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正蒙注

作者:王夫之
张子正蒙注

《正蒙》是张载最主要的著作。他的哲学思想的精粹,具体表现在这部著作里。朱熹曾经给这书做过注解,名《正蒙解》,虽然也表示推崇,大部分却把他的理论歪曲了。后来做注的,明朝有高攀龙、陈伯达,清朝有李光地、冉觐祖、张伯行、王植等,都不及王夫之所注的精确。王夫之的这部《张子正蒙注》,不但充分阐明作者的思想,更进一步发展了张载哲学,而且对于原著上有些观点表示不同的见解,对于字句的错误也作了不少的校正。《张子正蒙注》曾于一九五六年九月出版,由古籍出版社据太平洋书店本排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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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放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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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年时光·青春放浪》是日本文学大家井上靖的一部自传作品,也可以说是作家的一部回忆录。这部回忆录由《幼年时光》《青春放浪》《我的自我形成史》三部分组成,记述了井上靖从幼年时代到学生时代,再到工作成年这期间的人生故事。

假眼

假眼

律师侦探梅森,接到一男的案子,此男表示自己一眼受伤,有很多人造眼珠,眼珠可以让眼睛恢复一部分视力,其中一带血筋的眼珠不见,此男觉得这眼珠会出现在某犯罪现场,后又有一对姐弟过来, 弟弟表示自己挪用老板公司资金还不上,弟弟公司老板妻,后也来找梅森,表示自己在外面有别的男人,老板与妻子之子,非老板亲生,不久,老板在自己房间被窝中被人枪杀,现场还有一女昏迷不醒,此女据悉和老板之子有关联,而且还真的有那颗带血筋的人造眼珠,警方后来将那个女人定为凶手,那个有很多假眼珠的男人,其实是老板之妻的前夫,而老板妻子在外面现在又有了别的男人,之前找梅森的弟弟,突然有钱还挪用的款了,梅森问其钱是从哪儿来的,他也不说,尔后不久,弟弟也被人杀,梅森开始与办案警察对峙公堂,成功证明此女不是凶手,真凶是老板之妻在外的男人。

万历福州府志

万历福州府志

万历年间共修3部《福州府志》,分别为万历己卯志,潘颐龙、林镰修纂36卷,万历七年(1579年)刊本。袁表修纂24卷,万历三十年(1602年)抄本。万历癸丑志,喻政主修,林烃、谢肇制纂,76卷,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刊本。本书即万历《福州府志》是指万历癸丑志。

两朝纲目备要

两朝纲目备要

《两朝纲目备要》16卷,作者佚名。此书是一部编年体的史籍,起自宋光宗绍熙元年(1190),迄止宋宁宗嘉定十七年(1224),共记两朝35年间事。南宋另有一部不知作者的《中兴两朝纲备要》18卷,记高宗、孝宗两朝事,而这部《两朝纲目备要》原名本作《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即续《中兴两朝纲目备要》,只因《永乐大典》所收此书没有“续编”2字,《四库全书》又是从《大典》中辑出来的本子,所以也不称“续编”,于是《四库全书》著录的这个书名以后就成了通称,其原名渐不为人所知。这两部佚名的《纲目备要》,其体例、格式、史笔以至最初的板刻都一致无二,因此它们很有可能是出自同一个作者之手。由于宋人记载高宗、孝宗两朝历史的著作较多,所以《中兴两朝纲目备要》就远不如《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受人重视。此书虽不知作者,但为宋人所撰则无疑,书中凡遇“昀”字就注为“御名”(宋理宗名赵昀),第12卷嘉定三年五月附记理宗朝追赠朱熹官职,下及淳祐元年(1241),据此可知其书大略作于理宗后期。作者当时尚能看到宋朝实录、国史,因此书中所记大多可信,虽然内容较为简略,但仍可补《宋史》之不足。此书还间杂议论,一部分是作者自己的评议,一部分取自李心传的《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四库提要》称其“叙次简明,议论亦多平允”。

论语点睛补注

论语点睛补注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此章以学字。为宗主。以时习二字。为旨趣。以悦字。为血脉。朋来。及人不知。

法华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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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十卷。唐代僧详撰。又称唐法华传、法华经传记、法华经传。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一册。本书记述有关法华经之由来、传译及灵验等事。分为部类增减、隐显时异、传译年代、支派别行、论释不同、诸师序集、讲解感应、讽诵胜利、转读灭罪、书写救苦、听闻利益、依正供养等十二科。文中援引诸典,包括有大智度论、道生法华义疏、西域传等二十余种。与本书性质相类之著作有宋代宗晓所撰法华经显应录、清代周克复所撰法华经持验记、高丽了因所撰法华灵验传各二卷,三书皆收于卍续藏第一三四册。其中,法华经显应录系增补法华灵瑞集(作者不详)及宋代元颖所著续灵瑞集中之阙漏者。分为古圣、高僧、高尼、信男、信女等五篇,总收二三九事,有理宗庆元四年(1198)之自序。法华经持验记则不分篇目,集录晋代昙摩罗刹以下二百二十余人之传,成于顺治年间(1644~1661)。法华灵验传系由弘赞法华传、法华经显应录及高丽真净之海东传弘录中抄录而成者,收有‘唱题之顷地狱皆空’以下百十四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