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
公开讲演的训练
在我为中国问题四处公开讲演之时,我却没有受过做公开讲演的正式训练。所以在1912年的夏天,我就选修了一门训练讲演的课程。这是一门极有趣味的课程。我的老师艾沃里特(Everett) 教授是一位好老师。暑校是从7月初开课的。当我第一次被叫上讲台做练习讲演之时,我真是浑身发抖。此事说也奇怪,在此之前我已经讲演过多少次了,但是这一次却是在课室内第一次被叫上台。那天虽然是盛暑,天气极热,但是我仍然浑身发冷、发颤;我必须扶着讲台,始能想出我预备的讲稿。艾教授看我扶着台子才能讲话,第二次他再叫我时,他便把台子搬走了,当然我也就无所依据。因为要忙着想我的讲词,我也就忘记我的腿了,它也就不再发抖。这样便开始了我后来有训练的讲演生涯 [1] 。
我在康乃尔时代,讲演的地区是相当辽阔——东至波士顿,西及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城。这个区域对当时在美国留学的一个外国学生来说是相当辽阔的了。为着讲演,我还要时常缺课。但是我乐此不疲,这一兴趣对我真是历四五十年而不衰。
在我大学四年级那一年,我获得卜郎吟文学论文奖金(HiramCorson Prize on Robert Browning) [2] 。该项奖金原是英国文学教授,也是卜郎吟生前的好友,考尔逊(Hiram Corson) 所设立的。考氏曾在康乃尔大学教授卜郎吟诗。我用不具真姓名的方式写了一篇《捍卫卜郎吟的乐观主义》(In defense of Browning’s optimism) 的论文投稿应征。那时我因为[转系的关系]留学的生活费被减缩,同时我还要抽点钱接济母亲,所以生活甚为窘困 [3] 。这宗五十元的文学奖金对我真是雪中送炭。再者由于一个中国学生竟然得了一个卜郎吟文学奖,当时竟然变成新闻。纽约各报刊都加以报道。这样一来,我这位薄有微名的讲演者也颇为人所称道,所以连当时美国文化重地的波士顿市内的“卜郎吟学会”(Browning Society) 也请我去讲演,这就是我讲演的地区一直延伸到波士顿的原委。
虽然这些讲演对我因为要充分准备而荒时废业,但我从无懊悔之意。后来在我教书期间,纵使有些课我已教了很多年,上课之前我仍然是彻底地准备;其后纵是个把钟头的功课,我从不毫无准备地贸贸然上堂,虽然这种准备工作往往要花去好几个钟头。
当然我也受讲演之累。其中最明显的一次,便是在我就读研究院的第二年(1915) 时,我的奖学金被校方停止了。
康乃尔大学的哲学系亦名“塞基哲学院”(Russell Sage School of Philosophy) ,其基金原是罗素·塞基家庭捐资设立的,并另设塞基哲学奖学金以资助哲学研究生。我进康乃尔大学研究院时本来就领有该项奖学金。但是当我于1915年申请延长时,却被校方拒绝了。那专司审查奖金候选人的指导委员会主席索莱(Frank Thilly) 教授便坦白相告,说我在讲演上荒时废业太多,所以哲学系不让我继续领取该项奖金。
在我当学生时代,我便一直认为公开讲演对我大有裨益。我发现公开讲演时常强迫我对一个讲题做有系统的和合乎逻辑的构想,然后再做有系统的又合乎逻辑和文化气味的陈述。我时常举出“儒教”这个题目为例。所有中国学生大致都知道或多或少有关儒教的教义,但是他们对儒教的了解多半流于空泛、少组织、无系统。假若一个中国学生被请去做十分或二十分钟有关儒教的讲演,只有在这种场合,他才被迫对这题目打个草稿,并从事思考如何去表达自己。他先要想从何说起,想出他自己的意思,他对这题目的认识和印象,然后再加以合乎逻辑的组织,好使听众了解。这样一来,他也可帮助他自己对这一题目做前所未有的更深入的思考,他将来对这一题目做更广泛的研究,也就以此为出发点。
公开讲演也是个最好的机会,让一个人去训练他自己的写作,训练他做笔记的系统化。这些不同形式的表达方法可以强迫一个人,对一项命题去组织他的感想、观念和知识;这样可使他以写作的方式,对他要表达的题目了解得更清楚。所以我对公开讲演的好处,曾撰一简单的格言来加以概括。这格言便是:要使你所得印象变成你自己的,最有效的法子是记录或表现成文章。
大凡一个人的观念和印象通常都是很空泛的,空泛的观念事实上并不是他的私产。但是一个人如他的观念和感想,真正按照逻辑,系统化地组织起来,在这情况之下——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之下——这些观念和感想,才可以说是真正属于他的了。所以我用“专用”、“占有”(appropriation) 来表明我的意思。
[6] 胡先生在六十多岁的时候和我谈起他康乃尔时代的“民族晚会”,仍是口角留香,余味犹存。我口中虽未与他抬杠,心中却大不以为然,因为我知道这种“民族晚会”是个什么东西。
笔者在留学生的“年龄”上来算,是比胡公反要“老”一辈。胡先生是到美国来读大学本科的。我是受了完满的中国国立大学教育,还做了一阵小公教人员,才赴美留学的,因而我这位老童生实在无法欣赏那些十几岁的中国孩子们所宣扬的“中国文化”!
记得在50年代的初期,在“国际学社”内代表中国同学的是一位年轻的女同学。她出生于一个上海富商之家,自称一向是以“花钱”(spending)为“娱乐”(hobby)的。她受的是彻头彻尾的上海地区教会中学的教育。一口流利的英语不知比胡适之、林语堂、蒋廷黻诸先生要高明多少倍。人也聪明、漂亮、能干。当起“会长”、“主席”也比谁都强,座上的马歇尔元帅就频频点头称赞。真是样样都好,样样都可做。可是她就不能“宣扬中国文化”!由她所率领的那群青年男女所举办的“中国之夜”,在我们那批老油条看来,实在觉得“倒胃口”,甚至“愤怒”!
我们有时也问问来自印度、中东等地的老油条们,对他们自己的“晚会”的感想。谁知他们的“愤怒”之情,实有甚于我辈。
我想胡适之先生他们那时在康乃尔所搞的“晚会”,不会差得太多。我就奇怪为什么胡先生六十多岁了,对这些当年的“儿戏”还兴致未减呢?仔细想想也没啥费解。因为一个知识分子的“大学时代”——这个知识上的“成熟期”(formative age)——实在是他一生的黄金时代。在那智窍初开之时所接受下来的东西,是毕生眷恋不置的。笔者本人的大学时代实是我一生最贫病交迫的时代。但是我今日回味那段“几度夕阳红”
的沙坪岁月,真想回去再过它四年。胡老师之眷恋康乃尔不是同样的心情吗?至于那些“民族晚会”的实际价值如何,自然又当别论了。
[7] 据顾维钧先生于1960年“口述历史”时亲口告我,这个“秘密”是当时中国外交总长陆徵祥与大总统袁世凯密议之后,要顾氏(时任“大总统府”和“外务部”双重英文秘书)亲自秘密送往美国公使馆,交英国路透社“泄露”的。唯顾氏1931年以前的文件均留存天津私宅,未能携出,以致当时的细节,笔者也就无从查对了。
[8] 原诗刊于《四十自述》(1954年,世界文摘社港版),页80。全诗原文如后:
但见萧飕万木摧,尚余垂柳拂人来。
西风莫笑长条弱,也向西风舞一回。
原注:“西风莫笑”原作“凭君漫说”,1916年改。“长条”原作“柔条”,1929年改。
[9] 胡氏在1915年3月19日夜所写的《致留学界公函》(原稿为英文,见《留学日记》),辞义皆差。英文不像英文,意思尤不足取。一个国家如果在像“二十一条要求”那种可耻的紧急情况之下,她的青年学生还能“安心读书”,无动于衷,那这国家还有希望吗?不过胡适之先生是个冷静到毫无火气的白面书生,他是不会搞革命的;抛头颅、洒热血是永远没有他的份的,所以他这些话对热血青年是不足为训的。
[10] 安吉尔学说英文节要原文见《留学日记》(1915年6月日记,7月1日补记);或安氏原著《大幻觉》,页416(Norman Angell,The GreatIllusion.London&New York:G.P.Putnam’s,1913,p.416.)。
[11] John Dewey,“Force,Violence,and Law”,The New Republic,V,Jan.22,1916,pp.295—297.
[12] John Dewey,“Force and Coercion”,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thics,XXVI,April,1916,pp.350—367.以上两篇论文均收入《人与事》(Characters and Events.Popular Essays in Soci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by John Dewey,edited by Joseph Ratner.New York:Henry Holt&Company,1929.II,pp.636—641,782—789.)一书。本章下节诸段引文,均引自此书。
[13] 《人与事》,页784。
[14] 同上,页637。
[15] 同上,页784。
[16] 同上。
[17] 同上,页637—638。
[18] 同上,页784—785。
[19] 同上,页637。
[20] “提案”原文见Enforced Peace:Proceedings of the First Annual National Assemblage of the League to Enforce Peace.Washington,May 26—27,1916.New York:“appendix A”League to Enforce Peace,70 Fifth Avenue,N.Y.,.c.1916,p.189。
[21] Norman Angell,After All.The Autobiography of Norman Angell.New York:Straus&Young,1952,pp.165—166.
[22] 胡适之先生这篇有关政治思想的自述,是他晚年著述中很重要的一篇。这里所谈的虽是他青年时代的故事,但也是他晚年期的夫子自道,而且是一篇对他幼年思想重新估价、从头核准、初无丝毫“修正”的夫子自道。笔者二十年前为他英文自述作导言时,也就根据这几篇而强调说,胡适思想四十年来无太大的变动。这从好处来说,是胡适思想的前后一致性;从坏处来说,则是胡适之没有进步。
青年期的胡适是被两位杰出的英美思想家——安吉尔和杜威——“洗脑”了,而且洗得相当彻底,洗到他六十多岁,还对这两位老辈称颂不置。这也就表示胡适的政治思想,终其生没有跳出安、杜二氏的框框。胡适之先生一生反对“被人家牵着鼻子走”。可是在这篇自述里,我们不也是看到那个才气纵横的青年胡适,一旦碰到安吉尔、杜威二大师,便“尽弃所学而学焉”,让他两位“牵着鼻子走”吗?适之当然不承认他被人家牵着鼻子走,因为他不自觉自己的鼻子被牵了。这并不表示他老人家没有被牵。相反的,这正表示牵人鼻子的人本事如何高强罢了。安吉尔、杜威能在东方碰到个诚实无欺、信仰坚定、生死不渝的一世祖,马克思、恩格斯为什么就不能呢?一个民族的智慧老大之后,被侵入的新兴思想所洗脑——所谓启蒙期——并赖之而复苏,原是很自然的事。但是一直停留在洗脑程序之中,而不能跳出框框,那这个老大民族就脑脉硬化,没有进步了。
记得幼年读《左传》,读到一个小故事说:“公嚼带,使公子牛焉。公子仆,折公二齿。”在胡先生这篇自述里,我们也看到,胡适嚼带,使安、杜二人牛焉。安、杜仆,胡公折其二齿。
当然在近代中国启蒙的思想家,甚至海外的宣传家之中“折其二齿”的,正所在多有,并不只胡老师一人。所以我们要了解胡适的政治思想,先得搜搜安、杜二公的“根”(root),看看他们怎样能使我们那样有才学的胡老师,来“俯首甘为孺子牛”!
大凡一个思想家,他思想体系的建立,总跳不出他自己的民族文化传统和他智慧成长期中的时代环境。这是他的根。其后枝叶茂盛,开花结果,都是从这个根里长出来的。安、杜二氏的根是怎样长法的呢?让我们先来逐条解剖一下:
第一,他二人都是白种人。他们的文化传统白得像一条被单。他们的思想、观念,是完全从欧洲白种人的文化传统出发的。
第二,他二人都是西方扩张主义极盛时代、最富强的帝国主义国家中的上等公民。
第三,他们是上述这个社会内的“开明分子”、“社会贤达”、高级知识分子,自命为有教无类的大学者、教育家。他们的人品都是极其善良的:奉行基督,反对战争,同情弱小,同情得像贾宝玉同情刘姥姥的孙子板儿一样。
第四,他二人就同胡适之先生、张君劢先生一样,无拳无勇无钱,而又自命不凡,不甘寂寞,专门欢喜“谈政治”的“白面书生”。现在美国的费正清先生等等的社会贤达,还是属于这一类。
有了这四条框框,我们就不难看出他们所讨论的“力”、“能”、“和平”、“法律”等等概念的本质之所在了。
所谓“力”也者,在他们看来,就是英国的“力”碰到了德国的“力”。他们二力相销,两败俱伤,所以胜者也就不能发“胜利财”了。他们就未看到一旦英国的“力”碰到印度的“力”,俄国的“力”碰到中国的“力”,二力不相销,则胜利者就要发“胜利财”了。他们如果不发胜利财,胡适之先生也就没有“庚款”可以“留美”了。
所以谈近三百年来的世界问题(包括今日美、苏争霸的问题),如果抹杀“帝国主义”这个基本概念,则一切理论也就不值一驳了。
再看安、杜二氏所谈的“和平”罢!
他们的“和平”的定义,事实上是:“全世界在休战状态下,维持现状(status quo)。”第一次大战(乃至第二次大战)前后,想“维持现状”最力的国家便是“日不没”的大英帝国。她在“现状”之下,已日不没矣;不维持现状,难道还要征服火星吗?
那时想打破现状,使世界大乱,好浑水摸鱼的是德、意、日等几个小强盗。大强盗要维持现状,保护“既得利益”,小强盗要打破垄断,向大强盗分赃,才搞起了所谓“世界大战”,其理甚明。
在这情况之下,安、杜二大师要全世界休兵息战,维持现状,这不但小强盗不肯;这现状对我们这些历经大小强盗洗劫、弄得家破人亡的殖民地、半殖民地、次殖民地,又发生什么意义呢?民国初年孙中山先生反对“参战”的理论基础(我强调的是“理论”二字),也是从这个观点出发的。
安吉尔、杜威这两位白面书生,书生论政,见不及此,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二人皆“身在此山中”。像胡适之先生这样的从半殖民地出来的黄面书生,在国际政治上也和他们大唱其同调,不是很可笑的事吗?!
杜威对“法律”所作的那两条解说,事实上和我国汉朝许慎所说的“触不直者去之”,同样没有太大的反驳价值,因为他忽略了“法律”的从属性而以偏概全。
“法律”就像一头猎犬,它是有“主人”的。杜威用数理逻辑所推出的答案,在今日政治学派上说盖可归之于“数理派”(mathematical metrical)。他这个调节不同力量、使其作有组织地更经济有效地使用这一公式,有个大前提——使用这一公式的人,必须全是“主人”。这样则一条公路上两位驾驶员,各自靠右边开车,各自经济有效地使用其“力量”而不至于“浪费”。
可是就在胡适之在美国做学生的时候,也就是杜威完成这个公式之时,美国加州却有一条管理该州公路的“法律”。那条“法律”规定在公路驾马车而过的小贩,不收费,或收费甚轻;步行挑担的小贩,则付重税,重于马车数倍。何以故呢?就是“主人”家里的人都是乘马车的。那些“挑担”的广东小贩,站都站“不直”,所以这匹野兽“廌”便“触而去之”了!
笔者在50年代的中期,为着应付考试也曾熟读杜威之书。讲到“不疑处有疑”之时,我就把他一段段地开了天窗,虽然我在三重口试的考场上不敢对这个杜家店说半个不字。
后来我访问胡先生,我看他老人家无条件地服膺杜威的情形,心中亦不以为然。但是胡公虽然一辈子鼓励人家“怀疑”,他自己却不大愿意人家对他的思想有所“怀疑”。笔者因而也就未敢过分地唐突西施。可是适之先生是绝顶聪明和极度虚心的。我们的字里行间式的聊天,曾惹起胡先生用了大笔血汗存款,托我替他买了十来本研究杜威的新著。
笔者叙述这段小事,并不是说其愚如余小子者,尚敢斗胆批杜,而胡大师却不敢说半个不字!非也。这是中国学术史上的“辈分”问题。
适之先生求学于清末民初之际,那时孔家店已不倒自倒。思想界一片空白(笔者这一论断,周策纵先生是一向反对的),青年知识分子乃四出“求经”。可是这些洋“经”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新鲜、大高明了。在泰山压顶的西风东渐之下,他们完全丧失了“学术自主”的信心(事实上也无此能力),因而新学问对他们只有“皈依”的份,哪里谈得到怀疑呢?幼年既无力怀疑,也无心怀疑,年老功成业就,已成了开山宗师,东方一世祖,自然就更不会怀疑了。这不但是实验主义者如此,马克思主义者更是如此。
我们这后一辈就有点不同了,我们第一个怀疑是那些“留学归国”在大学里教过我们的洋老师。对老师的怀疑,因而对老师的老师也就不太信任了。这就是笔者所说的“辈分问题”,倒不是后一辈胆子大,“不知轻重”。
再者,胡适之先生原是个十分标准的传统中国士大夫。传统的士大夫现代化了,因而他与英美的士大夫——英国的张君劢、美国的胡适之……也就一拍即合。后一辈的知识分子去古已远,他们的士大夫气息已经很淡薄,加以他们都是抗战、革命等空气喂大的,对洋人也就没有像老一辈子那样说一不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