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实录
作者:佚名
十七卷。清初编成。是书以崇祯皇帝的活动为中心,按年月详细记述了崇祯朝的国政大事,保留了当时朝廷中所呈缴的章奏、批件和派往各省地官员所收集的情况,是了解明代最后一个皇帝和明末政治、经济、军事等情况的重要史料。明代惯例,下一代嗣君登基后,组员编辑先朝《实录》。而末代毅宗因为清人撰写,则一方面比较真实客观地记录了明末的许多史实,而另一方面又对涉及到清朝初年的一些问题多有掩饰。《崇祯实录》与明代其它各朝实录总汇一起,成为完整的《明实录》,1962年台湾影印的原北平图书馆所藏“红格本”,就有明代历朝所编《实录》及校勘记、《崇祯实录》、《崇祯长编》、《皇明宝训》等。另外,《明实录》在传抄中流传多有舛误,现所见的版本已有十余部。《崇祯实录》此版为吴兴刘氏藏旧抄本。
章节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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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子
笔记。唐佚名撰。一卷。又称《玉泉笔端》、《玉泉笔论》、《玉泉子见闻真录》。署为“玉泉子”撰。现存本为残本。作者姓氏生平不可考。玉泉子当为号。《宋史·艺文志》著录《玉泉子闻见真录》五卷。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著录《玉泉笔端》,似另一书。记中晚唐杂事,凡八十二条。所叙时政与掌故片断,含有他书未载的资料。有关文人轶事亦颇可采。惟部分条目已见于《因话录》、《尚书故实》等书。又有十一条为《太平广记》引作《卢氏杂记》。《类记》所收十八条,与今本多有不同。1958年中华书局出版标点本。
古易考原
三卷。明梅鷟撰。梅鷟为安徽旌德人,正德八年(1513)中举,官南京国子监助教,后迁至盐课司提举。为学善于辨伪,力攻《古文尚书》,撰有《尚书志异》、《周易积莹》等。该书认为《连山》、《归藏》、《周易》皆本伏羲,故为此以考其原。认为伏羲之《易》已有文字,画卦在前,河图后出,伏羲只是用揲蓍来效法它们而已。八卦、六十四卦卦形为伏羲之画,八卦及六十四卦之卦题为伏羲之文,卦画既成,龙马负图,衍天地之数为五十有五,伏羲则衍此数而治蓍策。又说大衍之数应是九十九,以五十数为体,以四十九为用,而没有中五乘十、置一不用之理。其论说颇多新创,但古无来历,恐怕都是臆测,不足取信。《浙江采集遗书总录》载《古易考原》三卷,写本。《四库总目》即据此写本著录存目。有《续道藏》刻本。
像象管见
九卷,明钱一本著。此书不取京房、焦赣诸说,又不取陈抟、李之才之义。唯即卦、爻以求象,即象以明人事,故名。大旨以为由辞得象,而后无悬虚说理之病;知象为像,而后有神明默成之学。深辟言象遗理,言理遗象,仿佛其象而仍不知所以为象之弊。认为象为天道,像其象者尽人合天之道。《四库全书》本。此书大旨,乃据《周易》卦爻以索求《易》象,推明人事。《四库全书提要》指出:“一本研究《六经》,尤邃于《易》。是书不取京、焦、管、郭之说,亦不取陈抟、李之才之义,惟即卦爻以求象,即象以明人事,故曰《像象》。
人权论集
上海新月书店1930年1月出版,胡适、梁实秋、罗隆基合著,胡适作序,封面由胡适题字。此集为胡适论文部分,小序附于末尾。1929年,胡适、梁实秋、罗隆基等人,发起了一场反对国民党专制统治的人权运动,抨击国民党政府的专制统治体制,反对“训政”,维护自由,要求尽快落实“宪政”。这场运动震动了文化思想界,许多学者先后卷入其中。最终,面对统治者的暴力专横,他们不得不妥协退让。胡适的抨击围绕着三个基本问题:第一,人治还是法治;第二,在“训政”的招牌下胡作非为;第三,维护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这些言论一针见血揭示了国民党专制统治的反动本质。 这场人权运动虽然以失败告终,但却是中国宪政史上意义深远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作为这场运动的原始材料记录,《人权论集》一书具有非常独特的历史意义,非常值得今天的国人重新了解阅读。
法华经大成
法华经大成,十卷,清大义集并序,张希良序,卷首为始末提纲悬谈经题弘传序释。
五分律
全称《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简称《弥沙塞五分律》、《弥沙塞律》等。佛教律典。南朝宋佛陀什与竺道生等共译。三十卷。是印度上座部系统化地部(音译“弥沙塞部”)所传的戒律,因由五部分组成,故名。其中规定比丘戒二百五十一条,比丘尼戒三百七十条。据该书后记及《高僧法显传》载,法显于师子国(今斯里兰卡)求得此律梵本,东晋义熙九年(413)回国,未及翻译而殁。南朝宋景平二年(424)罽宾化地部沙门佛陀什应竺道生等人之请,与于阗沙门智胜共同译出。据近人研究,此律与南传巴利文律藏在内容上十分接近。本书见载于历代大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