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朝献征录
作者:焦竑
一名《献征录》。明焦竑撰。一百二十卷。作者曾参与修纪传体本朝史,此书即依修国史时所搜集的资料,并在其后继续补续编辑而成。所载为明太祖洪武至明世宗嘉靖时期朝野的名人事迹,体例以宗室、戚畹、勋爵、内阁、六卿以下各官分类标目,庶人无官者,以孝子、义人、儒林、艺苑、隐佚、寺人、释道等目分别记载,共六十八门。本书搜集极广,保存了丰富的明人传记资料,可用来校正实录和《明史》之误。缺点是叙述芜杂,兼有前后牴牾之处,不皆可据。所引之书,凡所载神道碑、墓志铭均注明作者,而所载野史、杂文资料等多未注明出处;有注有不注,不免疏略。但仍是一部研究明史的重要史料书。此书清时列为禁书。有明万历刊本;1965年台湾学生书局出版,收入《中国史学丛书》。
章节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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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獻徵錄序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二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
-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七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八
- 國朝獻徵錄卷之九
-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
-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一
-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二
-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三
-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四
-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五
-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六
-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七
-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八
-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九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一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二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三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四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五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六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七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八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九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一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二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三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四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五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六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七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八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九
-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
-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一
-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二
-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三
-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四
-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五
-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六
-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七
-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八
-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九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一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二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三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四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五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六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七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八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九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一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二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三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四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五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六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七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八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九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七十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七十一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七十二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七十三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七十四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七十五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七十六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七十七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七十八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七十九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八十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八十一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八十二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八十三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八十四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八十五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八十六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八十七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八十八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八十九
- 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
- 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一
- 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二
- 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三
- 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四
- 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五
- 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六
- 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七
- 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八
- 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九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一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二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三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四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五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六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七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八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九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十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十一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十二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十三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十四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十五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十六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十七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十八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十九
-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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