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正考

作者:吴鼐
三正考

二卷。清吴鼐撰。此书为研究《春秋》历法所作。《春秋》一书所采用之历法,汉晋诸儒皆以为周正,至唐刘知几《史通》始提出用夏正之说。宋代大儒程颐因《论语》载有孔子“行夏之时”一语,遂提出“夏时”说,胡安国《春秋传》本其说而发挥之,提出“夏时冠周月”之说,由此引起一场纷争。元李廉着《夏周正辨疑》、明张以宁着《春王正月考》,驳斥胡安国说。吴鼐此书取李廉、张以宁之说,节其繁冗,并增加清代诸儒所论,补其未备,以驳斥胡安国、蔡德晋“改月不改时”及诸儒“时月俱不改”之说,以明《左传》“王周正月”之旨。其书辨证极有根据。其中“三正通于民俗”一条,引陈廷敬、吕祖谦、蔡德晋、顾炎武诸儒之说,于先秦诸书所纪年月差异之处,一一详加分析,以明《春秋》之用周正。其书卷首有《改时改月图》;卷一有《造历之初建子》、《唐虞建寅》、《夏正建寅》、《商正建丑》、《周正建子》、《三代改时之证》、《三代改月之证》、《冬不可为春辨》、《商周分至不系时》、《三正通于民俗》、《秦正建亥》诸条;卷二则专驳赵汸、程颐、胡安国、蔡德晋、陈傅良、程端学、吴楠之说,重点驳胡氏之说。现存《经学丛书》本、励守谦家藏本。

吴鼐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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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姚濬昌修,周立瀛、赵廷恺等纂,为清同治十一年(1872)刻本。十八卷,首一卷末一卷。清代同治年间,中国存在湖南、江西两处同名“安福县”,但行政互不隶属。其中,湖南省安福县(今临澧县)于同治八年(1869年)由知县姜大鹍主持修纂《安福县志》34卷,而江西省安福县在同治十一年(1872年)由知县姚濬昌(一作姚浚昌)主修、周立瀛纂修完成《[同治]安福县志》该志共18卷,分装9册,内容涵盖天文、地理、营建、食货、学校、武备等门类,具体包括天文志、舆地志、营建志、食货志、学校志、武备志等,卷首另有序文、修纂姓氏、凡例及绘图。姚濬昌时任江西安福知县,曾任职江西湖口、安福及湖北竹山等地,其主持修志属清代地方官修志书的典型实践。此版本为江西省安福县在同治年间唯一修纂的县志,与湖南省安福县(临澧)姜大鹍所修县志并存,但内容互不交叉。该志原刻本现藏于中国国家图书馆。

书林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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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卷。叶德辉撰。该书为《书林清话》刻成之后所作,此前所采宋、元、明人及近今诸儒笔记小说,涉于刻书之事,未得编次收入者;以及己所论述,为前书所遗者,略加条理,分为上、下两卷,故名《余话》。书中对于刻书阙文,用白匡、墨块,论之甚详。又论刻板,有双线、单线,白口、黑口,鱼尾、耳子等,极为精核。民国年间有活字排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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