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选译

作者:佚名
春秋左传选译

《春秋》学著作。今人陈世饶译注。是书选录《左传》原文约五分之一。所选篇目大多是历史大事的记述或有代表性的文学名篇。注释参考前人旧注和今人研究成果,择善而从。译文尽量忠实于原文,但由于语言的发展而形成的差距,译文则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某些词语或改变原来句式,以求明白流畅。每篇之首有提示,约略举出内容或写法上的某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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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事集

给事集

北宋学者刘安上著。安上生前著述宏富,有诗五百首,制、诰、杂文三十卷。然焦竑《国史经籍志》载《刘安上集》实止五卷,与现存本卷数相合。盖兵毁之余,后人掇拾而成,非其原本。其集自明代以来流传甚少,朱彝尊自颍州刘体仁家借抄,仅得其半,后得福建林佶抄本,始足成数。其平生风节、伉直在集中有所表现,如列蔡京十罪、陈蔡崈罪恶昭著,可谓“冒不测之祸”。认为“天下未尝无材也。作而成之,才不可胜用矣!”(卷四)“人材不同,遇事乃见。概求其全,则贤或有遗;拘以常格,则用或不尽。”(同上)识材、用材,必有其方。至沿之道必须是统治者具有“恻怛之诚”,并体察民情,“发政施仁”(卷五)。分析了君子与小人之间的区别,君子能“介然自守”,小人则“挟忌怨之心”以谤君子。小人“为诡辞饰说,自欺其心以入于人”(同上)。君子立人之朝,小人欲加排挤;君子寡过,小人必抓其把柄以投之;君子引贤授能,小人则进“朋党之说”;君子造功兴事,小人则进“擅权之说”;君子理财厚民,小人则进“聚敛之说”(同上)。小人无显显之德,却患位之不保;无赫赫之功,却患禄之不固。一得其君,“甘心巧语,柔颜佞色,伊媕阿谀,趋附机会”、“矫饰百端,以中主欲”、“诡说一开,则宠任盘固”(同上)。安上此论,对“小人”丑恶嘴脸的刻画,可谓淋漓尽致。该集《四库全书》收录,《永嘉丛书》所载集名为《刘给事集》。

非草书

非草书

书法论著。东汉赵壹撰。,赵壹。字元叔,汉阳西县(今甘肃天水南)人。东汉光和间辞赋家,灵帝时为上计吏入京。有文学代表作《刺世疾邪赋》,表现了痛恨权奸当道,揭露黑暗政治的忧国之心。是篇乃如今可考的较早有关书法理论专著文章。认为对草书“专用为务”,“夕惕不息,仄不暇食,十日一笔,用数丸墨,领袖如皂,唇齿常黑”,实为迂腐儒生。疾呼要学经国之术,以免“志小者必忽大”。赵氏所言草书,主要指章草。第一篇确凿无疑的书法批评专文,《法书要录》、《书苑菁华》和《全后汉文》等均载此文。其文风如其《刺世疾邪赋》一样,极具批评锋芒,辛辣而不晦,直言而中恳。

东观集

东观集

诗别集。十卷。宋魏野撰。《宋史》魏观本传记其撰《草堂集》十卷。据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薛田所撰序云“野先有《草堂集》行在人间”,是知魏野在去世(1019年)以前已有《草堂集》流传,作十卷,此为魏集旧本。野去世后,其子魏闲“以新旧三百篇,汇为七卷,因取赠典命之曰《钜鹿东观集》”(见序),可知魏闲编本作七卷。宋编父集成,未必即有刻本,《草堂集》与《钜鹿东观集》写本、抄本依然流传人间,分卷自然不一。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著录《草堂集》二卷,《钜鹿东观集》二卷,亦言“闲集其父诗四百篇”,编为《东观集》。(按“三百”、“四百”皆举成数而言,实数为三百五十九首。)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记有《草堂集》二卷、《钜鹿东观集》十卷,亦言“闲集其父诗四百篇”。传世者有南宋理宗绍定元年(1228)严陵郡斋刻本(此为残本),亦分为十卷(黄丕烈曾见)。可见《东观集》在宋时已分为二卷本、七卷本、十卷本,但所存魏诗数目相去不远,皆在三百以上,四百以下。魏集除宋刻本外,元代有刊本(见《袭抒楼书目》)。明代多以写本传世。《四库全书》所收为十卷本。清末帝宣统三年(1911)赵诒琛据金兆芝所校江南图书馆藏三抄本刻《钜鹿东观集》十卷、补遗一卷、附录一卷,收入《峭帆楼丛书》。贵池刘氏得宋刻本,重摹行世。

四十自述

四十自述

胡适著。是一部记述作者自己生活经历的传记。写于1930年至1932年间。最初分载于《新月》杂志上,1933年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1986年,安徽黄山书社出版《胡适自传》时,收此书为《自传》之一种。这是一部未完成的自传。作者原打算将四十年的生活分为三个阶段一气写成,但未果。现在流行的《四十自述》实际上只是他第一阶段即从出生后到留学之前生活的记述,所记仅为19年间的经历。全书连序幕共六章。序幕为《我的母亲的订婚》,第一章为“九年的家乡教育”,第二章为“从拜神到无神”,第三、四章为“上海”,第五章为“我怎样到外国去”。作者以自己生活发展的时间顺序,真实地介绍了自己幼时在家乡读书的生动而有趣的经历,勾勒了自己从小的思想发展倾向,表现了在上海求学的过程,记述了报考留学生的原因和经过。主要特点是真实而不隐讳,生动而不枯燥。既写出了自己幼时的聪慧,也介绍了自己在上海期间的一时误入歧途;既写出了母亲的慈爱,反映了母亲崇高品格对作者的重要影响,又写出了母亲的严格。作者并不是以流水帐的方式而是选取有意义的对自己具有影响的人和事来突出传主的生活发展的脉络,结构因而显得严谨,内容也相当集中。作品情感真切,尤其是写自己的母亲,倾注了深厚的敬仰之情。序幕的安排别具匠心,反映了作者对母亲的诚挚深切的爱,也表明了作者生命生活的起源都应归于母亲,因而俱有深意。全书是文学和历史的结合,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传记或传记文学。

皇明祖训

皇明祖训

明太祖朱元璋对后继诸皇帝的训话集,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据《明史·太祖纪》记载: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六月,太祖谕群臣曰:“朕起兵至今四十余年,灼见情伪,惩创奸顽,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鉴于此,太祖训导其后继诸皇帝在执法方面要做到“止循《律》(《大明律》)与《大诰》,不许用黥刺、剕(fei,古代砍脚的酷刑)、劓(yi,古代割掉鼻子的酷刑)、阉割之刑。”假设有的大臣不遵上述训导之辞,一意推行《大明律》和《明大诰》之外的酷刑,那么就将用“重典”治其罪,予以严惩。同年九月朱元璋将其以往训导子嗣和大臣之辞,集成《皇明祖训条章》,颁行中外,并庄重地宣布“后世有言更祖制者,以奸臣论”。《皇明祖训》虽曾发挥过巨大的威慑力,也曾使其后继皇帝敬畏遵守,但至明末,其训导之辞逐渐被盛行一时的“例”所取代,“祖训”逐渐为后人所遗忘。

新唯识论

新唯识论

熊十力的哲学代表作。始作于1922年,精思十年,屡易其稿,终扬弃唯识而归宗于易学。1932年浙江省立图书馆出版文言文本。原拟作两部,部甲曰“境论”,即本体论;部乙曰“量论”,即认识论。量论未及作出。全书八章:《明宗》、《唯识》、《转变》、《功能》、《成色》(上下)、《明心》(上下)。抗日战争期间由作者及其学生译成语体文,1940年出上卷,1942年出上、中卷,1944年中国哲学会作为《中国哲学丛书》甲集之一由重庆商务印书馆出版上中下三卷本(一册),凡九章,并一附录。1947年收入湖北《十力丛书》。1952年作者又删其繁芜,削成“壬辰删定本”,于次年印行。本书发扬《周易》和王阳明、王夫之学说,改造法相唯识学,创制了“体用不二”、“心物不二”、“能质不二”、“吾人生命与宇宙大生命不二”的哲学体系。特别在旧唯识学对心理细密分析的基础上,突出强调了思维实体的综合统一功能和认识主体的整体作用。蔡元培作序赞其“完全脱离宗教家窠臼,而以哲学家之立场提出新见解”。马浮序称其“深于知化,长于语变”。中华书局1985年版《熊十力论著集》(第一卷)收入了重新校点的文言本与语体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