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沈
作者:范家相
二十卷,清范家相著。此书立论平和,斟酌于《小序》、《诗集传》之间,而断以己意。首列《总论》三十篇,以下只著篇目,依次诠释。所论《卷耳》为文王在羑里,后妃遣使臣之作,《中谷有蓷》为怜申后,《褰裳》作于晋、楚争郑时,《丰》为男亲迎而女不从,《敝笱》为叹王纲废弛,《采苓》为申生而作,《采薇》为文王伐玁狁等说,都多臆测,而少有确证。但又多有根据充分之说,如《总论》第十四条,力破降《黍离》为国风之说,认为太史不采风,王朝无掌故,诸侯的国史也不记载以进。不唯《雅》亡,四诗皆亡。诗亡而讽谕彰瘅之道废,是以孔子作《春秋》。此可与《孟子》之说相发明。又如《总论》第十五条,论三百篇之韵叶之而不谐,提出三点论据,足以解顾炎武、毛奇龄两家之斗。
范家相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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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法典
1804年拿破仑主持编纂的《法国民法典》,1807年改名为《拿破仑法典》。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发展和资产阶级统治的确立,旧的法典已不适应法国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拿破仑取得政权后,为了从法律上巩固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维护资产阶级统治,以《人权宣言》和宪法为基础,着手制定一部完整的法典。经过多年努力,先后制定了《法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商业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和《刑法典》等五部法典,从此建立起近代法国最完整的法律体系。在这些法典中以《法国民法典》最为著名,是拿破仑亲自主持编纂和审定的。1800年8月,拿破仑任命特隆歇(Tronchet)、比戈·德·普雷亚梅纽(Bigot dePreameneu)、马尔维尔(Malleuille)和波塔利斯(Portalis)等四位著名法学家组成法典起草委员会,由立法专门委员会讨论修改,交国务院审定。经过三年多的时间,于1804年3月,立法院正式通过,拿破仑签署后正式颁布实施。《法国民法典》包括总则和三编,共一千二百八十一条。法典确立了资产阶级所有制的基本原则,阐明了资产阶级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性,它规定:“个人得以自由支配属其所有的财产”。法典进一步固定了小农土地所有制,保证不受封建复辟势力侵犯。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并包含该地上空和地下的所有权,所有人得在地上从事其认为适当的种植或建筑”,“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其所有权……”。法典否定了封建特权,确立了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原则,明文规定所有法国公民都享有同等的民事权利。法典对于家庭、婚姻、继承等社会生活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拿破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法典,它对维护、巩固资产阶级革命成果,打击封建残余势力,保证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拿破仑帝国时期曾强制欧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实施此法典,对于打击欧洲封建势力,推动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也起了积极作用。《拿破仑法典》作为一部最完整的资产阶级民法典,后来成为近代欧美各国资产阶级法典的范本。
河东集
文别集。宋柳开(947—1000)撰。十五卷,附录一卷。开原名肩愈,字绍先(一作绍元),意学韩愈、柳宗元;后改名开,字仲涂,谓“能开圣道之途”,号东郊野夫,补亡先生,大名(今属河北)人。开宝六年进士。曾官宋州司寇参军、右赞善大夫、常州及润州知州、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雍熙二年(985),因与监军争斗,被贬为上蔡县令,后复原职,知全州、桂州等地,徙沧州道病死。是集收默书、海说等论著一卷, 自传一卷,论、碑文、书、表、序等十三卷。附录收张景编柳公行状。开为宋代古文运动之先驱,集中《上符兴州书》、《应责》、《汉史扬雄传论》等,反映其反对五代颓靡文风,主张以六经为榜样,提倡古文,宣扬文道合一等理论,为后来欧阳修诗文革新运动之先声。然其创作实践上成就不高,除《上窦僖察判书》平易而有文采外,大都辞语艰涩。蔡絛《铁围山丛谈》、盛如梓《恕斋丛谈》、王士祯《池北偶谈》,均对其文有评述。有《四库全书》本,《三宋人集》本,《四部丛刊》影旧抄本,题名作《河东先生集》。
秉烛后谈
散文集。周作人著。列为“艺文丛书”之六。新民印书馆1944年9月初版。收散文23篇。大多为读书志,如《南堂诗钞》、《东来博议》等;也有漫谈,如《谈劝酒》、《谈宴会》、《谈娱乐》、《谈文字狱》等。《关于阿Q》一文,颇具史料价值。此外,还有《〈秉烛谈〉序》、《〈桑下谈〉序》2篇小引。
相贝经
西汉朱仲撰(或题汉严助撰,实误)。为中国公元前二世纪初研究贝类的作品。原书已佚,今本全文三百余字,记载贝类动物十二种,多为药用。如紫贝“愈疾”、朱贝“明目”、绶贝“消气”。收入《说郛》、《五朝小说大观》、《玉函山房辑佚书续编》等。
玄奘上表记
全称《□□寺沙门玄奘上表记》。佛教文献。唐佚名辑。一卷。约成书于麟德元年(664)二月初五日玄奘逝世后不久。此书在中国已佚,现存本是日本小泉策太郎收藏的唐代写本。题中所缺两字,应是“玉华”。此书辑录了玄奘自印度归长安后到临终前所上的各种表启,以及皇帝的敕答,共四十二篇。其中在高宗朝的上表二十三篇,太宗的敕书四篇,高宗的敕书三篇(内有诗一首)。表启内容反映了玄奘回国后的主要活动,特别是贞观二十年至龙朔三年(646—663)十八年间的译经、交往以及晚年的思想情况,很有史料价值。特别是《重请入山表》、《谢得入山表》、《请御制大般若经序表》三篇,是玄奘一生最后的表章,为此书所独有。但此书所收玄奘的表启并非全部,且多省略了上表的时间,阅读时须借助《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
临济宗旨
全一卷。宋代僧觉范惠洪(1071~1128)着。收于卍续藏第一一一册。惠洪援引古德、尊宿之提唱,阐论三玄三要、十智同真、四宾主等法要,以导引学人悟得临济宗之特殊宗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