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盂鼎铭文
作者:佚名
西周康王发布的一件禁酒的行政命令。所记载的内容是周康王对大贵族盂的训诰和赏赐的行政命令。它的大意说:“九月,王在宗周,向盂下达命令,康王说:文王得到上天授予统治天下的伟大使命,武王继承文王的事业,镇压了恶人(纣王),而有天下四方的疆土,治理着他的人民。百官们对酒实行节制,举行禁蒸等祭祀不敢饮酒,上天保佑先王统治天下。殷朝的灭亡正是由于殷边侯甸(边远的诸侯,及殷正百辟(都城中的百官)都沉湎于酒色,殷王的军队被消灭了。因此我要你以文王纯正的德性作为自己遵循的典范,要以德为纲纪,朝夕纳谏,勤于王事,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使命。同时对惩罚和诉讼的事,要迅速而谨慎,从早到晚都要佐助国王治理天下。”在这篇奴隶主贵族对自己臣下的行政训事中,首次明确规定了有关职官的行政职守,以及在司法审判中应遵循的事项,尤为重要的是对“殷边侯甸”与“殷正百辟”的禁酒指令,揭示了奴隶制中央与地方的官制的内在构造,与《尚书·酒诰》中所说的“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同属一体,是极为重要的一件行政法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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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的泰门
悲剧。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作于1605年。古罗马雅典的贵族豪富泰门,平生仁慈慷慨,乐善好施,他虽显贵,却不贪图钱财,而把友谊和真诚视为最神圣的东西。这样,尽管他家财富足,不久也被花得精精光光。他去求助往日的朋友,不料均遭拒绝。就连泰门用金子从监狱里搭救出来的文提狄斯也不肯借钱。谁能想到,几天之后,泰门居然又大摆起宴席来了。那些朋友心想泰门原来是装穷,就又厚着脸皮前来赴宴。席间泰门将他们讽刺挖苦一番之后,就把碗内清水泼向他们,还用碗碟把他们打跑。泰门羞辱惩罚了这帮无耻之徒后,独自来到海滨洞穴过着隐居的生活。这天他正在挖野菜树根准备充饥,无意中挖到了金子。这时被元老们放逐的艾西巴第斯将军正率领大军攻打雅典,路遇泰门。泰门要他把金子分送给兵士,还要他把“已经变成一个众兽群居的”雅典夷为平地。原先那帮朋友听说泰门有了金子,又纷纷前来找他。泰门向他们发泄了满腔的仇恨,最后死于洞穴之中。全剧情节线索简明,但思想意义深刻。作者对人世间的世态炎凉的邪恶风尚充满义愤,对泰门珍惜友谊、乐于助人的品德热情颂扬,表现了作者强烈的爱憎。通过剧中人物的对话和独白,我们看到泰门从个人的不平经历逐渐认清了金钱的罪恶,从对邪恶道德的诅咒发展到对整个现存社会的否定,这一悲剧形象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作者借了这个古代外国人物的悲剧,对英国现实社会中随着资本主义兴起就已露端倪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作了深刻的揭露和批判。剧中泰门挖到金子时的一段关于金子的著名独白,曾被马克思赞誉为“绝妙地描绘了贷币的本质”。这反映了莎士比亚思想的深邃和敏锐。剧中泰门无力与现实抗争,只得离群索居,最后悲观厌世地死于洞穴,反映了作者心中乐观、进取的人文主义理想之火已开始黯淡,显露出作者创作思想将出现衰退的征兆。
太上洞玄灵宝法身制论
尊称陆修静为“陆先生”,并曰“既远近亲闻德音,亦宜共禀规诲”,似陆修静同时之人所言。所训导之对象称为箓生、学士,皆六朝时教阶。本论盖作于六朝宋齐之时,主要内客为戒律八条。禁忿争 禁饮酒 禁恶言绮语 禁预期罗捕放生 禁违犯斋戒威仪厨福科令 禁食五辛畜肉 禁恼怒斋主 禁淫乐胡舞,每条禁戒皆有犯戒处罚条例,轻则禁锢百日,重则治罪削名。
夜
丁玲的《夜》发表于一九四一年六月十日在延安出版的党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署名晓菡.这一时期她还陆续写下了《我在霞村的时候》(1940),《在医院中》(1940),《三八节有感》(1942),《风雨中忆萧红》(1942)等一系列作品.在这些作品中,《夜》所蕴育的真正的价值却鲜少有人谈论,其实,它意义并不亚于其他的作品.本文试图立足于《夜》这一文本,给予进一步认识丁玲及其创作的可能性.
友林乙稿
诗集。南宋史弥宁撰。一卷。弥宁字安卿,鄞县(今属浙江)人。嘉定中以国子舍生莅春坊事,后知邵阳。是集《宋史·艺文志》未见载,首有残缺序文一篇,据序意推,约成于知邵阳时,收诗凡百七十首,以近体诗居多。《四库全书总目》称其:“观其持论,似亦以妙悟为宗,与严羽之说相近。然命意遣词,务取鲜新,乃往往伤于纤仄,无所谓镜花水月之意,则所谓妙语者,特一韵之奇,一字之巧而已; 特其点缀映媚, 时亦清警,沙中金屑,要不可谓之非宝。”有《四库全书》本传世。另据文献记载,尚有宋、明刻本和抄本。一九五七年古籍出版社出版线装本。
记事珠
唐冯贽撰。一卷。贽有《南部烟花记》已著录。是编记秦汉至唐以来掌故遗闻五十六则,每则皆三言两语。其如徐福为秦始皇作“自然帘”,班固嚼墨喷而成字,杨贵妃所遗“马嵬锦袜”,唐代宗赐郭子仪“九花虬”,唐穆宗置“惜春御史”,白居易有姬善舞名“春草”等,常为后世小说戏剧创作所取资。有《五朝小说》、《五朝小说大观》、《唐人说荟》等丛书本。
首楞严三昧经
梵名S/u^ram!gama -maha^-su^tra 。凡二卷。略称首楞严经、旧首楞严经。后秦鸠摩罗什译。收于大正藏第十五册。别本为大佛顶首楞严经(十卷,般剌蜜帝译,收于大正藏第十九册)。内容叙述坚意菩萨问能否疾证菩提三昧,佛乃为说首楞严三昧(勇伏定)。其后舍利弗问佛三昧是否可远离魔境,佛遂放一切魔境,而以首楞严三昧降伏之。古有支娄迦谶、支谦、白延、竺法护、竺叔兰、支施仑等之别译本,今皆不传。又支敏度曾就上记之别译,汇集支谦、竺法护、竺叔兰等三本而作成,合首楞严经八卷。六朝时代颇受重视,如法显传(大五一·八六三上):‘佛昔于此说首楞严,法显生不值佛,但见遗迹处所而已,即于石窟前诵首楞严,停止一宿。’本经自古盛行于印度,近来于新疆发现本经之梵文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