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阙如编

作者:焦袁熹
春秋阙如编

八卷,清焦袁熹著。其书仅及成公八年而止,为未成之书。前有其孙焦钟璜跋。其论无骇书名,若后世帝室之胄不系以姓,非贬而去之;论书螟为虫伤苗稼,即当留意补救,不以此一事便为恶,所论皆能酌情理之平,洗孙复以来之曲说。末附读《春秋》数条,论即位或书或不书,四时或备或不备,有史所本无,有传写脱佚,非圣人增减于其间,足破穿凿之说。《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以为,“近代说《春秋》者,当以此书为最。虽编辑未终,而义例已备,于经学深为有裨。”收入《四库全书》。

焦袁熹其它书籍

猜你喜欢的书

论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

法国孟德斯鸠(Charles Louis de Secondat Mon-tesquieu,1689~1755)著。1748年出版于日内瓦。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一种新的法学方法论:法的基础是人的理性,法的精神体现在法与地理、地质、人种、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人口、商业等等关系之中。这是对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发展。本书详细划分并研究共和、君主、专制三种政体形式,分析了它们的不同原则和动力,赞颂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提出国家权力应分立法、行政、司法三种,分别由不同机关行使,使之互相制约,以保障公民自由。主张法的宽和与教育性,提出罪刑相应、不刑罚思想、重证据、禁拷打、防止伪证等刑法理论;对于国际法理论,该书也有所建树,它区分了战争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反对侵略战争,希望和平。该书在理论上为新兴资产阶级关于人身、财产的安全和言论出版自由等要求提出法律论据,在实践中对建立资产阶级社会秩序产生了重大影响。该书是18世纪上半叶资产阶级启蒙思想的重要代表作。主要中译本有严复译《法意》,商务印书馆1913年文言文版;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上、下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坐花志果

坐花志果

《坐花志果》全书共八卷,另附《醒迷录》等。本书是一本因果故事集:作者叙述了三十年以来所耳闻目见的种种因果之事,罗列果报,劝惩并著。每篇小故事,先 以“七言诗”开篇,勾勒出故事梗概;中间详明、生动地叙述故事;文末,再以“坐花主人曰”的评注形式,点出“为善则昌,为恶则亡”的因果之理。一则则因果 故事,辗转曲折,如是因,如是果,催人警醒,感人至深。自成书以来,流通甚广,深受大众喜爱。鹫峰樵者为之音释,对文中的疑难字词,一一加以注音和解释。 民国年间,印光大师曾倡印、流通此书。在《印光法师文钞》中,多处可见印光大师为各界人士寄送《坐花志果》的记录。于此更见此书的劝善之功。本此出版,采用文白对照的方式,在每一篇【原文】后,均附上白话【译文】,以适合不同的阅读需求。

通志

通志

南宋郑樵撰。200卷。纪传体通史。记述上古至隋唐3000余年的史事。郑樵博学而著述丰富。南宋绍兴十九年(1149年),进经旨、礼乐、文字、天文地理、虫鱼草木、方书等31种书。绍兴二十六年,综合历代史料编成此书。分本纪、年谱、略、世家、列传等。计本纪18卷,自三皇五帝至隋,依各史抄录;世家3卷,分周同异姓;列传108卷,自周至隋;载记8卷,为五代十国;四夷传7卷,为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年谱4卷,自三皇五帝至 隋;20略52卷,记上古至唐宋历代典章制度及文化发展。20略计氏族、六书、七音、天文、地理、都邑、礼、谥、器服、乐、职官、选举、刑法、食货、艺文、校雠、图谱、金石、灾祥、昆虫草木等,其中多袭用《通典》旧文,惟氏族、六书、七音、都邑、昆虫草木五略,为旧史所无。20略为作者用力之作,也是本书的精华。 其中最要者为《艺文》与《校仇》。《艺文略》为宋以前之图书分类目录,著录图书10912部,110972卷。《校仇略》为目录、校仇学之重要著作。旧以此书与《通典》、《文献通考》合称《三通》,但本书是通史,三书并列不当。元大德三山郡刻元明递修本,元至治二年福州刻本为现存最早版本。明清版本颇多,通行有清武英殿本。1937年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二集有《十通》合刊本。《二十略》有单行本,名《通志略》,有明陈宗奎校刊本、《四部备要》本、世界书局本等。

金有陀罗尼经

金有陀罗尼经

密教经典。译者不详。一卷。谓天帝百施与阿修罗战斗,负于阿修罗之幻惑咒术及药力,于是向佛求教,佛授以“金有大明咒”,称能持诵者可克敌制胜,不惧水火刀药,摧毁幻惑等,并授予作法、念诵法。本经历代经录均未著录,历代大藏经亦未收入,仅存于敦煌遗书中。后被日本《大正藏》收入第八十五卷。

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

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

僧伽跋摩,意为“众铠”,天竺人,生卒不详。僧伽跋摩善解三藏,尤精《杂心》。南朝宋元嘉十年(433),他出流沙至于京邑。后应慧观等人之请,译出《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十卷等。《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又称为《摩得勒伽论》。其写法与《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基本相同,“萨婆多部”又名“说一切有部”,为小乘二十部之一。本论是依萨婆多部的观点对《十诵律》的解释和说明。在本论第一卷中即阐述其对戒律的基本立场和形而上的基础,说明了戒律的相持属性,确立了本部对戒律的理解。文中对犯“毗尼罪”分别从“作”与“无作”、“色”与“非色”、“可见”与“不可见”、“有对”与“无对”、“有漏”与“无漏”、“有为”与“无为”、“世间法”与“出世间法”、“阴摄”与“非阴摄”、“界摄”与“非界摄”、“受”与“不受”、“心”与“非心”、“四大造”与“非四大造”、“从结生”与“非结生”、“记”与“无记”、“隐没”与“不隐没” 、“有缘”与“无缘”、“有报”与“无报”、“业”与“非业”、“内入”与“外入”、“或过去”“或未来”“或现在”、“善无记”或“不善无记”……等诸多理论方面给予说明。第二卷以下即结合佛陀制戒的因缘而阐述对戒律持守的基本内容。

八佛名号经

八佛名号经

隋北天竺沙门阇那崛多译,因舍利弗问,为说东方八佛名号,闻者得不退菩提善说称功德如来。因陀罗相幢星王如来。普光明功德庄严如来。善斗战难降伏超越如来。普功德明庄严如来。无碍药树功德称如来。步宝莲华如来。宝华善住娑罗王如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