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贼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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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医话
清代俞廷举撰,医话,不分卷,成书于清乾隆四十八年(1783)。内容包括脉法、治法、各科医书。立论有据,每多新见。现存清乾隆四十九年叶楚樵抄本、嘉庆二年(1797)刻本等。
荆钗记
元代柯丹邱所作南戏。全剧四十八出,叙述王十朋、钱玉莲的故事,内容丰富,但结构及描写不佳。钱玉莲拒绝巨富孙汝权的求婚,宁肯嫁给以“荆钗”为聘的温州穷书生王十朋。后来王十朋中了状元,因拒绝万俟丞相逼婚,被派往荒僻的地方任职。孙汝权暗自更改王十朋的家书为“休书”,哄骗玉莲上当﹔钱玉莲的后母也逼她改嫁,玉莲不从,投河自尽,幸遇救。经过种种曲折,王、钱二人终于团圆。
禅门修证指要
禅宗虽称不文字,并非不用文字,相反地,倒是善用文字来傅播佛法的一个宗派。“不立文字”的主张,出於菩提达摩的<入道四行>所称:“凡圣等一,坚住不移,更不随於文教”。过了二百多年,至圭峯宗密的《中华傅心地禅门师资承袭图》,始有“然达磨西来,唯傅心法,故自云:我法以心傅心,不立文字”之句。到了宋朝,杨仪序道原的《景德傅灯录》时,也说,“首从於达磨,不立文字,直指心源,不践阶梯,经登佛地。”由於文字的教义,是用符号,形容事物整体或局部的观念,并不等於事物的本身。如果以为文字即是文字所表达的事物观念的本身,便永远无法见到文字所要表达的事物了,所以达摩主张“不随於文教”。可是,文字仍是一种最好的工具和媒介,为了使人达到不立文字的目的,最初还得用文字来作为通往悟境的路标。
安乐集白话
唐.道绰禅师撰,凡夫居士译,佛典经论对初机者而言,实不易懂。因此本系列丛书,以把佛典经论及古大德注释,简单译成白话文为主,俾便利有心者阅读。
华严策林
佛教著述。唐法藏述。一卷。简述《华严经》的宗旨,分为九个部分:一征普眼、二明理事、三辩正因、四融大小、五结成坏、六通二界、七明隐显、八明因果、九达色空。书中谓《华严经》的宗旨最终可归纳为“因果二门”,“因”指“普贤行愿”,“果”指“舍那业用”。认为“因果二位,同一缘起,义不孤行”;“普贤行愿,方号圆因;舍那十身,遂称满果”,从而肯定菩萨修行与成佛的同一性。又强调“法无前后”,反对“从因获果”之说和“即因是果”之说,即既反对把众生与佛完全割裂开来,又反对把佛与众生完全等同。由此主张“因满即果”,“果满即因成”,圆满的普贤菩萨修行即是成佛的体现,成佛的标志又是菩萨修行的完成。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添品妙法莲华经
凡七卷。又作添品法华经。收于大正藏第九册。隋仁寿元年( 601),阇那崛多与笈多共译于长安大兴善寺。法华经之汉译本,依经录所载,共有六译,然仅存本经及妙法华、正法华三本。多用什师之译文,变其品之前后。但添罗什本之不足,即提婆达多一品,并药草喻品中生育之一喻,故云添品。普门品中之后偈,罗什本云本来有提婆品,嘉祥,天台,慈恩谓其无,今从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