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献记

作者:章太炎
秦献记

《秦献记》,发表在1914年3月出版的《雅言》杂志第六期。这篇文章论述了秦王朝对知识分子和学术文化的政策,也谈到了秦代学术文化的部分成就。作者赞扬了秦始皇的“焚书”,提出“不燔六艺,不足以尊新王”,矛头指向孔子的“法先王”,指向当时袁世凯之流妄图复辟帝制、尊儒反法的反动逆流。又指出“坑儒”只是对付卢生一类反动儒生的一时措施。他对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作了比较正确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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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经济史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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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钱穆先生曾于香港新亚书院开设“中国社会经济史”课程,扼要地讲述了自上古至明清时代的经济情况与财政政策,并涉及农业生产状况、土地赋税制度、工商业与城市发展、货币制度及社会阶级等多个方面。同时也分析论证了历代财政经济状况与政治、制度、社会、军事、文化乃至法律、宗教等方面因素的联系与互动,在长时段的视野下描绘出历史演进的宏观趋势。钱穆先生是一代史学大家,造诣精深,涉猎广博,其中经济史是钱穆先生相对涉及较少的领域,本书则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这一遗憾。

以美育代宗教说

以美育代宗教说

蔡元培著。是作者1917年4月在北京神州学会上的演说词,先后载于《新青年》第三卷第六号(1917年8月1日)及《学艺》杂志第一年第二号(1917年9月)。后修订辑入《蔡孑民先生言行录》。这是研究中国现代美学史的重要材料。作者认为,宗教之原始,不外因人们精神作用而构成。人们精神上之作用通常可分为知识、意志、感情等三种。最早之宗教常兼此三种作用而有之。但随着社会文化日渐进步,知识与意志作用离开宗教而独立,于是和宗教有最密切关系者惟有情感作用,即所谓美感。但是以美育论,已有与宗教分合之两派。此两派相较,依附于宗教的美育,常受宗教之累,失其陶养之作用。有鉴于此,则莫如舍宗教而易以纯粹之美育。“纯粹之美育,所以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惯,而使人我之见,利己损人之思念,以渐消沮者也。盖以美为普遍性,决无人我差别之见能参于其中。”美以普遍性之故,不复有人我之关系,也不能有利害之关系,因为美是超绝实际的。蔡元培的美学观,在当时是颇有影响的一家之言。

甲申闻见二録补遗

甲申闻见二録补遗

先公任諌官时,大旱,请对,乞驾出祈雨。仁宗曰:"太史言:‘月二日当雨。"月一日当出。"先公曰:"臣谓是日无雨。"上曰:"卿何以知之?"曰:"陛下既知有雨,则安用祈求?知有雨而求,非诚也。天非至诚不格,臣是以知无雨也。"上曰:"明日当出。"先公曰:"臣乞传旨合门。"上即召近珰喻曰:"明日于醴泉观等处祈雨。"先公曰:"何不远出?岂惮热乎?凶岁百姓衣食将不给矣。"上每意动则耳轮先赤,厉声曰:"待去西太一宫。"先公曰:"乞传旨。"上曰:"卿不知典故,出城不预告也。"

房内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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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养生房中术书

孤山再梦

孤山再梦

清王羌特撰。三卷六回。题“渭滨笠夫编次,姑苏游客校集》。羌特字冠卿,号梦醒主人、惊梦主人。十二岁入泮,顺治四年选拔贡,康熙九年授云南顺宁府。书叙江南姑苏梅雨林与万宵娘的婚姻故事。梅生与宵娘去游春时相遇,互相爱慕。经木婆从中帮助,二人得以相见,面订终身。梅生请媒作伐。宵娘之父万钟正拟应允,有白姓各加色者从中破坏,污梅生与宵娘有伤风化,万钟不允婚事。梅生闻变。忧郁成疾。父母以程氏女冒充宵娘与梅生成亲。梅生知情后病愈重。宵娘开始以为梅生轻薄,悲愤而病,经木婆探明真相后,方释怨恨。宵娘病危,向父母表明心意,要求死后不埋葬。父母因怜爱女儿,从其意,将灵柩放在虎丘观音庵殿内。梅生至京师赴试,被选为杭州推官,趁赴任之机回苏州与父母及妻程氏团聚。宵娘托梦给父母及梅生,说将还魂。遂开棺,还魂再生,与梅生完婚,与程氏姊妹相称。梅生赴杭州任职,为官清正,受百姓称颂。梅生遂急流勇退。书属中篇才子佳人小说。明显受戏曲《牡丹亭》、《孤山梦》影响。第一回正文前入话称:“风流一事,可感天地,动鬼神,生者可以死,死者亦可以生。有如《牡丹亭》一本传奇。”有清抄本。未见出版。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不录。

潜溪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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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话著作。宋范温撰。范温,字元实,成都华阳(今四川双流)人。范祖禹之子,秦观之婿,吕本中之表叔。曾直接从黄庭坚学诗。该书亦简称《诗眼》,卷数不详,当时曾为各家所引,宋以后散佚。今传《说郛》本仅三则,罗根泽《两宋诗话辑校》辑得二十七则,郭绍虞《宋诗话辑佚》辑得二十九则。就所见各则来看,每则字数动辄在数百字乃至千字以上,与此前以闲谈记事为主、三言两语式的诗话大不相同。其诗学观点,大抵推崇黄庭坚,以江西诗派理论为旨归。其内容,则以谈论诗法为核心。所谈诗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字法。如称“好句要须好字”,“句法以一字为工,自然颖异不凡,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二是句法。如称“句法之学,自是一家工夫”,“句法不当重叠”等。三是章法。如称“自古有文章便有布置”,“如官府甲第厅堂房屋,各有定处,不可乱也”。四是命意。如称“炼句不如炼意”,“诗有一篇命意,有句中命意”等。范温认为,这些字法、句法、章法和命意之法,就是作诗的关键、诀窍,也即所谓“诗眼”。这种对艺术形式和表现技巧的探讨,对于诗歌创作具有一定的意义。“诗眼”的另一层含义,是指学诗、评诗要有眼光、有识见。如引黄庭坚语:“学者要先以识为主,如禅家所谓正法眼者。直须具此眼目,方可入道。”又称:“识文章者,当如禅家有悟门。夫法门百千差别,要须自一转语悟入。如古人文章,直须先悟得一处,乃可通其他妙处。”此处所称“识”、“正法眼”、“悟门”、“悟入”,已开借禅喻诗之先河。其所评诗,则善于比较研究,如对杜甫和韩愈樱桃诗的比较,刘禹锡和李商隐马嵬驿诗的比较,陶渊明诗句、李白诗句与时人同类诗句的比较等,“每两相对照,以显优劣”,“固是别具一只眼目者”(郭绍虞《宋诗话考》)。书中以论、评为主,未见考证及闲谈琐事,比较全面地阐发了江西诗派的诗学理论,具有较高的理论批评价值。有《宋诗话辑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