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文纪
作者:梅鼎祚
十八卷。明梅鼎祚编。梅鼎祚仿冯惟讷《古诗纪》之意,辑陈、隋以前之文为《文纪》,此为其一。此编上承魏、晋,下启齐、梁,其间清俊之体犹存,纂组之风渐盛,居文质升降之关;虽涉雕华,未全绮靡。观此编所录,可见风气转移,日趋日变之端倪,缘故。其编纂之体,略同汉、晋文纪。中间如庐山公九锡文和香方之类,巨细兼收,意取全备。犹之䱇表、头责子羽文诸作,咸登前牒,不能以芜累为讥;唯宋公册封九锡禅代诸文,既为晋人所撰,自当附之于晋纪,而移入此编,乃体例乖误。又如司马越女铭词,虽发自宋年,而撰自晋代,亦不应附入此编。另者,梅鼎祚所辑《文纪》十余种,其版行者,自 《皇霸文纪》至《西晋文纪》而止。梅鼎祚殁后,应天巡按御史张煊、宁国府知府周维新始为次第开雕。而此集先成,故卷首独有其二人之序。此书有 《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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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伽梵歌
亦译《世尊歌》、《神之歌》、《黑天歌》。指古代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中的第6篇《毗湿摩》。共18章,七百颂。婆罗门教和印度教经典。记载了大神毗湿奴的化身黑天(Krsna)和战士阿周那(Arjuna)之间的对话,黑天以哲理说服阿周那把俱卢族和班度族争夺王位的战争进行到底。它是综合性的哲学诗,贯穿了数论、瑜伽和吠檀多三派的哲学思想和伦理观念,宣扬了业(行动)、智(认识)、信(信仰)的统一。认为“法”既是国家、社会和整个世界的秩序,也是个人行为的道德准则。遵法、执法是社会成员的天职和责任,人只有认识了这种道理,在完成自己的职责中才能使个体灵魂“我”与宇宙灵魂“梵”相结合,从而使灵魂得到拯救。并认为虔诚信仰和崇拜大神毗湿奴和他的化身黑天,人才能从世俗的生活中得以解脱。后吠檀多派哲学家曾有多种注释,并译成多种文字流传欧亚各国。对印度近代资产阶级民族解放运动也有一定影响。
维摩经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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