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方镇年表

作者:吴廷燮
辽方镇年表

近人吴廷燮撰。一卷。起自天显十三年(938),止于保大二年(1122)。《辽史》方镇资料多未记载,吴氏依据纪、传所载,五京留守资料虽不完备,但粗可排列成表,兴中、黄龙、辽兴、武定虽资料断续,亦辑集成表,而五国、乌古、开远、天德等因资料缺佚过多,故特辑题名,以存厓略。汇入《历代方镇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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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蒙森(Theodor Mommsen,1817~1903)著。作者是19世纪欧洲最杰出的历史学家,其著作共有1500多种。本书共分5卷。1854~1856年,作者执教于瑞士布勒斯劳大学期间,陆续出版了前3卷,叙及史事始自远古,止于罗马共和制时期的结束。第四卷共分为十三章,主要讲述的是开始走下坡路的罗马共和国的内忧外患。第5卷出版于1885年,记叙了从奥古斯都到戴克里先时期300年间罗马各行省的历史。作者认为,罗马崛起为世界霸主并没有创造一个帝国的完整计划,它的逐渐扩张有时是为环境所迫。他赞扬罗马人推行内外政策的技巧,借古喻今,美化武力削平群雄,促成罗马统一的凯撒是“功业巍巍的伟人”。指出罗马由分裂走向统一,由共和制走向帝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企图以此来影响并推动当时德意志的统一事业。在研究方法上,本书精于原始资料的搜集、考证,多方引证从古文物中得到的史料,诸如铭刻、古钱币、器物、工艺品以及古罗马的典章制度,加上叙事条理清晰流畅,使之成为超过所有前辈史学家的同类著作,体现了19世纪西方史学专业化的最高成就。1902年,作者因本书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红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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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集。冯铿著。收短篇小说18篇。发表于1931年《前哨》1卷1期。《红的日记》采用日记体的方式写红军女战士马英六天的战斗生活。拥有四百多个战士的一个团与农民赤卫队一道,攻占了T城。他们发动群众处决了土豪劣绅,把他们的财产登记在册,并开展了广泛的政治宣传工作,组织了“五卅”纪念活动,成立了T城苏维埃,最后又去围攻C城。小说的女主人公马英刚从学校参加部队,待人热情,工作认真,战斗勇敢,在革命斗争中处处爱护同志,但认为革命的女战士不应该向男同志表示感情,反映了作者摒弃当时流行的“革命+恋爱”的公式。作者不追求故事情节,也很少注意艺术加工,但主人公形象相当鲜明,是国统区最早介绍工农红军战斗生活的短篇。

宋刑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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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或《重详定刑统》,又称《建隆刑统》。是建隆四年(963) 命工部尚书、判大理寺窦仪及苏晓、冯叔向等人制定的宋朝第一部综合性的刑事法典,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雕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它是就后周《显德刑统》稍加修改而成。就律文而言,只是《唐律》的翻版,很少增损,有将唐律的律疏一并抄录的。不同之处是: 第一,在体例上,全书共十二篇,三十卷,二百一十三门; 唐律除分篇条之外,未有“门”的分类。所谓“门”,即指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文。第二,在内容上,收集了自唐代开元二年 (714) 到宋初建隆三年( 962) 近一百五十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律规范,附载在相应的律条之后。如据令敕增入的有“户绝资产”,据式敕增入的有“死商钱物(诸蕃人及波斯附)”,据杂令敕增入的有“婚田入务”等等,以适应社会新出现的生产关系的需要。第三,在刑制上,创制了“折杖法”,即将原来五刑的各个等级分别代之以轻重不同的臀杖和脊杖,变相地减轻了刑罚。《宋刑统》虽是宋代主要法典,但由于当时各种社会矛盾的复杂化、政治经济的不断变化,多用皇帝随时颁布的敕令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其效力并未因此而削弱。清沈家本说:“《刑统》为有宋一代之法制,其后虽用编敕之时多,而终以《刑统》为本。”(沈寄簃先生遗书》)。《宋刑统》原刊本已失传,现存《嘉业堂丛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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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律要广集,三卷,明智旭集,清仪润、陈熙愿增订,仪润序,陈熙愿跋,沉起潜序。秉无极二五之真精而成人。当思全其为人。而后无愧於天。人各得乎天之全。上智而下。不能不蔽乎人欲。於是本性日漓。而天真日失。急思有以救之。如镜去滓而光依旧。水无风而波自平。非增其新。惟不减其故耳。复性归真之法。圣教曰克明。曰日新。而至善之区。则以佛门本来面目之谓也。失其本来。便换了面目。守此面目。则还其本来。不加不损。不即不离。得造上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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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经典。南朝梁曼陀罗仙译。七卷。是唐达磨流支译《宝雨经》的异译本。为历代大藏经所收,敦煌遗书亦有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