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宪法
作者:佚名
有两部。其一是北洋军阀时期曹锟1923年制定。他以巨金贿赂议员将他“选”为总统。为给其“总统”披上“合法”外衣,又贿赂议员给他抄制此宪,故俗称“贿选宪法”。13章141条,是中国第一部正式宪法。确认总统有权统率军队、总揽行政权和解散议会。为标榜“拥护民国”以骗人民,他选定1923年10月10日即中华民国国庆节隆重集会,“庆祝”国庆,同时宣布宪法实施,举行总统宣誓就职。其二是蒋介石制定,俗称《蒋记宪法》,中国第2部正式宪法。1946年12月25日通过,1947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公布时通令全国“庆祝”三天,以宣扬其所谓“民主”、“自由”。此宪14章175条,确认总统独揽大权,统率军队,另设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分掌“治权”。行政、司法、考试三院院长由总统提名或直接任命,五院间的争执由总统裁决。总统受“国大”监督,但“国大”在总统任期内并不开会。可见,两宪都是确认总统独裁。后者还规定任何政党和个人都不得以军队为政争工具,企图要共产党将自己领导的人民军队交给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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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川集
十三卷。明唐顺之撰。著有 《荆川集》、《广右战功录》、《南北奉使集》、《史纂左编》等。是集初由安如石于嘉靖二十八年 (1549年) 刊刻,题名 《唐荆川先生文集》,凡十二卷。集前有王慎中序。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 叶氏宝正堂、嘉靖三十四年 (1555年) 薛氏金陵书林都曾翻刻过此书,亦为十二卷。此外,还有万历元年(1573年)纯白斋刻本,系重新编辑唐顺之诗文,卷帙数量有所增益,题名 《重刊荆川先生文集》,凡十七卷,《外集》三卷、附录一卷。不久,唐鹤征又刊刻了《唐先生编文集》六卷、《奉使集》二卷。《千顷堂书目》载《荆川集》二十卷、续集六卷、《奉使集》一卷,基本上按这两种刻本著录。因丁丙未见唐鹤征刻本,故在《善本书室藏书志》中怀疑《千顷堂书目》所载数目不合。十七卷本 《四部丛刊》已加以影印,卷一为赋、诗,卷二至卷四为诗,卷五至卷九为书,卷十、十一为序,卷十二为记,卷十三为说、铭、诔、祭文,卷十四、十五为志铭、行状,卷十六为墓表,卷十七为杂著,《外集》卷一为廷试、策诰、议表,卷二为奏疏,卷三为公移。另外,清康熙五十一年 (1712年)唐执玉又刻印过 《荆川文集》,凡十八卷。
俨山续集
诗文集。明陆深(1477—1544)撰。十卷。陆深有《俨山集》已著录。此集为其子楫所编。约五万字。含诗等七卷,序二卷,记、书等一卷。唐锦尝为之序,陆师道为之跋。深素以文章名世,虽当正嘉七子盛行之时,而独以和平典雅为宗,与七子相异。有《四库全书》本(附《俨山集》后)。《盛明百家诗后编》亦收有其诗一卷,题名为《陆文裕公集》。
杂病源流犀烛
内科著作。清沈金鳌(1717—1767) 撰。三十卷。金鳌有 《沈氏尊生书》已著录。本书为《沈氏尊生书》重要组成部分。作者认为无论何因,而病发于皮毛肌肉,经络脏腑之间,均为杂病,故著此书。博采 《内经》、《难经》、《甲乙经》 及历代诸名医之精华,参以己见,分证述其源流,详辨证,明治法,变杂乱为明晰,故名。成书于乾隆三十八年 (1773)。卷首,载有《脉象统类》、《诸脉主病诗》。全书分脏腑、奇经八脉、六淫、内伤外感、面部、身形等六门,每门详列若干病证,每病均设“源流”一篇,以述病证原委,说明脏腑之间,局部与整体之间,在生理、病理上的有机联系。每病脉、因、证、治悉俱,理、法、方、药契合,条分缕析,一目了然。使“表里不相蒙,寒热不相混,虚实不相淆,阴阳不相蔽”。除介绍方治外,还附有养生导引之术。全书所论源流清晰,分类明细,辨证论理精到,在杂病著作中颇有影响。对研究中医理论及临床运用,均有重要参考价值。有光绪二十一年(1895)图书集成印书局《沈氏尊生书》本。一九五七年上海卫生出版社铅印本。
紫岩诗选
诗别集。三卷。宋于石撰。于集是作者去世后其弟子吴师道所编,初为七卷。清丁丙《善本书藏书志》称于石“所著诗七卷,今存卷一五古五十三首、七古十一首,卷二七古十七首、五律二十三首、七律二十三首,卷三七律四十首、七绝三十七首,综古今体诗二百四首。每卷后题元门人吴师道原编,明四世孙伯善谨录”。此本称天福山房抄本。又藏另一写本,凡诗三卷,篇第与前不同,殆别一抄本。后有之江沈廷芳题云:“集久不传,传者仅此册耳。同里门人吴师道为之选次,诗凡三卷,内缺二页,其来已久,不能复补矣。”清人胡玉溍据此,疑七卷本本为吴师道所编,后轶其四卷,遂将三卷本题为师道所选。吴为于氏弟子,不应以选者自居(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补正》)。清德宗光绪十五年(1889),于国华留耕草堂据天福山房抄本,刊刻行世。在此之前,于集只以抄本流传,未见有刻本。后于集又被收入民国年间所编之《续金华丛书》。常见者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弇山堂别集
历史著作。明王世贞撰。王世贞,字元美,自号凤州。太仓 (今江苏属县) 人。本书初刻于万历十八年 (1590),虽名为“别集”,但并不是王氏个人的诗文集,而是一部记载明代典故的史料汇编。与作者另著的《弇山堂正集》区别,故称别集。全书一百卷,有盛事、异典、奇事、史乘考误、帝系帝历帝统、表考六部分内容。其中皇明盛事述五卷 (1—5卷)、皇明异典述十卷 (6—15卷)、皇明奇事述四卷 (16—19卷),为笔记体史料,记朝章典故、君臣事迹、社会经济、人物轶事、民族关系、中外关系。史乘考误十一卷 (20—30卷),前八卷考国史、野史之误,后三卷考家乘之误,这部分内容作者用力甚勤,考证精辟,为全书精彩之处。帝系帝历帝统六卷 (31—36卷),记述明代帝系及其宗藩。史表二十八卷(37—64) 分七十二目,所列上自功臣公侯伯,下至督抚守备,比清修《明史》 中的史表完备。诸考三十六卷 (65—100卷) 中有皇帝、巡幸的记载,备述洪武至万历时的重大军事活动; 有皇帝各种赏赐的数量、等级和被赏人的功绩; 有一些文不雅训、不登诏令的书檄文件; 有明初以后兵制变化和军队数目、马驼驴骡的数目; 有洪武七年 (1374) 至隆庆五年 (1571) 明王朝与国内边地民族及邻国的马匹交易情况。全书诸多方面的记述,不但有许多宫廷方面的内容,而且有考证,为后来撰史者提供了宝贵史料。比如,王世贞对明初傅友德、王弼、冯胜等人“暴卒” 中的隐讳评加考证,大胆揭露了明太祖朱元璋兔死狗烹、诛杀功臣的残忍面目,尽管作者仍跳不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窠臼,但这种修史据事直书,为还历史本来面目所作的努力却使本书增添了难得的史料价值。本书于王世贞去世那年(万历十八年) 出版刊行。《四库全书》将本书收入《史部·杂史》 类。
禅行三十七品经
后汉安息国沙门安世高译,明少时修三十七品,亦非愚痴食人信施,何况能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