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记集传
作者:黄道周
四卷。明黄道周撰。是书为崇祯十一年(1638),黄道周官少詹事时所进 《礼记》注五篇之二。《表记》为《礼记》篇名; 黄道周《自序》有言,古者窥测天地日月,皆先立表。《表记》之名由此而出。《表记》古注约分九节,陈浩《礼记集说》乱注疏伦次,强分为四十余章,后学者多以此非之。黄道周分为三十六章,后学者以为有乖于说经之法亦加指摘。是书解《表记》均引之于《春秋》,以《春秋》发其条例,多言君子恭敬仁义之德,必证之以 《春秋》,触类旁通,说解颇有发明。虽为《表记》集传,实则疏于《表记》本义,而专力于《春秋》,所发多有借鉴之处。后附黄道周 《春秋表记问业》十五条。有康熙中刊本,《石斋全书》本。
猜你喜欢的书
Y的悲剧
哈特家族以疯狂、恶毒著称,在邻居眼中是“可恶”的人。所以,当有一天这个家族的代表人物,专制、暴戾的哈特老太太被谋杀时,没人感到特别的不安、伤心,除了她在第一次婚姻中生下的女儿,又聋又哑又瞎的女儿路易莎。同时,路易莎又遭遇两次毒杀阴谋,只是侥幸脱险。案件中的诸多线索都指向哈特老太太的第二任丈夫,约克,然而,约克早在几个月前就已自杀。陷入困境的萨姆巡官只得求助于老演员哲瑞·雷恩,一起名副其实的悲剧渐渐浮出水面。
喉科大成
喉科著作。4卷。清马渭龄(醉古山人)撰于道光二十年(1840年)。马渭龄生平事迹不详,全书介绍喉风、喉疳、喉痧等30余种喉科病,列述治疗方剂近百首。书后附口起泡,喉生红豆等杂病方剂。现存光绪七年(1881年)刻本。
还丹显妙通幽集
还丹显妙通幽集,原题「少室山潜真子述」。约成书于北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方法类。卷首有作者自序,称此书模仿元阳子《金液集》而作。内载「显妙通幽诗」三十首,以明金丹之道。其诗皆为七绝,所述丹法为外丹。谓龙虎、金水、铅汞、阴阳、坎离、夫妇、男女,皆同出而异名,实指真铅真汞,乃大丹之本。书后附《紫烟真人解大丹颂》七绝二十首,《沁园春解》词十首、《何仙姑颂吕纯阳沁园春词》十一首。此三种丹诀皆述内丹,与潜真子诗宗旨不符,疑为后人附加。据《宋史‧艺文志》医家类着录,潜真子另撰有「神仙金匮服食方二卷」。该书《通志‧艺文略》亦着录,但不题撰人。
断鸿零雁记
言情小说,二十七章。苏曼殊著。1912年5月12日至8月7日刊于《太平洋报》。1919年4月,上海广益书局出版单行本。1925年,商务印书馆出版梁社乾译的《英译本断鸿零雁记》。主人公三郎幼年倍受欺凌,孤苦伶仃,长大以后又经历了种种坎坷。他东渡日本寻找生母,母子重逢之后,三郎的日本表姐静子爱上了他。静子对三郎一片痴情。母亲和姨母也赞成这门亲事,但三郎犹豫不决。虽然他对静子也有感情,但他不敢再次面对爱情,对静子避而远之。原来,三郎在中国有未婚妻雪梅,雪梅对爱情坚贞不渝,因为三郎之父破产,雪梅之父嫌贫爱富而悔婚。三郎深深地爱着雪梅,受不了这巨大的打击,一气之下出家了。虽然身在佛门,他仍然无法斩断世俗的烦恼:不明身世的困惑、儿女之情的纠缠,于是他下山寻找答案。雪梅因痴恋三郎,资助他东渡寻母,最后,父母逼她改嫁时,绝食身亡以殉情。故事的最后,三郎无法寻找到雪梅的墓地,只有在她故宅凭吊。全书在一片悲痛的气氛中结束,笼罩着一种末世的凄凉、窒息,以及对人的心灵的压抑。
大佛略忏
大佛略忏,一卷,佚名,尾缺,编号二八四一。
阿毗达磨俱舍论
略称《俱舍论》,意译《对法藏论》,又称聪明论。为部派佛教上座部教理集大成者,为《大毗婆沙论》的纲要书。公元第五世纪间,世亲菩萨所著。汉译本有二,一为陈天嘉四年真谛所译的《阿毗达磨俱舍释论》二十二卷本;一为唐永徽二年玄奘所译的三十卷本,历来为法相宗的基本教本。本书基本上是反映世亲住世时代,当时流行于迦湿弥罗的说一切有部,关于世界、人生及修行的主要学说,并吸收经量部的许多观点。内容由界、根、世间、业、随眠、贤圣、智、定等八品构成,另又附录破我品,则成九品。其中第一、第二的界品与根品,说明现实世界(物质与精神界)成立之要素的‘法’,并说明有为、无为、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二十二根、六因四缘等名相。第三的世间品,说明地狱乃至天界的生物世界(有情世界)与物理世界(器世界),并介绍印度的宇宙观及地理说。此外,更解说十二缘起,说明轮回的相状,此即业感缘起论。第四业品,说明轮回的原因,并细分业的种类。第五随眠品,叙述烦恼,将其分类为六大烦恼、十随眠、八十八使、百八烦恼,并介绍过去、未来、现在等三世实有论,而加以破斥。世间、随眠、业等三品系明示迷之世界(有漏),至于第六贤圣品,则将悟入的阶位分为凡夫位的之三贤、四善根,圣者位的四双八辈,又说明悟入的观法即四谛十六现观。第七智品,则是说明世俗智、法智、类智等十智为获得开悟之智慧,并说明十八不共法。第八定品,除说明产生圣智基础之禅定外,复说明四禅、四无色定、三解脱门、四无量心等其他禅定。第九破我品,则是站在无我之立场,以破斥犊子部之非即非离蕴我及胜论之我等,即明示无我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