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在矛盾的斗争性的问题中,包含着对抗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回答道: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矛盾斗争的一切形式。RUG中华典藏网

在人类历史中,存在着阶级的对抗,这是矛盾斗争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无论在奴隶社会也好,封建社会也好,资本主义社会也好,互相矛盾着的两阶级,长期地并存于一个社会中,它们互相斗争着,但要待两阶级的矛盾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的时候,双方才取外部对抗的形式,发展为革命。阶级社会中,由和平向战争的转化,也是如此。RUG中华典藏网

炸弹在未爆炸的时候,是矛盾物因一定条件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的时候。待至新的条件(发火)出现,才发生了爆炸。自然界中一切到了最后要采取外部冲突形式去解决旧矛盾产生新事物的现象,都有与此相仿佛的情形。RUG中华典藏网

在社会主义下,对抗是消灭了。但是矛盾还是存在着。既然矛盾法则是自然、社会和思维的发展的一般法则,那就没有例外,它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法则。所以无论在社会主义社会或共产主义社会,矛盾仍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不过这种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它是在完全的新的社会规律的基础上,在社会主义社会各方面成员的利益的根本的共同线上发生作用的。斯大林指示我们说:“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主要特点和要求,可以大致表述如下: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为要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就必须不断地发展生产力。为要不断地发展生产力,就必须不断地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生产力是生产中最活动、最革命的力量。这种力量,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无可争辩地走在生产关系的前面。生产关系只是经过一些时候,才会被改造得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所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在社会主义下,不会发展为对抗,社会有可能做到使生产关系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能够及时地改进落后了的生产关系使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使生产力不断地向上发展,因而可以促进社会由“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阶段迈进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阶段。RUG中华典藏网

由此可知,对抗只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它的一切形式。在社会生活中,对抗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矛盾斗争的形式,而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矛盾斗争的形式。由于对抗与矛盾的断然不同,用以解决对抗和矛盾的方法也断然不同,不能到处套用一个公式。RUG中华典藏网

引用RUG中华典藏网

[1]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RUG中华典藏网

[2]胡乔木:《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RUG中华典藏网

[3]胡乔木:《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RUG中华典藏网

[4]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RUG中华典藏网

[5]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RUG中华典藏网

[6]见列宁对布哈林的《过渡期经济学》的评注。RUG中华典藏网

[7]本文最初发表于1951年2月1日《人民日报》和《福建政报》1951年第2期,略加修改后曾以《〈实践论〉——毛泽东思想的哲学基础》为题发表于《新建设》1951年第3卷第5期。1951《〈实践论〉解说》一书中出版。1978年4月,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在该书第6版中将书中的文字作了一些必要的删节,对有关引文作了校订。—编者注RUG中华典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