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作者:宋濂
元史

这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全书共有210卷,系明朝宋濂、王祎等编著。书中内容从宋开禧二年(1206年)起到明洪武二年(1370年)止,记载了165年元之历史。洪武二年,李善长、宋濂、王祎等奉诏,征汪克宽等 16人为纂修,据元十三朝实录,修成159卷。洪武三年,复征朱右等13人再修,据元实录、典志、史料杂著等,修成为210卷本。计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本纪仿《两汉书》,志仿《宋史》,表仿《辽史》,列传仿历代史书而加变通。 保存了元代《实录》、《大典》及《一统志》中的原始史料。尤以天文、历法、地理、河渠四志较为珍贵;选举、百官、食货、兵、刑法五志,取材于元代虞集主修的《经世大典》。明代有洪武三年初刻本。明朝嘉靖时编刊廿一史,依旧板修补重刻,为南监本。万历年重刻、为北监本。清有乾隆、道光殿本。百衲本以残祖本与南监本合配影印。今中华书局订本,以百衲本为底本,参照各种版本进行校订,为现行之最佳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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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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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约瑟夫·赫勒的长篇小说。“黑色幽默”的代表作之一。主人公尤素林是美国空军轰炸员,他所隶属的飞行大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驻扎在意大利以南地中海的皮亚诺扎岛(这个地方实际并不存在,是作者虚构的)。尤素林一直怀疑别人都在暗算他,企图置他于死地。他千方百计地保全自己的生命,时时刻刻想要逃离战争,一再要求遣送回国。他寄希望于第二十二条军规,但又无法逃脱第二十二条军规的束缚。第二十二条军规规定,一切精神失常的人只要自己提出申请,皆可立即遣送回国。尤素林为此而称病装疯,以这个理由要求遣送回国。可是第二十二条军规又规定,任何人只要提出自己精神不正常,就证明他是精神正常的。因此尤素林永远不得以精神不正常为理由而被遣送回国。第二十二条军规规定,完成三十二次飞行任务者,可以不再执行任务。可是第二十二条军规又规定,在停止执行任务之前,必须服从上级命令,不得违抗。而尤素林完成了规定的飞行次数以后,指挥官又命令给他不断增加任务,因此他就得永远执行飞行任务,直至被德军炮火打死。原来第二十二条军规是不存在的,并没有写在什么文本上的。它不是特指某个具体的社会现象,而是“超现实”,代表一种任意捉弄和摧残人的乖戾的力量,象征着统治世界的残暴和专横,象征灭绝人性的官僚化体制,也可以说就是荒诞和疯狂世界里的人生法则。它荒谬悖理,因此显得滑稽可笑;但它又处处与人为敌,折磨人,压迫人,因此令人恐怖,使人觉得无法抗拒。赫勒通过这个非理性的形象,对资本主义社会里荒诞的人生状态进行了高度的概括,暗喻着小人物走投无路的绝望的生活处境。他用喜剧的形式表现悲剧的内容,把痛苦和不幸写成可笑的,而在那滑稽幽默的可笑声中响彻着一种令人震惊和可怕的东西,使读者更深刻地意识到现实的荒诞,思索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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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卷。清高岗修,蔡永华纂。高岗字仑侯,北平人 (今北京市),顺治十六年 (1659)进士,康熙六年 (1667)任蓬莱县知县。蔡永华,邑人,曾任河东、陕西等处都转盐运使。考蓬莱县,其原无旧志,此志为创修。高岗掌蓬莱第五年,时天下郡邑,皆奉敕修志。高岗于是请邑中耆旧总其事。正好蔡永华闲居邑中,因与其商议,始设馆创修,旁搜掌故。历一月而成。《蓬莱县志》康熙十二年 (1673)刻本。全书八卷,分二十七目,为: 卷一星野,废置、疆域、山川、城池、公署、学校、祀典、武备;卷二户口、赋役、起运、隅社、物产、风俗;卷三职官;卷四辟举,科贡;卷五武科、封荫、人物、节烈;卷六流寓、仙释、古迹、寺观;卷七至卷八艺文。此志门类纷繁,内容贫乏,且分门多重复,未能详征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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