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与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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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棺材
作者约翰·狄克森·卡尔。密室杀人NO.1 侦探小说NO.1 全球销售NO.1。对葛里莫教授谋杀案以及随后那桩同样耸人听闻的卡格略史卓街奇案,纵使以连篇累牍、光怪陆离的词语来形容,亦是毫不为过。菲尔博士那些钟爱不可能犯罪的朋友再无可能从他的案件记录中翻出更匪夷所思、更令人惊骇莫名的案例了。因为根据这两起谋杀案的手法,行凶之人不仅有来去无踪的本事,而且还有轻盈如风的身法。有证据显示,凶手杀害第一位受害者之后便凭空失去踪影;接着同样有证据显示,他在空荡荡的街道中央夺走第二位受害者的性命之际,虽然现场两侧都有目击者,却无任何一人窥见他的身影,雪地上更不曾留下半点足迹。
御定月令辑要
二十四卷。图说,一卷。李光地等奉敕撰。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圣祖以明朝冯应京所撰《月令广义》二十五卷体例粗备,但采录有关著述繁简失当、雅俗不分,特命李光地等另行编纂,门类因仍其旧,删除无稽之谈,增补未备之文,定为图说一卷,岁令二卷,每月令一卷,春、夏、秋、冬令各一卷,土王令一卷,十二月令各一卷,闰月令一卷,夜令二卷,时刻令一卷。每类之下,分天道、政典、民用、物候、占验、杂记六个子目。十二月令、闰月令,在六个子目之外,增节序、日次二子目。各据图籍,皆注出处。其为旧本所有者,标以“原”字;其所增补者,标以 “增”字。传本为 《四库全书》本。
何澹安医案
医案。清何游撰。一卷。游号澹安,丹徒(今属江苏)人。先世皆以医道名著朝野,家藏医书甚富。幼承家学,通内、外、针灸等科,在当地颇有名望。另撰有《医学折衷论》、《何氏十三方注解》 等书,但未见刊行。此书初稿成于光绪元年 (1875),后经曹炳章整理编次后刊行。依病证分为类中、肝风、眩晕、头痛、咳嗽、吐血、失音、肺痿、虚劳、遗精、淋浊、尿血、小便闭癃等十三类,每类又分若干证治。每案只载脉症方药,不记患者姓氏、年龄、里贯等项,有按语颇简。其法崇尚叶派,辨证精确,用药善权变。有《中国医学大成》 本,一九三七年上海大东书局铅印本。
炮炙大法
本草著作。不分卷。明缪希雍(仲淳) 口授,其弟子庄继光录校,成书于天启二年 (1622年)。此书在缪希雍《先醒斋医学广笔记》90余种炮制品基础上扩充而成。卷前列“雷公炮制十七法”,继列药物439味,分水、火、土、金、石、草、木、果、米谷、菜、人、兽、禽、虫鱼等部。
说听
明代文言轶事小说集,陆粲撰写。清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以为是陆粲之子陆廷枝撰,今据明万历十九年(一五九一)陆粲之甥王禹声《说听跋》称, 《说听》与志怪小说《庚巳编》均为陆粲所作。四卷。今存明万历刻本、 《烟霞小说》本(以上均为四卷)、 《古今说部丛书》本、《说库》本(以上两种均二卷)。与陆粲的另一文言小说《庚巳编》专写神怪不同,本书的重点却在人间,尤其是下层的小知识分子、商贩……三教九流,甚至乞丐等的生活习俗。
春秋经解
十二卷。崔子方(生卒不详)撰。崔子方字彦直,又字伯直,号西畴居士,涪陵(今属四川)人,宋代着名经学家。《永乐大典》引《仪真志》之崔子方与苏轼、黄庭坚游,尝为知滁州曾子开作《茶仙亭记》,并刻石于醉翁亭侧,黄庭坚称其为“六合佳士”。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称他于哲宗时三上疏乞置《春秋》博士,不报,乃隐居真州六合县,杜门着书者三十余年。崔氏着述,除此书外,还有《春秋本例》、《春秋例要》。通观崔氏之学,要在明“日月之例。”其《春秋本例序》云:“《春秋》之法,以为天下有中外侯国,有大小位,有尊卑。情有疏戚,不可得而齐也。是故详中夏而略外域,详大国而略小国,详内而略外,详君而略臣,此《春秋》之义,而日月之例所以生也。着日以为详,着时以为略,又以详略之中而着月焉,此例之常也。”此书之宗旨,据其《后序》称,乃因戚《左氏》不着日月之例,且考圣人之例亦大疏略;而《公》、《穀》虽“知日月之例,然亦不知崩葬卒薨与弑君之无例”,所以“其辞至于乘乱而不可信。”因而此书重在阐发《春秋》一书的“日月之例”。其《自序》云:“圣人欲以绳当世之是非,着来世惩劝,故辞之难明者着例以观之。例不可尽,故有日月之例,有变例。慎思精考,若网在纲。”由于崔氏执着于“日月之例”这个虚妄的大前提,故虽亦能发“诸家所未发”,自成一家,但其“过泥”、“偏驳”乃至荒诞之处自所难免。现存有宋刻本,《四库》本是从《永乐大典》辑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