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作者:佚名
简称《十九信条》。清政府为挽救垂危的统治而颁布。武昌起义爆发,湘、陕等省相继响应,清政府受到极大震动。1911年10月29日(宣统三年九月八日)驻滦州新军第二十镇统制张绍曾与第二混成协协统蓝天蔚等联名致电清廷, 提出 “政纲”十二条,要求速开国会,改定宪法,组织责任内阁,皇族不得出任总理大臣及国务大臣等。同日,山西又宣布独立。清政府见祸起肘腋,深恐“兵谏”军队入京变生不测。次日,摄政王载沣以宣统皇帝名义下“罪己”诏,特赦党人,并急忙起草修补实行宪政的文件。11月3日(九月十三日)颁布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宣布实行责任内阁制,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规定国会有制宪、改宪、选举内阁总理大臣、宣战、媾和及决定财政等权力;皇室经费听由国会决议;皇帝权限和皇室大典由宪法规定等。这个文件较之以前颁发的《钦定宪法大纲》,对“君上大权”虽有所削减,但仍规定皇位世袭,不受侵犯;皇帝有权任命总理大臣和国务大臣,统率海陆军,而对人民的权利却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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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折中
清李光地等撰。二十二卷。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内廷刊本。此书系李光地等奉康熙之诏而撰。经传原文用古《易》上下经、《十翼》次第。其说宗主程颐、朱熹之注,而广采先秦汉魏以来众家之解,为之折中。卷首列《图说》,卷末附朱熹《易学启蒙》。《四库全书提要》指出:“自宋以来,惟说《易》者至夥,亦惟说《易》者多歧。门户交争,务求相胜,遂至各倚一偏。故数者《易》之本,主数太过,使魏伯阳、陈抟之说窜而相杂,而《易》入于道家。此书对象数、义理二派兼收并采,不病其异同。经传分编,一从古本。
蜀王本纪
亦题《蜀本纪》、《蜀记》。西汉志怪小说集。扬雄撰。《隋书·经籍志》著录,一卷。宋时亡佚。曾慥《类说》卷三十六有《蜀本纪》六则,然多非本书。辑佚本有王谟《汉唐地理书抄》、洪颐煊《经典集林》、严可均《全汉文》、王仁俊《玉函山房辑佚书补编》等。是书属杂史杂传体志怪。 书中主要记载秦前古蜀国历代君王蚕丛、 柏、 鱼凫、 望帝、 开明帝等神话传说和怪异故事。原书已佚。明代万历年间,郑朴搜求散见于《史记》、《文选》注及诸类书中的《蜀王本纪》文字,辑集成书。该辑本后收入《壁经堂丛书》。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
亦名《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编年体史书。南宋刘时举撰。15卷。记高宗建炎元年(1127)至宁宗嘉定十七年(1224)间四朝史事。文辞简约,条理明晰,系年有考据,载事有本末。于政治得失,国势安危,尤为详悉。虽于事实间有脱遗,然褒贬公允,较少门户之见。书约成于理宗朝。书中所附议论,低一字以示区别,乃元代刊书者增入,已非其旧。有元刊本及《学津讨原》、《丛书集成初编》等本。
桯史
宋岳珂撰,15卷。记载两宋故事,凡140余条。所述宋金和战、交涉诸事,皆较正史详备。 所录诗文,亦多足以旁资考证。 清毕沅撰《续资治通鉴》,采是书资证。是书始著录于《直斋书录解题》。旧版刻于浙江嘉兴,现残存亡卷,藏北京图书馆。元刊本为常熟瞿氏之铁琴铜剑楼所藏,陈璧曾校勘、批点之,款式悉依宋本,后代诸本多源于此本。明有成化本,嘉靖重刻本、《津逮》本、《学津》本、《稗海》本等。清修《四库全书》,收入是书。存明成化十一年江泝刊本、嘉靖中钱如京重刊本、天启间岳元声校刊本、《稗海》本等为十五卷本。又《历代小史》本、《说郛》本等为一卷本。1981年中华书局以《四部丛刊续编》影印元刊本为底本,参校各本,标点出版,书后有附录二十一条,以备考。
慎言
中国明代哲学专著。王廷相著。初刻于明嘉靖十二年(1533)。主要版本有明《王氏家藏集》本、明《王浚川所著书》本、1965年中华书局出版侯外庐编《王廷相哲学著作选集》本等。十三篇,计有《道 体》、《乾运》、《作圣》、《问成性》、《见闻》、《潜心》、《御民》、《小宗》、《保傅》、《五行》、《君子》、《文王》、《鲁两生》等。作者自序说:“予自 知道以来,仰观俯察,验幽核明,有会于心,即记于册。 三十余年,言积数万。信阳无涯孟君见之曰:‘义守中 正,不惑非道,此非‘慎言其余’乎?”遂以《慎言》名之。
安宅陀罗尼咒经
全一卷。译者佚名。收于大正藏第十九册。本经内容叙述佛陀在祇树给孤独园时,大光、无量光二位菩萨奉众花国最胜灯王如来之命,来至娑婆世界,授安宅陀罗尼咒,谓此咒多所饶益。佛对阿难说应受持供养此经咒。又本经之同本异译及同类本包括有持句神咒经、陀邻尼钵经、东方最胜灯王陀罗尼经、东方最胜灯王如来经、圣最上灯明如来陀罗尼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