之役,節用儉服,以惠百姓,則諸侯懷德,士民歸仁,災消而福興矣。遂莫肯改悟,法則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終于君臣乖離,上下相怨。自是以後,齊、宋之君弑,譚、遂、邢、衛之國滅,宿遷于宋,蔡獲于楚,晉相弑殺,五世乃定,此其效也。」 疏 《左氏》云:「星隕如雨,與雨偕也。」杜氏讀如爲而。星隕與雨,並不足志;偕,同也,謂星隕同于雨雪、雨螽之雨。BQS中华典藏网

其隕也如雨, 雨、隕本是二例。今言隕矣,又言雨,言隕是其本義,兼言雨,所謂「與雨偕也」。 是夜中與? 據隕不見于上,疑不見即隕非二時。 《春秋》著以傳著, 著,信之大者,書日中、夜中是也。 疑以傳疑。 如陳侯鮑以二 注 日卒,著者于一日一夜之中分定時刻,疑者則合十數日爲一,書詳略疑著,各有所取。 中之幾也, 日中則昃,月中則移。幾,微也。中爲時少。 而曰夜中, 與紀日中同。 著焉爾。 因其隕時,月正中,如日之中,其事明著,故言中。日中言日,月中言夜,夜猶月也。昔由日星定,夜中由月定。 何用見其中也? 據葬言日中。禮:日中乃葬,故見日中。記異不須夜中,書異已見,無取記時也。 失變 失當爲天,形之誤。 而録其時, 一夜二異,有先後之别,故著其時,如雨志疏數日之是也。 疏 變謂恒星不見,失變謂星見也。星反不言,紀其異,不記其正也。昔時,星不見,夜中,星反而隕。星由不見而反,由反而隕,一夜異數改,不録其時,則其實不顯,故記時也。再大變,曰記其時,别再也。 則夜中矣。 録夜以别於昔,一夜再記變也。 其不曰恒星之隕,何也? 據言隕者不見於上,恒星不見,正其例也。 我知恒星之不見, 當時衆星見,而恒星不見,觀其部位,目之所見,則知不見惟恒星。 而不知其隕也。 恒星雖反舍,而衆星飛流,不能必惟恒星隕,列星不隕。不言恒,傳疑也。 我見 注 其隕 據言星,是見其隕。 而接于地者, 據雨、隕皆見于下。 則是雨説也。 謂經可言雨星,不必言星隕如雨也。 著于上, 未隕于地之先,空中先見其物,雪、雹、螽之類是也。 見于下, 接於地。 謂之雨; 經之言如雨者,正以見上。 著于下, 凡雨、隕皆接于地。宋言隕石,即隕後言。此言隕星,即方隕時言,實皆著下。 不見于上, 據隕石不見上。 疏 石、霜言隕,于空中不見石與霜,雪、螽、雹則天上可見。 謂之隕。 此隕因包恒星而言,故謂之隕。上言不見,但言雨,嫌衆星隕而恒星反不隕。 豈雨説哉? 經之言隕,正以起不見。上言不見,則不可獨言雨也。然二者之分又繫于地,發于地爲雨,雨螽是也。降于天爲隕,隕星是也。或天或地,其辭不可同也。BQS中华典藏网

秋,大水。 劉子云:「莊母文姜與兄齊襄公淫,共弑桓公,莊釋父仇,復 注 娶齊女,未入,先與之淫,一年再出,會于道逆亂,臣下 注 賤之之 注 應也。」BQS中华典藏网

高下有水災曰大水。 水災常有,小者不志,必高下皆災乃志,故水皆言大也。BQS中华典藏网

無麥、苗。疏 《左氏》:「無麥、苗,不害嘉穀也。」《論語》:「苗而不秀,秀而不實。」謂水災苗壞,尚可更種,于穀無害,故曰不害嘉穀。BQS中华典藏网

麥、苗 據「大無麥禾」,于無禾及無麥。 同時也。 《公羊傳》:「待無麥,然後書無苗。」苗者,稚禾也。苗生在麥熟之先,一受水災,先無禾,而後無麥,同時皆盡,故書二災。BQS中华典藏网

冬,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穀。 劉子云:「一年再出,會于道。」BQS中华典藏网

婦人不會,會非正也。BQS中华典藏网

八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正月,師次于郎,以俟陳人、蔡人。 傳:「公、大夫在師曰師。」言師者,諱公也。 疏 《公羊》云:「其言俟何?託不得 注 已也。」何君以陳、蔡爲滅郕出,《傳》以爲伐我,小異。月者,爲下治兵。BQS中华典藏网

次,止也。 據言俟。 俟,待也。 據言次。聞陳、蔡將至,勒兵于郎以待之。因習戰,而陳、蔡懼也。 疏 次不言俟,言俟者,因陳、蔡不至,美而著之也。BQS中华典藏网

甲午,治兵。 治兵、田事不日,日者,著其美也。 疏 外事用剛日,内事用柔日。日者,内大事。BQS中华典藏网

出曰治兵, 《公羊》作祠兵。傳曰:「出曰祠兵,入曰振旅。其禮一也,皆習戰也。」《釋天》:「出爲治兵,尚威武也。」 疏 孫炎云:「出則幼賤在前,貴勇力也。」皆用田獵而選車徒。 習戰也。 《大司馬》:「中秋教治兵,如振旅之陳。辨旗物之用:王載大常,諸侯載旂,軍吏載旗,師都載旜,鄉遂載物,郊野載旐,百官載旟,各書其事與其號焉。其他皆如振旅。」 入曰振旅, 《釋天》:「入曰振旅,反尊卑也。」孫炎曰:「入則尊老在前,復常儀 注 也。」 習戰也。 《大司馬》:「中春教振旅,司馬以旗致民,平列陳,如戰之陳。辨鼓鐸鐲鐃之用:王執路鼓,諸侯執鼖 注 鼓,軍將執晉鼓,師帥執提,旅帥執鼙,卒長執鐃,兩司馬執鐸,公司馬執鐲。以教坐作進退疾徐疏數之節,遂以蒐田 注 ,有司表貉,誓民,鼓,遂圍禁,火弊,獻禽以祭社。」 治兵而陳、蔡不至矣。 治兵爲秋田所習。今師次于郎,以待陳、蔡之師,陳、蔡懼而不至。 疏 《公羊》:與陳、蔡同爲圍郕,《傳》以爲伐我。經無明文,疑本意伐我,因我有備,又同齊圍郕,二傳各就始終一面言。 兵事以嚴終, 嚴,戒嚴也。陳、蔡合兵遠來,當有大戰,故曰兵事。今因魯内外戒嚴,無隙可乘,二 注 國罷去,戰事未行,因此而罷,故曰嚴終。 故曰善陳者不戰,此之謂也。 兵有先聲,不示人以隙,彼將畏而自止。 善爲國者不師, 劉子云:「上古之時,其民敦樸,三皇教而不誅。無師而威。故善爲國者不師,三皇之德也。」 疏 班氏云:「舜修百僚,咎繇作士,命以『蠻夷猾夏,寇賊姦宄』,而刑無所用,所謂善師不陳者也。」 善師者不陳, 劉子云:「至于五帝,有師旅之備而無用,故善師者不陳,五帝之謂也。」 善陳者不戰, 劉子云:「湯伐桀,文王伐崇,武王伐紂,皆陳而不戰,故曰善陳者不戰,三王之謂也。」 疏 班氏云:「湯、武征伐 注 ,陳師誓衆,放禽桀、紂,所謂善陳不戰者也。」 善戰者不死, 劉子云:「夏后之伐有扈,殷高宗之討鬼方,周宣王之征獯鬻,兵不血刃,皆仁聖之惠、時化之風也。至齊桓侵蔡而蔡潰,伐楚而楚服,而強楚以致包茅之貢于周,北伐山戎,使奉朝覲,三 注 存亡,一繼絶,九合諸侯,一匡天下,衣裳之會十有一,未 注 嘗有大戰,亦不血刃。至晉文,設虎皮之威,陳曳柴之僞,以敵楚師,以安中國,故曰善戰者不死,晉文之謂也。」 疏 班氏云:「齊桓南服彊楚,使貢周室,北伐山戎,爲燕開路,存亡繼絶,功爲伯首,所謂善戰不敗者也。」死,班作敗。 善死者不亡。 劉子云:「楚昭王遭闔閭之禍,國滅,昭王出亡,父老迎而笑之,昭王曰:『寡人不仁,不能守社稷,父老反笑,何無憂?寡人且從此 注 入海矣。』父老曰:『有君若此,其賢也。』及申包胥請救,哭秦廷七日,秦君憐而救之。秦、楚同心,遂走吴師,昭王反國。故曰善死 注 者不亡,楚王之謂也。是故自晉文以下至戰國而暴兵始衆,於是以強并弱,以大吞小。故強國攻取,弱國備守,合縱連横,羣相攻伐。故戰則稱孫吴,守則言墨翟。觀乎秦漢,世之爲兵者,可略覩矣。」 注 疏 班氏云:「楚昭王遭闔閭之禍,國滅出亡,父老送之。王曰:『父老反矣!何患無君?』父老曰:『君若是,其賢也。』相與從之。或奔走赴秦,號哭請救,秦人憐之,爲之出兵。二國竝力,遂去吴師,昭王返國,所謂善敗不亡者也。」劉子説見《御覽》所引《新序》 注 。BQS中华典藏网

夏,師及齊師圍郕, 此次郎之師也。BQS中华典藏网

郕降于齊師。 魯因陳、蔡兵求救于齊,二國不至,移兵圍郕。BQS中华典藏网

其曰降于齊師何? 據齊人降鄣,此言郕降。 不使齊師加威于郕也。 郕,同姓國。齊侯仇讐而小人者,不使加于郕。桓賢而鄣邑,故得言降也。降者,爲齊屬國踰七十一年。「郕伯來奔」,言伯,猶未失地也。 疏 《公羊》云:不言降魯師,避之也。與《傳》各明一義。BQS中华典藏网

秋,師還。 事已畢矣。言師還者,辟公降郕以輔仇人。 疏 《公羊》、《左氏》以還爲善辭,與《傳》例小異。BQS中华典藏网

還者, 據致言至。 事未畢也, 據言還自晉,下又致也。 遯也。 臨陳而逃,不終其事也。言還者,與仇讎降同姓,大惡,不可言,故託言還以避其事,爲公諱也。還在降後,已成之辭,不辟當言至自降郕也。BQS中华典藏网

冬,十有一月,癸未,齊無知弑其君諸兒。 劉子云:「齊公孫無知有寵于先君,襄公絀之,無知帥怨恨之徒攻襄公于田所」,「遂弑之」。 疏 諸兒,仇也。《春秋》之義,不追錫,不伐喪。其人已死,不遷怒于後人。未弑以前,辟齊、魯不相接,從報仇起義。既弑已後,不再從報仇言者,不追戮也。BQS中华典藏网

大夫弑其君,以國氏者,嫌也, 據無知,公孫也。 弑而代之也。 嫌不以爲君,故大夫不名。BQS中华典藏网

九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齊人殺無知。疏 《齊世家》:「桓公元年春,齊君無知游于雍林。雍林人常怨無知,及其往游,雍林人襲殺無知。」BQS中华典藏网

無知之挈,失嫌也。 再傳爲已踰年,且大國。 稱人以殺大夫, 大國稱公,其卿非大夫也。以大夫言者,自我言之,所謂「號從中國」也。 疏 無知立已踰年矣。以大夫言者,不許其得立之辭也。 殺有罪也。 前以國氏狀其爲亂之志,此去國,絶其繫屬之名。BQS中华典藏网

公及齊大夫盟于暨。 此見大國大夫不名之始。曹殺大夫不名,傳:「無命大夫也。」大國殺大夫不名者,亦以其非命大夫也。二伯比于天子之公,其卿比于天子之卿,故不得言大夫。此雖經因無君乃不言名氏,亦因其本有此例。至于方伯之國,則全經無不稱名氏之例矣。 疏 《齊世家》:「十二年,初,襄公使連稱、管至父戍葵丘,瓜時而往,及瓜而代。往戍一歲,卒瓜時而公弗爲發代。或爲請代,公弗許。故此二人怒,因公孫無知謀作亂。連稱有從妹在公宫,無寵,使之間襄公,曰:『事成,以女爲無知夫人。』冬十有二月,襄公游姑棼,遂獵沛丘。見彘,從者曰彭生。公怒,射之,彘人立而啼。公懼,墜車傷足,失屨,反而鞭主屨者茀三百。茀出宫。而無知、連稱、管至父等聞公傷,乃遂率其衆襲宫,逢主屨茀,茀曰:『且無入驚宫,驚宫未易入也。』無知弗信,茀示之創,乃信之。待宫外,令茀先入。茀先入,即匿襄公户間。良久,無知等恐,遂入宫。茀反與宫中及公之幸臣攻無知等,不勝,皆死。無知入宫,求公不得。或見人足于户間,發視,乃襄公,遂弑之,而無知自立爲齊君。」BQS中华典藏网

公不及大夫。 謂大國大夫稱名氏者,大國大夫尊與公近。傳曰:「可以言公及人,不可言公及大夫。」凡會大國大夫,不出公也。 大夫不名, 宋大夫不名,爲祖諱。曹大夫不名,無大夫。此宜有名。 無君也。 《左氏》:「公及齊大夫盟于暨,齊無君也。」與《傳》同。無君,故公不没,辭窮,無嫌也。盟爲納糾,故不名大夫以起之。無君,齊急于立君,譏緩納也。 疏 《公羊》云:「公曷爲與大夫盟?齊無君也。」《傳》兼二事言之。無君謂一年無二君,先君已薨,薨年臣名皆統于先君也。踰年爲新君年,無君,故不名也。 盟,納子糾也。 據目大夫,無君。 不日, 據公盟大夫亦例日。 其盟渝也。 定盟,乃立小白。 當齊無君,制在公矣。 齊大夫無君,求納于君而盟,其權專在公,欲立糾,齊不得拒也。 當可納而不納, 傳曰:「道之貴者時,其行勢也。」 疏 立國之道,首重專謀,知者審幾,不失時勢。齊殺無知而迎公子糾,當即時奉子糾還齊,乃不知乘時,坐失機會,使小白乘間先入,得以奪正,使子糾不保首領,國奪師敗,爲世大笑,失立國之要。 故惡内也。 此謂不諱敗也。BQS中华典藏网

夏,公伐齊,納糾。 納者,内弗受也。名者,以公臨之,君前臣名也。殺言子,明當立,故以子言,與鄭世子忽同。BQS中华典藏网

當可納而不納, 齊人來逆糾,當于盟暨納之。 齊變而後伐, 《公羊》伐而言納者,猶不能納也。小白乘間以入,機會失矣,乃以伐納之。 故乾時之戰不諱敗, 外公也。外公同外。 惡内也。 不從復仇言者,納糾非以尋仇,仇人已死,義已明,于其生,不再見義。BQS中华典藏网

齊小白入于齊。疏 《齊世家》:「雍林人告齊大夫:『無知弑襄公自立,臣謹行誅。唯大夫更立公子之當立者,唯命是聽。』初,襄公之醉殺魯桓公,通其夫人,殺誅數不當,淫于婦人,數欺大臣,羣弟恐禍及,故次弟糾奔魯。其母魯女也。管仲、召忽傅之。次弟小白奔莒,鮑叔傅之。小白母,衛女也,有寵于僖公。小白自少好善大夫高傒。及雍林人殺無知,議立君,高、國先陰召小白于莒。魯聞無知死,亦發兵送公子糾,而使管仲别將兵遮莒道,射中小白帶鈎。小白佯死,管仲使人馳報魯。魯送糾者行益遲,六日至齊,則小白已入,高傒立之,是爲桓公。」BQS中华典藏网

大夫出奔反, 歸而得國,從大夫例者,時未成君。 以好曰歸, 據蔡季歸,歸爲易辭,未失其家之意。 以惡曰入。 據許叔入,入爲難辭,内有拒之之義。此言入,惡之。 齊公孫無知弑襄公,公子糾、公子小白不能存, 稱公子,同非世子。糾以兄,宜立,傳:「兄弟天倫也。」 出亡。齊人殺無知而迎公子糾于魯。 傳謂可納也。 公子小白不讓公子糾,先入, 傳謂變也。劉子云:「鮑叔謂桓公曰:『公子糾在上位而不讓,非仁也。』」 又殺之于魯, 取子糾殺之是也。 故曰「齊小白入于齊」, 傳曰:「以不正入虚國,故稱嫌焉爾。」 惡之也。 劉子云:「管仲傅糾,鮑叔傅小白。無知弑襄公,糾奔魯,小白奔莒,齊人殺無知,迎糾于魯。公子糾與小白争入,管仲射小白,中其帶鉤,小白佯死,遂先入,是爲桓公。」 疏 「齊桓不受先君之命,不宜爲君而立,罪亦重矣。然知恐懼,舉人而以自覆蓋,知不背要盟以自湔洗也,遂以爲君而朝諸侯焉。」BQS中华典藏网

秋,七月,丁酉,葬齊襄公。 葬者,賊已討。七月乃葬者,因桓入乃葬,主桓也。 疏 日爲大國正例。BQS中华典藏网

八月,庚申,及齊師戰于乾時,我師敗績。 傳云:「不諱敗,惡内也。」「不言其人,以吾敗也。不言及之者,爲内諱也。」《公羊》以不諱敗爲伐敗,以爲復仇。按:此本爲一見例,故二傳説不同。納糾不得爲復仇,則本傳爲長。傳又曰不言其人者,據及而不言其人,以吾敗也。據言敗績凡言及,皆從此。爲敗不言及之者,以來戰不言及,據此不諱言及也。來戰尤諱之深,疑戰不諱及,但不言敗,辱淺也。 疏 《齊世家》:「桓公之中鈎,佯死以誤管仲,已而載温車中馳行,亦有高、國内應,故得先入立,發兵拒魯。秋,與魯戰于乾時,魯敗。」BQS中华典藏网

九月,齊人取子糾殺之。 傳曰:「又殺之于魯。」《荀子》云:「仲尼之門人,五尺之豎子 注 言羞稱五伯。是何也?」「齊桓,五伯之盛,前事則殺兄而争國,内行則姑姊妹之不嫁者七人」,「外事則詐邾,襲莒,竝國三十五」。月者謹之,惡内也。言子,明以兄得立。 疏 《齊世家》:「齊兵掩絶魯歸道。齊遺魯書曰:『子糾兄弟,弗忍誅,請魯自殺之。召忽、管仲,仇也,請得而甘心醢之。不然,將圍魯。』魯人患之,遂殺子糾于笙瀆。」BQS中华典藏网

外 注 不言取,言取,病内也。 據外惟邑言取,此人言取,明内不能拒而殺之。内不拒之,爲内恥。 取,易辭也, 内取于人,託于易,取之爲無拒。 猶曰取其子糾而殺之云爾。 實魯自殺,託言齊取其子糾而殺之。齊人自取,以易辭言之,所以辟内殺也。蓋齊殺之愈易,則辟之愈遠,若不干于内者。然則内方欲納糾,乃不能拒齊取,則内辱大矣。 十室之邑,可以逃難。百室之邑,可以隱死。 若晉納蒯聵,吴封慶封之比。難死皆不受誅,小邑猶能蒙庇之。 以千乘之魯 《魯頌》:「公車千乘。」《明堂位》:封魯,「地方七百里,革車千乘」。七當爲四。千乘者,方伯閒 注 田之入,方三百一十六里,一州惟方伯有千乘。《孟子》曰:「千乘之國,百乘之家。」《王制》:「諸侯有功者,取于閒田以禄之。」 而不能存子糾, 内懼齊,殺之魯。 以公爲病矣。 釋經不地魯,而言齊取也。言魯殺,則嫌别故殺。言齊取,不能庇糾之罪明矣。若辟内乃殺,深著其畏齊也。BQS中华典藏网

冬,浚洙。 洙,水名,在魯北竟,適齊道也。BQS中华典藏网

浚洙者, 浚一見例,不知與城、築異同。 深洙也。 《公羊》:「深之也。」深洙,以淘沙淤通道也。著之因便守禦,禁厲揭者。 著力不足也。 設防具者,不能戰也。下乃勝,見師無常勢也。失機不進,轉福爲禍,反功爲敗,皆自取。BQS中华典藏网

十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正月,公敗齊師于長勺。BQS中华典藏网

不日, 據來戰日。 疑戰也。 據未有定日。 疑戰而曰敗, 據外疑戰不言敗。 勝内也。 内戰喜其勝,雖疑言勝也。傳曰:「成敗之也。」疑,詐譎。BQS中华典藏网

二月,公侵宋。 不致者,惡事不致也。BQS中华典藏网

侵時, 小事例時。 此其月,何也? 據無所謹。 乃深其怨于齊。 敗長勺。 又退侵宋以衆其敵, 此屬詞之教也。齊、宋皆大國,尤危。 惡之, 失謀國交鄰之道。 故謹而月之。 起下齊、宋之師。BQS中华典藏网

三月,宋人遷宿。 宿,内邑,宿男所食。遷者,宋報前役,伐我而取之也。不言侵伐,宋不言伐我,使宿主之,若無與于内,諱之也。遷,滅也。宿不日者,會盟國滅乃日,宿不能同盟,月而已。BQS中华典藏网

遷, 據爲人遷與自遷異。 亡辭也。 據不地不復見亡也。 其不地, 據邢、衛、許地。 宿不復見也。 已滅亡,不復見也,賊不復見殺也。不言滅,爲内諱之。 疏 遷者,遷其民人,但食采邑,如今西人滅國事,故言遷。已誅其君而壞社稷,則言滅而已。 遷者, 此釋自遷出地者,亦惟衛、蔡、許三國。 猶未失其國家以往者也。 自遷者,保其國家,遷其都城,非亡也。往猶遷也。BQS中华典藏网

夏,六月,齊師、宋師次于郎。 不言伐者,宋于我無伐文。言齊伐,當言鄙,此已深入。月者,公結怨二大國,謹之,與侵宋月同。BQS中华典藏网

次, 據内言次于郎。 止也, 據内外同。 畏我也。 次郎者,圍郎也。内次次于内地,此外次,于内非次也。非次而曰次,起公結怨大國,志在深入。雖圍郎,猶幸未深入。託于畏我而止。目郎者,起圍。言次,諱之,以起深入。BQS中华典藏网

公敗宋師于乘丘。 獨敗宋者,齊不與戰。 疏 公子偃因宋師不整,先犯之,敗宋師,齊師還。事詳《左氏》。BQS中华典藏网

不日,疑戰也。疑戰而曰敗,勝内也。疏 再發傳者,齊強于宋,疑異例,故再傳以立義。BQS中华典藏网

秋,九月,荆敗蔡師于莘,以蔡侯獻武歸。 荆至此乃見者,齊桓已立,故見之。初見以獲蔡侯者,蔡侯 注 後遷于州來,以夷狄治夷狄也。不日,釋蔡侯之獲也。《春秋》夷蔡,以其亡同中國之心也。 疏 《楚世家》:「楚文王六年,伐蔡,獲蔡哀侯以歸,已而釋之。楚強,陵江漢 注 間小國,小國皆畏之。」BQS中华典藏网

荆者, 據九州國,舉國不舉州。傳曰:「州舉之也。」《春秋》九州,外州見荆、徐、梁以起揚州,内四州州名不見,但見外州,中國、夷狄之分也。八伯中四侯、二伯、二子,説詳《王制疏證》中。 楚也。 楚爲荆州伯,舉州定其爲州伯,後乃僭爲盟主。楚、吴皆爲方伯,由荆可以推揚也。劉子云:「漢南曰荆州。」 何爲謂之荆? 據衛、陳、鄭,内四州方伯不舉州。 狄之也。 狄之者,本非狄而狄之也。《春秋》中外之分自此始,以上皆中國,如《詩》《風》以下,乃治外,先中國後夷狄之大例。 疏 《春秋》著録,以詳者爲尊,略者爲賤。一州二百一十國,言州,疏達荒忽之詞,中國舉國,夷狄舉州,州不如國,知夷狄詞。楚本南蠻,《春秋》收復南服,以中國待之,故舉州狄之,必中國然後言狄,真夷狄則不言狄。内夷狄狄之,不入五等,入七等之例。真夷狄不入七等,進之乃氏子。能用中國,則中國之,用夏變夷之道也。 何爲狄之? 據荆在九州,爲侯綏,非要荒。 聖人立,必後至。 若桓召陵之盟,周公天下已平,猶膺楚也。其俗強悍,喜于爲亂,爲四夷寇,故後諸夷乃來服。 天子弱,必先叛。 謂周室多禍。 疏 楚先稱王,先四夷爲亂,叛中國。因其地風俗強悍,重狄之。《地理志》:「楚地,翼、軫之分野也。今之南郡、江夏、零陵、桂陽、武陵、長沙及漢中、汝南郡,盡楚分也。周武王時,封文武 注 先師鬻熊之曾孫熊繹於荆蠻,爲楚子,居丹陽。」「《春秋元命苞》:『軫星散爲荆州,分爲楚國。荆之爲言強也』,『其氣急 注 悍也』。亦曰警 注 也,言南蠻數爲寇逆 注 ,其 注 人有道後服,無道先叛 注 ,常警備也。」《晉書·地理志》引。 故曰荆, 言荆州,舉外州之名,以别于内州。 狄之也。 狄之,謂如要荒,夷狄待之也。《春秋》于外州四國,楚最大,後攝盟主,故以州先見。《春秋》于内州託見西戎、北狄而不見南蠻者,以南服遠隔于楚、吴,故不見其名也。司馬遷云:楚、吴,周初小國,至春秋而始大。荆、揚本《禹貢》九州地。周衰,而楚、吴蠶食諸侯,以成大國。《春秋》建土,以中國狹隘,乃立收復外州之制。以楚、吴爲方伯,不以真夷狄待之。託于王者初立,以德綏服,用夏變夷,楚、吴皆襲籍于成周而歸化也。中國與戎狄近,不收戎狄而收南服者,以畫井開方,東、北、西三面地已盡,而南方地廣,故推擴于南,以成《禹貢》之制。今嶺南、閩、浙、滇、黔悉爲内地,皆《春秋》立楚、吴爲方伯,收南服之意也。《春秋》不見真夷狄,舊解誤以楚、吴爲夷狄。 蔡侯何以名也? 據晉執衛、曹不名。 絶之也。 據諸侯不生名,名如已死。 疏 誅君子不得立爲絶。哀侯留楚九年,卒不書卒,初絶之也。不記蔡事者,亦絶之也。 何爲絶之? 據莒、衛不絶。 獲也。 據夷狄不言執、獲,敗而言以歸,是獲也。韓之戰,晉侯不名者,言獲已見。此爲諱獲,故出名也。 中國不言敗, 不以夷狄敗中國 注 。 此其言敗,何也? 據大夷敗小夷言敗,疑狄蔡。 中國不言敗,蔡侯其見獲乎? 中國不以楚及之,言戰、敗惟外州國有之。傳言此者,謂蔡爲中國,後爲夷狄。一國介居中外之間,若果全以中國待蔡,則不當以荆敗之矣。 疏 楚爲大夷,于中國國無及戰者,雖屢争鄭,而楚無及鄭戰之文,惟陳、蔡有之,言滅、言入、言執,不一而足。以二國有夷狄辭,故楚得及之也。據不言敗,當言蔡侯及荆戰于莘,蔡師敗績,以蔡侯歸,則是蔡侯見獲之跡甚明也。 其言敗,何也?釋蔡侯之獲也。 言敗,有蔡侯不在師意,如二事;以蔡侯歸,非由戰獲也。 以歸, 據晉人執衛 注 侯,言執以歸。 猶愈乎執也。 據彼言執衛侯以歸,此言以蔡侯歸以易執。辟言執以者,從其所使,較執爲善辭。中國言執,夷狄雖大,不言執,辟中國也。 疏 《蔡世家》:「哀侯十一年,初,哀侯娶陳,息侯亦娶陳。息夫人將歸,過蔡,蔡侯不敬。息侯怒,請楚文王:『來伐我,我求救于蔡,蔡必來,楚因擊之,可以有功。』楚文王從之,虜蔡哀侯以歸。哀侯留九年,死于楚。凡立二十年卒。蔡人立其子肸,是爲繆侯。」BQS中华典藏网

冬,十月,齊師滅譚,譚子奔莒。 譚,齊屬國。齊欲伯,譚不從,滅之。不名者,微國也。不言出者,國已滅。月者,亦微國也。 疏 《齊世家》:「桓公二年,伐譚,譚子奔莒。初,桓公亡時,過譚,譚子無禮,故伐之。」BQS中华典藏网

十有一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正月。BQS中华典藏网

夏,五月,戊寅,公敗宋師于 。 ,紀遷之邑,近齊。不致者,惡事也。BQS中华典藏网

内事不言戰,舉其大者 注 。其日, 據敗齊師于長勺,不日。 成敗之也, 疑戰不日。此日者,大其事,以正戰許之,因萬獲也。 宋萬之獲也。 劉子云:「長萬以勇力聞。萬與魯戰,師敗,爲魯所獲,囚之宫中,數月 注 ,歸之宋。」 疏 《宋世家》:「魯生虜宋南宫 注 萬。宋人請萬,萬歸宋。」按:《左氏》以爲在乘丘之役,有小異。BQS中华典藏网

秋,宋大水。 劉子云:宋愍公驕慢,睹災不改,而明年與其臣萬博戲,婦人在側,矜而駡萬,萬弑君之應。BQS中华典藏网

外災不書, 據外州國通不記災。 此何以書? 内州得記災,又有大小數例。 王者之後也。 劉子云:「二王之後不攷功,有誅無絶。」班氏説:「王者所以存二王之後何也?所以尊先王,通天下之三統也。明天下非一家之有,敬謹謙讓之至也。故封之百里,使得服其正色,行其禮樂,以事先祖。」書災始此者,尊宋也。 疏 《春秋》内州方伯以上得記災,蔡不記災,遷州來,外之也。宋三記,一爲王後,一爲故宋,餘一記見例。因王後一記此災,非王後有災必志也。記災、記卒皆始宋,爲尊冠諸侯。 高下有水災曰大水。 明内外同也。 疏 《宋世家》:「宋大水,魯使臧文仲往弔水。閔公自罪曰:『寡人以不能 注 事鬼神,政不修,故水。』臧文仲善此言。此言乃公子子魚教閔公也。」BQS中华典藏网

冬,王姬歸于齊。 書者,起前歸内爲主,因前辟公,嫌不明。王姬不字者,尊之不與内女同,故不字也。字者以相别。 其志, 據外嫁女不志。 過我也。 據不逆築,知過我。過我不志者多矣!此言因過而可志以見義,不過則不能志,非凡過必志。在筆削之例,非説特書之旨。凡言筆削例類如此。BQS中华典藏网

十有二年 莊王崩,不志。王事,一使一葬。 疏 《周本紀》:「子莊王佗立。莊王四年,周公黑肩欲弑莊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王殺周公。王子克奔燕。十五年,莊王崩,子胡齊立。」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三月,紀叔姬歸于酅。BQS中华典藏网

國而曰歸, 據伯姬歸于地紀,嫁于諸侯曰歸。 此邑也, 據以酅。 其曰歸,何也? 據嫁于大夫言來逆,不言歸大夫采也。 吾女也。失國, 元年遷紀。 喜其得所,故言歸焉爾。 禮:女夫死無主,兄弟弗爲之主,以夫之黨爲主。叔姬反魯,久,欲歸酅,桓公立,卒申其志,《春秋》許之。BQS中华典藏网

夏,四月。BQS中华典藏网

秋,八月,甲午,宋萬弑其君捷 注 。 賊已討,不葬者,失德不葬也。捷失君道,故致弑。BQS中华典藏网

宋萬, 以國氏,未知爲嫌爲微。 宋之卑者也。 據奔氏國,嫌則挈。此不挈,知卑,非嫌也。卑謂未命大夫也。 卑者以國氏。 據鄭詹始終以國氏也。卑者不氏,上繫國,以國爲氏。 及其大夫仇牧, 劉子云:「宋閔公博,婦人在側,謂萬曰:『魯君孰與寡人美?』萬曰:『魯侯美。天下諸侯,惟魯君美耳,宜其爲君也。』閔公矜婦人,妒,因言曰:『爾魯之囚虜,爾何知?』萬怒,遂 注 。搏,閔公之頰齒落于口,絶吭而死,仇牧聞君死,趨而遇萬于門,攜劍而叱之。萬臂擊仇牧而殺之,齒著于門闔。仇牧可謂不畏強禦矣,趨君之難,顧不旋踵。」 疏 《宋世家》:「萬因殺太宰華督,乃更立公子游爲君。諸公子奔簫,公子禦説奔亳。萬弟牛將兵圍亳。」 以尊及卑也。 弑時先弑君,然後及大夫。 仇牧,閑也。 死在君後,詞與孔父同者,以死衛其君,許之,故以弑及之,不言殺也。BQS中华典藏网

冬,十月,宋萬出奔陳。 嫌挈,不挈,卑者也。此殺也,其以奔言者,宋萬卑者,奔則氏國也,與猛殺而以卒言同。月者,謹賊出。 疏 《宋世家》:「冬,蕭及宋之諸公 注 子共擊殺南宫牛,弑宋新君游,而立湣公弟禦説,是爲桓公。宋萬奔陳。宋人請以賂陳。陳人使婦人飲之醇酒,以革裹之,歸宋。宋醢萬也。」BQS中华典藏网

十有三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齊人、宋人、陳人、蔡人、邾人會于北杏。 外會參國以此始。此中國會,以齊主之,何爲序蔡?蔡由内而遷外,間于中外,故可序也。未遷以前爲何?州伯仍屬徐也。中國可以主春秋,故言同盟無蔡也。 疏 蔡序陳下,桓伯,蔡一會于此而已。小國獨序邾者,起以補紀缺,爲卒正也。有天王喪,不譏會盟者,爲事也。惟祭禮乃譏。BQS中华典藏网

是齊侯、宋公也。 據言齊侯,知下非卑者。桓會盟皆諸侯,大夫尚不專盟會。 其曰人,何也? 據人,疑貶宋公。 始疑之。 之謂齊侯,因下有伐宋事,故疑之。下不言公,再疑。 何疑焉? 據地伐乃疑,會其道不疑。 桓非受命之伯也, 凡三傳單稱伯者,皆二伯。《王制》曰:「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帥,三百三十六長。八伯各以其屬屬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爲左右,曰二伯。」 疏 桓由外自強,非天子命之伯。天子命之,當稱公,不以侯在宋公上矣。按:受命伯謂受上公爵,命于周,爲二伯也。古二伯皆天子三公爲之。《左傳》説:齊、晉爲伯,天子亦有錫命。然以外諸侯受命爲之,終爲變例。蓋《春秋》乃託之齊、晉,齊在東,爲東伯;晉在西,爲西伯也。 將以事授之者 注 也。 《孟子》:孔子曰,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其義丘竊取之矣。 疏 因其有尊周之功,託之爲伯,舉諸侯而授之,以歸其統馭也。《春秋》所記,多孔子歸之二伯者,十二公以隱、桓爲遠,定、哀爲立。遠爲臨天下,立爲臨一家。莊、閔、僖、文、宣、成、襄、昭八世爲近世,爲臨一國。莊、閔、僖,齊伯也。文、宣、成、襄、昭,晉伯也。隱、桓,伯之將起,故以爲遠世。定、哀,伯之將終,故以爲立世。近八世,百八十年爲一世者,因紀伯功,故年多也。 曰可矣乎?未乎? 因功授以諸侯,而齊旋有伐宋之事,是伐同會也。託于疑之,必其仁信昭著,然後乃許之,故辟不出宋公,以辟伐同會之嫌也。 舉人, 據不稱爵。 衆之辭也。 衆謂天下同疑。傳曰「救災以衆」,舉人。此舉人,天下國人同疑之,非但其君。其人諸侯,何也?因其人宋,不可不人諸侯也。BQS中华典藏网

夏,六月,齊人滅遂。BQS中华典藏网

遂, 據不日。夏陽邑,言滅。 國也。 據下殲遂,知國。 其不日,微國也。 傳曰:「滅國有三術:中國日,卑國月,夷狄時。」衛國,傳或以卑國,謂不能同盟會者,當是卒正國。BQS中华典藏网

秋,七月。BQS中华典藏网

冬,公會齊侯,盟于柯。疏 説詳劉子。《左氏》但云「及齊平」,解經而不記事。劉歆嘗用要盟説此事,先秦以前諸書皆同,《左》不能易也。BQS中华典藏网

曹劌之盟也, 《荀子》云:「桓公劫于魯莊。」劉子云:「昔齊桓公與魯莊公爲柯之盟,魯大夫曹劌謂莊公曰:『齊之侵魯,至于城下,城壞壓竟,君不圖與?』莊公曰:『嘻,寡人之生則不如死矣。』曹劌曰:『然則君請當其君,臣請當其臣。』及會,兩君就壇,兩相相揖。」按:壇,會必築壇,相會于壇上。兩相,管仲、曹劌也。「曹劌手劍拔刀而進,迫桓公于壇上,曰:『城壞壓竟,君不圖與?』管仲曰:『然則君何求?』曰:『願求汶陽田。』管仲謂桓公曰:『君其許之!』桓公許之。曹劌請盟,桓公遂與之盟。已盟,提劍而去。左右曰:『要盟可倍,曹劌可讎,請倍盟而討曹劌。』管仲曰:『要盟可負,而君不負;劌可仇,而君不仇,信義著于天下矣!』遂不倍。天下諸侯翕然而歸之,爲鄄之會、幽之盟,諸侯莫不至。爲陽穀之會、貫澤之盟,諸侯皆來。南伐彊 注 楚,以致菁茅之貢;北伐山戎,爲燕開路。三存亡國,一繼絶世,尊事周室,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功次三王,爲五伯長,本信起乎柯之盟也。」 疏 晉文伐原起本信,不書,惡文也。 信齊侯也。 據不日,大信辭。 桓盟雖内與,不日, 據謹外盟猶日,内盟無不日也。 信也。 據大事日。渝盟如不盟,本不信也;大信亦盟如不盟,本信也。惟信盟謹日。不致者,惡事也。BQS中华典藏网

十有四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齊人、陳人、曹人伐宋。 齊人,辟齊侯也。齊桓中國用兵皆稱人,爲齊桓諱。伐宋,故疑之。BQS中华典藏网

夏,單伯會伐宋。 三監不侵伐,此何以言侵伐?明齊桓初伯,復古制也。天子使三大夫居間田,爲方伯監。凡方伯政事,皆三監守之,強幹弱枝,征伐自天子出也。天子失政,則方伯、私臣得奪盟者權與兵事,監者不得與争。此征伐所以自諸侯出也。桓公初伯,亟明此制,收監者之權,反之天子,此伯之大義也。以下不言大夫專兵、伐國、會諸侯矣。BQS中华典藏网

會, 據外爲主。 事之成也。 師已至宋,單伯後至,故不列序而言會。 疏 《左氏》言「以内爲主」,本傳云「會者,外爲主焉爾」。BQS中华典藏网

秋,七月,荆入蔡。 荆再見,皆爲蔡事者,夷蔡,以夷狄治夷狄也。《春秋》中外四伯,中爲齊、晉,外爲楚、吴,雖有隆 注 殺,而時勢相等。故入莊世,内升齊功,即外録楚禍。桓方得齊,楚即敗蔡;齊方會北杏,楚即入蔡。而諸侯内外從黨之分亦嚴焉。宋爲大國,服從中國。方伯之國,惟衛篤從中國,蔡從夷狄,劃然可分。外如陳、鄭,從違不一,功過相敵,隨事褒之而已。 疏 蔡從此二十四年不見經,略之也。不記災,不言聘,外之也。不專記事,皆附見,亦略之也。月者謹。BQS中华典藏网

荆者, 楚莊世五見,皆稱荆。 楚也。 自僖元年以後皆稱楚矣。 其曰荆,何也?州舉之也。 謂其地在《禹貢》荆州也。前傳云狄之,此云州舉,荆在九州,本非四裔,因其難化,故分中外。故凡外州國,三目州也。中國以國爲狄,夷狄以州爲狄,其例相同。 州不如國, 稱州不如稱楚。《王制》「一州二百一十 注 國」,州略而國詳。中國之附庸皆稱國,外州之大國亦舉州,此内外之大防,亦七等之通例也。 疏 《春秋》詳貴略賤,但舉州忽略言之,賤之至也,故不如國。 國不如名, 名上有脱文,《公羊》云:「國不若氏,氏不若人。」當據以相補。按:以上州、國、氏、人,皆夷狄稱號之進退。人、名以下,乃王臣稱謂之貴賤,各不相通。蓋國君之辭,自稱人而止,無名、字之例。王臣以人、名、字、子見,亦無國、州之例 注 。氏如赤狄潞、英氏、甲氏,人如下稱楚人是也。 名不如字。 《公羊》云:「人不如名,名不如字,字不如子。」此大夫貴賤稱號之例。如天子卿稱子,大夫稱字,元士稱名,微者稱人是也。傳文有脱誤,當據《公羊》補正。BQS中华典藏网

冬,單伯會齊侯、宋公、衛侯、鄭伯于鄄。 衛已絶,爲桓紀之,八年一見。鄭厲復位不書者,略之也。BQS中华典藏网

復 因下而衍。 同會也。 《春秋》外會參國以上,始於北杏,至此而再,故曰復同會。言桓伯會諸侯之始也。傳以桓同盟爲尊周,以桓會無外州國相嫌,至于晉盟,乃以外楚言之。不言盟者,信未著,不言以爲桓諱也。 疏 「桓用賢相之能,用大國之資,即位五年,不能致一 注 諸侯。于柯之會,見其大信,一年而近國之君畢 注 至,鄄、幽之會是也 注 。其後二十年之間,尚未能大會諸侯也。至于救邢、衛之事,見存亡繼絶之義,而明年遠國之君畢至,貫澤、陽穀之會是也。故曰:近者不以言召,遠者不以勢使,此其效也。」BQS中华典藏网

十有五年 《年表》:「鄭厲元年。」 疏 《鄭世家》:「子嬰十二年,祭仲死。十四年,故鄭亡厲公突在櫟者 注 使人誘劫鄭大夫甫瑕,要以求入。瑕曰:『舍我,我爲君殺鄭子而入君。』厲公與盟,乃舍之。六月甲子,瑕殺鄭子及其二子而迎厲公突,突自櫟復入即位。初,内蛇與外蛇鬬於鄭南門中,内蛇死。居六年,厲公果復入。入而讓其伯父原曰:『我亡國外居,伯父無意入我,亦甚矣!』原曰:『事君無二心,人臣之職也。原知罪矣!』遂自殺。厲公于是謂甫瑕曰:『子之事君有二心矣!』遂誅之。瑕曰:『重德不報,誠然哉!』厲公突 注 後元年,桓公始霸。」BQS中华典藏网

春,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會于鄄。BQS中华典藏网

復同會也 桓大會三也,且以同會起同盟也。 疏 衣裳會:北杏一,二鄄,三此。三大會爲桓會之始,故言之。獨言此三者,類不過三。BQS中华典藏网

夏,夫人姜氏如齊。BQS中华典藏网

婦人既嫁不踰竟,踰竟,非禮也。BQS中华典藏网

秋,宋人、齊人、邾人伐郳。 宋在齊上,齊下宋也。伯者必先有下人之志,而後人爲之下,梁丘亦是也。獨宋乃得先者,大宋也。宋公敘侯上,尊卑之舊序,無所嫌也。BQS中华典藏网

鄭人侵宋。 宋、鄭同會于鄄,有侵事者,桓伯未盛也。BQS中华典藏网

冬,十月。BQS中华典藏网

十有六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正月。BQS中华典藏网

夏,宋人、齊人、衛人伐鄭。 討伐宋也。鄭從齊,故下荆伐鄭,復爲幽之會。BQS中华典藏网

秋,荆伐鄭。 伐其從齊也。 疏 鄭受楚禍次于蔡,故次見。鄭受楚禍烈矣!經多爲之諱。不如蔡者,不以夷狄治中國也。BQS中华典藏网

冬,十有二月,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春秋》二伯會盟始此,言同也。齊在宋上,升齊爲伯,内公在外公上也。陳、衛、鄭,三方伯也。陳在上,王者後,次宋也。鄭在下,伯次侯也。伯爲方伯者,畿内諸侯稱字也。許初爲鄭屬國,許稱男者,伯子男一也,言男以别内外。蔡亦方伯,專心事楚,不書,外之也。曹以下爲魯屬,魯爲青 注 州伯,一州之正、帥、長皆統于魯。《春秋》内魯,敘魯屬國,外小國則不書。許男在曹上者,許以一國見,序在杞下,則内外不分也。内得序七卒正,曹、莒、邾、滕、薛、杞,故卒葬之。小邾不卒葬者,邾附庸,殺之也。滑惟此一序,不序者也,序者,起晉在也。不言晉者,《春秋》方欲伯齊,不使晉見也。滑近晉,《春秋》不以屬晉者,二伯古制,在内不統卒正,故齊、晉、宋皆無屬國也。桓初爲五伯首,《春秋》之例,同姓爲上,晉復爲伯,不可以序晉上,故不見之。于此言滑,方授東伯,即起西伯也。滑稱伯,與邢侯相起。屬國皆侯,爲卒正者,不見侯而稱伯,辟方伯侯也。間稱侯者,明其實也。滑序曹下,從伯爵。衣裳之會,一也。衛自此九年乃不專敘,略之也。BQS中华典藏网

同者, 據盟貫不言同。 有同也, 據同爲伯辭。言同則有所指。《公羊》:同,同欲也。 疏 按:言同者,兼以分制中外。凡言同,皆中國國,故蔡在不言同也。文以下,同盟無陳。此何以有陳?文以後,間用外陳之例。陳記災言聘,因中國也。 同尊周也。 尊周外楚,爲《春秋》二大綱。桓伯時楚未大盛,故以尊周言之,晉伯以能攘楚,從其重者言之。實則尊周者未嘗不外楚,外楚亦即所以尊周也。劉子云:「春秋之時,天子微弱,諸侯力 注 政,皆畔不朝,BQS中华典藏网

衆暴寡,強劫弱,南夷與北狄交侵,中國不絶若線。桓公于是三存 注 亡國,一繼絶世,救 注 中國,攘夷狄,卒脅荆蠻,以尊周室,伯諸侯。」 疏 據推齊、晉主會言同者,同起伯辭。齊言同二,晉言同十三。齊言尊周,晉言外楚,二伯升降之序。 不言公, 據言會下序小國。 外内寮一疑之也。 外宋也,内公也。同盟,信辭。公與齊盟,而後要盟,是伐同盟,故内不言公,疑之。 疏 寮,舊説以爲同寮,謂宋與魯。BQS中华典藏网

邾子克卒。 莊世不卒小國,此卒者,明由方伯所壓之卒正進爲見經之卒正也。《春秋》内六卒正列盟會,邾初稱字,後列北杏稱子,因前稱字,卒之以明其進也。BQS中华典藏网

其曰子, 據上字儀父。 進之也。 列會北杏,明爲見經卒正也。《王制》一州七卒正,見經共六者,一壓于方伯,故不見邾。初爲方伯所壓之卒正,紀亡,因移邾以備六卒正,故得同盟會,得卒葬。卒正例稱伯、子者,明進之也,非實卒正也。始卒,故不日,不日,故不葬,略之也。BQS中华典藏网

十有七年 天王僖王崩,不志。僖王事不見經。 疏 《周本紀》:「僖王三年,齊桓公始霸。五年,僖王崩,子惠王立。」BQS中华典藏网

春,齊人執鄭詹。 《春秋》惟大國乃以執見,齊、晉、宋、楚是也,方伯以下無之。BQS中华典藏网

人者, 據執或目君。 衆辭也。 據衛人立晉。 以人執, 據執祭仲,人爲貶。 與之辭也。 據與討賊同。不稱齊侯爲伯討者,詹,卑者,愛齊侯,故不目;《春秋》以人執諸侯,以諸侯執大夫,以尊治卑,以衆治寡之義也。齊侯大尊,鄭詹大卑,變文起例,故稱人爲與辭。 鄭詹, 據宛貶。 鄭之卑者。 據來不氏,知非貶。 卑者不志,此其志,何也? 據獲萬不書。有大夫國,卑者不見也。 以其逃來,志之也。 據内以接内。記未命大夫。 逃來則何志焉? 據取郜鼎不言宋取于郜。 將有其末,不得不録其本也。 此紀事本末也。人與物不同辭。鄭詹,鄭之佞人,不録其執,則逃不明,無以起佞人也。卑者來,亦不因佞志之。 鄭詹,鄭之佞人也。 據人執、逃來,知有罪。卑者書執來,志佞也。《論語》:「放鄭聲,遠佞人。」 疏 《左氏》云:「鄭不朝也。」當是因詹巧佞,鼓惑鄭伯,故桓公討而執之。BQS中华典藏网

夏,齊人殲于遂。疏 《地理志》泰山郡蛇 注 丘下云:「隧鄉,故隧國。《春秋》曰:『齊人殲 注 于隧』也。」BQS中华典藏网

殲者, 據與敗同辭。 盡也。 據字訓,《爾雅》,「殲,盡也。」 然則何爲不言遂人盡齊人也 注 ? 據「邾子戕鄫子」,以戕者加之。「王師敗績于貿戎」,文乃同此。 無遂之辭也。 無遂者,遂已滅。如言遂人殲齊人,是遂未亡之辭。遂已亡,不能先言遂人。 無遂則何爲言遂? 據亡國當地邑,遂已亡,不應再見。 其猶存遂也。 存謂本亡也而存之。《春秋》存中國,存陳,内存公。經意本不存遂,其言遂者,猶有存之意焉。 存遂奈何? 問其事實。 曰:齊人滅遂, 上十三年事。 使人戍之,遂之因氏飲戍者酒而殺之, 《左傳》:「夏,遂因氏、頜氏、工婁氏、須遂氏饗齊戍,醉而殺之,齊人殲焉。」此《傳》但言因氏,舉其爲首戍。按:三傳經有明文之事,莫不相同。即此事甚小,而三傳所同也。言「遂因氏」 注 ,《左》同,知三傳原不求異。 齊人殲焉。 遂亡已久,故家舊族能爲國復讐。雖不濟于亡,《春秋》嘉其事,存之,謂遂猶有人也。 此謂狎敵也。 傳曰:「不狎敵,不邇怒 注 。」 疏 故以自殲爲文,與棄師、梁亡同也。BQS中华典藏网

秋,鄭詹自齊逃來。 卑者來不志,志者,謹以佞。逃來不志,志,譏内受罪人也。BQS中华典藏网

逃義曰逃。 言逃者,譏内之爲逋逃藪也。有罪見執于伯國,宜待罪聽放,所逃之國亦不得受罪人。言逃絶之,亦放佞之意。BQS中华典藏网

冬,多麋。 劉子云:「麋色青,近青祥也。麋之爲言迷也,蓋牝 注 獸之淫者也。莊公取齊女,其象先見,天戒若曰:勿取齊女,淫而迷國。莊不寤,遂取之。夫人既入,淫于二叔,終皆誅死,幾亡社稷。」 疏 班氏云:「諸侯射麋,示遠迷惑人也。麋之言迷也。」BQS中华典藏网

十有八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三月,日有食之。 劉子云:「夜食者,陰因日明之衰而奪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齊桓將奪其威,專會諸侯而行伯道。其後遂九會諸侯,天子使世子會之,此其應也。」BQS中华典藏网

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也。何以知其夜食也? 據日食記見,目治也。夜食,食在地,不可見。 曰:王者朝日, 《玉藻》曰:天子玄冕而朝日于東門之外,諸侯皮弁以聽朔于太廟。 疏 此謂頒朔禮也。天子不朝朔,朔由天子定也。朔日,天子于東門外朝日,明法天也。退而頒朔于天下。因朝日,見日體有吐狀外壤,知其夜食之也。 故雖爲天子,必有尊也。 謂以天爲君也。傳曰:「爲天下主者,天也;繼天者,君也。」言朝,以臣事君之辭也。 貴爲諸侯,必有長也。 謂以天子爲天也。王以天法頒朔,諸侯受朔而布之,是以天子爲天也。 故天子朝日,諸侯朝朔。 朝日,即《玉藻》「朝日于東門之外」,朝朔,即《玉藻》「聽朔于太廟」也。諸侯受治于天子,天子受治于天,故傳曰:「爲天下主者,天也。」《春秋》以魯年繫周正,即天子頒朔于諸侯,聽朔于太廟之義也。 疏 此亦所以見記日食之意。BQS中华典藏网

夏,公追戎于濟西。 《王制》「西方曰戎」,戎不在東,在東非戎。「戎伐凡伯于楚丘」,戎爲衛,以此推之,則戎者曹也。何以知爲曹?以下定,曰濟西田也。曹爲同姓卒正首,故經不言魯、曹侵伐之事。不致者,在内也。BQS中华典藏网

其不言戎之伐我,何也? 據下 注 言齊侵。至莊世,一國辭得言伐也。 以公之追之,不使戎邇于我也。 齊可言侵,戎不可言伐。言追,使如過竟,公怒追之,不以伐我,所以成公美也。 疏 《左氏》:「不言其來,諱之也。」 于濟西者, 據地下 注 。濟西,舉水名。 大之也。 據守于河陽大天王。 何大焉? 下不大,此獨言大之。 爲公之追之也。 公追,故大。其酅不大者,此追戎,彼追齊。齊,大國;戎,外夷。以公追之,故舉大。追齊不可舉大也。BQS中华典藏网

秋,有蜮。 劉子云:「蜮生南越,越地多婦人,同川而浴,淫女爲主,亂氣所生,故聖人名之曰蜮。蜮猶惑 注 也。」「時莊公娶齊之淫女,蜮至。天戒若曰:勿取齊女,當生篡殺之禍。莊不寤,遂取之。入後淫二叔,二叔以死,兩子見弑,夫人 注 亦誅。」BQS中华典藏网

一有一亡曰有。 據蜮南越生,一猶或也。 蜮,射人者也。 劉子云:「蜮在水旁,能射人,射人有處 注 ,甚者至死。南方謂之短狐,近射妖,死亡之象也。BQS中华典藏网

冬,十月。BQS中华典藏网

十有九年疏 《蔡世家》:「楚虜蔡侯以歸。哀侯留楚九年,死于楚。凡立二十年卒。蔡人立其子肸,是爲穆侯。」自獻武獲以後不記蔡事者,絶之也;不志卒者,亦絶之也。從獲至齊桓伐蔡乃記蔡,二十七年乃記蔡事。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正月。BQS中华典藏网

夏,四月。BQS中华典藏网

秋,公子結媵陳人之婦於鄄,遂及齊侯、宋公盟。 劉子云:「《春秋》之辭有相反者,既曰大夫無遂事,又曰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專之可也。此二者各止其科,不轉移也。不生事者,謂平生常經 注 也。專之可也,謂救患除危也。公子結擅生事,《春秋》不譏,以爲救莊公危也;公子遂擅生事,《春秋》譏之,以爲僖公無危事也。故君危而不專救,是不忠也;君無危而擅生事,是不臣也。《春秋》無通義,此之謂也。」BQS中华典藏网

媵,淺事也,不志。 大事非常者乃志。 此其志,何也? 據内媵不書,當言如陳,不志媵事。 辟要盟也。 要盟,生事邀盟也。辟者,所以免結之罪也。 疏 結以媵至鄄,逢齊、宋來伐魯,生事要而盟之。大夫以君命出疆,例言如而不繫事。以常例言之,結事當云公子結如陳,遂及齊侯、宋公盟于鄄,則是結生事要盟迹顯著,妄生事,如公子遂也。《春秋》以莊公有危,許結生事,故言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及盟,則結要盟之迹不著。言遂以著其遂事之實,言媵以辟乎要盟之名。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則專之可也,故許生事而辟之;然終有專制之罪,故特言遂以明其意。 何以見其辟要盟也? 據遂命不辟。 媵,禮之輕者 注 也。 媵,婚姻之小事,例不志。 盟,國之重 注 也。 盟事大,故以日志。雖微者盟猶志。 以輕事遂乎國重, 據凡言遂,皆以重遂輕,如以京師遂晉是也。事論重輕,如魯命結往陳。以二事論,自當以重者爲主,不能爲輕者出而遂重事也。 無説。 别無所解,則明辟其要盟。不然,則書如陳遂及盟,則結有要盟之罪以輕遂重,反若爲盟出。媵爲遂者,所以免其專命之罪。 其曰陳人之婦, 據陳侯乃媵,當言侯夫人。 略之也。 據言人、言婦略以起意,不在陳事,辟下要盟耳。 其不日, 内大夫盟例日。 數渝, 數猶速,秋盟而冬渝。 惡之也。 柯盟不日起本信,此不日,惡渝。各爲一事,成人之美也。因渝盟,故幽盟内疑之也。鄄,陳地也。陳侯亦在盟。BQS中华典藏网

夫人姜氏如莒。BQS中华典藏网

婦人既嫁不踰竟,踰竟非正也。疏 再發傳者,莒異國。BQS中华典藏网

冬,齊人、宋人、陳人伐我西鄙。 言伐鄙者,齊在魯西北,邾在魯南,莒在魯東。宋人、陳人不言伐我,言西鄙者,從齊言之。BQS中华典藏网

其曰鄙, 據哀以上伐我者皆言鄙。 遠之也。 據鄙爲邊鄙,《左傳》所謂疆埸之事,故郎不言鄙,以其近也。 其遠之何也? 據定、哀以上師入近皆不言伐,伐皆鄙。 不以難邇我國也。 伐我恥辱,故遠言鄙,爲内諱。傳曰:「有臨天下之言焉,有臨一國之言焉,有臨一家之言焉。」 疏 臨天下謂隱、桓不言伐也,臨一國謂莊至昭言伐鄙,臨一家謂定、哀言伐我。《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内本國,外諸夏,一國言;内諸夏,外夷狄,天下言也。BQS中华典藏网

二十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 再如,故月。詳録夫人之踰竟,所以譏内也。BQS中华典藏网

婦人既嫁不踰竟,踰竟非正也。疏 再發傳者,因其月,疑不同。BQS中华典藏网

夏,齊大災。 劉子云:外災「不因 注 其宫館者,略之也。」「齊桓好色,聽女口,以妾爲妻,嫡庶屢更,故致大災。桓公不寤,及 注 死,嫡庶分争,九月不得葬。」 疏 齊一紀災,大國也,伯,故次宋。BQS中华典藏网

其志, 據大國得紀災,不同中國、夷狄。然齊災多矣,何以獨于此志? 以甚也。 因甚而特于此志以起例。 疏 《五行志》、《公羊》以大災爲大疫。BQS中华典藏网

秋,七月。BQS中华典藏网

冬,齊人伐我。疏 我,二傳作戎。莊世伐我當言鄙。戎者何?我也。諱其伐我,故託言之。BQS中华典藏网

二十有一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正月。BQS中华典藏网

夏,五月,辛酉,鄭伯突卒。 此不正,其日之何也?不正前見也。 疏 《鄭世家》:「厲公卒,子文公捷立。厲公初立四年,亡居櫟,居櫟十七 注 年,復入,立七年,與 注 亡凡二十八年。」BQS中华典藏网

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BQS中华典藏网

婦人弗目也。 再傳者,疑夫人有罪,當如夷薨言地。此與夫人薨于夷相起。BQS中华典藏网

冬,十有二月,葬鄭厲公。 月者緩。方伯正例日。BQS中华典藏网

二十有二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正月,肆大眚。 傳曰:「天子親耕以供粢盛」,「甸粟而納之三宫」。BQS中华典藏网

肆,失也。疏 失讀爲受,謂受眚故也。受,篆似失。 眚,災也。疏 甸師「喪事代王受眚災」,鄭君云:「粢盛者,祭祀之主也。今遭大喪,若曰此黍 注 稷不馨,鬼神不饗 注 ,使鬼神不逞于王。既殯,大祝作禱辭授甸人,使以禱藉田之神。受眚災,弭後殃。」 災,紀也。 紀,喪紀也。 失,故也。疏 故讀如祝。大祝大喪「言甸人讀禱」,鄭君云:「甸人受喪事,代王 注 受眚災,大祝爲禱詞語之,使以禱藉田之神也。」 爲嫌天子之葬也。 天子葬乃用此禮。今不曰受眚災曰肆大眚者,辟其名也。主書者,禮:公族有罪,刑之于甸師。文姜與弑當誅,今乃禮葬,故言甸師之事,以起失刑也。BQS中华典藏网

癸丑,葬我小君文姜。BQS中华典藏网

小君, 據葬我君不言小。 非君也。 據小邾言小,與邾别。《孟子》曰:「天無二日,民無二王。」言小,非君也。 其曰君,何也? 妻統于夫,言及,有尊卑之别。《春秋》所以别嫌明疑,當絶正其義。 以其爲公配, 夫人爲公敵體,承宗廟,繼萬世,主内治,爲公配也。 可以言小君也。 配公,不可與臣子同辭,得言君也。言此,故禮必親迎。《論語》:「邦君之妻,君稱之曰夫人,夫人自稱曰小童;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BQS中华典藏网

陳人殺其公子禦寇。 殺公子必言大夫,言公子而不言大夫,非大夫也。不日,世子也。 疏 《陳世家》:「二十一 注 年,宣公有嬖妾生子款,欲立之,乃殺其太子禦寇。」陳、蔡、鄭、楚言殺公子公孫無不氏大夫者,惟盜殺乃不言。BQS中华典藏网

言公子而不言大夫, 據方伯國殺公子當言大夫。 疏 陳不正,見公子,皆有所起。禦寇,世子。招,弑者。留,招所立。過,招黨。 公子未命爲大夫也。 言非命大夫也。禦寇爲世子,公子不命不見經,以此見非公子,乃太子也。 疏 下書陳世子款,此如稱世子,是陳有二世子也。諸侯盟會,非世子不得書。此爲辟兩世子以稱公子。不言大夫,以起爲世子。《左傳》作殺太子,與《世家》同。 其曰公子,何也? 據莒無大夫,乃不言大夫而互目公子。此例不同。 公子之重視大夫, 此以親敵尊也。 疏 公子,親也。大夫,尊也。公子雖不命,《春秋》以親親之義,推而重之,與命大夫比,故公子與大夫同以名氏見,此親親之道。故禦寇不言大夫,得見次國大夫尊,公子亦與之同尊也。 命以視 注 公子。 此以尊敵親也。大夫命于天子,以名氏見,亦如公子以氏見,此尊尊之義。傳言所書之故也。此一見例,起世子也。 疏 莒殺意恢,不言大夫;曹殺大夫,不言名氏,互以相起。次國大夫與小國尊卑不同,公子亦與小國異也。一本作「命以執公子」。BQS中华典藏网

夏,五月。 以五月首時者,文姜方葬,又謀取齊女,再有女禍,故不繫也。BQS中华典藏网

秋,七月,丙申,及齊高傒盟于防。 日者,起公盟。又公與齊交至,因此爲信辭也。不致,在内也。BQS中华典藏网

不言公,高傒伉也。 齊卿見經者,高氏、國氏、崔氏、慶氏、欒氏、陳氏,共六族。國、高爲正卿,與《春秋》相終始。所紀外四族,一卿、三大夫,齊得晉之半,詳晉略齊也。BQS中华典藏网

冬,公如齊納幣。 劉子云:「莊釋父仇,取齊女。」BQS中华典藏网

納幣,大夫之事也。 據公子遂納幣不譏。《士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皆使者將事,唯親迎乃親事焉。 禮有納采, 《士昏禮》:「納采用鴈。」鄭君云:「將欲與彼爲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許之,乃後使人納其采擇之禮。納采而用鴈者,取其順陰陽往來。」 有問名, 《士昏禮》:「賓執鴈,請問名。」鄭君云:「問名者,將歸卜其吉凶。」 有納徵, 《士昏禮》:「納徵,玄纁束帛、儷皮,如納吉禮。」鄭君云:「徵,成也。使使者納幣以成昏。」 疏 按:不言納吉,卜吉乃納徵,納徵可包納吉。 有告期, 《士昏禮》:「請期用鴈。主人辭,賓許,告期。」鄭君云:「主人辭者,陽倡陰和,期日宜夫家來也。夫家 注 必先卜之者,得吉,乃使使者往,辭即告之。」 四者備而後娶, 禮備,然復親迎。 禮也。 以士禮推合,諸侯亦如此禮。 公之親納幣,非禮也, 劉子云:「公取齊女,未入,先與之淫。」 疏 親納幣者,譏公淫也。公淫不可言,譏納幣而已。 故譏之。 納幣,禮使人。公雖如齊,亦當使大夫代行。因淫,乃目公;不起淫,當目大夫。BQS中华典藏网

二十有三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公至自齊。 桓會不致,此如桓會致者,危公淫也。BQS中华典藏网

祭叔來聘。 祭叔與祭伯、祭仲同爲監大夫,王臣稱祭公,以字行之,伯、仲、叔皆監也。閒田居一州之中,方百里者九,三監國主方百里者三,以外諸侯爲方伯統之,與方伯本國别自爲政。方伯本國大夫不得干與方伯事,三監亦不與方伯本國事與天子事。今來聘,是爲監而兼爲天子行也。 疏 惠王不見天王稱,惟此及王人會。BQS中华典藏网

其不言使,何也? 據祭伯無聘文,此聘不言使。 天子之内臣也。 女叔,傳曰:「天子之命大夫也。」《公羊》單伯,傳曰:「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夷伯,傳云:「魯大夫也。」内臣謂天子大夫,爲魯監也。内謂魯,不曰天子之内臣。 疏 稱字大夫,常文當云天子之大夫。四選皆内臣,不得大夫獨稱之。聘有君命,亦不得以外交爲聘。 不正其外交, 天子大夫,禮得爲行人,適諸侯。然既爲監大夫,則又兼臣屬于魯,聘魯當别使人,不得因其適魯之便兼此聘差。天子大夫可外使,監大夫則不可使,并不可 注 使别國。 故不與使也。 凡聘皆言使,不言使,奪其使也。本使而奪其使,明監大夫不得奉使也。BQS中华典藏网

夏,公如齊觀社。 劉子云:「天子大社、王社,諸侯國社、侯社,制度奈何?曰:社 注 皆有垣無屋,樹其中以木。有木者,土主生萬物,萬物莫善于木,故樹木也。」 疏 《墨子》:「燕有祖,齊有社,宋有桑林,楚有雲夢,此男女之所屬而觀也。」BQS中华典藏网

常事曰視,非常曰觀。觀,無事之辭也。 非有禮典、故事。 以是爲尸女也。 劉子云:「哀姜者,齊侯之女,莊公之夫人也。初,哀姜未入時,公數入齊,與哀姜淫。」 無事不出竟。 劉子云:天子、諸侯分土而治,天子無事不得出圻内,諸侯無事不得至封外,故出則有告祭之事。BQS中华典藏网

公至自齊。 惡事不致。此致者,因在齊,故致以危之也。BQS中华典藏网

公如往時, 如出疆、侵伐、昏禮、朝、會盟,皆同也。 正也。 出疆得禮,例時。 疏 此非禮時者,言觀,惡事。惡事不致,致則危之,謹女禍。 致月,故也。 致月謹之者,故也,如往月,亦故也。此互言之耳。 如往月、致月,有懼焉爾。 自莊世以下,例往來皆月,危之甚。 疏 隱、桓以上不致,致則爲變。入莊世,致爲常事,又以月起其變。常則來往皆時,夷狄往皆月,危之也。BQS中华典藏网

荆人來聘。 荆人聘,起公貳于楚。 疏 荆前三見皆惡事,直稱荆,此爲善事,乃稱人。入僖世,則稱楚矣。BQS中华典藏网

善累 累,積也。 而後進之。 據善狄救齊。 疏 伐衛救齊,善累而後進之,稱狄人。 其曰人,何也? 據荆前無善事,夷狄聘一事,未累而遂進人之。 舉道不待再。 據來聘者皆進。大國舉貴,小國舉名,聘道也。道爲大美,善爲小節。善累後進,舉道不待再,大小異也。能聘,用夏變夷,崇德化兵争也。BQS中华典藏网

公及齊侯遇于穀。 上言荆來聘,此言遇齊侯,明公篤于中國而外夷狄也。BQS中华典藏网

及者, 據在内言會。 内爲志焉爾。 言公急于求齊和。 遇者, 據或言會。 志相得也。 非記災之國不言遇,言遇者皆中國,故以相得言之。言内相得,從此不疑也。有伯以後,不言遇。BQS中华典藏网

蕭叔朝公。 朝不可在外,聘則有在外者。蕭,宋封附庸也。言朝者亦魯。《春秋》不以王後爲方伯,故于魯言朝。蕭已滅,食采三十里,故稱字。後楚滅蕭,則並采邑亦廢,蕭遂專爲宋邑,無食采之人矣。此非卒正,不記來朝,記者,爲譏外朝也。凡卒正以下例不記朝。朝皆有起,卒正常朝不記,記皆有起也。BQS中华典藏网

微國之君, 故言朝也。附庸與屬國言朝。 未爵命者。 微國,附庸也。字者,三十里。 疏 《地理志》沛郡蕭下云:「故蕭叔國,宋别封附庸也。」 其不言來, 據邾子來,會在外言來。 於外也。 據曹伯來朝,在内也。 朝於廟, 據來接内,在廟。 正也。 《春秋》禮,朝聘于廟,不可自專,歸功先人,示不敢當,故言來朝,不目公也。 于外, 據不言來,又目公。 非正也。 據會在外言來,朝在外不言來,明朝在外,《春秋》所不許。 疏 後蕭屬宋者,附庸爲所食之閒田,不得自有其國,如宿、穀皆目爲内邑是也。BQS中华典藏网

秋,丹桓宫楹。 劉子云:「莊公飾宗廟,刻桷丹楹,以夸夫人。」BQS中华典藏网

禮:天子丹, 據莊譏丹楹。 疏 今注疏本無丹字,據《御覽》一百八十七引傳作「天子丹」補。 諸侯黝 黑色。 堊, 白土,白色。 疏 堊當爲卿色,傳文脱卿字。 大夫倉, 青 注 。 士黈。 黄 注 。尊卑各以其色爲序。 丹楹,非禮也。 劉子云:「諸侯墻 注 有黝堊之色,無丹青之采。」 疏 非禮謂僭天子。丹南方,黝北方,天子南,諸侯北,以相别異也。倉青東,堊白西,卿、大夫皆在左右,黄以士居中。BQS中华典藏网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 不日,反其小國例也。曹爲卒正之首,始日起其侯也,一見已明,以下反其卒正例,明《春秋》以小國接之也。若以日言正不正,則竟與大國同,故以後不日。 疏 《曹世家》:「三十一年,莊公卒,子釐公夷立。」BQS中华典藏网

十有二月,甲寅,公會齊侯,盟于扈。 扈,晉邑也。盟扈,晉在也。遠盟扈,諸侯皆在也。不言晉,故不言諸侯;不言晉,方欲伯晉。晉同姓,當敘齊上,故不出之也。 疏 莊世不敘晉。據《管子》齊桓與晉交涉事,經不見晉,諱之也。桓盟不日,此盟日者,以其有魯,大會,故日以起之。BQS中华典藏网

二十有四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三月,刻桓宫桷。 劉子云:「莊公刻飾宗廟,多築臺囿,後嗣再絶,《春秋》刺焉。」BQS中华典藏网

禮:天子之桷,斵之, 齊之使平。 礱之, 磨之使光。 加密石焉; 以密石爲飾。天子禮數備。 諸侯之桷,斵之,礱之; 不加密石,殺也。 大夫斵之; 不礱也。 士斵本。 不純,降于大夫。 疏 《禮含文嘉》:「宫室之飾,士首本,大夫達棱,諸侯斵而磨之,天子加密石焉。」宋均注云:「大夫達棱謂斵爲四棱,以達兩端。士首本,士斵去木之首本,令 注 細與尾頭相應。」《禮記·禮器》正義引《國語》亦有此説。 刻桷, 據刻桷與禮合。 非正也。 刻雖近禮,然以齊女入而刻,爲失正,不合于道。雖合禮,不達權者,爲非正,《春秋》不以正待之。 夫人,所以崇宗廟也, 夫人,所以奉承宗廟祭祀。崇謂尊奉之。 取非禮 傳:「丹楹非禮。」 與非正 傳:「刻桷非正。」 而加之于宗廟, 據于桓宫也。言宗廟,謂五廟皆加飾,不獨桓宫。 以飾夫人, 劉子云:「丹楹刻桷,以夸夫人。」謂夫人來,當廟見。欲夸耀夫人,故加飾之。 非正也。 誣蔑宗廟,以悦婦人,失正也。 刻桓宫桷,丹桓宫楹,斥言桓宫, 據言新宫,傳云:「稱諡,如疏之然。」 以惡莊也。 據常修不當獨于桓,獨言桓者,莊取仇女以薦于桓廟,尤惡。言桓,以惡釋怨,且如疏其禰也。 疏 傳以失禮者爲非禮,雖合于禮,事不當行,爲非正。禮與正有别,失正較失禮尤重。BQS中华典藏网

葬曹莊公。 小國之首,故九卒皆葬,特筆以起爲卒正長也。許凡卒亦皆葬,與以外卒不盡葬相别也。BQS中华典藏网

夏,公如齊逆女。 劉子云:「『夏,公如齊逆女』;『何以書?親迎,禮也。』其禮奈何?曰:諸侯以屨二兩加琮,大夫、士、庶人以屨二兩加束脩二。曰:『某國寡小君,使寡人奉不珍之琮、不珍之屨,禮夫人貞女。』夫人曰:『有幽室數辱之産,未諭于傅母之教,得承執衣裳之事,敢不敬拜祝。』祝答拜。夫人受琮,取一兩屨以履女,正笄,衣裳,而命之曰:『往矣!善事爾舅姑,以順爲宫室,無貳爾心,無敢回 注 也。』女拜,乃親引其手,授夫于户。夫引手出户。夫行,女從。拜辭父于堂,拜諸母于大門。夫先升輿執轡,女乃升輿。轂三轉,然後夫下,先行。大夫、士、庶人 注 稱其父曰:『某之父,某之師友,使某執不珍之屨、不珍之束脩,敢不敬禮某氏貞女。』母曰:『有草茅之産,未習于織紝紡績之事,得奉執箕帚之事,敢不敬拜。』」 疏 稱母,即昏禮不稱主人之説也。昏禮不稱主人,使者辭命之事,經書則不然。故宋公納幣言使也,《公羊》蓋以禮説主經言之耳。人,卑稱,故君貶稱人。必曰使寡君,則稱使之禮也。婦人命不通使者,云母命而已。《國語》季氏母賦《綠衣》之詩,意亦如此。《公羊》云:「稱諸父、兄弟、師友也。」BQS中华典藏网

親迎,恒事也,不志。 據常事不志。 此其志,何也?不正其親迎于齊也。 取讐,深惡之。BQS中华典藏网

秋,公至自齊。 後有女禍,故謹夫婦之禮。始不正者,終必亂也。常事不書,詳言之者,謹女禍也。BQS中华典藏网

迎者, 親迎在途之儀,先師所傳,文不見于《禮經》。 行見諸, 在道,則車相接,可以望見。 舍見諸。 止舍則館,相近可見。言見者,防淫佚,不同止宿。 先至, 據夫人入在後。 非正也。 先致公者,别公于大夫,以下言入也。公不可同入,故先致之也。 疏 不言非禮,言非正者,爲仇女,經故 注 别之。BQS中华典藏网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劉子云:「哀姜入,與其弟叔姜俱。」言入,拒之,不使得入也。言日,謹之也。仇人女,又先與公淫,後有淫亂之禍,又崇飾宗廟以悦之,惡之深也。拒之,則魯不致弑二君。BQS中华典藏网

入者, 據文姜言至。 内弗受也。 據與篡同辭。 曰入, 據入多例時。 惡入者也。 據與滅國同文。謹之乃日。 何用不受也? 據臣無外君之義。君親迎不受,外君也。 以宗廟弗受也。 親迎已至,行告至禮于廟。言入,致于廟之辭。以宗廟臨之,明不得入。不,外辭;弗,内辭。當受而不受,例言不;不當受而不受,故言弗也。 其以宗廟弗受,何也? 據用致有辭,乃弗受。 娶仇人子弟, 襄公女也。 以薦舍於前, 謂告致也。夫人以崇宗廟,禮有廟見及奉粢盛承祭祀。 其義不可受也。 夫人當同奉宗廟,仇女不可以見先君也。BQS中华典藏网

戊寅,大夫宗婦覿,用幣。 宗婦,大夫之妻,一作世婦。《禮》二十七世婦,世婦即二十七大夫之妻。一事二日,謹之至也,以此起男女無别。故哀姜淫于二叔,言大夫者,起二叔淫禍。BQS中华典藏网

覿, 據臣下言朝。 見也。 據用幣贄以見,初至禮也。 禮:大夫不見夫人。 據男女異贄也。凡譏以夫人,夫人會饗出竟,皆所以遠嫌厚别,示無外事也。 不言及, 據男女有别,夫尊當及妻。 不正其行婦道, 夫妻同贄,故男女列數不言及。據《周禮》,用幣爲世子之禮,今大夫不用羔,宗婦不用棗栗而同用幣,蓋以世子之贄贄于夫人。《周禮》:世子執皮幣,以繼子男之後。又云:大國之孤、公之孤執皮幣,以繼子男之後。孤即世子之稱。 故列數之也。 劉子云:「公使大夫宗婦用幣見。大夫 注 夏甫不忌曰:『婦贄不過棗、栗,以致禮 注 也;男贄不過玉帛、禽鳥,以彰物也。今婦贄用幣,男女無别也。男女之别,國之大節也。無乃不可乎 注 !』公弗聽。又丹其父桓公廟之楹,刻其桷,以夸哀姜。」 男子之贄,羔、鴈、雉、腒; 劉子云:「天子以鬯爲贄。鬯者,百草之本也,上暢于天,下暢于地,無所不暢,故天子以鬯爲贄。諸侯以圭爲贄。圭者,玉也,薄而不撓,廉而不劌,有瑕于中,必見于外,故諸侯以玉爲贄。卿以羔爲贄。羔者,羊也,羊羣而不黨,故卿以羔爲贄。大夫以鴈爲贄。鴈者,行列 注 有長幼之禮,故大夫以鴈爲贄。士以雉爲贄。雉者,不可 注 指食籠狎而服之,故士以爲贄。庶人以鶩爲贄。鶩者,鶩鶩也,鶩鶩無他心,故庶人以爲贄。贄,質也。」 疏 班氏云:「贄者,質也。質己之誠,質己悃愊也。王者緣臣子之心以爲制,差其尊卑,以副其意。」「冬用雉,夏用腒。」「雉取其耿介,交有時,别有倫也。雉必用死,以其不可生服也。夏用腒,備臭腐也。」 婦人之贄,棗、栗、鍛脩。 劉子云:「婦贄不過棗、栗。」 用幣,非禮也。 班氏云:「婦人之贄以棗、栗、鍛脩者,婦人無專制之義、御衆之任、交接辭讓之禮 注 ,職在供養饋食之間。其義一也。」「故傳:『宗婦覿,用幣,非禮也。』」 用者, 據鼓不言用。 不宜用者也。 據用牲言用也。傳例:凡物當用者不言用,非其宜,乃言用也。 大夫,國體也, 天子所命,以爲股肱,其位尊而任重。 而行婦道,惡之,故謹而日之也。 用例時,日以謹之。一事兩日也。BQS中华典藏网

大水。 劉子云:「哀姜初入,公使大夫宗婦覿,用幣,又淫于二叔,公弗能禁。臣下賤之,故是歲、明年仍大水。」BQS中华典藏网

冬,戎侵曹。 劉子云:「曹不用負羈之諫,敗死于戎。」戎者何?内也。不言内者,内辟侵伐曹,故詭其名也。不言敗,略也,且爲曹羈諱其事。BQS中华典藏网

曹羈出奔陳。 劉子云:「《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人臣之所蹇蹇爲難而諫其君者,非爲身也,將欲以匡君之過,矯君之失也。君有過失者,危亡之萌也,見君之過失而不諫,是輕君之危亡也。夫輕君之危亡者,忠臣不忍爲也。三諫不聽則去,不去則身亡。身亡者,仁人所不忍爲也。是故諫有五:一曰正諫,二曰降諫,三曰忠諫,四曰戇諫,五曰諷諫。孔子曰:『吾其從 注 諷諫矣乎!』夫不諫則危君,固諫則危身,與其危君,甯危身。身危而終不用,則諫亦無功矣。知者度君權時,調 注 其緩急而處其宜,上不敢危 注 君,下不以危身。故在國而國不危,在身而身不殆。昔陳靈公不聽泄冶之諫而殺之,曹羈三諫曹君,不聽而奔陳,《春秋》序義雖俱賢,而曹羈合禮。」曹無大夫,其曰曹羈,賢也。BQS中华典藏网

赤歸于曹。郭公。 劉子云:「齊桓公出游于野,見亡國故城郭氏之墟。」「野人曰:『善善而不能用,惡惡而不能去,所以爲墟也。』」郭亡國在齊竟,稱公,已失國也。失國之君稱公,從下目之也。稱爵者,以天子臨之,已失國,從下也。BQS中华典藏网

赤, 據與突歸于鄭同,疑曹君。 蓋郭公也。 據曹無赤,知非曹君。蓋,疑辭。經郭公字,先師所注,故傳不釋,又云「蓋」也。 疏 云「曹無赤」者,不記赤卒,譜帙亦無赤君也。 何爲名也? 據出奔當言爵國。不挈。 禮:諸侯無外歸之義, 失國而歸曰歸。外歸,將謀據有曹也。 疏 赤乘曹亂,欲據之爲國,如突于鄭。諸侯失國,歸于本國,正也。外國非天子所封,私入竊據,專地棄舊,大惡也。 外歸,非正也。 非正,故名。言歸,使如内歸然,以正其義,故與内歸同文也。BQS中华典藏网

二十有五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陳侯使女叔來聘。 蔡不見來聘,陳後不同盟。何以來?以見監者之制也。陳何以來聘?見監者,陳初爲中國也;以監者來聘,明爲方伯事。蓋禮:監者居閒田,以主一州之事,與本國事公私各别。此言陳使監聘,與魯言單伯會伐同。桓公以二伯帥諸侯方伯,皆各如禮,以監者領事,所以尊王命也。 疏 方伯唯使大夫相聘,不自相朝,相遇曰會而已,所以别于事大國也。陳此記聘起季子報聘,並明陳方伯,有監者也。BQS中华典藏网

其不名,何也? 據陳有大夫,無不名氏。 天子之命大夫也。 惟天子大夫乃不名。陳見二監,女叔與原仲是也。天子大夫爲方伯臣,方伯如天子之卿。 疏 陳爲方伯,女叔,天子大夫,爲監于方伯者,故不名也。BQS中华典藏网

夏,五月,癸丑,衛侯朔卒。 不書葬者,絶也,不正日,前見也。自六年朔入至此,二十年不書衛事,絶也。鄄、幽、伐鄭書者,爲齊桓録之。 疏 《衛世家》:「三十一年,惠公卒,子懿公赤立。」BQS中华典藏网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班氏云:「社者,衆陰之主,以朱絲縈之,鳴鼓攻之,以陽責陰也。」BQS中华典藏网

言日言朔,食正朔也。 劉子占見下年。 鼓, 據在用上。 禮也。 據不言用,傳:「救日以鼓兵。」 用牲, 據鼓不言用。 非禮也。 據言用也。 天子救日,置五麾, 置于社上。 疏 麾,旌幡也。麋信云:「各以方色之旌置之五處也。」 陳五兵、疏 五兵,徐邈云:「矛在東,戟在南,鉞在西,楯在北,弓矢在中央也。」孔頴達云:「東方用戟,南方用矛,西方用弩,北方用楯,中央用鼓也。」 五鼓; 劉子云:「劫嚴社而不爲驚靈。」皆以五者應五方、五色也。社主土,在中主黄,並于四方交責之。 疏 糜信、徐邈並云:「東方青鼓,南方赤鼓,西方白鼓,北方黑鼓,中央黄鼓也。」楊士勛云「《周禮》六鼓」,云以「靈鼓鼓社稷」,則用靈鼓,别以方色異之而已。 諸侯置三麾,陳三鼓、三兵; 天子、諸侯有社,麾、鼓、兵皆于社陳之,以劫責陰道。社爲陰主,責之以救日。 疏 楊士勛云:「去黑、黄二色。」 大夫擊門; 據下于門非禮。 士擊柝 。士卑,故殺大夫。士無土,不立社,故但有所擊。聲陽也,擊聲以充陽氣。 疏 《御覽》杵部引作「士擊杵」。 言充其陽也。 劉子云:「日食乃陰氣大甚,以上減陽光。」「故鳴鼓懾 注 之,朱絲縈而劫之。」「直責逆者,不避其難。」BQS中华典藏网

伯姬歸于杞。BQS中华典藏网

其不言逆,何也?逆之道微,無足道焉爾。 統傳也。再發者,杞,魯屬國。BQS中华典藏网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門。 劉子云:「夫水旱俱天下陰陽所爲也。大旱則雩祭請雨,大水則鳴鼓而劫社,何也?曰:陽者,陰之長。其在鳥,則雄爲陽,雌爲陰;其在獸,則牡爲陽,牝爲陰;其在民,則夫爲陽,而婦爲陰;其在家,則父爲陽,而子爲陰;其在國,則君爲陽,而臣爲陰。故陽貴而陰賤,陽尊而陰卑,天之道也。今大旱者,陽氣大盛,以壓于陰。陰壓陽固,陽 注 其填也。惟填壓之大甚,使陰不得起也,亦雩祭拜請而已,無敢加也。至于大水及日蝕者,皆陰氣大甚,以減陽精。以賤凌貴,以卑凌尊,大逆不義,故鼓而懾 注 之,朱絲縈而劫之。由此觀之,《春秋》乃正天下之位,徵陰陽之失。直責逆者,不辟其難。是亦《春秋》之不畏強禦也。故劫嚴社而不爲驚靈,出天王而不爲不尊上,辭蒯聵之命不爲不聽其父,絶文姜之屬不爲不愛其母。其義之盡耶?」BQS中华典藏网

高下有水災曰大水。既戒鼓而駭衆, 鼓以驚衆辟水難,使衆知戒,爲禮也。 用牲 《王制》:「天子社稷皆太牢,諸侯社稷皆少牢。」 可以已矣。 用牲者,祀之也,與雩祭禮近。方攝劫之,不應用牲,故言用以譏之也。 救日以鼓兵, 傳:「天子救日」,「陳五兵、五鼓」。《曾子問》:「孔子曰:諸侯皆在而日食,則從天子救日,各以其方色與其兵。」 疏 按漢制,天子救日食,素服,辟正殿,陳五鼓五兵,以朱絲縈社,内外嚴警。太史登靈臺,候日有變 注 ,便伐鼓。大僕贊祝史陳辭以責之。聞鼓音,近臣皆著赤幘,帶劍入侍。三臺令史以上,皆持劍立其户前。衛尉驅馳繞縈,伺 注 察守備。日復常,皆罷。 救水以鼓衆。 鼓衆,使辟水也。此言鼓之得禮也。按:諸侯立社,大水但當責社,不當于門救日,大夫擊門,故用牲于社,非禮,于門,尤非禮也。 疏 《公羊傳》曰:「于社,禮也;于門,非禮。」謂責陰于社爲禮。諸侯責陰于門,非禮耳。説者多誤以爲説。用牲,則與用不宜用反矣。BQS中华典藏网

冬,公子友如陳。 蔡不言如,陳亦不言如,此何以言如陳?因下奔于陳也。内諱季子之奔,以如言之,故此先言如陳也。 疏 友,桓公子,莊公母弟,凡七見經。陳見友如二,以外統不言如,知此爲奔也。按:杜氏説友與莊公同生,爲雙生,一名同,一名友,如《易》之同人、大友也。 補疏 今本作有,古字通。《論語·學而》章「有朋自遠方來」,有古本作友。BQS中华典藏网

二十有六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公伐戎。 戎者何?曹也。不言曹,諱伐同姓。曹爲青州國,于是不服,爲内病矣。故終《春秋》,魯、曹無侵伐之文也。自此以後,不託於戎,託於狄矣。 疏 以上無狄,以下無戎者,西方曰戎,王畿在西,故先治之也。狄在北,故緩治之。不言夷、蠻,詳西北而略東南也。BQS中华典藏网

夏,公至自伐戎。 致者得意,不分伐、會也。BQS中华典藏网

曹殺其大夫。 小國無大夫,曹爲小國首,故一言大夫以示例。經惟大國齊、晉、宋有不名氏大夫,小國曹一見,其餘方伯大夫皆名氏也。稱國以殺,殺無罪也。大夫者,羈之徒,賢者也。羈奔,又殺賢者,故狄曹也。BQS中华典藏网

言大夫而不稱名姓, 據方伯大夫無不名氏者。 無命大夫也。 據曹無大夫,謂大夫盟會不出名氏,以見小國無大夫之例也。方伯比于天子卿,其卿比于天子大夫,經稱大夫不稱卿者,從天子内臣之例推之,歸權于天子,收指臂之效;卒正國君比于天子大夫,其卿比天子之士。以天子推之,則小國卿當爲士,不得稱大夫,故于曹以示例。此爲先師最初確説。 無命大夫 方伯以上國,大夫在盟會稱名氏。許、曹以下,經但稱人,無名氏,其大夫未命,故但稱人。曹卿比于天子内臣,當爲元士。 而曰大夫, 大夫爲方伯卿正稱。宋卿則尊,曹卿則卑,皆非正辭。曹非大夫而稱曰大夫,爲進之,若曰是可進爲大夫。 疏 莒、邾、紀録大夫皆不目大夫,以名目。曹在卒正首,猶以大夫見。 賢也, 據進知以賢。 疏 按:《春秋》諸侯三等,以中等立法,魯爲侯,從魯言之,又從中而上下見,故盟會稱諸侯,不言公、伯、子、男。因其以侯立法,于諸侯、大夫,仍從侯稱之。小國卿則士也。稱爲大夫,特不名以示例,亦所謂號從中國也。此爲定説,後來相傳,此説甚微,故不名之例,《傳》以爲賢,《公羊》以爲衆,《左傳》于宋不名亦有衆之説,非本義也。 爲曹羈崇也。 因羈賢之。奔殺事同,經凡殺後奔、奔後殺皆爲徒黨。前年羈奔,此殺,故知爲徒黨。或曰:羈見幾而作,爲明哲保身。此好盡言於亂國而不去,所以殺身。 疏 傳曰:爲伯姬崇也。崇,尊也,言爲羈而崇之。傳曰:「身賢,賢也。使賢,亦賢也。」此言羈賢賢也,羈友亦賢也,主爲羈,故前名。此由羈崇,故言大夫而不名也。BQS中华典藏网

秋,公會宋人、齊人伐徐。 徐者何?州舉之也。《禹貢》:「海、岱及淮惟徐州。」荆州舉而國楚,徐州舉,何以不國?曰:蔡即徐州之國也。《春秋》三舉州,荆、徐、梁是也。此其伐之何?中國可以治夷狄。何爲不以齊主之?愛之也。何愛之?治夷狄當自楚也。 疏 至此乃見徐州國,不見方伯,則不見其屬國。十年見荆,至此十六年再見徐。BQS中华典藏网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劉子云:「時戎侵曹,魯夫人淫于慶父、叔牙,將以弑君,故比年再蝕以見戒。」BQS中华典藏网

二十有七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公會杞伯姬于洮。 婦人不會,會非正也。既嫁不踰竟,踰竟,非正也。譏與姜氏會同。BQS中华典藏网

夏,六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鄭伯,同盟于幽。 不序衛,不至也。衛專事中國,桓會唯此不至。 疏 劉子説:「管仲言于 注 齊桓公曰:『夫墾田剏邑 注 ,闢土殖穀,盡地之利 注 ,則臣不如甯戚,請置以爲田官;登降揖讓,進退閑習,臣不如隰朋,請置以爲大行;蚤入晏出,犯君顔色,進諫必忠,不重富貴,不避死亡,則臣不如東郭牙,請置以爲諫臣;決獄折中,不誣無罪,不殺無辜,則臣不如弦甯,請置以爲大理;平原廣囿,車不結軌,士不旋踵,鼓之,而三軍之士視死如歸,則臣不如王子成甫,請置以爲大司馬。如欲治國強兵,則此五子者足矣!若欲霸王,則夷吾在此。』管仲能知人,桓公能任賢,所以九合諸侯,一匡天下,不用兵車,管仲之力也。」BQS中华典藏网

同者, 據會不言同。 有同也, 據同圍齊,知言同有所事。 同尊周也。 盟言同,尊周。因有同,乃言同也。 疏 《春秋》以同盟起二伯,初言同者,喜始集也。傳以齊之同盟爲尊周,晉之同盟爲外楚;以桓主尊周,右桓也。 於是而後授之諸侯也。 《春秋》至此乃以諸侯授桓,爲二伯。前猶有疑,至此内外皆從,不復疑。 其授之諸侯,何也? 據下有侵伐。 齊侯 注 得衆也。 内得魯,外得宋、陳、鄭,是得衆之辭。 疏 陽穀事爲偏,至此得三方伯、一王後。常序不在者惟衛、蔡,故以得衆許之。 桓會不致, 據晉會致。 安之也。 傳曰:「致君,殆其往而喜其反。」安之,如在内,故不致。 桓盟不日, 據内盟例日。 信之也。 傳曰:「桓盟雖内與,不日,信也。」據盟例日。渝不日,如不盟;大信不日,亦盟如不盟也。 信其信, 信故不日。 疏 桓信著于天下,諸侯翕然歸之,其信著,故不日也。 仁其仁。 其仁昭著,會無危事,故會不致。 衣裳之會 衣裳會謂糾合條約,爲文事而會。《論語》所謂會同,則以司空居守,司徒與司馬同出。傳所謂有文事者,必有武備,不爲兵事而行者。 十有一, 《論語》:「孔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 疏 據管仲未死以前,爲衣裳會也。十一者,北杏一,二鄄三,二幽五,扈六,貫七,陽穀八,首戴九,甯母十,葵丘大會,衣裳也。孔子言九合者,合二鄄、二幽爲二會,據地而言,傳據實數也。 未嘗有歃血之盟也, 《孟子》曰:「諸侯束牲載書而不歃血。」據此,則桓盟皆然,不獨葵丘。 信厚也。 桓公之信著。 疏 劉子曰:「伯成子高謂禹曰:『昔堯之治天下,舉天下而傳之他人,至無欲也;擇賢而與之其 注 位,至公也。以至無欲行至公,故不賞而民勸,不罰而民畏,舜亦然。今君賞罰而民欲且多私,是君之所懷者私也。百姓知之,貪争之端,自此始矣。德自此衰,刑自此繁矣!」「《春秋》曰:『五帝不告誓。』信厚也。」 兵車之會 徵兵乞師,爲征伐而會,則以仁者居守,故司徒不出,司空與司馬爲左右,所謂「知者慮,義者行」。 四, 據傳,洮、鹹、牡丘、淮也,皆在仲死後,故孔子曰:「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 未嘗有大戰也, 劉子云:「桓侵蔡而蔡潰,伐楚而楚服」,「北伐山戎,使奉朝覲」,「未 注 嘗有大戰,亦不血刃」。 愛民也。 桓公之愛民,仁也。 疏 伯者之本在于仁信,故《春秋》重信愛民。《孟子》曰:「五霸桓公爲盛。」故以仁信許之。BQS中华典藏网

秋,公子友如陳,葬原仲。 陳,不如者也,不如而言如,知爲奔,此與女叔來聘相起。陳不言聘,因女叔乃言聘。此以見原仲乃言如。女叔,傳曰:「天子之命大夫也。」仲字,與叔同,天子大夫不名也。陳爲方伯,故女叔與原仲同爲三監。 疏 按:天子賜晉原周,然則原周,原仲所食者。BQS中华典藏网

言葬不言卒, 據葬必先言卒。 不葬者也。 經無其事,又以大夫不與諸侯爲禮,不如天子卿尊得相通,知例不葬。《左氏》言非禮,即此意。 不葬而曰葬, 諸侯五月而葬,同盟至;卿則惟大夫乃會葬之,不通于君則不書,此通季子之私行而書之。《左氏》云:「原仲,季友之舊。」以爲季子自以友義往葬之也。 諱出奔也。 不言葬,則如陳爲出使,不足以起奔。言奔,則公子賢,不忍言,故言如,使若出使。言葬以起出奔,以不葬起非正行,公子結以輕遂重,起非要盟,意亦同也。 疏 《公羊》:「通乎季子之私行,辟内難 注 也。」《史記》以季友爲陳女所生,《公羊》又以爲文姜子,杜氏《釋例》以季友與莊公同生,一名同,一名友。言季者,以與伯同生别異之,實居長,故三桓以季爲首。案:奔陳女家也。文姜雙生,而使陳女母之。BQS中华典藏网

冬 注 ,杞伯姬來。 不言及,不月,不繫事,歸甯正例。BQS中华典藏网

莒慶來逆叔姬。 莒無大夫,其言莒慶,以其來接我目之也。逆當言女。叔姬,自内稱之,不與夫婦之稱。BQS中华典藏网

諸侯之嫁子 女子子。 於大夫, 外大夫。 主大夫 内同姓。 以與之。 諸侯、大夫尊卑不敵,不相爲禮,故使同姓大夫在外主之,其禮與王姬下嫁諸侯同也。 來者, 據紀履緰言來。 接内也。 據朝聘言來,皆接于宗廟,與公相爲禮。 不正其接内, 尊卑不相敵也。 故不與夫婦之稱也。 據夫婦辭。親迎言女,「公如齊逆女」是也。BQS中华典藏网

杞伯來朝。 凡卒正事方伯,五年一朝,合期則不書。莊世至此乃書朝者,則朝爲譏也。杞伯與伯姬同來,非禮,故書朝以譏之。BQS中华典藏网

公會齊侯于城濮。 城濮,衛地也。會城濮,會衛也。不序諸侯,衛不來也。衛不至,故有明年之戰。BQS中华典藏网

二十有八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三月,甲寅,齊人伐衛,衛人及齊人戰,衛人敗績。 會同之事,大者主小;戰伐之事,後者主先。惡戰伐,故使之居下,所謂「客不言及」也。伐不日,日者以至。戰不言伐,言伐,以至之日戰也。BQS中华典藏网

於伐與戰, 據戰不言伐,甗戰有閒事。 安戰也? 問戰地。 疏 此二句弟子問辭。 戰衛。 戰在衛都,兵至城下即戰。 疏 二字,師答辭。 戰則是師也。 據齊、衛有師。戰當言師。 其曰人,何也? 據戰皆言師。齊侯,二伯,不得稱人。 微之也。 據人卑者,若非齊侯然。 何爲微之也? 據人楚,不以臣敵君。 今授之諸侯, 内授魯,親魯;外授宋,故宋。衛雖不至,而授者成其美也。 而後有侵伐之事, 去年幽盟授諸侯,今年伐衛,則明衛不服也。 故微之也。 微之,使若微者之事,非齊侯之意,以爲賢者諱過也。 其人衛,何也? 據城濮戰獨人楚。諸侯言師。 以其人齊,不可不人衛也。 不人衛,則人齊爲貶,非辟桓公之例。人衛,使如二國皆微者之事,則可以辟桓公也。 衛小齊大, 衛爲方伯,在次國例;齊爲二伯,在大國例。衛統于二伯,有尊卑之分。 疏 傳凡言大國三:齊、晉、宋也。衛爲次國,以齊比之,則爲小。皆就五長立説,毫無疑義。 其以衛及之,何也? 傳例有以大及小、有以主及客,此衛以主及客也。問者以國大小同則言主客,甗戰齊、宋大小同言主客是也。國大小異,則大及小,不分主客,晉及鄭是也。此當從大小例,不得以主客,故疑之。 以其微之,可以言及也。 大國唯卿以上異于次國,大夫以下爵秩皆同,唯言主客,不分大小。 其稱人以敗,何也? 據燕人戰言人,敗言師。楚城濮亦戰言人,敗言師。 不以師敗于人也。 據紀城濮,敵言師,故以師敗。此齊言人,不得言師也。師重人微,不失其序,泓戰譏襄公,乃以師敗于人。幽會衛不至,桓怒而大敗之,衛滅之端兆于此矣。BQS中华典藏网

夏,四月,丁未,邾子瑣卒。 此不日者,日者起其實,進子繼父。BQS中华典藏网

秋,荆伐鄭。 董子説:「《春秋》慎辭,謹於名倫等 注 物者也。是故小夷言伐而不得言戰,大夷言戰而不得言獲,中國言獲而不得言執,各有辭也。有小夷辟大夷而不得言戰,大夷辟中國而不得言獲,中國辟天子而不得言執,名倫弗與,嫌于相臣之辭也。是故大小不踰等,貴賤如其倫,義之正也。」BQS中华典藏网

荆者,楚也。其曰荆,州舉之也。 不言人者,侵伐中國,反其狄道也。BQS中华典藏网

公會齊人、宋人救鄭。BQS中华典藏网

善救鄭也。 是齊侯、宋公也。人者,功淺不足録,使若微者也。善者,功小不足録。BQS中华典藏网

冬,築微。 《公羊》「諱以凶年造邑」,《左傳》「邑曰築」,《傳》以爲虞利,似有異同;然下傳云:「民勤于力,則功築罕。」「冬築微,春新延廐,以用民力爲已悉矣」。又云:「一年罷民三時,虞山林藪澤之利。」是傳以築爲修築,用民力,築時更令山林藪澤各出財物,以供所費,非以築微爲虞利,築臺乃爲罷民力也。然則三傳皆同矣。BQS中华典藏网

山林藪澤之利,所以與民共也。 《王制》云:「林麓山澤之地,以時入而不禁。」山澤不以封,與民共之,但以時入耳。《孟子》「斧斤以時入山林」,「數罟不入洿 注 池」,皆《春秋》學。 虞之, 築微設官,以收其利。 非正也。 《孟子》曰:「文王治岐」,「澤梁無禁」。 疏 經言築微,傳以虞山林藪澤之利爲言者,凡所修築,必取資材用,上有造作,則民不敢取用。凶年而更爲此,故書以譏之。凶年則當弛山澤之禁。BQS中华典藏网

大無麥、禾。 劉子云:「水旱當書,不書水旱而曰『大無麥、禾』者,土氣不養,稼穡不成。是時夫人淫于二叔,内外無别,又因凶饑,一年而三築臺,故應是而稼穡不成,飾臺榭、内淫亂之罰。遂不寤改,四年而死,旤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疏 麥、禾之災皆冬前,例應書于築微之前,後書災;《公羊》云:「諱以凶年造邑也。」且使與臧孫告糴連文,使非國記災,臧孫之意如此也。BQS中华典藏网

大者, 據無麥、禾不言大。 有顧之辭也。 據麥、苗不同時。 於無禾及無麥也。 禾實在秋末,麥實在夏。麥實時,禾正爲苗,大水,麥、苖同傷。此無麥時,苗尚秀。一災不書,故於無禾乃追録無麥。BQS中华典藏网

臧孫辰告糴于齊。 與「大無麥、禾」連文者,無麥、禾之災,史本不書,臧氏據此以告糴耳。故曰私行也。 疏 公子彄,字子臧,孝公子僖伯,見隱五年經。其孫始氏臧,即文仲也。莊二 注 十八年,《左傳正義》引《世本》:「孝公生僖伯彄,彄生哀伯達,達生伯氏瓶,瓶生文仲辰。」按:不卒達、瓶者,桓、莊不卒大夫也。BQS中华典藏网

國無三年之畜,曰國非其國也。 《王制》曰:「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凶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舉以樂。」 疏 國以民爲本,民以食爲天。國無三年之畜,一有凶旱,民無所食,則餓殍散亡,國誰與守?是亡國也。 一年不升, 謂此年無麥、禾。 告糴諸侯。 諸侯謂齊。 告, 據或言乞求。 請也。 不言乞求,此得禮,不言乞求也。 糴, 據歸言粟。 糴也。 糴,以財易粟也。糴甚貴傷民,甚賤傷農。魯饑無食,時米粟不出竟,告於齊,乃得以財易於齊也。 不正, 一年不升,遂無食而告糴,是國無蓄積,危殆之甚。 故舉臧孫辰以爲私行也。 據奉使言如,出竟必言如,帥師會盟不言如,非善,亦如私行,所以爲内諱。 疏 「魯饑,臧文仲言於莊公曰:『夫爲四鄰之援,結諸侯之信,重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固國之艱急是爲。鑄名器,藏寶財,固民之殄病是待。今國病矣,君盍以名器請糴於齊?』公曰:『誰使?』對曰:『國有饑饉,卿出告糴,古之制也。辰也備卿,辰請如齊。』公使往。從者曰:『君不命吾子,吾子請之,其 注 爲選事乎?』文仲曰:『賢者急病而讓夷,居官者當事不避難,在位者恤民之患,是以國家無違。今我不如齊,非急病也。在上不恤下,居官而惰,非事君也。』文仲以鬯圭與玉磬如齊告糴,曰:『天災流行,戾於敝邑,饑BQS中华典藏网

饉薦降,民羸幾死,懼 注 乏 注 周公、太公之命祀,職貢業事之不共而獲戾。不腆先君之敝器,敢告滯積,以紓執事,以救敝邑,使能共職,豈惟寡君與二三臣實受君賜,其周公、太公及百辟神祇實永饗而賴之。』齊人歸其玉而予之糴。」 國無九年之畜曰不足, 三年耕,餘一年,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必餘九也。不足,明不足以備災祲。 無六年之畜曰急, 急迫危於不足。 無 注 三年之畜曰國非其國也。 魯無一年之畜,言此以明其危。 諸侯無粟,諸侯相歸粟, 據「歸粟於蔡」,言歸,不待於告,言粟歸之不以財相易。 正也。 《大司徒》:「大荒,則令邦國移民通財。」「五族爲黨,使之相救;五黨爲州,使之相賙。」按:此務穡勸分之禮也。《孟子》曰:「無遏糴。」有無相通。 臧孫辰告糴于齊,告然後與之,言内之無外交也。 交鄰無道,有災,外不相救,待請而糴。傳言者,譏内也。 古者税什一, 《孟子》曰:「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 豐年補敗, 《王制》曰:「冢宰制國用,必於歲之杪,五穀皆入,然後制國用。用地大小,視年之豐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爲出。祭用數之仂。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 注 ,爲越紼而行事。喪用三年之仂。喪祭用不足曰暴,有餘曰浩。祭 注 ,豐年不奢,凶年不儉。」所謂「耕九餘三」,以所餘備凶災。 不外求而上下皆足也。 已有餘,不外求救於鄰國。 雖累凶年,民弗病也。 三十年則有九年之畜,雖累凶而民食足。 一年不 注 艾而百姓饑,君子非之。 君子,孔子也。非其失制用之道。 不言如, 據大夫出竟言如。不繫事,不言如,亦因臧孫自請。 爲内諱也。 使如私行,辟國辭也。BQS中华典藏网

二十有九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新延廐。BQS中华典藏网

延廐者, 據廐人掌馬政,又在延下也。 法廐也。 據路馬之廐名延也。 疏 南門,傳曰:「法門。」 其言新, 據臺囿言築。 有故也。 據雉門、兩觀言新,先言災,有舊。 有故則何爲書也? 據修舊不書。 古之君人 注 者,必時視民之所勤。 班氏云:「一年物有終始,歲有所成,方伯行國,時有所生,諸侯行邑。」「《春秋穀梁傳》曰:『古之人君者,必時視民之所勤。』」 民勤于力,則功築罕。 《王制》曰:「用民,歲不過三日。」「凡使民,任老者之事,食壯者之食。」 疏 《大司徒》:「四曰弛力。」鄭司農云:「弛力,息徭役也。」「大荒乏,則令邦國弛力。《均人》:『凡均力政,以歲上下。豐年則公旬用三日焉,中年二日,無年則一日,凶札則無力政,不均地政。』」 民勤于財,則貢賦少。疏 《大司徒》:「二曰薄征。」「大荒,則令邦國薄征。《均人》:『凶札則無財賦。不收地守、地職。』」無財賦恤其困乏也。財賦,九賦也。不收山澤及地税。 民勤于食,則百事廢矣。疏 《玉藻》曰:「年不順成,則天子素服,乘素車,食無樂。」「至於八月不雨,君不舉。年不順成,君衣布, 本,關梁不租,山澤列而不賦,土功不興,大夫不得造車馬。」冬築微,春新延廐,以其用民力爲已悉矣。 劉子云:「聖人之於百姓,其猶赤子乎!饑者則食之,寒者則衣之,將之養之,育之長之,惟恐其不至大也。」「召公述職,當蠶桑時,不欲變民事,故不入邑中,舍於甘棠之下,而聽斷焉。」BQS中华典藏网

夏,鄭人侵許。BQS中华典藏网

秋,有蜚。 劉子云:「蜚色青,近青眚也,非中國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澤而浴,淫風所生,爲蟲臭惡。是時,莊公取齊淫女爲夫人,既入,淫於兩叔,故蜚至。天戒若曰:今誅滅尚及,否將生臭惡,聞于四方。莊不寤,其後夫人與二叔作亂,二嗣殺死,卒皆被辜。」BQS中华典藏网

一有一亡曰有。疏 蜚,南越蟲,非中國所有也。BQS中华典藏网

冬,十有二月,紀叔姬卒。 不日,失國也。且與葬日相起。BQS中华典藏网

城諸及防。BQS中华典藏网

可城也。 凡城修舊不譏,此譏者,凶年修城。 以大及小也。 據漆、閭丘不言及,大小敵。城無尊卑,言及,則必以大小也。BQS中华典藏网

三十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正月。BQS中华典藏网

夏,師次于成。BQS中华典藏网

次,止也,有畏也,疏 詳見次郎。 欲救鄣而不能也。 據與次郎事同。 不言公, 據郎言公。 恥不能救鄣也。 郎不恥者,滅在紀。鄣已屬我,爲齊取,故恥深也。BQS中华典藏网

秋,七月,齊人降鄣。 降凡二見,八年郕降及此,皆齊國事。BQS中华典藏网

降, 據在鄣上。 猶下也。 據郕降于齊也。 鄣, 據郕降,國辭。 紀之遺邑也。 據言降知邑,下繫紀事,知紀遺也。遺邑非齊取未盡,蓋附我者。不繫紀者,因屬内,公救,大之如國。BQS中华典藏网

八月,癸亥,葬紀叔姬。 不言齊侯葬,有喪主也。 疏 謂紀季主之,不使齊葬,明季存祭祀之功。BQS中华典藏网

不日卒而日葬,閔紀之亡也。疏 説詳伯姬卒葬。BQS中华典藏网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劉子云:「魯二君弑,夫人誅,兩弟死,狄滅邢,徐取舒,晉殺世子,楚滅弦。」BQS中华典藏网

冬,公及齊侯遇于魯濟。 内遇四,止于此,皆齊、宋大國也。 疏 魯濟,内地也。濟水經數國地入海,因國名水,從史文也。此北燕、邾、葭之比。BQS中华典藏网

及者,内爲志焉爾。遇者,志相得也。 齊數言遇,故亦數記災,大國也。 疏 遇于濟,約伐山戎也,莊公許之而師不出。言遇,明相得也。BQS中华典藏网

齊人伐山戎。 劉子云:「齊桓北伐山戎,爲燕開路。」 疏 《齊世家》:「桓公二十三年,山戎伐燕,燕告急于齊,齊桓公救燕,遂伐山戎,至于孤竹而還。」BQS中华典藏网

齊人者,齊侯也。 據獻捷言齊侯。 其曰人,何也? 據人微之。 愛齊侯乎山戎也。 愛惜齊侯,不肯使孤軍遠伐戎狄,故不言齊侯,若微者。《公羊》以人爲貶,説小異。 其愛之,何也? 據齊侯、許男伐北戎言齊侯。 桓内無因國, 因國,所受命者。齊侯爲二伯,自爲主也。 外無從諸侯, 伐北戎有許男,此獨言齊侯。 而越千里之險, 山戎在燕北,以地記計之,有千里之險。 北伐山戎, 據言北燕。 危之也。 劉子云:「魯君臣曰:『桓公師行數千里,入蠻狄之地,必不反矣。』」故危而愛之。 則非之乎? 據危有所致難。 善之也。 據下出齊侯,善其不辟險遠,孤軍深入,以攘夷狄。僅善之者,山戎禍淺,僅爲燕。 何善乎爾? 據山戎未見侵伐。 燕, 不言北燕者,南燕微,北燕國大名顯。 周之分 注 子也。 召公,周之别子,爲二伯,封於燕國。 貢職不至, 山戎爲燕禍,貢職不通中國,山戎之故。 疏 《齊世家》:「齊救燕」,「燕公復 注 修召公之政,納貢於周,如成康之時。諸侯聞之,皆從齊」。 山戎爲之 之爲燕。 伐矣。 劉子云:「齊桓北伐山戎,其道過燕,燕君逆而出竟。桓公問管仲曰:『諸侯相逆,出竟乎?』管仲曰:『非天子不出竟。』桓公曰:『然則燕君畏而失禮也。』」「乃割燕君所至之地,以與之,諸侯聞之,皆朝于齊。」 疏 《燕世家》:「莊公二十七年,山戎來侵我,齊桓公救燕,遂北伐山戎而還。燕君送齊桓公出竟,桓公因割燕所至予燕,使燕共貢天子,如成周時職,使燕復修召公之法。」BQS中华典藏网

三十有一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築臺于郎。疏 此内築臺也。與外築臺同文者,用力徵財之事一也。BQS中华典藏网

夏,四月,薛伯卒。疏 莊世不卒小國,卒起築臺也。不名起不卒,至昭世乃名,乃正卒。BQS中华典藏网

築臺于薛。BQS中华典藏网

六月,齊侯來獻戎捷。 劉子云:「齊桓公將伐山戎孤竹,使人請助于魯。魯君進羣臣而謀,皆曰:『師行數千里,入蠻夷之地,必不反矣。』於是魯許助之而不行。齊已伐山戎,至孤竹,而欲移兵于魯。管仲曰:『諸侯未親,今又遠伐而還誅近鄰,鄰國不親,非伯王之道。君之所得山戎之寶器者,中國之所鮮,何不以進周公之廟乎?』桓公乃分山戎之寶,獻之周公之廟。明年,起兵伐莒,魯下令丁男悉發,五尺童子皆至。孔子曰:『聖人轉禍爲 注 福,報怨以德。』此之謂也。」 疏 戎捷者,山戎之捷也。前曰山戎,此曰戎者,言山,别其種也。言戎,致宗廟舉其大名,不别之。BQS中华典藏网

齊侯來獻捷者, 據齊大國,不親來獻也。 内齊侯也。 據内同不言使。近世内本國,外諸夏。齊侯不來而言來,内之,如親來,此内諸夏之詞也。 不言使, 據楚使宜申言使。 内與同,不言使也。 據歸衛寶。内與同不言使也。 疏 齊伐山戎,魯不在,内齊桓,使如内與同,亦主善以内也。 獻戎捷, 據楚獻捷不言宋,此言戎捷。 軍得曰捷, 據伐乃言捷,戎捷,伐戎所得。楚捷不言宋,不與楚捷於宋。此言戎,不别山者,告廟以大名。 戎菽也。 言所獻有戎菽也。 疏 《管子》云:「伐山戎,出冬葱、戎菽,布之天下。」劉子云:「桓公分山戎之寶,獻之周公之廟。」按:戎菽以菽繫戎,如郜鼎也。中國所無,因此傳種,傳獨言之,以記異。BQS中华典藏网

秋,築臺于秦。 劉子云,「公因凶饑,一年而三築臺」,「飾臺 注 榭」,「禍流二 注 世」。BQS中华典藏网

不正罷民三時, 凶年均力,今春、夏、秋三時,接續勞民築臺,民力盡也。 虞山林藪澤之利。 謂築臺財用取之于山澤,與民争利,財盡則怨也。 且財盡則怨, 虞利也。 力盡則懟。 勞民也。劉子云:「孔子曰:『治民,懍懍焉,若腐 注 索馭奔馬。』子貢曰:『何其畏也?』孔子曰:『夫通達之國,皆人也,以道導 注 之,則吾畜也,不以道導 注 之,則吾讐也,若何而不畏?』」 君子危之,故謹而志之也。 據築不志,因凶年三築而志之。 疏 劉子云:「太公曰:『治國之道,愛民而已。利之而勿害,成之而勿敗,生之而勿殺,與之而勿奪,樂之而勿苦,喜之而勿怒,此治國之道,使民之要也。』『民失其所務,則害之也;農失其時,則敗之也;有罪者重罰,則殺之也;重賦斂者,則奪之也;多徭役以罷民力,則苦之也;愛而擾之,則怒之也。故善爲國者,遇民如慈父之愛子,兄之愛弟,聞之饑寒爲之哀,見其勞苦爲之悲。』」 或曰:倚諸桓也。 倚讀若奇,異也。 疏 桓能遠出討罪,莊不從桓,乃遠出爲人築臺。築臺過舉,伐戎得正,非不勤民而功過異致,譏公也。 桓外無諸侯之變,内無國事,越千里之險,北伐山戎,爲燕辟地。 傅言此者,善齊桓也。 魯外無諸侯之變,内無國事,一年罷民三時, 謂三築臺也。 虞山林藪澤之利, 即謂築臺所費,非指築微也。 疏 不從齊伐山戎,乃又不與民修養,因凶徭役,罷盡民力,譏其空勞民力。 惡内也。 凶年勞民搜利,又倍大國,惡也。BQS中华典藏网

冬,不雨。 劉子云:「不傷二穀,謂之不雨」,「是歲一年而三築臺,奢侈不恤民」之效。BQS中华典藏网

三十有二年疏 《曹世家》:「釐公立九年卒,子昭公般立。」經不卒釐公。 補疏 《春秋》二輪,除隱、桓、定、哀以外,莊、僖、襄、昭皆三十二年,二公合成八八之數。統計四公共成一百二十八年,幾占《春秋》全年之半而有餘。襄公三十一年,僖公三十三年,酌盈補虚,合全卦之倍數。BQS中华典藏网

春,城小穀。 劉子云:「是時,諸侯爲管仲城穀,以爲之乘邑 注 ,《春秋》書之,褒賢也。」 疏 言小穀者,别于穀也。自齊言之,但云穀。BQS中华典藏网

夏,宋公、齊侯遇于梁丘。 以宋先齊,遇禮近者爲主也。外遇三,止於此,齊、宋、衛、陳、鄭。 疏 經言遇者六,終于此,皆中國大國。外州國通不言遇,小國亦不言遇,鄫子、季姬又爲變例。BQS中华典藏网

遇者,志相得也。疏 諸侯皆不疑也。志宋者,以大主之。 梁丘在曹、邾之間, 曹在魯西,邾在魯南。 去齊八百里。 以圖籍攷之,相去八百里。 非不能從諸侯而往也, 此如扈盟也。八百里,遠矣!桓遠出會梁丘,則諸侯從者多矣! 辭所遇, 方千里二百一十國,今八百里中,諸侯多矣!今不序,此小國是以辭之也。 遇所不遇, 據梁丘非齊、宋來往之道。宋公,不遇者也。遇所不遇,明因期地乃會辭也。 大齊桓也。 不言會而言遇,齊桓得諸侯也。 疏 遇禮以近爲主,序則當云:宋公、諸小國、齊侯遇于梁丘。反使小國主齊侯,是小齊侯。故盡削小國,獨舉宋,以宋大國,大宋即以大齊也。不嫌獨有宋者,地梁丘,諸侯在之辭也。不嫌實遇者,地梁丘,非遇之辭也。外疑目宋,内疑目公,由外及内也。内相得言魯濟,宋相得言梁邱,由内及外也。BQS中华典藏网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 劉子云:哀姜通于慶父、叔牙,謀弑,卒皆被辜。此惡也。如正卒者,諱也,如子般日卒也。此何所見日?莊不卒大夫,此卒知不卒者。日不卒,知不日不言刺。大惡未成,不目其事,親親之道,爲季子録之也。 疏 牙飲藥而卒,非其殺之,如正卒,故日,爲季子諱也。BQS中华典藏网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寢。 劉子云:「人主智能知賢,而強不能決,猶豫不用,而大者死亡,小者亂傾。」「以莊公不知季子之賢,安知疾將死,召季子而授之國政?」「能見賢,而不早用,卒以賊嗣。」BQS中华典藏网

路寢,正寢也。 正寢,君疾所居。 寢疾 疾將死爲寢疾,謂移居正寢之疾。小疾居内寢,使侍疾。 居正寢, 據或言高寢、楚宫、臺下。 正也。 得正終之道。 男子不絶于婦人之手,以齊終也。 内寢,婦人之居。燕居在内寢,至疾革,則必移居,不使婦人主之。死當正終,在内嫌褻也。故婦人亦不絶於男子之手,皆以明慎終之義。BQS中华典藏网

冬,十月,乙未,子般卒。 劉子云:「公薨,子般立。慶父與哀姜謀,遂弑子般於黨氏,立叔姜之子,是爲閔公。」 疏 班氏云:「父歿則稱子某者,屈於尸柩也。」「緣始終之義,一年不可有二君也。」按:禮,未葬稱子某,既葬稱子,踰年稱君。BQS中华典藏网

子卒日, 據子野日卒。 正也。 據野正卒,正卒禮詳。 不日, 據子赤不日。 故也。 據宣,弑也。宣弑自立,言即位,無所見,去日以起爲弑也。 有所見 據閔不言即位,與莊同也。 則日。 據赤無所見,乃不日。内諱弑,以不日起之。至于有所見,則不去日,則一見不再見之例從一決。 疏 閔不言即位,有所見。宣言即位,無所見。故般日而赤不日,以有見、不見故也。BQS中华典藏网

公子慶父如齊。 慶父弑子般,季子奔陳,慶父未嘗奔也。不言季友之奔而外慶父於齊者,討之也。夫人至自齊而曰孫,慶父未出而曰如,討賊之義也。何以言如齊?閔公爲齊所立,所以責齊也,使慶父弑君者,桓公之過也。 疏 傳以爲奔不言奔者,爲下再奔地也。此諱言如,下乃奔之。若此言奔,則罪已明,再入爲亂,則齊桓之罪大矣!BQS中华典藏网

此奔也, 未如言如,《春秋》討其罪,放逐之辭。齊桓未討,《春秋》乃逐之也。 其曰如,何也? 據公子友如陳言葬。此如,常辭,既討其罪,則當以奔言之,乃如其罪。 諱莫如深, 諱謂不言弑,若言奔則觸弑,故諱欲其深。 疏 推其諱惡之心,惟恐所藏猶淺,所辟未盡,一有破綻,其跡顯著,則有失本意,故欲諱則從其深。 深則隱。 能深,則彌縫辟諱其迹,務化其迹,乃爲諱之善。 疏 如諱此弑,諱牙殺矣;諱子弑,從日矣;又諱奔言如。諱之備,則其事隱矣。《論語》曰:「隱惡而揚善」,「父爲子隱,子爲父隱」。 苟有所見, 《春秋》微而顯,隱而著。諱國惡本爲臣子之義,然使别無微文見義,是因諱而失其實,此不可也。故有一諱必有一見,諱以辟指斥之非,見以著莫見乎隱之義。此下文不言即位,有所見。 疏 見與隱反,《中庸》「莫見乎隱」,謂《春秋》隱、見備舉。從臣子之義,爲之隱諱;從王者之法,爲之著見。隱見如陰陽無始,循環無端。隱之非以養奸,隱之深,必見之著也。 莫如深也。 但得所見,則不如深之以專其義,不再於别條見義,此《左傳》所謂「微而顯」,董子所謂「約而明也」。BQS中华典藏网

狄伐邢。 《春秋》非同盟之國,不言夷狄之事。邢非州國,此何以言之?爲伐者之爲晉也。晉伐,何爲以狄言?二伯一伐一救,不可爲訓,故辟之也。盟唐,晉託之戎。此伯爲託於狄,自此以下,皆以狄言。初託戎,後託狄,王化自西而北也。不言東南,略之也。外州不言戎狄,皆夷也,不以夷狄言之。稱子之國不言子者,夷之。言戎狄之事者,大國齊、晉、宋,次國魯、衛、鄭,小國一言曹、邢而已,示例也。 疏 邢不專記事,此專記者,見伐邢之爲晉也。《韓非子》説:晉伐邢,桓公待其亡,乃 注 救之。BQS中华典藏网

閔公 按《漢·藝文志》,今文《春秋》皆十一卷,師説以閔附莊末,「三年不改父道」,故附于篇末,《左氏》經文則别爲一篇,故古經十二卷。今從舊例,以閔附莊公之末,仍爲十一卷焉。 疏 《魯世家》:「莊公卒而季友立班,十月己未,慶父使圉人犖殺魯公子般於黨氏。季友奔陳。慶父竟立莊公子開,爲閔公。」 補疏 隱、桓,定、哀,二公同二十九年,莊、僖六十五年,襄、昭六十三年,文、宣、成同爲十八年。立乎定、哀,以望隱、桓,同於二十九年;其中也,文、宣、成三公五十四年,惟莊、僖六十五年,以較襄、昭少二年,加以閔公二年,《春秋》十一卷,前後相差惟此四年耳。BQS中华典藏网

元年 《年表》:「周惠王十六年,齊桓公二十五年,晉獻公十六年,宋桓公二十一年,衛懿公八年,陳宣公三十二年,蔡穆侯十四年,鄭文公十二年,秦成公三年,楚成王十 注 一年,曹昭公元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正月。BQS中华典藏网

繼弑君, 指世子般爲慶父所弑。 不言即位,正也。 再發傳者,嫌未踰年君有異。 親之非父也, 據閔於般爲兄弟。般未有子。閔公,哀姜娣叔姜之子。 尊之非君也, 據般未踰年,未成君。諸侯踰年乃稱君者,一年不二君也。 繼之 閔公繼子般,不繼莊公,以般已即位。 如君父也者, 據不言即位與莊公同,如繼君父。 受國焉爾。 《禮》:「爲人後者爲之子。」天子、諸侯以大宗爲重,凡嗣君于故君皆如子,不拘世次。閔、僖兄弟,傳言祖禰是也。 疏 般、閔以弟繼兄,以兄爲君父。閔、僖以兄繼弟,以弟爲君父。諸侯盡臣諸父,昆弟爲之臣者,與子同也。BQS中华典藏网

齊人救邢。 《管子》:「狄伐邢,邢君出致 注 於齊。桓公築夷儀以封之,予車百乘,卒千人。」BQS中华典藏网

善救邢也。 存中國,攘夷狄,善事也。 疏 善之,故言救。人者,不足乎?揚齊桓不早救,待其敗亡而後救之。BQS中华典藏网

夏,六月,辛酉,葬我君莊公。 先君未葬,得稱君即位者,禮以殯爲斷。未踰年,雖葬不稱君;已踰年,未葬得改元。未殯,乃不即位。BQS中华典藏网

莊公葬而後舉諡。 諡由會葬,不書者,常事也。 謚,所以成德也,於卒事乎加之矣。 解見桓公十月乃葬,故也。BQS中华典藏网

秋,八月,公及齊侯盟于洛姑。 公何爲與齊盟?閔之立,齊桓與有力焉,言盟以見子般之弑由於齊也。爲齊侯諱,故託以爲盟納。 疏 《左氏》:「閔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故齊人立之。」慶父立閔公,專政,不能謀納季子,公何又不能自主?據《世家》,季子閔弑後乃由陳如邾。BQS中华典藏网

盟納季子也。 此慶父與齊盟,立閔公耳。爲賢者諱,故託以爲盟納季子也。BQS中华典藏网

季子來歸。 此季子奔陳,其言來歸何?因季子之奔一月有弑君之禍,不忍言其奔,而以來歸喜之也。何以於此乃書?因齊之盟而志之,爲桓公諱也。季子於莊公未薨時,未討公子牙而立子般。既立般,何以不能保衛?爲慶父所弑。何以不自討慶父而出奔陳?慶父與季子賢奸不兩立。既因齊人立閔公,何以能使閔公與齊會而盟納季子?蓋慶父之弑子般,實藉齊人之力,季子不能討而出奔陳。齊近陳遠,齊又賢,不奔齊而奔陳,明閔公爲齊立,齊叔姜子,故急欲立之耳。 疏 季子之事,可疑殊甚。奔陳不書,既書其歸,而無出文,且藉齊之力而歸,宜有以制慶父。魯人喜其歸,既歸而再有弑君之事,則又何喜之有?文姜至自齊而曰孫于齊,季子奔于陳而曰來歸,文例一也。喜歸者,望辭,懼有禍而望其歸,所以深惡齊桓也。BQS中华典藏网

其曰季子, 據如陳不字,卒字不子。 貴之也。 據與王季子同。子者,貴在名、字上,所謂「字不如子」也。季子貴不如高子,亦稱子,内外辭不同。季者,字也。子者,貴之也。不言公子者,言公子必以名,故言字氏季。從名而字,從字而子,加二等也。 疏 子者,人之尊稱,非爵也。人於卑者名之,敵者多字,尊者則子之。凡子游、子夏、穀梁子、尸子、公扈子之子,皆尊稱之辭。《春秋》子不爲爵,雖滕子、邾子亦是也。稱字舉伯仲,正如今人字爲舉行,子則稱君、公之比。 其曰來歸, 據内不言來歸,與内女反曰來歸同。 喜之也。 據來如外來。已奔絶於國,言來,喜得之。歸者,以内爲家,繫於内,如女反也。 疏 按:盟納季子及來歸,三傳説皆同。此就經文書意言之,内賢臣不能討,有伯者而助亂,皆所不忍言,故託之於此耳。BQS中华典藏网

冬,齊仲孫來。 公子慶父不當繫于齊國,以親親之故爲之諱,而謂之齊仲孫,去其公子之親也。故有大罪,不奉其天者,皆絶其天倫也。 疏 仲孫,《左氏》以爲湫,《公羊》以爲慶父。攷《公羊》子女子説,明知仲孫爲齊湫,以《春秋》之法説《春秋》,則以仲孫託之慶父。齊桓立閔公,起再弑之禍,爲賢者諱,不可明言,又不可全失實,故其説如此。三傳相同,一就事實定,一就經意言。以原有二仲孫,言來繫齊本爲例,而經不見齊仲孫之文,故以齊無仲孫也。BQS中华典藏网

其曰齊仲孫, 據齊經無仲孫,知仲孫慶父也。 疏 奔齊不當氏齊,季子言來歸,以齊無仲孫。魯無單,鄭無祭,陳無女,原以周有單、祭,知同爲天子大夫,氏族之學也。 外之也。 據繫于齊,外之也。 疏 弑賊不再見,已弑而奔,又反魯,外之弗有,從良霄、欒盈之比。 其不目 據目如公子慶父。 而曰仲孫, 據公子之孫乃氏王父。 疏之也。 公子,親也,而目仲孫,與仲遂同。傳曰:「不言 注 公子、公孫,疏之也。」不名者,方外于齊,不可名之也。 其言齊, 據欒盈不反繫楚,慶封繫齊。 以累桓也。 齊桓立閔,故起再弑之禍。慶父專,季子奔,皆齊爲之,故雖爲桓諱,而繫齊以累之。BQS中华典藏网

二年BQS中华典藏网

春,王正月,齊人遷陽。 稱人,微之。月者,微國不地,陽不復見。BQS中华典藏网

夏,五月,乙酉,吉禘于莊公。 《王制》:「天子諸侯宗廟之祭 注 ,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嘗,冬曰蒸。」按:此在夏,蓋時祭也。BQS中华典藏网

吉禘者 注 , 據禘于大廟,不言吉。 不吉者也。 《王制》曰:「喪,三年不祭。」 疏 言吉者,祭爲吉禮,除喪不言吉,居喪言吉,明不吉也。吉時,吉不見,此明名理也。 喪事未畢 喪於五禮屬凶。 而舉吉祭, 《喪大記》曰:「禫而從御,吉祭而復寢。」《士虞》「記」曰:「中月而禫。是月吉祭,猶未配。」班氏云:「二十七月而禫,通祭宗廟。」 故非之也。 譏不三年也。 疏 此今文説也。古文説:卒哭而成事則祭,但其禮簡略而已。今文説則全不祭也。BQS中华典藏网

秋,八月,辛丑,公薨。 劉子云:「閔公既立,慶父與哀姜淫益甚,又與慶父謀弑閔公而立慶父,遂使卜齮襲弑閔公于武闈。將自立,魯人謀之,慶父恐,奔莒,哀姜奔邾。齊桓公立僖公,聞哀姜與慶父通以危魯,乃召哀姜,酖而殺之。魯遂殺慶父。」BQS中华典藏网

不地, 據當地武闈。 故也。 據隱不地。不忍言僵尸之處。 其不書葬, 據孫于齊、葬桓公、孫邾,討賊辭,又爲齊桓酖殺之。 不以討母葬子也。 據文姜以妻弑夫,罪重得討,又實未討,故文葬桓公,以成其討。哀姜之討,實事而罪輕,於文因其甚明,不加葬,以此之不討葬起前之討葬也。閔,叔姜子,言母統于嫡。此之母子,從文姜夫妻言之,一輕一重,一虚一實,因文如此。婦人夫死從長子,非謂君母弑君,臣子不當討也。BQS中华典藏网

九月,夫人姜氏孫于邾。 劉子云:「夫人與慶父淫,弑二君,國人攻之。夫人孫于邾,慶父奔莒。」 疏 此討賊也,但從奔起義。不追戮者,緩追逸賊,親親之義。賊在外,已爲討賊。議親之禮,如不同國,以此與文姜孫爲討賊。BQS中华典藏网

孫之爲言猶孫也,諱奔也。 據慶父言奔,夫人尊與君同,言奔,是臣下逼逐之。《春秋》既諱弑,并諱奔,若謙讓孫位而去,如善詞。大夫言奔,以君奔之,故不諱。 疏 孫例日,此不日,有罪,惡之也。與文姜不日同。慶父時者,卑于夫人也。BQS中华典藏网

公子慶父出奔莒。 出奔例日,有罪不日,與叔孫得臣得卒同。BQS中华典藏网

其曰出, 據内奔不言出。前奔言如而已。 絶之也, 上言如,爲辟此奔。據周言出,失天下,知此絶之言出。 慶父不復見矣。 據上言如。于此再見者,弑君,賊不再見,見者,討之也。此逐而殺之。言出不言殺,緩追逸賊,言出而已。不目言刺,爲内諱也。BQS中华典藏网

冬,齊高子來盟。 天子卿稱子,高子何以亦稱子?大國大夫視天子之卿。 疏 《齊世家》:「桓公二十七年,魯閔公母曰哀姜,桓公女弟也。哀姜淫于魯公子慶父,慶父殺閔公,哀姜欲立慶父,魯人更立僖公。桓公召哀姜,殺之。」BQS中华典藏网

其曰來, 據前盟地洛姑。 喜之也。 據來接内。時魯無君,高子來盟,立僖公。言來,喜之。不言前定者,時魯無君也。 其曰高子, 據天子卿稱子,齊高氏名例也。 貴之也。 貴者,因其可貴而貴之。天子三公爲伯,齊爲二伯,其卿亦得同天子之卿,故稱子。一見以明其貴,餘仍從内辭,稱名氏。《左傳》曰:「有天子之二守國、高在。」 盟立僖公也。 據魯無君也。與暨盟納子糾同。 不言使,何也? 據大國言使,許以下乃不言使。 不以齊侯使高子也。 公乃可以使子,侯如天子卿,子亦天子卿之稱,以侯使子,是品秩相同也。《春秋》子者尊貴之稱,與侯相同,不稱齊公,故不可言使。天子大夫稱字,陳侯得使女叔,是二伯得使子。不言使,辟齊侯爵,不稱公耳。BQS中华典藏网

十有二月,狄入衛。 劉子云:「衛懿公有臣曰弘 注 演,使未還。狄人攻衛,其民曰:『君之所與禄者鶴也,所富者宫人也,君使宫人與鶴戰,余焉能戰?』遂潰而去。狄人追及懿公于滎澤,殺之,盡食其肉,獨舍其肝。弘演報使于肝畢,呼天而號,盡哀而止。曰:『臣請爲表。』因自刺其腹,納懿公之肝而死。齊桓公聞之,曰:『衛之亡也,以無道。今有臣若此,不可不存。』於是救衛于楚丘。」不言懿公之死,失道,略之也。時文公嗣立,不言滅,爲齊桓諱。按:衛侯一不志卒,蔡侯二不志卒。 疏 《衛世家》:「懿公即位,好鶴,淫樂奢侈。九年,翟伐衛,衛懿公欲發兵,兵或畔。大臣言曰:『君好鶴,鶴可令擊翟。』翟於是遂入衛,殺懿公。懿公之立也,百姓大臣皆不服。自懿公之父惠公朔之讒殺太子伋代立至于懿公,常欲敗之,卒滅惠公之後而更立黔牟之弟昭伯頑之子申爲君,是爲戴公。」BQS中华典藏网

鄭棄其師。 鄭者,夷狄之。棄民,故有不君辭。BQS中华典藏网

惡其長也, 長,帥也,謂高克。 兼不反其衆, 鄭君惡高克,使將兵,久而不召,師散而歸。 則是棄其師也。 劉子云:「天之生人也,蓋非以爲君;天之立君也,蓋非以爲位也。夫爲人君,行其私欲,不顧其人,忘其位之所宜事也。如此者,《春秋》不與能君,而夷狄之。鄭伯惡 注 一人而兼棄其師,故有夷狄不君之辭。人主不以此自省懼,既已失實,心奚因知之?故曰:『有國者不可以不學《春秋》。』此之謂也。」 疏 傳曰:「梁亡,鄭棄其師,我無加損焉,正名而已矣。」按:此名家所祖也。棄師大惡,且非人情,事理所無,人所不受,而惡長,不忍其事至此,不加貶絶而罪惡見者,此類皆是也。BQS中华典藏网

注  道:原作「信」,據《穀梁傳》僖公二十二年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之:原作「子」,據《穀梁傳》宣公十五年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便:日新本、鴻寶本作「使」。BQS中华典藏网

注  弑:原作「殺」,據《穀梁傳》莊公元年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和:原作「賤」,據《白虎通·嫁娶》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冠:《穀梁傳》莊公二年作「弁」。BQS中华典藏网

注  衆:《白虎通·爵》引《王制》同,十三經注疏本《禮記·王制》作「士」。BQS中华典藏网

注  死:原作「生」,據《禮記·王制》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喪從死者,祭從生者:原作「祭從生者,葬從死者」,據《禮記·王制》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大夫功成」至「股肱也」:原在「《春秋穀梁傳》曰」下,據《白虎通·爵》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穀梁:原脱,據《白虎通·爵》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追:原作「近」,據《禮記·祭統》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故:原脱,據鴻寶本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夫:原作「公」,據《古列女傳·魯之母師》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卒:原脱,據《史記·宋世家》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告天還:原脱,據《五經通義》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葬:《白虎通·崩薨》作「墓」。BQS中华典藏网

注  緦者,臣也,子也,妻也:《儀禮注疏·喪服》鄭注作「緦者,臣爲君也,子爲父也,妻爲夫也」。BQS中华典藏网

注  舉謂《春秋》舉其君臣之辭也:原脱,據日新本、鴻寶本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民:原作「物」,據緯書集成本《易緯·乾鑿度》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民:原作「氏」,據《春秋繁露·順命》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許嫁:原作「嫁許」,據文意乙。BQS中华典藏网

注  月卒日葬,非葬者也:原作「日葬月卒,不葬者也」,據《穀梁傳》成公十五年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奉:原作「逆」,據《史記·衛世家》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三:原作「一」,據《史記·衛世家》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入:原作「人」,據文意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實:原作「名」,據《春秋繁露·玉英》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無:原作「若」,據《漢書·五行志》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公:原脱,據《漢書·五行志》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宿運外内:原作「宿外運内」,據《説苑·辨物》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二:原作「一」,據《穀梁傳》桓公五年、日新本、鴻寶本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見:原作「知」,據《穀梁傳》莊公七年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復:原作「後」,據《漢書·五行志》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臣下:原作「賊臣」,據《漢書·五行志》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之:原脱,據《漢書·五行志》、鴻寶本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得:原脱,據《公羊傳》莊公八年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儀:原作「法」,據《爾雅·釋天》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鼖:《通典》七十六同,唐石經本、諸本、十三經本作「賁」,阮元《校勘記》云:「注引《鼓人職》『以賁鼓鼓軍事』,《鼓人》字,『鼖』《釋文》『鼖,扶云反』,此《釋文》『賁鼓,扶云反』。『賁鼓』二字,蓋『鼖』之誤分也。經、注皆當作『鼖』。按:一經之内,用字之例不必畫一,此條改經、改《釋文》,非是。」BQS中华典藏网

注  田:原作「出」,據《周禮·大司馬》、鴻寶本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二:原作「三」,據日新本、鴻寶本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伐:原作「誅」,據《漢書·刑法志》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三:原作「一」,據《太平御覽·兵部二》引《新序》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未:《太平御覽·兵部二》引《新序》無此字,此爲廖氏增補以合傳文。BQS中华典藏网

注  此:原脱,據《太平御覽·兵部二》引《新序》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死:原作「敗」,據《太平御覽·兵部二》引《新序》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觀乎秦漢」至「覩矣」:《太平御覽·兵部二》引《新序》作「至秦而以兵并天下,窮兵極武而亡。及項羽尚暴而滅,漢以寛仁而興,故能掃除秦之苛暴矣。孝武皇帝攘服四夷,其後天下安然。故世之爲兵者,其行事略可觀也」。BQS中华典藏网

注  新序:原作「説苑」,據《太平御覽·兵部二》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子:原脱,據《荀子·仲尼篇》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外:原作「内」,據《穀梁傳》莊公九年、日新本、鴻寶本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閒:原作「間」,據《禮記·王制》改,下同。BQS中华典藏网

注  者蔡侯:原脱,據日新本、鴻寶本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漢:原作「淮」,據《史記·楚世家》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武:原作「王」,據《漢書·地理志》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急:原作「息」,據緯書集成本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警:原作「楚」,據《晉書·地理志》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逆:原作「盜」,據《晉書·地理志》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其:原作「聖」,據《晉書·地理志》、日新本、鴻寶本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叛:《晉書·地理志》、鴻寶本作「強」。BQS中华典藏网

注  不以夷狄敗中國:鴻寶本作「不以夷狄主中國而言敗」。BQS中华典藏网

注  衛:原作「蔡」,據《穀梁傳》僖公二十八年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者」下原衍「也」字,據《穀梁傳》莊公十一年删。BQS中华典藏网

注  月:原作「日」,據《新序·義勇》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宫:原脱,據《史記·宋世家》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以不能:原作「不能以」,據《史記·宋世家》乙。BQS中华典藏网

注  「捷」下原衍「及其大夫仇牧」六字,據《穀梁傳》莊公十二年删。BQS中华典藏网

注  遂:原作「逐」,據《新序·義勇》、日新本、鴻寶本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公:原脱,據《史記·宋世家》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者:原脱,據《穀梁傳》莊公十三年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彊:原作「疆」,據《新序·雜事》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隆:原作「降」,據日新本、鴻寶本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十」下原衍「五」字,據《禮記·王制》删。BQS中华典藏网

注  例:鴻寶本作「稱」。BQS中华典藏网

注  致一:原倒作「一致」,據《春秋繁露·精華》乙。BQS中华典藏网

注  畢:原作「備」,據《春秋繁露·精華》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也:原脱,據《春秋繁露·精華》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者:原脱,據《史記·鄭世家》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突」下原衍「入」字,據《史記·鄭世家》、日新本、鴻寶本删。BQS中华典藏网

注  青:鴻寶本作「兖」。BQS中华典藏网

注  力:原作「專」,據《説苑·尊賢》、日新本、鴻寶本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三存:原作「存三」,據《説苑·尊賢》乙。BQS中华典藏网

注  救:原作「從」,據《説苑·尊賢》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蛇:原作「蚘」,據《漢書·地理志》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殲:原作「遷」,據《漢書·地理志》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也:原脱,據《穀梁傳》莊公十七年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遂因氏:原作「國氏遂」,據《左傳》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怒:原作「怨」,據《穀梁傳》襄公二十九年、日新本、鴻寶本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牝:原作「牡」,據《漢書·五行志》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下:鴻寶本作「酅」。BQS中华典藏网

注  下:鴻寶本作「酅」。「地下」:疑當作「下地」。BQS中华典藏网

注  惑:原作「或」,據《漢書·五行志》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夫人:原作「大夫」,據《漢書·五行志》、日新本、鴻寶本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處:原作「毒」,據《漢書·五行志》、日新本、鴻寶本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平生常經:原作「生平經常」,據《説苑·奉使》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者:原脱,據《穀梁傳》莊公十九年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重」下原衍「者」字,據《穀梁傳》莊公十九年删。BQS中华典藏网

注  因:原作「言」,據《漢書·五行志》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及:原作「以」,據《漢書·五行志》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七:原作「八」,據《史記·鄭世家》、《十二諸侯年表》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與:原作「乃」,據《史記·鄭世家》、日新本、鴻寶本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黍:原作「社」,據《周禮·甸師》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鬼神不饗:《周禮·甸師》無此四字。BQS中华典藏网

注  代王:原脱,據《周禮·大祝》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一:原脱,據《史記·陳杞世家》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視:《穀梁傳》莊公二十二年作「執」,范注云:一本作「大夫命以視公子」。BQS中华典藏网

注  「家」下原衍「人」字,據《儀禮·士昏禮》鄭注删。BQS中华典藏网

注  「此聘」至「并不可」:原脱,據日新本、鴻寶本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社:原脱,據《五經通義》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青:鴻寶本作「同蒼青也」。BQS中华典藏网

注  「黄」上鴻寶本有「同」字。BQS中华典藏网

注  墻:原脱,據《太平御覽·居處部》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令:原作「會」,據緯書集成本《禮含文嘉》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回:原作「同」,據《説苑·修文》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士、庶人:原作「女」,據《説苑·修文》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經故:鴻寶本作「故經」。BQS中华典藏网

注  大夫:原作「夫人」,據《古列女傳·魯莊哀姜》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禮:原作「敬」,據《古列女傳·魯莊哀姜》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無乃不可乎:原作「不可」,據《古列女傳·魯莊哀姜》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列:原脱,據《説苑·修文》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可:原脱,據《説苑·修文》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禮:原脱,據《白虎通·瑞贄》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從:原脱,據《説苑·正諫》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調:原作「諷」,據《説苑·正諫》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危:原作「違」,據《説苑·正諫》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懾:原作「攝」,據《説苑·辨物》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陽:原脱,據《説苑·辨物》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懾:原作「攝」,據《説苑·辨物》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日有變:原脱,據《通典》卷七十八《禮三十八》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伺:原脱,據《通典》卷七十八《禮三十八》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于:原脱,據《新序·雜事》、鴻寶本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邑:原作「野」,據《新序·雜事》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利:原作「制」,據《新序·雜事》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侯:原作「桓」,據《穀梁傳》莊公二十七年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其:原作「同」,據《新序·節士》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未:《太平御覽·兵部二》無此字,此爲廖氏增補以合傳意。BQS中华典藏网

注  難:原作「亂」,據《公羊傳》莊公二十七年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冬:原作「秋」,據《穀梁傳》莊公二十七年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等:原作「時」,據《春秋繁露·精華》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洿:原作「污」,據《孟子·梁恵王章句》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二:原作「三」,據《左傳》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其:原作「以」,據《國語·魯語》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懼」上《國語·魯語》有「大」字。BQS中华典藏网

注  乏:明道本《國語·魯語》同,公序本《國語·魯語》作「殄」。BQS中华典藏网

注  「無」上原衍「國」字,據《穀梁傳》莊公二十八年删。BQS中华典藏网

注  社稷:原脱,據《禮記·王制》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祭:原脱,據《禮記·王制》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不:原作「弗」,據《穀梁傳》莊公二十八年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君人:原作「人君」,據《穀梁傳》莊公二十九年乙。BQS中华典藏网

注  分:原作「别」,據《穀梁傳》莊公三十年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復:原作「後」,據《史記·齊世家》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爲:原作「以」,據《説苑·權謀》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臺:原脱,據《漢書·五行志》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二:原作「三」,據《漢書·五行志》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腐:原作「枯」,據《説苑·政理》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導:原作「畜」,據《説苑·政理》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導:原作「畜」,據《説苑·政理》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乘邑:原作「邑乘」,據《管子·敘録》乙。BQS中华典藏网

注  乃:原作「爲」,據鴻寶本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十」上原衍「三」字,據《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删。BQS中华典藏网

注  致:原作「奔」,據《管子·大匡》、日新本、鴻寶本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言:原作「目」,據《穀梁傳》僖公十六年改。BQS中华典藏网

注  之祭:原脱,據《禮記·王制》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者:原脱,據《穀梁傳》閔公二年補。BQS中华典藏网

注  弘:原作「泓」,據《新序·義勇》改,下同。BQS中华典藏网

注  惡:原作「棄」,據《説苑·君道》改。BQS中华典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