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杜故事

作者:易本烺
云杜故事

笔记。清易本烺撰。一卷。本烺字眉生,京山人(今属湖北)。道光举人。是书成于光绪间。约六千字。多采诸邑志和文人笔记,文字虽短,内容甚丰,于历史事件、文人诗词、乡贤遗闻、名人轶事、出土器物等无不俱载。 兼有考证,如《京山孝》博采群书,论证翔实可靠。亦偶及灵怪,多为荒诞不经之事,尤喜谈科举宿缘。有光绪三馀堂《湖北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等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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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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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散文集。石评梅著。上海神州国光社1931年12月初版。收作者1923—1927年间所作散文19篇,其中《寄海滨故人》有3节,《涛语》1组有8题。前半部主要诉说自身在人生途中漂泊挣扎的艰辛悲苦,刻划了知识女性“零余者”的自我形象。后半部追忆自己和天辛(高君宇)的爱情经历及其不幸结局,充满着悼亡伤逝、刻骨铭心的哀怨悲痛,表现了对所爱的“愿血染了头颅誓志为主义努力的英雄”生死不渝的忠贞感情,也表示了“痛定者”决心继承烈士遗志、开拓人生新路的坚强信念。这部人生悲歌较全面地展现了女作家的不幸遭遇和复杂心态,是挣扎于人海波涛中的知识女性的呼告和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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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卷。明赵均编撰。赵均,字灵均,吴县 (今属江苏省)人。其父赵宦光曾编《说文长笺》,并对篆隶书法颇有研究。赵均继承家学,也喜欢搜集金石,并进行考证。本书是取《东观余论》、《宣和书谱》、《金石略》、《墨池编》、《集古录》、《隶释》、《金石总要》、《箓竹堂碑目》、王世贞《金石跋》等各家书目所载,以及明代陆续发现的金石,按照陈思《宝刻丛编》的体例,依明代区划,并分别时代,加以编撰。其中有些考证,订正了他书之伪。较陈思所编,可靠性和参考价值更大一些。然其仍有不少疏漏和考证不确的。如在南直隶下所载唐碑,缺漏岑君德政碑等五种;考证福建 “玉枕兰亭”,赵均认为是褚遂良所书,亦不确。传本有 “四库全书”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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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唐彪著,是一部专论教法、兼谈学法的语文教学著作。书中认为读书除益于作文外,还益于身心:“不读经史古文,则腹内空虚,文必浅陋。且经史之益,更在身心,读之其用又不止于作文已也。”建议“欲读一书,宜问有学者”,教师就应起到指点者的作用。在读书过程中,“先生须用心审听”,发现错误,及时改正。学生背书时教师也要给予指导,“必须使其声高而缓,先生用心细听,则脱落讹误之处,了然于耳,然后可以记其脱误而令其改正。”教师还要帮助学生复习巩固,指出:“先生止与学生讲书,而不令其复书,最为无益……人或嫌其工夫移少,而不知其得益良多。其间错解者,可以改正;不解者,可以再解;不用心听,全不能复者,可以惩儆之。”在作文方面,论述了教师批改的作用和方法,“阅童子之文,但宜随其立意而改之,通达其气脉字句,极能长发才思。若拘题理而尽改之,则阻挫其才思,已后即不能发出矣。”这些经验之谈切合实用,对当今语文教学也有借鉴作用。

感天动地窦娥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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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名《窦娥冤》。杂剧剧本。元关汉卿作。四折一楔子,旦本。剧写楚州寒儒窦天章上京应举,为抵债,将七岁女儿端云送往蔡婆做童养媳。端云后改名窦娥,十七成婚,不久夫死,与蔡婆相依为命。蔡婆因向赛卢医索债被骗至荒郊将被勒死,遇张驴儿父子撞见救下。张驴儿询知蔡婆儿媳亦寡,遂以绳索威逼蔡婆招赘其父子上门,婆无奈领至家,为窦娥坚拒。张要挟赛卢医卖给毒药,投毒于汤内,欲害死蔡婆以胁窦娥就范,不料汤被张父误食,而窦娥仍守贞不从。张遂诬告窦娥“毒死公公”。昏官楚州太守桃杌严刑逼供,窦娥流血昏死仍不招。官又欲加刑于蔡婆,窦娥为救婆乃屈招,被判死刑。刑前她向天地鬼神申诉冤枉,并发血溅白绫、六月降雪、三年大旱三桩誓愿以明己冤。果然一一应验。三年后,窦天章以肃政廉访使至楚州刷卷,窦娥鬼魂泣诉,冤案方得昭雪。天章依法判张驴儿凌迟处死,赛卢医流配充军,桃杌并吏典各杖一百,永不叙用。剧中仅“三桩誓愿”故事源于《汉书·于定国传》及《搜神记》中“东海孝妇”周青故事,余皆取材于元代现实。据《元史·百官志》,至元二十八年(1291)始改“提刑按察使”为“肃政廉访使”,故剧当作于至元末至大德初(1297年前后),是当时强梁横行、官府昏愦、草菅人命的真实写照。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称此剧“列之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有《古名家杂剧》本、《元曲选》本、《酹江集》本。1935年流传欧洲,先有法译本,后又有日、英、德等外文译本。明传奇《金锁记》及近世京剧、地方戏中《六月雪》、《羊肚汤》、《斩窦娥》等,均据此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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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城守纪》是清朝韩菼编著的一本小册子,主要内容记录江阴城在清兵入关后自主抗清历史。书中除韩菼编写的《江阴城守纪》两卷外,还收录了许重熙《江阴守城记》、南园啸客《平吴事略》、戴田有《扬州城守纪略》三篇文章。内容都是江南百姓抗击清军的事件。韩菼撰。菼字元少,别字慕庐,长洲人。清康熙间,殿试第一,官至礼部尚书。本书共六二面,分上、下两卷。书后附录三篇,首为许重熙「江阴守城记」一卷,同记一事,较为简约。重熙,江阴人,明祟祯时,以撰「五陵注略」等书,为诚意伯刘孔昭所纠。因系明人,口吻与「韩纪」有异。其馀两种「附录」,一为南园啸客「平吴事略」,一为戴田有「扬州城守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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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名Maha^ya^na^bhidharma -samuccaya 。凡七卷。无著菩萨造,唐玄奘译。略称集论。乃集解大乘阿毗达磨诸要项而成。今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一册。内容分为本事分与决择分,前者有三法、摄、相应、成就等四品,后者有谛、法、得、论议等四品。本事与决择二分系取自瑜伽师地论中之本地分及摄决择分。三法品之‘广分别’门中之有色无色,乃至有上无上等义门,与摄品之十一种分别、成就品之三种成就说,皆符合于瑜伽师地论卷十三、卷五十二及显扬圣教论卷十四所说。本书与显扬圣教论同为瑜伽师地论之纲目书。又本书系于唐永徽三年(652)三月译出。本论之注释书有阿毗达磨杂集论十六卷,与本论均为后之成唯识论等书所引用,故古来亦多为唯识家所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