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

王夫之
  • 姓名:王夫之
  • 别名:字而农,号姜斋
  • 性别:
  • 朝代:明末清初
  • 出生地:湖南衡阳人
  • 出生日期:1619年10月7日
  • 逝世日期:1692年2月18日
  • 民族族群:

王夫之(1619年10月7日-1692年2月18日)清初著名学者和思想家,字而农,号姜斋,湖南衡阳人。崇祯时举人,明亡,隐居于湘西蒸左之石船山,学者称“船山先生”。


王夫之颖悟过人,勤奋好学。王夫之从小受严格的家教,7岁读完《十三经》,14岁中秀才,16岁学诗,致力于四声音韵之学。21岁时参加进步知识分子的组织“匡社”,24岁时考中举人,次年因农民起义而未能入京参加会试。崇祯十六年(1643),张献忠陷衡州,夫之匿衡山双髻峰下。其父为献忠所执,夫之把自己全身刺伤,令人抬去换父归来,义军见他伤重,把他们父子二人一齐放回。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破北京,崇祯死。王夫之痛哭欲绝,数日不食。清兵入湖广时,王夫之在衡山起兵反抗,战败后又去肇庆,参加桂王政权,但朝纲不振。王夫之上疏参内阁王化澄结奸误国。王化澄欲害夫之,为高必正所救。会母病,返衡阳,至家,其母已死。稍后,瞿式耜战死桂林。康熙元年(1662),永历帝被吴三桂所害。王夫之知大事已不可为,遂浪游于语溪、郴州、耒阳、晋宁、涟邵之间。士人慕其高洁,从者甚众。最后归石船山,筑土室名曰“观生居”。晨夕读书,怡然自得。康熙十七年(1678),吴三桂称帝于衡阳,派人请王夫之写劝进表。王夫之说:“某本亡国遗臣,扶倾无力,抱憾天让。国破以来,苟且食息,偷活人间,不祥极矣。今汝亦安用此不祥之人为?”遂逃往深山,作《祓禊赋》。王夫之在观生居室内自题一联去:“六经责我开生面;七尺从天乞活埋”。表明他一生穷经究理,誓不仕清的精神。在穷困潦倒之中,王夫之以惊人的毅力,写了《张子正蒙注》、《噩梦》、《读通鉴论》、《宋论》等一百多种、四百多卷书。他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噩梦》中说:“土地非帝王所得而私有”应为“耕者所有”。在《续通鉴论》中还指出,如果不是“以一人疑天下”,明朝就不会亡。


王夫之批判王守仁、陆九渊的“心学”,特别对陆、王“心外无物”的批判更彻底。同时也批判程、朱的“理在气先”的唯心主义观点。提出“气”是客观存在的,“理在气中”。还指出“气”是在不断变化之中。他驳斥了五行相克的说法,认为五行相克是“戏论”,不是穷究物理之人应该相信的。康熙三十一年,卒于石船山,自题其墓曰“明遗臣王夫之之墓”。自铭曰:“抱刘越石之孤忠,而命无从致;希张横渠之正学,而力不能企。幸全归于兹邱,固衔恤以永世。”所著书三百二十卷,被录于《四库全书》的有:《周易稗疏》、《考异》、《尚书稗疏》、《诗稗疏》、《春秋稗疏》。还有《思问录》《正蒙注》《庄子解》《楚辞通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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