噩梦
作者:王夫之
王夫之著。1卷。作于清康熙21年(1682)。为作者重要的政治著作。声称“教有本,治有宗,立国有纲,知人有道。”(《噩梦序》)对历代尤其明朝的政治、经济、吏治、科举等制度作了分析与批评,并提出一系列改革的主张。因心知其无法实现,故名之曰“噩梦”。认为治国的根本在于强国富民,“人各效其所能,物各取其所有,事各资于所备”。富民的保证是使百姓有自己的产业。指出土地是自然的产业,人人有权享有,而不是君王的私产。“若土,则非王者之所得私也。天地之间,有土而人生其上,因资以养焉。有其力者治其地,故改姓受命而民自有其恒畴,不待王者之授之。”表现出对“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传统观念的否定。主张薄徭役,轻赋税,以苏民困,以安民业。认为政治不能光依靠刑政,而须教与养并举,“牧民之道,教养合而成用”。指出为官应当负责、清廉,科举考试应引导士人学习经世致用,皇帝应分其权给文武大臣等主张。并在一定程度上对人民生活的疾苦表示了同情。收入《船山遗书》。1956年北京古籍出版社将其与作者另一著作《黄书》合编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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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纪
清陈性编撰。是一部论述我国古玉有关知识的专著,全书1卷。书中按出产、名目、色泽、辨伪、质地、制作、沁色、地土、盘功、养损璺、忌油污等条目,分别进行论述。该书所阐述的观点,对古玉研究影响很大。其中的一些术语,目前仍为许多鉴赏家所使用。
刘因诗词集
诗词集。刘因,元学者。字梦吉,号静修。雄州容城(今河北徐水县旧容城县)人。诏征为右赞善大夫,未几即辞归。后更拒绝应聘,有一定民族意识;但又肯定君臣大义“自万古而不可易”,主调和朱(熹)陆(九渊)两派,和许衡同有元代“北方两大儒”之称。诗歌风格豪放,多写古今兴亡之感。著作有《静修集》。为便于查阅,诗集按“五言”、“七言”、“杂体”、“词”重新排序分卷。
秦汉史
《秦汉史》是林剑鸣的代表作。是记述和研究中国秦汉时期历史的断代史。这个时期的断限,是从公元前221年秦王朝建立开始,到公元220年东汉灭亡为止,包括秦(前221年至前206年)、西汉(前206年至公元8年)、东汉(25年至220年)三个朝代,和一个短命的王莽政权(公元8年至24年),共440年的历史。同时也详细地论述了中国封建社会前期发展阶段秦与汉朝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状况及中外大交流的情况,其中不乏作者的独到见解。是秦汉史研究的重要成果。
群经大义相通论
近代经学家刘师培,辑齐学、鲁学大义为一编的经学综合性著作。1册,由8篇构成: 《公羊孟子相通考》,《公羊齐诗相通考》,《毛诗荀子相通考》,《左传荀子相通考》,《榖梁荀子相通考》,《公羊荀子相通考》,《周官左氏相通考》,《周易周礼相通考》。认为《六经》订于孔门,汉初经学无今古文之事,只有齐学鲁学之别。凡数经之同属鲁学者,其师说必同; 凡数经同属于齐学者,大义亦必同。故西汉经师多是数经并治,诚以非通群经,即不能通一经。“齐学详于典章,而鲁学则详于故训。故齐学多属于今文,而鲁学多属于古文。观《白虎通》所采以齐学为根基。《五经异义》所陈则奉鲁学为圭臬。何尝有仅治一经而不复参考他经之说哉” (《序》) 。后世学者往往拘泥一经之言,而不能旁推其余诸经之义。今汇齐学、鲁学之大义辑为1编,成《群经大义相通论》,辨析齐学、鲁学之异同,稗有助于治经者。收入1936年印行之《刘申叔先生遗书》第9册。
阿弥陀经义记
一卷。隋代释智顗撰。此义记是为解释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所译《阿弥陀经》而作。智大师所着法华等疏论集禅法三十三部,一百四十九卷,唯此义记最简略,总共有二千余言。开卷虽列五重玄义,但数语浮云而过。所释净土十疑论,释不退义,也是列无申述,与大师往作,风格大有悬殊之别。故后世多疑是他人附托之文。此义记参考价值不大。现常见版本是北京刻本经处本。
大方广曼殊室利童真菩萨华严本教赞阎曼德迦忿怒王真言阿毗遮噜迦仪轨品
唐北天竺沙门大广智不空译,说忿怒王真言,成就有情,治罚难调伏者法。阎曼德迦忿怒王品第三十二。答寂静慧菩萨问,复说诸调伏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